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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清国行(一) 第五章 清 ...

  •   第五章清国行(一)
      再见面时,是在汉阳城的码头上,她怀抱包裹,整装待发。昌辉不解,卢掌柜解释道旅途劳累,还是多个人照应比较好。
      昌辉未置可否,凝视依禄良久只问一句——没关系么?
      没关系么?依禄细细嚼过这句话,怎会没关系。那里,是她曾经要和他一起去的地方,是她梦中想到达的彼岸,幸福花开的彼岸。而如今,人去梦醒,踏上诺言里的土地之际,触景生情之时,她没有信心做到没关系。于是卢掌柜命她随船去清国时她第一次对她说了不字,然而随后她的一句话又叫她动摇了——就当是完成他生前的愿望吧,而且大君需要人照料饮食起居。
      显然,依禄被说动了,卢掌柜见她点头露出几许面上和蔼,眼底冰冷的笑意,无论她是动摇于那句话的前半部分还是后半部分,都已经不重要了。此步,她定不能再让意外发生。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而且还是她养育了二十多年的昌辉,当然,这是后话。
      依禄强装笑颜摇头道:“没关系。”然不善掩饰的情绪尽皆落入昌辉眼中,他默叹,终不再言语。
      龙门这次派出了两艘两层构造的货船和客船,使团带着贡品坐了货船,昌辉一行就乘着客船尾随其后,一众随从的剑客住在下层的船舱里,昌辉自然是住在上层最好的房间里,而隔壁媲美于它的便给了依禄还有同行的月琳,智秀在昌辉另一边住下了。
      月琳收拾着床褥半是玩笑半是羡慕道:“大君对你真是不可谓不上心,为了尊卑有序,谁敢住这间与大君同等规制的房间。如今托你的福,我也可以享受享受了,呵呵。”
      依禄没听出她话中隐忍的冷意,只坐在床头掰着手指头盘算着行程:先去胡同巷儿里买麻团,再去桥下烤麻雀,然后是天香楼的烤鸭,最后是胭脂和眼镜蛇…...
      月琳望着她呆头呆脑的傻样,心中的疑惑百思不得其解。
      依禄正算得入神,耳边骤然传来一声细小的呼喊声,她凝神静听,那声音渐渐清晰明了:“依禄啊~依禄啊~”
      老头?依禄大惊,不是说了要去进药材不来送的吗?她连忙起身向甲板奔去,果真,许大夫站在船下正扯着嗓子呼喊她的名字。
      “老头!”话一出口,眼泪也跟着出来了,老头的行头真不是一般的丰盛,背上背着,肩上扛着,脖子上挂着,怀里抱着,腰间别着,手里领着,就差嘴里咬着了,因为要留着嘴喊人。显然,他是从集市上直接过来的,想着老头六十出头的身体扛着这么多东西从集市跑过来,依禄不禁一阵感动而心疼,“老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生病的话,不要吃自己卖的药,要去正规的药店知道吗?”话音一落,许大夫的脸霎时黑线了,这……哪跟哪?有这么打广告的?
      见一旁已有人投来异样的目光,许大夫脑筋一转连忙笑着应道:“我知道我知道,那么补的药吃太多了老头消化不了,这孩子,真体贴真体贴。”心里却早已将她骂了千百遍。
      这时,船身震了一下,缓缓启动了,依禄挥手泪别:“老头,我走了,再见!”
