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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 24 章 ...

  •   贺骁遥和丁俪凛整整一星期没见,只在微信上进行必要的简短交流,非必要时刻他们会分别联系尤逢云,能通过中间商绝不找上对方。

      他忙完公司的事,和大家一同下班,在路上红灯和堵车相互作用下,三十分钟的路程硬是开成一个半小时,到楼下已经七点半。

      贺骁遥站在电梯里,抬头和电梯外的丁俪凛不期而遇。他说不清自己图什么,伸手按下off键,把顶着夸张造型的丁俪凛关在门外。

      丁俪凛没想到贺骁遥报复心这么强,几天没见还记恨自己骂过他,她都不记恨他说话没谱。

      她在电梯外表情淡漠的重复手指上的动作,不停按下向上的按钮,门在完全合拢的瞬间被她按开。

      丁俪凛准备主动向贺骁遥示好,朋友之间闹矛盾不得有人先递台阶,毕竟她人美心善包容性强,再原谅十个欠抽的贺骁遥都不在话下。

      她故作正经的绷着脸走进来,身子越过挡在按键前的贺骁遥,刷卡并按下off。

      无所事事地仰头望电梯顶,靠近贺骁遥的手悄悄戳他的胳膊,问:“还生气呢?气性这么大?”

      贺骁遥错愕地看着丁俪凛,张了张嘴又闭上,他愈发猜不透丁俪凛的路数。

      丁俪凛见贺骁遥不理人,擅自判断是自己认错态度不够诚恳,与当时猖狂的挤兑人的劲头比起来太弱。

      于是埋头苦翻另一边的包,翻到走出电梯停在拐角处为止,贺骁遥默默站在一旁看着她翻。

      丁俪凛扭头发现贺骁遥没走,继续专心翻包。

      “前天去c市拍外景买的纪念品,给你了。送你礼物你就不能生气了。”

      贺骁遥心想自己没生气,被骂两句不痛不痒,跟人置气十来天未免太小心眼。他只是近几日工作忙,再加上有些事需要一个人静下来想想。

      但看到丁俪凛拿出一个丑陋的海洋生物小摆件说要送给自己,咽下即将说出口的解释,心虚地接下礼物。

      贺骁遥注意到丁俪凛警惕又担忧地盯着他手中的蓝紫色剧毒小章鱼,他笑着把章鱼攥进手心背到身侧,却引来丁俪凛疑惑的眼神,她在这疑惑之中酝酿出恼怒,像是误会了什么。

      丁俪凛果然误会了,“你笑什么?不喜欢还给我。”

      贺骁遥避开丁俪凛预备夺回章鱼的手,向她解释:“没有不喜欢。”

      “那你笑什么?”

      “情难自已?”

      “好恶心。”

      贺骁遥又笑了,“和你学的。”

      丁俪凛半是真心半是假意的讨好令他心情愉悦,那副局促却掩盖不住狡黠的样子使他没头苍蝇似乱撞的思绪找到方向,自然而然就笑了。

      贺骁遥问她:“你回老家出差?”

      丁俪凛差点被贺骁遥摸不着头脑的笑震慑到,犹豫着要不要换个好看的小玩偶真心实意地道歉,顺带拿回自己精心挑选出最丑最不喜欢的那个,找时间寄给偏爱丑东西的秦微笙。

      她翻包的手停下,松开摸到的第二丑的小丑玩意儿,开心地说:“对呀,很奇怪吗?”再丑也是亲自千里迢迢从c市花钱买回来,能不白给就不白给。

      贺骁遥不知自己怎么说出的这句话,“你回家了吗?”

      好在丁俪凛对贺骁遥一切行为的接受度良好,没觉得被冒犯,“没回,不想回。”

      她背好自己的包,手不自然地抓着包的底部,捂住包外完全看不出形状的漂亮玩偶们,脸上仍然带着贺骁遥看不懂的做作的慈爱与体贴,她心里双腿倒腾出虚影,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家。

