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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见与初见 ...


  •   昏暗的地牢里,空气十分潮湿,滴答声混杂着人发出的哀嚎,一个男人被铁链束缚着蜷缩在地上,目光浑浊,嗓子因疼痛而发出嘶哑的哼哼声。

      “说!东西在哪!!!”

      狱卒狠狠地挥着鞭子在男人身上,瞬间皮开肉绽,男人用尽全身力气不让自己发出声音,脑海里一片混乱。

      疼。太疼了。浑身骨头就好像散架一样,这感觉就像从海里面捞起又被丢到火里,永远没有尽头。

      狱卒呸一口,继续审问,“再问一遍,你把东西藏哪了?”

      男人缓缓开口,下一秒好像就要断气,“不...不知道。”

      还是那句话。三天整整七十二小时,无论问多少遍,男人只会说这句话。

      狱卒瞪着男人,如果不是有规矩在,或许男人早就被撕成碎片了。

      “最后一遍!”狱卒凑近男人,一把抓起男人垂下的头,血腥味扑面而来,“东西...在哪?”

      男人却不顾头发被抓起的生疼,笑了起来,“都说了这么多遍了....我不知道呀。”

      咚!!!!

      膝盖毫无预兆地被狱卒狠狠踹了一脚,男人痛苦闷哼。

      “别打了,再打要出事了。”旁边的人劝说着,又不解地看了男人一眼,仿佛不理解他为什么要这么嘴硬。

      “呼....看着他老子就来气!”

      “哎呀,反正也就一死人了,你何必被他气的坏了规矩?而且今天那位大人也要来!”

      狱卒听了后犹豫地放下鞭子,又朝男人呸了口,才愤愤摔门而去。

      半小时后。

      啪嗒。铁门被人打开了。

      狱卒一脸嫌弃地看着趴在地上奄奄一息的男人,捂着鼻子,把一碗白米饭丢在地上,“吃饭了!”

      男人浑然不动,好像根本没有听到一样。狱卒见此情景脸色一黑,道:“不知好歹!当饿死鬼别脏死在这儿!”

      说完,便恶狠狠把门一摔,锁了离去。

      地上的男人听到铁门锁上的声音才缓缓抬起头,那脸实在算不上难看,甚至说是相当惊艳,是有杀伤力的惊艳。即使脸色十分苍白,头发也凌乱不堪,但一双眼睛又黑又亮,让人看了不禁心惊,好像下一秒就会有一把匕首横在自己脖子前,把自己拖向地狱。

      因为腿部受伤,男人只能拖着自己的下半身,颤颤巍巍爬向狱卒丢下来的饭的地方。说是饭,其实也就是白米饭添上几片菜叶子,一天两顿,好不让犯人活活被饿死。

      哒哒,哒哒,哒哒。

      又有人来了。男人一边吃着饭,一边恹恹地抬起眼皮,米饭无味寡淡,男人面无表情地一口一口吃着。

      皮鞋和普通鞋子在地上摩擦发出的声音是不同的,男人观察力极好,了然这次的不是善茬,将饭咽了下去便不吃了,把头缩进胳膊里,一动不动。

      来人走在牢门口,也不进去,定定地站在原地。一时间,所有哀嚎、咒骂声竟都消失了,只剩下地牢里滴答的水声。

      男人心里疑惑,正想抬头看看,一道清冽平静的声音自旁边传来。

      “季明。”

      被唤作季明的男人猛地抬起头,对上那一双无比熟悉又陌生的眼眸。

      沈言陌看着被季明脚上的镣铐,眼底情绪不明,勾唇笑道:“十年不见,你过得可真狼狈啊。”

      季明心脏一痛,嗓子就像吞进千吨石头一般发不出声音。过了好一会,才朝那人吹了口气,沙哑着说:“是啊,你来暖暖我?”

      十年前,沈阳。

      金山街听着名字像是有元宝的地儿,但当地人都知道这只是一群臭鱼烂虾浑水摸鱼的风光宝地,就连来这儿旅游的人都对其避之不及,当然了,这年头也没什么人会来这旅游了。

      民国一十九年,大雪,傍晚时分。季明从缝着丁布的口袋套出一个铜钱,放到鼻子前闻了闻,残留着一股鱼腥味儿。季明满意地将铜钱往空中一抛,然后一手接住一手一拍,甭管是正还是反了,季明是瞎子,天生的瞎子,转动眼珠子迈开步子就走向了十字路口的左边,从外人来看就像是个算命的一个。不过这世道,算命的是满大街呢,也有不少瞎子相信。

      季明虽然天生失明,但对于声音,方位感,直觉却是像犬一样敏感,即使没有所谓的导盲犬,慢慢走也不会撞人。季明摸

      着黑,一路摸索,终于走到了路的尽头。这是一所学校,准确来说,是一所军校,里面的人都是保家卫国的战士。季明看不

      到,但老王告诉他军服是绿色的,里面的学生都是身强体壮的少年,跟他一样大。

      老王是开按摩店的,这么多年一直抚养季明,要问季明他爹呢?跑了,谁想一无分文还要带一个天生瞎子的拖油瓶呢。不过季明无所谓,谁是他亲爹不重要,他只知道老王这么多年也从不嫌弃他无用。

