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心有不甘 ...

  •   唐绛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穿进自己写的小说中。
      那是他笔下的第一个女主角。他因为她,从藉藉无名、一穷二白到一炮走红,出道即巅峰,之后更是顺风顺水,最后成了超一流作家,成为作家界“行走的印钞机”。
      可令人唏嘘的是,后来他的笔下,再也没有这般吸睛的角色。不乏有人恶意的说,他首部小说里的南桓瑾,倾尽了他所有的心血,自此,他在人物方面的刻画,江郎才尽。
      当然,这个观点被很多人质疑。因为他笔下还有不少生动的角色。
      可没人能否认,南桓瑾是他笔下最令人喜爱的角色。她的人气值二十年霸榜第一,拉第二名几百万,无人可与之争锋。
      所以,大家都理所当然的的以为,南桓瑾是他倾注了所有心血的角色。他也一定很爱她。因为一个不爱自己笔下角色的作家,是无法写出如天上月、高台玉般的南桓瑾的。
      可只有唐绛自己清楚,他写出这样的人物,无非是精读了心理学,把握了大众的心理,所以才能创造出一个被所有人喜爱的、温柔又坚定、从容且有担当、不屈有魄力的姑娘。
      已识乾坤大。
      犹怜草木青。

      唐绛从不是因为喜爱她才创造了她。
      相反,她命途多舛、一生所有的痛楚与不堪都是他所赋予的。

      唐绛第一次见到南桓瑾。
      他比任何人,甚至她自己都要了解她。他向来都知道她有一双极美、极空灵的眼睛,可他从未想到,她是这样的。对上她眼睛的一瞬间,仿佛一切丑恶不堪都在那双眼下无所遁形。

      所以唐绛不喜欢她。
      因为他本身就是丑恶。
      他无父无母,无人教导,在孤儿院里长大,看似温和,实际上心黑到了极点。他和南桓瑾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南桓瑾可以为了路边一个素昧平生的乞丐拼命,温和有礼,顾全大局;而法学专业的他,踩着法律的红线,只爱自己,只喜欢风水轮流转。对于南桓瑾的胸有乾坤,他非但没有自惭形秽,反而嗤之以鼻,不屑一顾。
      可惜的是,他的相貌太好,手段太狠,演技又太好,信他的不用说,不信他的也没机会说,所以这么多年,无人揭穿他的卑劣与浑浊。

      他成了一个面黄肌瘦的乞丐,正在被身边的其他乞丐毒打。
      这是这部小说从未出现过的人物。
      生逢乱世,人命如草芥,他似乎连活下去的机会的没有。幸运的是,有人救了他。
      芸芸众生里,他独自撞见月亮。

      三月,雾气朦胧,烟雨婆娑,有人身着一袭白衣,撑伞而来。伞下的人眉眼温柔淡然,似笼着迷离烟雨的春雾,还有一双一见便终生难忘的眼。
      他抬头看向救了自己的人。
      ——只一眼,他便确定了。
      她是南桓瑾。

      她看了看地上狼狈的他,微微蹙眉。

      那天,在江南烟雨里,她向他伸手,问:“跟我走吗?”

      唐绛知道,她知道自己是个怎样的人。南桓瑾有一双能看透人心的眼,多智近妖,按照现代的话来讲,也是心理学的高手,是心有沟壑的政治家。谁都可以,唯独在她这里,他藏不住。唐绛毫无怀疑,南桓瑾知道他的伪善和恶毒,也绝不会怜悯他。
      能被那么多人喜爱的角色,哪里可能是一个纯洁无暇的盛世白莲花呢?

      可她救了他。

      唐绛没想过这种可能。他知道南桓瑾是个好人,可她手上也并非干干净净,她的刀下无一亡魂,亦有识人之明,此生无论是身处权力的中心,还是跌落神坛,她身边的人无一背叛过她。

      他是个很恶毒的人,天生凉薄,睚眦必报,狼心狗肺,她没必要救他。
      事实确实如此,即便是南桓瑾将他从淤泥里捡了出来,带他回府,予他体面,还他尊严,他依旧只想冷眼旁观她一生的沉浮。

      唐绛成了她的小厮。有一天,她问他:“读过书吗?”
      唐绛恍惚了下,想起前生,又想到前尘种种,他讥笑:“读书有什么用?”
      谁也救不了。
      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