      事实证明,这句话把徐大夫肚子里声讨依禄的蛔虫打败了,他老泪横流,也挥手喊道:“依禄啊,走好~”这下轮到依禄黑线了,走好…好灵异的措词。
      船渐行渐远,岸上的老头慢慢变成了一点墨滴儿,依禄徒然升起一股生离的惆怅,好像此番远去,再也回不来了,于是双手并于嘴边拼尽全力喊道:“爷爷,我很快就回来了,你要吃得白白胖胖的等我回来——”
      一旁的昌辉听着她的呼喊声举目长望,海天一色,波澜壮阔,胸中犹如海浪汹潮涌动,他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离开朝鲜了,心境比之从前却有了不曾预想到的变化,不似六岁逃亡时的惶惶终日,不似十五岁求学时的飘零不定,更不似三年前那般负着复仇的剑买来火药堆起他成王的阶梯,而是一种拨开沉重的乌云,阳光迸射而下笼罩全身的明亮。
      他凝望着消失在迷雾中朝鲜的土地,那样远,远到他极力伸出手也抓不到,这一刻,心中倏忽生出一股离别之殇,这是他的国家,因为坐在王位上的人的昏庸正身处贫瘠山下民不聊生的国家,那些人头涌动的黎民,是他的子民,因为贫苦不断在病死,饿死的子民。这一刻,毅然决定要守护,守护他的国家,守护他的子民,守护好像正在渐渐流失的一些东西,依禄说得对,他很快就会回来了!
      龙船像是一只驰骋于海上的翔龙载着并立于苍天碧海中的两人朝清国飞翔而去,前面,是他们想一探究竟,展望翱翔的未来,身后,是决定放下的过去。
      一个月后,船队顺利到达清国,为行事方便,昌辉以商人不宜入住使馆为由在京城最大的客栈“天下第一楼”包了最顶上的一整层做宿,自然,天字号两间相邻的上上房由昌辉和依禄住下了,其余众人按着身份等级依次向两侧排去。
      出使的使者早已被龙门的金砖银块眩了眼,迷了心,自然惟昌辉是从,不做任何疑问任他去了。
      休息了一宿,派出去的信差带回了一封回信,说是约在申时(下午三点)见面,地点——琉璃阁,昌辉不觉蹙眉。原来,他所约之人是大清摄政王多尔衮正白旗下掌管军火的一名副将,名唤阿格朗,而琉璃阁,只要是去过京城的人都不会陌生,它是京城最大的销金窝,坐落于繁华地带,占了整整一个街头,姑娘都是一等一的绝色,更是才艺超卓,而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那百金止步,千金喝茶,令人咋舌的高昂美人价。
      阿格朗选中这里是为了保险起见,风花雪月的场所,衣飘裙飞的女人最能乱花迷了眼,而他便可匿藏其中收尽金香。
      昌辉却犯难了,他在阿格朗面前都是以朝鲜边境做火药生意的□□少主自居,生性风流,挥金如土,只知吃喝玩乐,偶尔代父出使清国进购火药也是为了游乐。上次在赌场,幸得现学了一手赢了个满堂彩才没有露出马脚,然而这次换做琉璃阁这等风花之地他算是无措了,阿格朗不似一般满人豪爽不拘,甚至比汉人还要精明,依约前往的话他就真得风流一回了,然倘若更改地点,难免会令他起疑。
      正当昌辉举棋不定时,门被人大大咧咧地打开了一条缝,依禄的小脑袋从缝中钻了进来,讨笑道:“公子,我是不是可以出去玩儿喽?”
      昌辉见她一双大眼扑闪扑闪着憨俏可爱,脑中腾得一亮,计上心来,说道:“不急,晚些时候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
      依禄推开门走了进来问道:“什么地方?”
      昌辉沉吟了一会儿,待思绪条明后细细与她说来,但是隐去了几个要点,只说他为了龙门的生意要和人相约在风花场所,他对这等事极为厌恶,但又不能不给那人面子,所以得找她帮忙。依禄问道是为何忙,昌辉伶俐的口齿不觉打了个结巴,吞吐道佯装成小姐与他演出风流戏。说完脸上微微泛起一丝潮红,看她的眼神也是闪躲的。
      昌辉是一丝,依禄是十丝,都丝到耳根那儿去了,语无伦次:“这个,那个,我,我……我恐怕会…会坏了,公子的事……”
      好险,没有让他找别人顶替,不然昌辉就真没辙了,换做别人,与琉璃阁的姑娘有何区别,而这,是他绝对不能接受的。他试着让她放松下来,“你什么都不用做,只需坐在我身旁就可,有什么不懂得就问我,那人不会朝鲜语无需多虑。”
      依禄这才明白这出风流戏其实只是碗清水白汤面,不带一丁半点丝儿的,不觉暗恼于自己的胡思乱想,带笑歉意道:“对不起啊公子,是我想太多了,”随即点点头信誓旦旦:“好,我帮你一起演戏。”又像是想起什么认真问道:“可是公子,到时候有好吃的东西的话我可以吃吗?”