      不好催贺骁遥走人,只好说自己急着拆头发、洗澡,贺骁遥带着丑章鱼在拐角处和她告别,两人各回各家。

      临走前不忘认真聆听丁俪凛的嘱咐,必须好好对待她斥巨资购买的小章鱼。

      贺骁遥不知道丁俪凛小朋友一般的求和方式,强硬地送出礼物和避免对视暴露心思的稚嫩举动,源于林煜带给她的好心情。灰色的阴雨天在她眼里变得比万里无云的日子更加迷人。

      卢知意昨天主动告诉丁俪凛‘他们分手了’,没说谁提的分手。丁俪凛不管谁提的分手,过程不重要,她只看结果。

      她不联系林煜,‘你是不是分手了’、‘卢知意说你们分手了,怎么回事’,唯恐暴露自己将要溢出的窃喜,无耻地踩着别人的痛苦感受快乐。

      唯一想过要分享的人是贺骁遥,不凑巧昨天下午他们刚因为工作上的事拌了嘴,联想到贺骁遥上次的回复,她就不想再分享关于林煜的事,贺骁遥一定会回复她四个字:小人得志。

      无论如何,今天是个好天气,昨天也是,明天也是,希望未来也是。

      丁俪凛洗完澡换上灰蓝色睡衣,搬着贺骁遥家顺来的躺椅来到窗边,雨水滴落在透明玻璃上,滋溜一声滑下来。她抱着圆滚滚的靠枕闭上眼睛,屋内静的只剩隔绝在窗外的闷闷雨声,但她确信自己听到了那一滴雨,滋溜——滑下来。

      所谓好消息也是无数雨滴中的几粒,混在雨水里靠你火眼金睛抓住它滑落的轨迹,在此之前需要一千场雨酝酿成一次运气。

      她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十六岁的林煜,在雨里。

      他们在林煜十六岁生日前见过上千次,通常情况下非节假日每天至少见一次,多了能见上三回,早上出门上学一次,中午学校课业不多回家吃饭一次,晚上放学一次。

      节假日不一定,节假日的青少年渴望过自己的生活,找新的朋友玩耍。

      说人话就是他们不是在林煜十六岁生日那天第一次见面,更不是十六岁生日前有一段时间没见……

      那是什么?

      七月十五日,雨。

      是七月十五日丁俪凛和朋友吵架,回家的路上手里握着伞,雨浇透她芦苇般纤长、摇晃的身体。

      吵架的朋友没有伞只能淋雨走到公交车站,丁俪凛为了表示自己的愤怒,故意走向方向相反的地铁站,故意淋着雨不打伞。

      骑车回家的林煜在差几百米到小区门口的地方,遇到落汤鸡丁俪凛倔强地走在雨里,他停在路旁叫住她。

      “喂!丁俪凛!”进入青春期后他不愿再叫丁俪凛‘凛凛’,两个叠字貌似是一种恶心又亲密的称呼,让人别扭。

      丁俪凛的头发贴在脑门上,脸颊上,脖颈上,一缕一缕的组成雨水流淌的河道,她听见林煜的声音,转身看到一个因为没有伞淋得像落水狗一样的人。

      林煜骑到她身边再次停下,用沾满雨水的手指拨开她同样沾满雨水的头发,问她:“怎么不打伞?”

      “我带你回去?”

      丁俪凛嫌弃地看着自行车后座,手一扫水哗啦啦的往下掉,“不用,太湿了。”

      林煜笑着把捂在外套里的书包掏出来给丁俪凛,“坐这个,这个不湿。”

      丁俪凛摇头,“不坐,一会儿你作业湿了怎么办?”

      林煜把丁俪凛摁在垫着书包的后座上,骑上车子回家,“别管我的作业,现在雨小了,再不回去一会雨停了,不如留在这等着风干。”

      少男少女在雨幕中穿行,一个上身只剩一件白T恤卖力地蹬着,一个兜头罩着一件刚用来保护书包,现在用来保护她的淡蓝色卫衣,后座的少女因为受到关心,任由自己藏在外套下,泪胡乱地洒。

      眼前黑乎乎的丁俪凛不得不攥住他湿哒哒的T恤保持平衡,用力一拧,吸饱了雨水的衣服淅淅沥沥地下起小雨,丁俪凛搂着林煜的腰,听到林煜模糊的声音传来,还在问自己为什么不打伞。

      丁俪凛回答:“不想打。”

      雨势变小,她的声音更小。

      林煜:“什么?”

      丁俪凛:“我说不想打!”

      林煜觉得他们已经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顶着风打伞无异于亡羊补牢,“那就不打!”

      他们在单元门前停车,两只不成人形的水鬼看着对方笑出声,笑声越来越大盖过雨声。

      林煜拿走丁俪凛的伞说:“放我这吧,丁阿姨问起你就说丢了,过几天我送回去说发现我家有一把伞好像是你家的。怎么呆住了?记住刚才的话了吗?”