      姑娘坐在书案前。
      屋里安静了半晌,连呼吸声几乎都闻。
      最后她轻轻道:“读书还是有用的。”

      她让书童教他诗书,教他礼义廉耻,他们几乎天天都见面,却再也没说过一句话。就这样过去了三个月,她把他叫到身边,让他成为自己的小厮,带他出了门。
      他不解:“女郎为何要带我?”
      她道:“你容貌尚可,气度尚可,经过这些时日的学习,也算得上懂礼仪,知廉耻,腹有诗书。”

      相比于繁琐的衣裙,出门在外,还是男装方便些。南桓瑾理所当然的换上了男装,带上些许精卫和暗卫,去了汝南。这一路上,到处都是灾民。
      恰逢汝南陈氏与清河王氏联姻。南怀瑾以薛家表兄薛禾安的身份出行,而这个朝代以南、薛、明、顾这四大家族为首,陈氏和王氏没理由不邀薛氏嫡长子。这也正和南桓瑾的意,她顺理成章的住在了陈家。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唯有陈家的一位女郎,出现在了计划外。
      这位女郎名乔筝,是陈氏三郎的庶女,与这个时代的士族贵女、陈家的其他几位女郎不同,她不通琴棋书画,偷偷学的却是下九流的医术。在南桓瑾来到陈氏的第二日,便被人揭发,被放逐到了偏僻的别院里。
      待到南桓瑾再一次听到她的消息是,她被人辱了名节,陈家不能因一个女儿辱了名节,便要她自行了断。
      在陈女郎将白绫挂上房梁的那一天,南桓瑾让暗卫救下了她。

      她们初见时,陈女郎在屋里,身着一袭素衣,面色苍白神情惶惶,薛郎站在院内屋外。女郎听到屋外的少年道:“听闻女郎的外族是医道世家,女郎也随了母族,聪慧擅医。”
      女郎面色更加惨白。
      又听屋外的世家少年真诚道:“女郎擅医,能医世上人,很了不起。”
      女郎一愣,轻轻道:“郎君折煞我了。我这身医术,无非是小打小闹,难登大雅之堂。当初学医,不过是为自己欢喜,从未想过治病救人,更何况此身残破,连自救都不能,又能救的了谁呢?”
      少年清楚,她偷了小娘的医书,离经叛道,除了自己喜欢外,怕是没有什么其他理由值得她冒着大不韪的风险坚持下去。
      可那又如何呢?
      这样也很好。
      人生在世,难得糊涂。
      这个世道的人,百姓生不由己,贵族身不由己。在不伤害别人的情况下,能活得开心就好。她想,至少,在这一刻,屋内那说出“学医是为了自己欢喜”的姑娘,是这片天地里,唯一生动的色彩。
      她道:“论迹不论心。女郎无须救他人,在这世道,能坦率地、无愧于心地活下去,就很了不起。”
      那位侍从,不知怎得,突然偏头看了眼身旁的少年。
      她神色间的澄净温柔认真,大概会使屋内的女郎终身难忘吧。他无意识地想。
      “愿姑娘往后,平安顺遂,无病无灾。”她拱手作揖,反身离开。
      屋里,女郎听后,奔至门前,含泪打开门,第一次见到少年的模样,却只看见少年青色的身影,端雅温和,像是世间,最好的一块玉。随后,那位向来跟在薛郎身后,恍若她的影子般的青年,也消失在拐角处。
      女郎第一次抬头望向头顶四角的天空。

      出了这座小院,唐绛笑道:“郎君心善。”他似是有些好奇:“我还以为郎君会劝陈三娘治病救人呢。”
      “她的命是自己的,人生也是自己的。她想怎么活,都该由她自己决定。不管初衷是什么,我如何能因为她这样做对旁人有好处,就强迫她做一切非她所愿的事情?”
      “何况,她又没有伤害旁人。”
      “故而,女郎的欢喜最重要。”
      “她是她生命以及自由意志的唯一的主人。”
      唐绛静静的看着身前的人。最后他轻轻的道:“郎君大义,是我狭隘了。”
      似乎觉得此时的氛围不错,唐绛又问:“郎君,那我可以不读书了吗?我现如今也能识得几个字,背几首诗文附庸风雅,其他的,学不学应该也没那么重要了吧?”
      意料之中的,得到面前少年一声斩钉截铁的拒绝。