      昌辉微微一愣,继而哑然失笑,果然,她的重点总是很奇怪,连这个人,也是很奇怪的。
      而依禄见他舒张了紧锁的剑眉面露了笑意,不由得跟着嬉笑连连,心里流淌过一江春水,因着能助他一臂之力而流潋曲动的春水。
      到了申时,昌辉已经坐在琉璃阁最好的包厢里,对面,正是做汉人打扮的阿格朗。而依禄已经被收买过的妈妈带到一边梳妆打扮去了。
      “李公子,好久不见越发俊俏了,不知又要迷倒我们满清多少美人儿。”阿格朗举着一杯酒敬了他说道。
      昌辉昂头饮尽,用汉语笑道:“只可惜旅途劳顿怕累了娇滴滴的美人儿,不然本公子还真想带几个回去好好疼着。”绮容玉貌,神情闲散,举止俊逸,谈吐风趣,好一个翩翩风流公子,惹得阿格朗一铁铮铮的男子汉也不觉怦然心动,惊艳不已,如斯美貌气质,纵然是潘安再世,也只有掩面汗颜了。
      阿格朗“哈哈”一笑暧昧道:“风流只在当下,李公子今日就好好闻闻这琉璃阁的姑娘够不够香。”
      昌辉苦笑道:“再香也没有银票香,再臭也没有家法臭,这桩生意若谈不成,本公子今日干脆就牡丹花下死,不枉风流二字。总强过回去闭户受罚,再不能踏上清国一步。”
      阿格朗挑了挑眉做奇怪状:“上次不是给了你很多货么?这么快就转手了?”
      “正因如此家父才要我趁热打铁多进一些货回去,好大赚一把,而且还要上等的,至于回扣方面,阿格兄自己拿个数吧。”
      有他这句话,阿格朗当即拍桌成交,两人碰杯做数约定半个月后交接,至此昌辉心里的一块大石终于落定。
      把酒言欢片刻,琉璃阁的妈妈带了一群头牌姑娘扭腰走了进来媚笑道:“来来来,这都是我们琉璃阁最好的姑娘了,两位大爷好好享用啊。”
      昌辉一眼便在花团簇拥中寻得依禄的身影,手举玉杯停滞在半空,眸光一亮,差点没有惊叹出声,此时的依禄画着远山柳黛,含着盈盈波光,凝着几许巧笑,青丝垂肩,彩纱披身,罗裙拽地,绣鞋半羞半露,明艳不可方物!
      依禄见昌辉直盯着自己,似笑还羞,更添一份娇媚,她早已在镜中将自己从头到尾看了千百遍,仍觉不信,更何况他。只是这样的自己被他如此打量着,不知为何好似近乡情怯般既想让他瞧见,又羞于如此相对,忙低下头拿眼角偷瞄着他的反应。
      昌辉很快回过神来,然而视线还是胶在依禄身上无法移开半分,正要开口却听阿格朗出声问道:“中间那位眼生的紧,新来的?”
      妈妈忙回笑道:“大爷真是好眼力,这是从朝鲜新买来的呢,今天才出来接客。”
      “哦~”阿格朗来了兴趣,“今天刚接客?哈哈,这头筹是我阿格朗的了,过来!”
