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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仲夏之死(1) 闽宁爱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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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如未熟透的柑橘般酸涩,又如蜜糖般甜蜜。
这是种花家对爱情的评价。
Part one.
记忆如钻石一般坚硬,滚动起来往往会刺痛人心。这些痛心的记忆偏偏是最难忘的。但人们总说时间可以冲刷一切,让记忆的伤疤变得模糊。可是闽并不这么认为。
依旧是仲夏之夜,雨水连续不断的从空中袭来。闽站在雨水中,没有撑一把伞。雨水噼里啪啦的砸在他身上,每一滴都痛彻心扉。他低头转了转无名指上的戒指,忍着刺骨的寒意踱步到桥边,看着雨水滴落在绿色的河里,激起几滴澄澈的水珠。俗话说的对,水越深便越绿,他终于满意的稍勾唇角,向着桥的尽头——一片绿草坪为岸的河边走去。岸边有几棵柳树,闽不知又看到了什么,他抚了抚岸边柳树的树叶,笑着投身入河。
“有人跳河了!有人跳河了!”
有目击者慌慌张张地去叫其他人救人,救援人员很快到达救援地点,他们捞上来一个身体蜷缩的男人,男人呼吸微弱,手里还紧紧攥着一枚精致的银戒指。
闽今天又没有吃药了。
不,他已经擅自断药多时了。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没人知道这样一位优秀的作家为什么会选择投河自尽,也没人知道他是一个同性恋。他们的恋情就如同枯叶一般落入泥土,被践踏,被摧毁,然后了无音讯。
阳光照射大地,太阳升起了,闽也被抬走了。这条河的河面变得如一大块打磨光滑的绿翡翠一般,在柔和的阳光下酣睡,没有半点夺取生命的恐怖嘴脸。
可是却有无数人葬入其中。
闽和宁初遇在一家咖啡馆。
闽一边在咖啡馆喝着热拿铁一边握笔思考书中的故事走向。这本书是他两年多的心血,他相信只要把大纲的最后结尾写出来这本书一定会大火。但是他划掉了一句句话又写了一段段字,直到最后纸上画满了笔迹。他烦躁的将纸揉皱,然后扔进了垃圾桶里。这已经不是他扔掉的第一张草稿了,垃圾桶里堆满的纸团暗示了他到底写了多少遍。但是仍旧找不到令他满意的结果。桌上的拿铁不再飘起白色的水汽 ——实际上它已经凉了许久了。闽抿了一口,随即皱了皱眉,秉着不浪费食物的原则他一口气将那杯拿铁全都喝了下去。
“你好,请再来一杯冰美式。”
他和另外一人异口同声地对服务员说道。
“二位先生慢等,我稍后送来。”
服务员离开后,闽一抬头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卫衣着口罩的男人。那男人只露了一双眼睛,看起来却有一种怀珠韫玉的感觉。
“你好,请问你是?”闽不解地问。
那男子低声开口:“我是宁,你的书粉!
宁,当今十分流行的回族文化家。
闽惊的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他扶了扶单框眼镜,立刻邀请宁坐下。
宁因为民族文化研究得好再加上有几分仙姿玉质,是现在火热的回族音乐家。
这么红的音乐家竟然是他的书粉?!
闽还不及思考下意识伸手以示友好,宁很快握住闽的手轻晃了两下,然后走到了他的对面。
“我坐这里闽先生不介意吧?”宁笑着问。
“不介意不介意。”
闽立刻上前帮宁拉开椅子,心中的震惊许久未散的震惊许久未散。
“我能和你拍张照吗?”闽小心翼翼地问。
“当然可以!”宁立刻跑到闽身侧,比耶拍下了他们的第一张合照。
“敢问宁先生喜欢我的哪儿本书?"
“噢,是《夏季炽恋》,我喜欢里面的男主。"
闽刚坐回自己的椅子上喝了一口冰美式,听到宁说的话差点一口咖啡喷出来。
不是吧,黑历史都要提?!
糟糕,糟糕透了。
这本书是他写作梦的开始。闽从小就表现出了惊人的写作天赋,他写的作文总能获得老师的赞赏,甚至还拿过奖,以至于他的父母非常支持他写作,希望自己的儿子有一天能成名。
成名么,其实也差不多了。他仅仅出版了两本书,结果书都大受欢迎。有不少人都知道他这个小有名气的作者。只是闽觉得这还不够,于是开始写了第三本一正是如今被困在结尾的那本书。
闽为了这本书可是下了苦心。他仅构思就花费了一年的时间,再加上大纲的修改及写作,已经过去了两年多。作为一个完美主义,他想要一个精致的结尾,可事到如今都未能实现。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写作的?”宁问。
“大概七年前。”闽答。他从十六岁开始写书,到现在已经二十三岁了。闽反问宁:“你呢?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研究回族文化的?”
