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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再见香港 你好美国 ...

  •   當某天雨點輕敲你窗,
      當風聲吹亂你構想,
      可否抽空想這張舊模樣,
      來日縱使千千闋歌飄於遠方我路上,
      來日縱使千千晚星亮過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這宵美麗。
      ——陳慧嫻《千千闕歌》

      「那后来呢?」
      「后来我们几乎没有联络了。」
      秦老師與我在酒吧小酌,没有科研任务就是爽啊,喝点小酒逛逛街,我在奔四时终于过上了这样的生活,「我能理解他……」
      「一样的,当年他已经三十七岁了,等不起我了。」
      「是啊,我们最期待的是等,最害怕的也是一个等。」他说得没错,我们会因为别人一句「我等你」欣喜若狂仿佛余生有了希望、有了盼头,又害怕自己耽误了对方的大好前程,我在与赵勿庸分开后也没有怪他,我们谁都没有错。
      不管是等还是被等,总有一方会落空。
      见秦老师难得真情流露,我抓住机会八卦:「哦?秦老师等过谁么,说来听听!」老狐狸听了我这么多事,我连他的一点八挂都不知道,「还是说有人等过你?」
      「大学时等过一个人,他去美国了我就等他回来,不过还没等到他,他就已经在那边有其他人了……,」秦老师不太愿意回忆,生硬地说:「你和赵勿庸分开了也去了美国吧?」
      和赵勿庸分开后,硕导有同僚在美国K大生物工程实验室招博士生,经他推荐我去了美国。
      再见了,香港;再见了,香港甜心、戎耀、郑越、白杨、赵勿庸;再见了,我乱七八糟的青春。航班起飞,九龙渐渐缩小成为一块、一点,然后被云层遮住不见,这个城市和这些人一同被封锁在深深的记忆里,不再被记起。
      我在洛杉矶降落随后转机到了H市,房东举着Taylor Yang的牌子来接机,又是一路驱车才到了公寓。这是一幢样式很像上海老建筑的Artdeco式四层公寓,我的房间在二楼。购置完生活用品后又过了一周才开学,H市在美国中部,别说华人了连东亚人都少得可怜,整个市区只有两家华人超商和一家越南人开的亚洲速食店。正因远离尘嚣喧闹,K大适合潜心做研究,令我惊异的是入学时发现实验室除了我和导师老板是华人,还有三个北京女学生、一个台湾男学生、一个日本男学生,剩下才是白人。老乡见老乡,背后来一枪,出国在外最得堤防得就是华人,除了必须的学习工作交流我尽量保持独往。
      从H市开车到奈许维尔不算远,初来美国没有朋友,即使用工作填满自己总有闲下来的时候。我在第二年的时候租了一辆车自驾去奈许维尔感受原汁原味的乡村音乐,在这里有美国音乐的灵魂,有长发披肩的牛仔以吉他弹唱《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有金发碧眼的姑娘把皮卡停在湖边和我这个稀有的东亚面孔打招呼。我漫步在奈许维尔的街上庆幸自己生于这个时代,能听到华语情歌、粤语流行、日本流行、美式乡村,偶尔做梦也想过如果我不读生物的话想成为一命作曲家,把日式流行与美式乡村结合,再用华语演唱。
      第二年年末我买了车,并不是我手头多么宽裕而是因为H市糟糕的治安,坐公车多次被抢劫的我已从第一次的紧张无措到后面熟练地从皮夹内拿出所有纸币交给劫匪,算了,被抢劫的钱就当给State Government保护费吧……。和所有博士求学道路一样,我苦逼地给老板打工、每天泡在实验室、处理繁杂的数据、回家写文。在博二时发表了第一篇论文,万事开头难,第一篇论文发表后接下来几篇发表变得顺利不少。在每天枯燥乏味好似白开水一样的生活中我早已抹灭了对什么狗屁爱情、恩恩爱爱小甜蜜的向往,至于生理需求找男人释放即可,而对待一段感情还是小心谨慎比较好,不要轻易开展一段关系是我的原则。
      兴许是月老眷顾,博四开学时我刚到实验室报导瞧见一副新面孔,清秀气质令我眼前一亮。上帝啊,在K大医学院这么久每天看移动的无菌服都要吐了,还要被一个又丑又肥的师弟针对,老天见我可怜终于弥补我了。这个新来的博士生叫Charles Lin,是个会说汉语但不太利索的ABC。Charles比我矮一个拳头,他留着及肩的卷发,笑起来像夏日清晨的阳光,镜片也挡不住他那流水般的幽婉。
      「你好师兄,以后还要麻烦你多照顾。」这可能是他為數不多会说的汉语长句,「我叫查尔斯,林玉成是我的中国名字。」
      「Taylor Yang。」怎么会麻烦,终于来了个可爱师弟救我于水火了,我高兴还来不及,以后可以以指导小师弟为借口远离那个讨厌师弟了!