      依禄听不懂他说什么,只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昌辉却急得六神慌了三神,又不好阻拦,只得以眼神示意妈妈。
      那妈妈也不曾想有此变化,见昌辉示意于她脑筋一转忙陪笑道:“这位姑娘还听不懂清国话咧,我瞧着这位公子好像是从朝鲜来的,你让他代为翻译一下吧。”
      阿格朗微怒的脸上有了笑意,道:“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她看上了李公子不想伺候老子呢。李公子,你代为翻译一下吧。”
      昌辉放下玉杯,手肘撑桌,指尖托眉,神情甚是慵懒淡逸,用朝鲜语浅笑道:“你上前走两步,然后假装向我摔来。”
      依禄不明就里,但还是从他之意举脚迈出两步,然后好似是裙子太长被绊倒一般向昌辉直直倒去。
      昌辉连忙接住她顺势拦腰抱在腿上,手指在她粉颊上细细滑过用汉语调情道:“美人主动投怀送抱,本公子怎能不怜香惜玉呢。”
      先是被他抱在怀里,然后手指勾引,再到暧昧笑语,依禄早已是呆若木鸡,这,这也太妖娆了吧,虽然知道昌辉的俊美不似凡人,但他总是神情淡淡的静如冰玉,所以看久了还是有免疫力的。然而眼前几乎贴到一起的这张平时可视作静物的脸突然生动起来,还带着如此勾魂的媚笑教人如何招架得住。若不是昌辉紧紧抱着她的腰,恐怕此刻早已是瘫软在地了。
      昌辉俯首凑到她耳边做挑逗状解释道:“刚才那人点了你作陪,所以才出此下策,你不要乱动,免得被他发现。”
      魅惑的嗓音,双唇呵出的暖气拨弄着她耳边敏感的神经,依禄麻了,由耳垂一直麻到脚趾甲,只能机械地点了一下头。
      昌辉抬起头春风一笑,“阿格兄,你看这美人儿赖在我怀里不走可如何是好。”
      阿格朗风花雪月里惯了,怎听不出昌辉话中之意,挥手道:“既然美人心不在我这,硬来的话岂不是伤风败雅没了情趣,李公子你就帮我好好疼疼美人儿吧。”
      昌辉抱紧一分歉意道:“夺爱了,”又低下头朝依禄暧昧道:“美人儿,去你的闺房如何?”说着将她横抱起身包厢外走去。幸而依禄听不懂,不然这脸非烧出一盒胭脂不可。
      阿格朗也不以为然,姑娘而已,玩玩儿就过了的,哪比得上昌辉给他的以万金做单位的回扣。
      昌辉抱着依禄进了事先安排好的房间才将她放下,许是跑得急了,脸红得由一丝变两丝了。
      依禄站稳脚,踩在真实的地板上犹觉得身处云端之上,昌辉夺魂的俊脸隔着云端依旧动人心魄,美得如梦如幻,奇了怪了,又不是第一次见面,怎得犯起花痴病来了。*(我写得也恍恍惚惚起来了。)
      云端外,飘来昌辉低沉的声音:“趁阿格朗还在里面我们赶紧走吧,你就说是我花钱请你到府上的。”
      依禄终于清醒了过来,连忙点头答应,又问道:“那这身衣服怎么办?要不要换下?”
      昌辉忍不住又上下看了个遍,想起适才两人的亲昵暧昧之甚,一阵躁火无端升起,又听她说起换衣服这些惹火的字眼,两丝成功升级成三丝,喉结艰难喏动了一下忙阻止道:“不用了,”想想又解释道:“让阿格朗看见了就难办了。”
      依禄想想也是,便依旧轻纱罗裙地跟着昌辉一前一后走出琉璃阁。
      这下可不得了,他二人这样走在路上想不引人注目都难,女的回头,男的也回头,除了瞎子,没有不回头的,一时间成了京城里最靓丽的一道风景。
      女子这样艳羡的目光依禄不是没有感觉到的,抬头看了一眼身旁玉树临风的昌辉,一阵因着能与他并肩散步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大大满足了她的虚荣心。不自觉又朝他靠近了三分,片刻不愿分离,就算是遇到障碍物昌辉绕道而行时,也是亦步亦趋地紧随其后,俨然一副小娘子随相公上街样儿。
      昌辉好似有点察觉,便故意左绕右拐,醉心于她的紧密跟随带来的欢愉,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
      然而这种现象却在经过一座小桥时被打破了,依禄甩下昌辉一溜烟地跑到桥下的一个摊位面前喊道:“我要十只!啊不。二十只!不对不对,三十只烤麻雀!”