      季明其实挺羡慕那些能上学的人,不过他一是瞎子二没钱,甭说军校了,就连一般的学堂都不要他。

      他常听老王说,学校里面会有大大的操场,干净的书本、整齐朴素的校服,管饱的饭菜,相比外面的小孩,学校里的小孩,可以说是生活地特别舒坦了。

      听了一会学校里面的训练声音,季明估摸着太阳要下山了,便起身走了,想着回家太晚又要被老王叨唠的后果,他选择了绕小道,“砰!”一只手搭在季明身上,他猛地一回头,刺人的酒味扑面而来,季明晓得了这是醉酒的,转身就想走。

      “咳咳.....别走啊?”其中一个大汉又欲将手伸过来,季明侧身一手记直打那人肚子,又踹了脚,不欲多说,拔腿就跑。

      “草!!狗娘养的,老子弄死你!”那肥大汉大骂,指挥着小弟就冲上去。季明只能拼命向前跑,把手里的石子不断扔出去试路。

      “噶哒!”季明听着心道不好,这是走到死胡同里去了!

      没有办法,季明转回身,熟练地堆出笑容对着恶汉们,“刚才是我不对啊,你们大人有大量,放了我吧。”

      “放你?!刚才是谁踹老子肚子的?”肥汉说着就一巴掌呼过来——季明抱住了头,做好了挨打的准备。

      预想的抽打没有落下来,反而一股更清脆的声音响起,没有比季明更熟悉这是什么声了,那肥汉的胳膊被人折了!

      “这里离学校不过一公里,是谁敢在这里随手打人?”干净响亮的声音随后响起,巷子里安静极了,那汉子估计酒醒了,明白了现在的状况,瞪回去,“多管什么闲事?是这小子先招惹我,我只是给他个教训!”

      纵使季明看不见,也知道这是个救命稻草,急忙道,“没有!是他颠倒黑白!”

      那人思索片刻道:“你跟我回去一趟,找人查清楚这事儿。”说着就拉胖子要走。

      胖汉见了也不顾手臂伤势了,知道来人不好惹,嗦一下收回去,说:“别别别,您高抬贵手放了我吧,我给他道歉!道歉!”说完便朝着季明一鞠躬,又对那高大的男人点头哈腰的。见男人没有回应,赶紧一挥手带着人跑了。

      幽暗的巷子随即陷入沉默,那男子端详了季明一遍,笑了笑说“你眼睛是看不见吧?为什么不喊救命?”

      季明靠着墙壁,回答道,“我忘了”。末了,又添上一句,“多谢你了。”

      那男人随即说,“以后遇到事情要多说,不然这张嘴巴不白长了么?”

      季明把头低了下去。墙上的赃灰沾染了他白衬衫的一角。

      季明只觉得面前这人跟那所著名的军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说白了,或许比刚刚的大汉更加惹不得。他只想男人赶紧离开,重新融入自己熟悉的环境里。

      可那人完全不理会季明的沉默,在漫天火红的霞彩中,一字一句说,“你叫什么名儿?”

      “.....季明。”

      “铭记的铭?”

      “明我长相忆的明。”

      男人嗯了一声,看着天色估摸了下时间,对着季明说道:“以后再遇到这种事,要反抗,不是每一次都有人可以及时来救你的。”

      也不等季明回答,男人摆摆手便离开了。

      季明见那人连名字都不给自己,便觉得再不会相见了,于是也摸索着道路回按摩店了。

      季明回到了按摩店,老王瞅他一身脏兮兮的,便说,“你这是去挖煤啦?快去洗个澡,洗完背书。”

      季明应了声,去了厕所。

      季明脱下赃污的白衬衫,他的脸对着镜子,镜子也映出他的摸样,其实说实话外人看过去季明五官长得极好,杏眼的眼型实在好看,正是应了书里那句‘唇红齿白好少年’呢。除了那双空洞的眼神,好像什么也盛不进去似的。

      老王曾评价说这是做书生的脸,放在科举没废前,指不定当个状元呢。老王这么说了,也就这么做,每天逼迫季明背诵古文,传授点科学知识,日积月累,季明的文化程度也不比上学堂的学生差太多。但至于为什么一个开按摩店的老头会懂这些,季明不是不想问,只是人家毕竟不是他老子,问了也没有意义。

      “咳咳,看....听好了,今天我们学习这篇《雁门太守行》。”老王拿起一本泛黄的破书,眉飞色舞地讲了起来,“其中这两句‘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写得是极好,即使面对实力悬殊的敌人,将士们也从未放弃信念,将士们视死如归....”

      很多年以后,当季明回想起这一段记忆时,也只觉得冥冥之中,很多事情与悲剧都是注定好了的。

      季明隔天起了个大早,直奔金山街黑恶势力老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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