      朝夕相处,日子一久,唐绛和南桓瑾也算是熟了起来。唐绛渐渐地会在南桓瑾面前问些无关风月也无伤大雅的问题。
      他们曾在人声鼎沸的街上,坐在路边的小摊前,看着人来人往。唐绛发现,南桓瑾在红尘之外,总是温柔的看红尘。似乎旁人的一点喜乐,都会使她柔和了双眼。
      唐绛从来不是这样的人,也理解不了。
      夏季的日落很绚烂,晚风轻拂着世间的不安,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氛围太好,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他问她为什么。
      “有人慌慌张张,有人忙忙碌碌,人生在世,有人为财,有人为权,有人为万众瞩目,有人为名扬四海。可我是个俗人,更喜欢在夜市或小吃摊的烟火气里长歌纵酒,或是在一座四方的小院前,晒晒太阳,吹吹风,看着人来人往,守着流年,看别人的热闹与欢喜,哪怕只是庶民奴隶,想到他们会活得很好,我也开心的不得了。”她的声音温柔又坚定,她的双眼像一汪清澈的湖水,格外明亮,明亮的,能够撕开乌云见天光。
      “如此,便也足够我爱这泥泞破碎的人间。”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盛开的是太平盛世、海晏河清的盛景。
      唐绛认真又安静的注视着她。
      他又些开心,又说不出是为什么开心。他大概是醉了,竟脱口而出:“要不你来当皇帝吧。”

      杏花又开了。
      时间又过了很久,久到唐绛都快要忘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多久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习惯地跟在南桓瑾的身后,习惯看着她的背影,会偷偷地跟在她的背后踩着她的影子。
      唐绛带着一篇晦涩难懂的策论来找她。他走进了小院,恍然发觉杏花树下了场花雨。杏花如雪般洒下,树下的那抹一蓝仿佛成了世间最纯净也最浓烈的颜色。他无意识的想:这是克莱茵蓝吧。
      姑娘似是发觉了有人靠近,微微偏头,风拂过她的鬓发,春日的阳光碎碎的洒在了她的身上,眼底还带着未消散的温和的笑意。
      唐绛此生都难以忘记那一眼。

      唐绛回过神,晃了晃手中的古籍,随口道:“女郎,这大概不是我能看的吧?”如今的世道,世家垄断书籍,人有三五九等之分,即便是家财万贯的商人,也难求一本好的书籍。可这些千金难求的书籍,就这么大大方方的让他看。可这些策论晦涩难懂,每个十几年的积累,根本无法懂得其中深意。
      可南桓瑾却把这些书交给他。
      唐绛想,她大概是知道了。
      南桓瑾站在杏花树下。小小的花瓣落在她的身上。她轻轻的笑了,嘴角浮现出浅浅的梨涡,她说:“倒是我的不是了。可你想学吗?你要是不愿意,就当我无理取闹了。”她的尾调微微拖长,比起平时的温和,多了几分轻快与笑意。
      唐绛专注地看着她。
      她说话的语气,拖长的语调,眼里含着笑意的样子。
      每一眼,都令他无比着迷。
      就在这么一个平凡的、与往日相似的春日里,唐绛突然意识到了,原来他喜欢她。
      唐绛突然很难过。
      他该怎么面对她?
      他不仅对这个乱世的高楼危塔冷眼旁观,更是她前半生孤苦、后半生流离、一生苦难的始作俑者。
      而他也清楚的知道,南桓瑾不会喜欢他这般糟糕的人。她把他待在身边,亲自教导,不是因为她有多么喜欢他,而是她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人。所以这个很好的人,会去尽自己所能尽的最大的力去救她遇到的每一个人。
      她待你很温柔,不是因为那人是你。
      而是因为你是众生。
      她待众生皆温柔。
      唐绛想起了自己给她、她既定的结局。故事的结局,在面对此刻要死的人与将来要死的人,她选择了后者。可她又怎能甘心呢?故,死亡或许是她最好的结局。可他又甘心吗?

      这一刻,唐绛终于意识到——
      命运的签,或许只让他们遇见。

  • 作者有话要说:  处于个人的癖好,我有时候喜欢把富有少年气的人不论男女都称为少年。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