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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二分之一初恋 ...

  •   早知道是這樣,像夢一場,
      我才不會把愛都放在同一個地方,
      我能原諒你的荒唐,
      荒唐的是我沒有辦法遺忘,
      早知道是這樣,如夢一場,
      我又何必把淚都鎖在自己的眼眶。
      ——那英《夢一場》

      我的确在张敬恒身上找到了初恋的感觉,那样真诚,那样热烈,但我仍然选择林玉成。翌日他给我传简讯:「Daddy,下午带你去一个地方。」
      「哪里?」
      我抵达校门口,他像小狗一样跑过来抱着我:「你好,我的初恋男友。」
      「我不是。」我马上就要走了,怎么做你的初恋?
      他的笑颜能把雨绵绵的天转为万顷琉璃:「你就是啊,又高又帅,对我又很好。」
      车上我一直猜他会带我去哪,医院?疾控中心?酒店?饭店?「你要带我去爱情公寓吗?」他说过他很喜欢看爱情公寓,那是他梦想的生活状态:爱人在身边,朋友住对面。
      「不是。」
      「给点提示。」我猜遍了N个地方。
      「是一个你从来没去过,但以后可能会去的地方。」
      稍加思索,一个地方在脑海中呼之欲出,我既期待又害怕,「不会是民政局吧?」他点点头,老天我快要哭出来了。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带我来过如此郑重其事的地方,我们冒着雨来到民政局门口,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借着小雨掩盖泪眼潸然,张敬恒你要不要这么真诚,显得我很卑鄙。
      上海不愧是国际化大都市,民政局门口的小姐笑盈盈目送我们入内走到登记区,我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和一个男人踏入民政局的大门,红色沙发旁的圆桌上摆着爱情之花,我们坐在「普陀区婚姻」大字标题之下,这一刻他就是新郎,我也是。这是一场没有宾客、没有伴郎、没有鲜花掌声,只有当事人的婚礼。可这已经足够了,他给了我前所未有的真诚,他没有一句多余的话,我知道这是一个男人想要给另一半正式身分的唯一表达方式,他渴望成为我的终身伴侣。
      李光远说过爱我最后绿了我,戎耀说过要疼爱我但无法选择我,郑越说过我是他的「天赐惊喜」,白杨说过我们好聚好散,赵勿庸说过想和我成家但留下一句对不起,懵懂、心动、悲痛、失落、满足、迷茫,在快门按下一瞬间全部感觉交织在一起纠缠不清,身边的「新郎」给了我他最纯粹无瑕的真心,而我只能给他一句「对不起」。
      这一次,他依然认真对待了我们的见面。
      我将他送回学校后回家,在路上忍不住搂着他:「如果是在五年前,我会毫不犹豫和你在一起,如果是十年前,我会把我的一切给你。」如果在五年前我才二十七岁,只比他大五岁,碰到这样漂亮单纯的男孩我会守护他,让他做我的小王子;如果是十年前,我才二十二岁,我会把我仅有的一切给他,因为我还年轻,即使失去一切我还可以从头再来;而现在,我已经经不起任何波折。
      「我知道。」
      他其实什么都知道,他知道我对他的态度,他知道我只想玩玩他,他也知道我注定离开,但他还是选择用他力所能及最大限度的真诚对待我。
      在我离开的前两天,他突然给我传简讯,上面是密密麻麻上海高校的人才招聘。他说他不懂这些职位的差别,只要看到招老师的高校他就一个个打电话问对方「我哥哥刚从美国K大博士毕业,研究生物工程,有成果有文章……,请问贵校……」,就这样帮我要来了数家高校联络方式。我为这种人间濒临灭绝的纯情而震撼,在这个快餐时代,约人甩人如**放屁的同志圈子里,还有他这样的人。
      我实在不忍心见他如此难过,我并不值得他为了我这样做,他应该由一个同样热情真挚的男人呵护,疼爱,而不是我。
      「喂,小恒。」
      「Daddy……」
      「怎么啦?」
      「我想和你说话,我很想你。」
      「嗯。」我能说什么呢,我只能以对不起回覆他的对不起。
      电话那端哭着问我:「你会去面试那些工作吗?」我知道,他在因为我那句「如果能留在上海的」而努力,他一个没有社会经验对生物工程一窍不通的文科生用最原始的笨方法帮我要来了那些工作,他唯一考虑的是他的daddy可能会需要这些工作;就像主人说饿了,小狗就叼着骨头跑到人面前,以为自己最爱吃的食物这个是人类需要的。