      那烤麻雀的老头儿见一大姑娘在那“啊咿啊”地乱叫一时蒙了,依禄这才想起他听不懂朝鲜语,便指着摊上的麻雀,然后摊开十指来回翻了两下,意指要三十只烤麻雀。
      这数量太惊世骇俗了,把老头蒙得当场直了眼丢了神儿。
      昌辉及时解救了他,“帮我们做三十只烤麻雀,然后用袋子包起来。”
      老头这下回过神儿来了,自我开解那姑娘是带回去分人的,她家里肯定有十来个人,对的,是这样的,就是这样的。
      他边自我开解边开始烤起麻雀,得空之余抬头看了他二人,不禁惊叹道:“哎呦,你们这小两口子还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呀。”
      昌辉闻言心神不由得激荡了一下,侧眼见依禄一副天真烂漫,盯着麻雀直流口水的馋猫像,宠溺一笑,任由他误会去了。
      那老头估计这辈子从未这个壮观地一下子烤了三十只麻雀,激动得都哆哆嗦嗦起来了,忙乎了半天好歹安全拷完了。依禄欢天喜地地接过硕大无比的两个包裹,拿出钱袋正欲付钱,哪知昌辉早已先她一步将一锭银子放入了老头手中,无限温馨充盈着她的心房,此情此景,当真是无比和谐,又发生得如此自然,好像已有了默契牵引着。
      离开麻雀摊往前走了两步,突然听到一阵喧嚣声传来,循着声音探去,人渐渐密集了起来,到最后汇总在街道中央的一座三楼高的酒楼下。
      楼上一个红衣女子手捧绣球含羞带笑地望着地下人群,视线扫到昌辉身上,整个人都定住了,再不愿多看他人一眼。
      昌辉见此情景便知是抛球定亲,不甚上心就想绕道而行,哪知依禄见这么多人凑在一起热闹非凡,玩心加好奇心双重驱使下拉着昌辉就往人堆里挤,昌辉无奈,摇头苦笑任由她拉着。
      “公子,他们这是在做什么?为什么都盯着楼上的那位姑娘呀?”依禄见众人都昂着头举着手朝那姑娘呼喊着不解问道。
      “这是抛球定亲,那姑娘便是出嫁之人。等会儿她会把手中的绣球抛下来,谁得了谁就是她夫君了。”
      依禄听的目瞪口呆,眨眨眼做愤慨道:“她怎么这么轻率的就把终生大事给定了?要是那个人她不喜欢,或者是残疾的,有家室的,年老的怎么办?”
      “有些人很信缘分这东西,觉得绣球所归之处便是缘分中人。至于后面的问题,这抛球定亲也是有规矩的,抢到绣球的人只要符合你刚才所说的几个之一便不作数,要重来的。”
      依禄这才稍稍理解了一点。
      这时,人群突然沸腾起来了,原来是那姑娘已经举起了手中的绣球向下抛来。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直勾勾盯着那火红火红的绣球,绣球上挂着一只铃铛,每滚一圈便脆响一下,一干人的心跳也刚着“叮,叮,叮”地起落。
      终于,那球在万众瞩目中直直投入一个人的怀抱中,那人便是…….得了,你们肯定一早就猜出来了,米错,就是wuli秒杀型的美男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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