      我很难区分自己对他的感觉,最初的惊艳,相处后的钦佩,越来越熟络,即便我们关系已经到了自认可以捅破窗户纸的地步,我仍旧没对他出柜。除了老板和一个关系较好的兄弟没有人知道我喜欢男人,H市乃至整个N州是典型的美国右翼保守区,我既是东亚人又是同性恋,简直是少数中的特例,并不想因为身份影惹出不必要的是非。
      「Taylor,没有多的房间了……,」林玉成拿着房卡对我无奈一笑,「看来只好我们住一间了。」
      「这会议真穷酸,连高档一点的酒店都不舍得开,」嘴上这么说着我已经拿过房卡开了门,「双床房啊……」
      「是啊,有问题吗?」
      「沒有哈哈哈。」失望,怎么不是大床房呢!这么美好的身体摆在我面前跟煮熟的鸭子有什么区别?我们各自洗好澡,躺在床上闲聊白日的学术研讨会,我做神经方向、他做遗传方向,各自交流彼此领域的成果,我们一点也不累也不无聊,我和儿时听妈妈念故事一样听得津津有味,他则对我的方向成果赞叹连连,「师兄,你好厉害,这个实验变量很难控制的。」
      「还行吧,你多看看案例就会了,」我趁机說:「有什么不会的都可以来找我,我会教你的。」
      「你真好,谢谢你。」在我起床关灯时林玉成突然拥抱我,「谢谢你平日对我的照顾。」就在他拥抱我的这一刻我领悟了白杨的人生哲学,我真的舍不得对林玉成动手动脚,像抱着一块玉一样舍不得碰碎,我想等他成为了我的伴侣再碰他。
      「不用客气,」这个拥抱好似持续了半个世纪,我沉浸在小心翼翼的幸福里幻想未来,「我们是师兄弟,又是朋友,帮帮忙不用客气。」等我博士毕业做博后,再找一份教职,那时他也毕业了,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在一起。
      偶尔他会给我一些拥抱,偶尔他会给我一瓶酒,偶尔他会在酒后对我说「love」。这一年我三十一岁了,巨大的压力令我常有不安与焦虑,虽然我们以朋友身分相识相处已有几年,但我无法给他一段稳定的关系,有可能明年我就会归国、有可能会去加州、有可能会去新加坡、有可能会去别的城市,如浮尘飘散不知归处。
      我渐渐习惯他的存在,萌生出想要保护他的想法;我又害怕依赖上他,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已经不太追求虚无飘渺的所谓爱情,合适的才是最好的,不管我以后去向何处,至少这些年与他同处的时光非常美好。
      他并不需要我的守护,骨子里独立的基因贯穿每一个生活细节,无论是做实验还是写文章,他并不需要我给予太多帮助,用亦师亦友形容我们的状态再合适不过,我们像两条平行线,始终保持距离,感情唯有保持距离才可长久,冷静沉着的他总给我恰到好处的疏离感,而我也乐得享受这份朦胧的美感。他进我退,我退他进,通过博弈般的行动模式保持恰好的距离不正好证明我们是一类人么?