      「嗯嗯,我会的,谢谢你啦敬恒。」
      「不要挂断……,我想多听你讲话。」
      「好。」我尽力满足他的期待,「吃饭了吗?」
      「沒有,想daddy吃不下。」
      「乖乖,我明天要去北京。」
      「Daddy,我有话对你说,」他已經哽咽得口齿不清了,压抑着急促的呼吸說:「Daddy,我爱你。」
      「……」
      「你不相信吗?」
      「……」该死的,我真的惹上大麻烦了,我有过五段恋情、也约过不少男人,我以为我能妥善处理掉他??,但他太独特了,过往经验不适用,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一个男人像他明艳、真诚、至情至性,在壮阔的爱潮面前我即使拥有丰厚的情史也薄如蝉翼,「哎……,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在你拥我入怀时,在你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发说『我好喜欢你』时。」电话那边越哭越厉害,他用眼泪在惩罚我犯下的错误,我错得离谱,杨英华你真的是??,三十多岁了还压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心动这种事情藏在心底就好了啊,干嘛抱着人家说喜欢他……。
      可是,当我决定回美国时就已经有男友候选人了,张敬恒哭哭啼啼的声音让我心疼又心烦,我并没有安慰别人的经验,这也不是我的拿手好戏,「我不是给你说过了吗!我在美国有喜欢的人了啊!」我不耐烦地打断他,「我喜欢他。」我想起了林玉成的好,平静淡漠、坚强且柔软,简直比张敬恒好太多了,起码不会哭哭啼啼又死缠烂打惹人烦。
      难以想象以后什么样的男人会和张敬恒在一起。
      「啊?」电话里的哭泣戛然而止,「我……,我不知道,为什么啊……」
      「我有告诉过你,在我们第一次上床的时候,我们聊天我提起过我在追求我的学弟。」也许是那个时候他只顾着和我亲昵,并没有在意我说什么。他说过他如果喜欢一个人会立即告知对方,不喜欢对方也不会吊着对方立即拒绝,他的世界黑白分明,就连**也会告知对方「我只是和你**」事后穿上衣服离开绝不过夜。泾渭分明,敢爱敢恨,耿直坦率,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他。
      一向扭扭捏捏遮遮掩掩的我就坦诚了两次,一次坦诚地说喜欢他,把他拉进情感地漩涡;一次坦诚地说要离开他,把他推进痛苦的深远;我难得的两次坦诚把他弄得遍体鳞伤。
      跨哒一声清脆的巨响,通话中那头没有了声音。
      「喂?小恒?」
      「……」
      「喂?」
      「……」
      「张敬恒!」
      「……」
      过了一会儿,那头不哭了,良久他以死水般毫无生气的声音发出几个字:「行,我知道了,校门口来吧,我有有东西给你。」
      我很担心性子刚烈的他做出傻事,放下电话我便打车出门了,自己惹出来的麻烦还是亲自处理掉比较好,他穿着皮夹克短裤站在校门,与初见时相比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眼睛里没有了光,死水一潭,像等待着我给他最后的死刑宣判。
      「給你。」他从口袋里拿出几张叠好的纸,冷冷地說:「要不要随你吧。」
      「谢谢你……」我打开看,又是上海高校的招聘讯息,他条理分明地列好了岗位和联络方式,用红笔标注好「教授/副教授/工程师」,「真的很感谢你,我会认真看的。」
      他没有说话,比第一次见面时更加冷漠,他踽踽独行我跟随其后,「陪我走走,我们去公园吧,我来上海这么久一次没去过。」
      我陪着心死的他做临终关怀:「今天就让你前男友陪你去吧。」
      丝雨为针线缝合著灰色的天和黑色的马路,我夹在其中踹不过气。有时候不得不承认老天爷是绝佳布景师,初见他时阳光正好,他比太阳更耀眼;现在细雨绵绵,他比天空更阴沈。「我真是个傻*,」他叹气摇头:「我居然把男人床上说的话当真,我居然以为你真的喜欢我哈哈哈哈哈哈。」
      「你別这样……」他苦笑着,不知是笑自己傻还是嘲讽我虚伪,我抱着他,「张敬恒,我喜欢你。」我对你怎么会没有喜欢?