      丁俪凛撇嘴,林煜今天居然没叫她小屁孩,上五年级后每次听到林煜喊她小屁孩都要炸毛。

      可林煜就是林煜,他不直接叫你小屁孩,结果话里话外听着全是‘小屁孩’,让你气得牙痒痒却无可奈何,“我又不是小孩子。”

      林煜:“知道了,你不是小孩子——初中生——”

      丁俪凛看着他把伞塞进书包,里边的物品跟着遭殃,别扭地哼一声进了电梯。

      林煜在电梯间里欲言又止,看着惨兮兮的丁俪凛顶着一张倔强的小脸,最终开口,丢掉青春期莫名涌上来的自尊,像他们更小的时候那样随意又亲切的交谈,“心情不好的时候不要折磨自己,心情不会因为你淋了一场雨变好。”

      十三岁的丁俪凛喜欢说反话,“我没有心情不好。”

      林煜拍拍她的头说:“淋雨只会为你带来感冒,生病了要吃药输液岂不是心情更差?”

      “下次遇到问题了可以跟我说说,好吗?”

      丁俪凛也不喜欢被林煜拍头、拍肩膀,虽然今天是他上高中后第一次拍,“不好。”

      她突然想到在没放暑假的五月份,班里一个学习小组的同学问她年级里哪个男生最帅,她说谁都不帅,同龄的男生一个个像野猴子一样张牙舞爪,搜遍整个年级找不出几个心智健全的小男孩。

      她还发现这群人竟然不及林煜一半稳重,林煜除了小学养成毛病,爱叫自己小屁孩,其它方面都表现得比她的同龄男生成熟上百上千倍。

      她和林煜在同一所学校的不同校区,初中部学习好的同学可以直升高中部,成绩欠佳的只有另寻出路。

      两个校区中间有一片树林,树林里设置了许多凉亭和座椅,是校方帮助大家忙里偷闲的措施。

      初中部大胆的闲人和高中部被学习压垮的成年人预备役,是思学林的常客。她上学一年半,只在思学林遇见过林煜三次。

      第二次朋友问她觉不觉得林煜长得比他们班男生帅,丁俪凛回答是。

      第三次问她觉不觉得林煜长得很帅,失去参照对象后丁俪凛迷茫了,和林煜低头不见抬头见,对他熟悉到不看正脸、不听声音,隔着人群靠身形和动作也能认出来,早已失去美丑的概念。

      丁俪凛用绞拧湿漉漉的袖口的假动作,掩盖自己飘忽不定的眼神。

      她飞快地瞥一眼低头看自己的林煜,林煜把滴水的头发捋上去露出额头,外套和书包搭在另一边的胳膊上,看似狼狈的人带着从容、温柔的笑容安抚自己。你看啊,他和妈妈说的一样,是一个大哥哥,‘和妹妹玩的时候记得多照顾妹妹’。

      六岁时遇见邻居家的哥哥,十三岁懵懵懂懂触摸到人与人之间存在名为‘喜欢’的情感,那场雨过后,不明了的潮热在她的心间发疯扩散。

      七年内共同创造的回忆可以消磨几个辗转反侧的长夜,结出一颗摇摇欲坠的果实——她大概喜欢林煜。

      苹果,这是苹果,青绿色的脆苹果。

      夜晚躲在自己的房间里用力想象苹果的模样,握住拳头、紧皱眉头,脑海中无边的黑色浮现一丝色彩。

      这是苹果,你人生中第一颗苹果,尚未成熟的青涩苹果,包含你从扎两个小辫的小女孩变成青春期敏感少女的所有心事,苹果核中睡着一个少女,那是你。

      青苹果的酸涩包围着你,你被酸坏了脑子,犹犹豫豫、慢慢吞吞。

      羞涩,也会羞耻。

      一步迟步步迟,再也等不来说出口的机会,人生的第一场爱恋以没有结局结局。

      丁俪凛打小能装,故意说:“心情不好的时候不折磨自己可以折磨别人吗?”

      林煜呆住,“我可没有教你这么做。”

      丁俪凛拧干头发上的水,开门迎接妈妈劈头盖脸的质问和随后生硬的关心,进门前对手同样搭在门把手上的林煜说:“原谅我吧,我是初中生,容易得中二病的年纪。”愈来愈响的心跳声吓得她语无伦次。

      是夏末的雨困住努力逃亡的少男少女。没有巧合,强行将在必经之路遇见对方归于巧合的话算作弊。

      他为了躲雨——补习班下课时晴空万里,骑到半路下起天气预报外的瓢泼大雨,他摘下书包塞进怀里,卖力地蹬着车子。

      她为了淋雨——初中生习惯因为莫名其妙的小事和朋友闹别扭,一个眼神、一个语气,昨天不在意,今天却按捺不住。她们容易受人蛊惑、受未知世界的诱惑,体验着或狂乱或随意的初中生活。

      他和她走进同一场雨,物理意义上的走进。

      丁俪凛至今被留在那天雨里。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4章 第 2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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