“五岁。”
宁说话的语气平常,他现在已经二十一岁了,他从小就喜欢回族文化,尤其是对乐器表现出了巨大的兴趣。虽然周围人都说他不是个搞音乐的料子,但他仍旧坚持自己的爱好,终于他也算是有了成果,堵住了少时纷纷的恶语。
宁说他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才不在乎别人的看法。
“真的吗?难怪你的乐器搞得那么好,实不相瞒,我现在这本书就是听着你的音乐写出来的。”
“是吗?”宁惊呼一声,“那某人可真是太荣幸了。”
“谬赞谬赞。”闽和宁又一次握手。
“你为什么在泉州?”宁喝了一口咖啡道。
“寻找写作灵感罢了,你要知道写作可不是件轻松事。”
“确实,这次我来泉州是为了演出。留个联系方式吧,到时候我请你吃饭。”
“好好。”
闽忙不迭点头答应,他加上宁的联系方式之后整个人都是恍惚的,谁能想到自己喜欢的音乐家会和自己互加联系方式成为朋友呢?他实在是激动,激动的好几晚都没睡好觉。
宁回到家也难掩激动,他欣赏闽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他有些遗憾闽没能认出自己,但也并不气馁。其实他们小时候是见过的。
那年,法兰西6岁,英吉利8岁。
“喂,隔壁的小屁孩,不要大声讲话,我都没办法好好练习了!”
“略略略,我就说我就说。”闽朝宁做了个鬼脸,然后颠颠地跑回屋子,留下宁一个人在院子里生闷气。
“闽,不准欺负邻居弟弟。”
“知道了……"
宁离开了院子回到琴室继续练琴。墙壁的隔音效果并不是很好,宁一边练琴一边还能听到闽吵闹的声音,搞得他好烦好烦,不过没过多久宁一家就搬去了银川生活。
再一次遇见是宁二十岁时。
二十二岁的宁褪去了儿时的稚气,变得更加成熟了些。少年特有的朝气在他身上完全可以找到。那年,闽站在泉下拍照,宁正巧路过,闽一心寻找拍摄角度,不小心一下子撞进宁的宁
怀中。宁比闽年纪小些,可的身高整整比他矮半个头。闽连忙道歉并提出请他游玩,宁看到闽的父母感觉颇为熟悉,后来才想起那人是闽。
宁没有拒绝闽的邀请,他们游遍了泉州的热门景点,然后又分道扬镳。
宁在这个时候就已经对闽产生好感了。
由于不知道听谁说宁正在写作,闽去买了闽写的书来读。婉转简朴的文字描述的人物活灵活现,宁对闽的欣赏更加一分。
如今再次见到闽,宁只觉得是天意。
他和闽有缘。
他选了个好天气将闽约了出来,闽毫不犹豫答应了。
“出来一起吃顿饭吧,在//餐厅,我去找你。”宁说。
“好啊,我正好离那儿不远,你直接过来就行。”
“好。”
两人在餐厅碰面,闽穿了一身西装,看起来还真有几分绅士风度。而宁选择了白色衬衣加黑色长裤,脚上穿着运动鞋,和闽的画风显得格格不入。
“咳咳,你怎么穿的这么正经。”宁问。
“我以为你也会穿得正经一些。”
闽一边挠头一边有点懊悔,早知道他就穿的休闲一点了。
“也怪我穿的太随和。”
宁并没有发觉对方红透的耳尖,他整理了下衬衫就坐下了。
“我和你是不是在哪儿见过?”闽突然问。
“嗯。”宁眼睛一亮盯着闽,“在泉州,你还请我旅游来着。”
“啊,原来是我不小心撞到的那位,不好意思我记忆力怪差的,一时之间竟没有认出来。”闽陪笑着说。
“我那时候化了妆,你当然认不出来。"
“是这样吗?那还真巧。”
宁不置可否,闽拿出一个礼盒,盒子里装了一块怀表,里面有他们上次在咖啡馆的合照。
那枚怀表小巧精致,刻有花的纹路,纹路一路向上,开的肆意又张扬,是个不错的艺术品。
“这是我排了很久的队加急定做的,送给你。”
“很美,我收下了。”宁接过怀表,指针走过发出轻微的滴答声,牵动着宁的心脏。
“我也有礼物送你。”宁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支钢笔,泛着金属光泽的黑色笔身凉凉的,宁接过了笔,上面刻着中文:前途似锦,他向宁道了声谢,也将礼物收下了。
这顿饭吃的很顺利,闽感叹于宁竟然和他有这么多共同爱好,以至于他盛情难却的和宁玩到了一起。
这无疑是件天大的好事,闽原本以为他和宁的关系只停在朋友这个级别,不成想仅相处了一年他心里就升起了一股别样的感觉。
他好像有点喜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