      三十岁对男人而言无论是直是弯都是一道槛,一到这个年龄我们就自动背负上几座大山:成家立业、薪资多寡,而感情则从二十多岁时的第一顺位被挤到末尾。自离开香港后我再也没打算要和谁长长久久,天不遂人愿是人生常态,世间唯有变化永恒不变,我和林玉成在一起时总有两个声音在说话:一个是郑越告诉我享受当下,一个是赵勿庸告诉我寻求长久,我游走两端欲求平衡。
      一次就餐打破了维持已久的平衡,我们借着微醺谈话,「Charles,你谈过几次恋爱啊?」
      「六次,你呢?」
      「五次。」我微微惊讶,没想到他的情感经历比我还丰富,「不过每一段都不太圆满。」何止不圆满,没有一段是善始善终的。
      林玉成撩起长长的卷发,活像一位潇洒的艺术家,他说:「谈的时候开心就可以了,不用管太多,开心的方法有很多,不一定要从恋爱中获得。」
      我轻抿一小口葡萄酒,假装玩笑地问:「那你和我待在一起时开心吗?」
      「开心,没有负担,没有压力,自由自在。」
      奇怪,明明这才是最健康的相处状态,我的心脏却没有因他的话加速跳动,我越来越难找到十八岁时那种听到心上人说出预期答案时的感觉了,甚至因年过太久,我已经无法再想起那种感觉的具体症状,我只记得我那时会高兴得跳起来抱着对方、心跳会像百米速跑后一样加速、脸会红得快要滴出血、至于笑容那是无论如何也压不下去的。而现在我只是端着酒杯,清浅笑着,对林玉成说:「我也喜欢和你待在一起。」
      「我们不正待在一起么?」
      「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以后也是。」年龄上来了我也需要陪伴,林玉成像朵解语花,我的快乐与烦躁、我的成功和失败总有他的一份,温柔是每一个男人都无法抗拒的毒药。我不知道他的温柔婉约能陪伴我多久,我在自私地享受这份朦胧爱意时并没有负罪感。他不太需要我付出太多,我也不需要他等价偿还,我们喜欢对方只是因为对方原本的模样,我不会为了他变得浪漫,他不会为了我变得狂野。至于他的温柔与我的博学,是两个原始人做生意:他要的我正好有,我仅需的他能提供。
      我提议圣诞节去檀香山,他爽快地答应,在温暖细软的沙滩上,我们好像跳过了轰轰烈烈、缠绵悱恻的爱情,直接到了相依相伴的亲情,「Tay,」自从我们熟络以后他一直这样叫我,「你为什么这么久都不谈恋爱呢,我听同学们说你来美国后一直单身。」
      「单身是不假,可我也没闲着哦~」我调侃道:「就像你之前说的,快乐不一定要通过恋爱获取。」
      「我还以为你有喜欢的人。」
      「有啊。」我漫不经心地说。
      「她漂亮嗎?」
      「很漂亮,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笑起来甜美可人,」我瞥了他一眼,「你喜欢这样的女孩么?」
      林玉成摆弄他衬衣扣子,思索片刻后说:「不喜欢。」
      「啊?」這家伙不喜欢自己?
      「我喜欢的女孩有一头干练俐落的短发,爱穿工装,理性睿智。」林玉成说完后跑到一颗椰树下,「Hey Tay,过来!我们一起游泳。」
      不得不说林的身材相当不错,虽然纤瘦但皮肤白嫩细腻,浸湿的长发一缕缕贴在脸上、肩上,宛如出水的白色玫瑰花。真是我见犹怜啊,多漂亮的男孩子。
      「你可以教教我蝶泳么?」
      「没问题,我的蝶泳是我爸教我的,他可是游泳健将哦!」
      「那你也把我培养成游泳健将。」林玉成总是这样,偶尔开点小玩笑不失俏皮活泼,像只小猫咪。我们的肢体接触不算多,除了有时他会突然跟我挤一张床,然后两人各盖一床被子。
      我总告诉自己来日方长,便没有狼吞虎咽似的接触他,我也无意把他占为己有,一旦他是我的我也变成了他的,我不想再深陷于任何一个人,哪怕我再喜欢他,这是我多年经验得出的信条。
      牵挂太深,离开时则会悲痛万分。我的心里有一把尺,在任何人、感情抵达心脏正中央之前调整行为模式。我确实喜欢他,但相比之下,使自己免受痛苦更为重要,一旦我开始爱上男人,那就是我痛苦的开始,十八岁的心动很美好,可我已经受不起它的副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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