      「你说你留在上海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我以为我帮你找到工作了你就会留下来,哈哈哈哈,原来你早就有喜欢的人了,我还瞎忙活一通!你是要为了你的爱人回美国的,我在码头等航班能等来个屁!」他疯了似的大笑,笑得身体都在颤抖,我为自己的龌龊感到噁心,如果他从来没有碰到我,他会比现在好过太多。
      「张敬恒,对不起……」
      「对不起有用吗。」
      「我不该出现……,不该这个时候出现。」
      「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要被你这样对待,」他挣脱我,「你早不离开晚不离开,偏偏要在说喜欢我后离开。」
      我无意也没脸辩解,我只是实话实说,「可我也控制不住喜欢你啊,我也没办法压制第一眼见到你时的心动啊。」你知道么,我以为我再也找不到十八岁时那种为了初恋心动的感觉了,是你给我的。
      他本来砸咂嘴想骂我,又沉默不言,过了一会儿质问我:「你喜欢你的学弟,你要追求他,为什么还要喜欢我呢……,而且你为什么要和我**?我不懂,我以为喜欢只能是属于一个人的,就像单轨铁路,它会停运会故障,但绝不会两辆列车并驾齐驱。」他噙着泪花:「你让我做了你们感情的第三者,你既对不起他又对不起我。」
      他的话剖开我伪善的面具直击灵魂,我真混蛋、真渣啊,「我跟他也没有在一起啊。」
      「不是的,你爱他,你就不应该招惹我;你应该一心一意地爱他,不管你们有没有在一起,我的出现已经玷污了你对他纯洁的感情。」他一直这样特立独行,现在他在自责,还是在责怪我呢,「我知道我什么都没有我也比不上他,可你也拿走了我仅有的、宝贵的真心……,我知道这不值钱,不能兑现成美金,可你也不该随意丢弃。既然你不需要为什么又要拿走它呢……你视作累赘的东西……我就像路边的小猫小狗,你觉得有趣就玩一玩。」
      一个明媚动人的男生,被我折磨得不人不鬼,如果我能留在C大,我一定会将他的真心视若珍宝,世人都说真心最难得,可得到了又随意丢弃,「你不要说了!你不要说了!」我内心备受煎熬,心脏彷佛被放在火上烤再撕烂成块,「你不是猫猫狗狗……,虽然我说了你可能你不信,但我要告诉你,你不是什么累赘,你是我人生中的惊喜、是宝藏。」是他的出现弥补了我那惨淡收场的初恋,他有李光远的浪漫,还有任何人无法比拟的真诚,除了物质他拥有一切。有了他我才知道一场真正的初恋该是什么样的,没有出轨、没有绿帽、没有伤害、没有盘算,只有不计后果的喜欢。
      「所以,我算什么……你回国途中的一个临时玩具而已。」
      「不,」我盯着他郑重其事地说:「我再说一次,你是宝藏,是我心中独一无二、最宝贵的存在,没有人能取代你的位置。」我自己都笑了,他肯定觉得我在骗他,这话我自己听着都很讽刺。「张敬恒。」
      「嗯。」
      「你就像一面镜子,站在你面前我觉得我自己特别脏。」我从后面走到他面前,凝视着他的泪眼,他好像对我关上了窗,除了肮脏的自己,我什么也看不到了。
      极端的甜与苦在短时间内灌下去没几人受得了,他哭得呼吸困难,好像都不知道相信什么,末了他冷静沉着道:「我知道了,Daddy,我爱你。」
      「……」
      我们一边走他一边说:「杨英华我爱你。」
      「嗯。」
      「杨英华,我愛你。」
      「嗯。」
      「杨英华,我愛你。」
      「嗯。」
      当时的我麻木不仁,愣愣地应答他,我只能告诉他:「张敬恒,我可能不会爱你。」后来我在某个瞬间,在路过H市法院时、在某个午后阳光透射到办公桌上时、在失眠通宵大雨滂沱的清晨时回想起这个人这句话才明白,张敬恒不加修饰的、「直呼其名加我爱你」式的六字告白比任何承诺与情话都刻骨铭心。
      晚饭后我给他打电话:「乖乖吃晚饭没?」
      「吃不下。」
      「你在哪里,我马上过来。」下午他就差点被一辆轿车撞倒,不知道他一个人怎么样了,我总是不放心。我失恋时有宋一兰池牧,还有哥哥,而他孤零零一个人,连个一起喝酒的人都没有。
      「学校外面的全家便利店。」
      我赶到时他涨红着脸倒在桌上,「乖乖,起来吃点东西。」
      「Daddy……」
      「嗯?」
      「你真的有喜欢我嗎?」
      「是的。」
      「那为什么不可以和我在一起呢?」
      「喜欢不一定要在一起。」
      「我不明白。」
      「我们差得太大了。」
      「你看不上我吧……」
      「不是,」我第一次告訴他年龄,「对不起,我骗了你,我不是二十八岁,我是三十三岁。我们年龄差十岁啊。」
      「那又如何?」年轻的他还不懂年龄的带来的现实问题足以磨灭一段爱情,天真地看着我。
      「和你在一起,我没有安全感。你有很多人可以选择,我不是了,我不年轻了,我需要一个家……,我总觉得如果我们在一起你会在外面被别人拐走。」他才二十三岁,大把的男人可以选择,他自由自在像风一样,我喜欢他,却毫无把握留住他。
      他一拍桌大声說:「我不是一个水性杨花的男人!」周围的客人纷纷侧目。
      我见过了太多不堪的爱情,有出国后男友出轨的、有五年情侣戴绿帽的、七年的男友变心悔婚的、有在一起吵得鸡飞狗跳的、还有父母以死相逼分手的,这些爱情一开始不也是甜蜜无比?可海誓山盟难敌现实,人心之变无法预料。
      「我知道,乖乖你是个言出必行的人……」我握着他的手,说:「这样吧,我跟你做一个约定,如果五年后我们都还单身,我们就在一起试试,好吗?」
      他几乎是马上停止了哭泣,抓主救命稻草一样点头:「好!Daddy!五年后我一定会娶你的!正大光明地在一起。」
      我没有再多说什么,笑笑摸他的脑袋,柔顺的长发沾湿雨水后丝滑冰凉。面对他坚定的承诺,我此刻无比幸福,五年后他会早已忘记了我,那时我是个三十八岁老男人了,可能还会发福发腮,掉头发,脸上皱纹更多,头发也白了不少,他也对我失去兴趣了。
      「哈哈,五年后我都老了,你肯定都看不上我了。」
      「不会的daddy,我会一直等你,请你相信我。」
      「我相信你。」我绷着神经不让眼泪落下来,他还太年轻稚嫩,不知道五年足以将我们雕刻成完全不同于当下的模样、不知道五年能让我们再遇见其他人而后走完一次恋爱分手的流程。这种哄骗小孩子的话也就他当真,可奇怪的是他对此的承诺我却愿意相信,换做任何男人我只会觉得是逢场作戏,「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的话。」
      这一晚,我们又*了很久的*,他笑着说这像2012世界末日前最后的狂欢,他说白马王子和白马王子在一起才是现实,至于灰姑娘?她本来就是贵族。他像变了个人,听着我与林玉成的故事,仔细且认真地为我分分析林玉成是否喜欢我、我是否应该继续投入精力追求他、我该注意什么。遣词造句精练,眼光毒辣,明明才二十三岁,分析起来头头是道有着看透红尘的通透,若非亲眼所见,怎么也不会把这个理性到冷酷的男人同白天至情至性的男孩联系起来。
      「如果他喜欢你会让你知道。」
      「你玩得过人家吗?」
      「你是一个三十二岁的男人,你不小了,要考虑沉没成本,你要有一个模型计算回报比,当然如果你爱他爱得要死要活我也无话可说。」
      「咱们来分析,你拖得越久越不告白,你们之间……」
      「男人这种生物,如果喜欢一个人是必定会主动的,哪怕只是玩一玩,男人也起码会让你知道他对你感兴趣,就像你对我一样……」
      他其实什么都懂,他真的什么都懂。
      翌日我去了北京,短暂到逃离让我得以喘息,终于过上了几天正常日子。再回来时,他已消瘦憔悴不成人样,干涸的眼见了我努力燃起光却还是熄火,笑起来嘴角牵动凹陷的脸颊形成深深的法令纹,本就棱角分明的脸庞现在犹如雕塑残次品一般可怕。
      「Daddy!我爱你。」他看似早已等候多时,一见我踏进校门便对我大声喊着:「Daddy,你终于回来了。」在同样艳阳高照的午后,他捧着玫瑰花穿过人群朝我飞奔而来,抱着我又亲又啃。
      「很多人啊……。」他仍在履行承诺,认真且正式地对待了我们的见面,我闻着香甜的鲜花却五味杂陈。「见到我你真的这么高兴吗?」我以为他至少会变得讨厌我一点点,或者回到我们初见时的孤傲冷漠。
      然而他没有,他还是选择喜欢我直至最后一刻。
      我们在学校里逛了又逛,又到了分别时刻,他没有哭泣,也看不出难过。我的回美机票在9月7日,这是我与他的最后一次见面。
      临别前我第一次主动在校门口捧着他的脸吻去:「张敬恒,你是我人生最大的惊喜,我真的很感谢遇见你。」
      「再见。」
      「再见。」
      他在我上车前拉住我,目光死死盯着我说:「Daddy,五年以后我一定会来美國找你的,我会把你抢回来。」
      我愣在原地,直到司机催促才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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