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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第二天。
      天幕的墨色渐渐褪去,变红,变橙,又成了一片蔚蓝。昨晚闹腾到凌晨一点,现在沈皖睡得正香,蒙眬中感到自己被推了推,一个听起来脆脆的,又有点沙哑的声音叫着“起床了起床了”,正觉得烦,忽然,头上多了只手。
      他猛然睁眼,潜辰趴在他的床边,正在摸他头顶的耳朵,嬉笑道:“小狗狗。”
      祂的手触到了他右耳上的一个缺口。
      “别碰老子!”有起床气的沈皖条件反射地一脚踹向潜辰腹部,祂在一米外跌坐下,后背撞上墙,起初有些发懵,很快腹部传来剧痛,让祂抱住膝盖,脑袋埋在臂弯里抽噎起来。
      沈皖回过神,看着面前哭泣的omega不知所措,从衣柜里抓起一件卫衣胡乱穿上,套上帽兜就匆匆走了。
      到了单位抬头一看钟才发现,要是再晚一分钟就迟到了。
      也不能怪祂叫醒自己吧?
      理应感谢的。
      他照常工作,照常和几个同事调笑、偷摸着上网开黑。一切都稀疏平常,但他始终感到不安。
      因为早上踹了祂一脚,良心过意不去?祂不过是一个在逃通缉犯而已,自己也没义务藏匿祂。早上那一脚呢,谁让祂手欠来摸自己耳朵?那也不该那么狠地对祂吧……祂会不会因此感到愤怒,甚至离开?
      这个想法把他吓得一支棱。
      离开也没事,本来就一在逃通缉犯,被抓住也和自己没关系。他自我宽慰道。
      下一秒,沈皖逮住一个好兄弟,用自己第二天的白班和他的夜班换。那位好兄弟欣喜若狂,抬头已不见沈皖的人影,低头,“哎我的限量版Ferreo呢?!”
      门被“嘭”地打开,正舒舒服服窝在客厅沙发看一本市井忧人的《蓝玫瑰不会安眠》的潜辰吓得一支棱,手中的咖啡差点泼书上。祂和门口呆立的沈皖对视3秒,目光下移到他手中的巧克力上,惊喜道:“给我的吗?”便由指尖放出一根傀儡丝把它缠住拿了过来。
      随手上的重量消失,沈皖也像被抽去了灵魂,喃喃“日啊,我还以为你被气跑了要么还在——”接着恢复了一下状态,诚恳地说道:“很对不起,早上不该那么对你。真的很抱歉。这盒巧克力是我的歉礼。”
      “唔?”潜辰嘴里已经塞了一颗巧克力球,说话含糊不清,“这半天我仔细思考过了,是我先不对,不该摸你耳朵的,这应该……是对你有什么——不好的回忆。”祂非常谨慎地选择用词。
      “是啊,有点……应激反应。不介意的话,要听听我的故事吗?”

      基因突变,他生下就长着狼耳狼尾。作为一个狼人,他自幼被双亲抛弃,苟且偷生,并在无数嫌恶鄙夷的目光下走过,似乎他的存在就是一个错误。像他这样的人,被其者称为“异种”。
      一次,几个其者小孩儿做着模仿洛教判官的游戏,抓住他,想要割下他的耳朵,他奋力挣脱,右耳上也留下了一个缺口。
      浑浑噩噩过了十年,早已对这个世界木然的他立在海边准备结束这一切时,一只宽厚的手按在他的肩上。
      “是沈冶上校救了我,”沈皖激动而语无伦次地说,“之后他带我回去,给我起名,让我接受教育和训练。我成了一名出色的军官。上校给了我二次生命,我一直很感激他……害,我怎么会对个刚认识一天的人讲这么多。”
      “我还好奇是哪个单位敢任用未成年呢,原来是部队。”潜辰也不知道要不要安慰他,往他嘴里塞了颗巧克力球。
      沈皖所在Stellar国际基地V国分部Glacier特种部队,这里聚集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沈冶上校从军二十年来获二等、三等功若干,是个实力很强盛的前辈,现年49岁,对那些来劝退的后辈总说得了一个一等功再退休。
      凭沈皖的实力和强大的后盾,就算昨晚赶走潜辰,其者因他接触过通缉犯却不上报来找麻烦时,其实根本不用怕,最多受个口头教育。
      “也就是说你完全没有必要怕其者来找麻烦,没必要窝藏一个通缉犯。”潜辰冷着脸——总是保持微笑让祂脸部肌肉酸痛,“是想过几天赏金出来了再把我送走,自己功成名就钱到手么?”
      “当然不是。”沈皖毫不在意地伸了个懒腰,“纯属我人帅心善。再说现在要把你送走也来不及了啊,窝藏通缉犯的罪名已经坐实了,还不如继续窝藏下去,还能多活几天。反正一时半会儿没人会找上来。”他歪头看向潜辰:“你好奇怪哦,窝藏你不行,赶走你也不行,那我能做什么?”
      “对不起。”潜辰扭开脑袋。
      “没事儿,你皖哥我心胸宽广不在乎这些。嘿,你是不是喜欢摸我耳朵,喏,我让你摸。”
      潜辰被他的厚脸皮挤开半米,很有礼貌地说:“不了谢谢。”
      一会儿后祂又说:“本来吧,早上被你踹了之后,我还想自杀来着的。但我总不能给好心窝藏我的人添麻烦吧,就没死。”
      “……不至于吧?”
      “嗯?”潜辰看着他的眼睛。
      讲真的,沈皖文化课成绩不太好,不大会说话。他结结巴巴地说:“就被踹了一脚而已……啊当然那很痛也很委屈,但……再怎么也不至于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吧?”
      “谁知道我是活悟了还是活腻了呢。”祂撇开的视线落在手中书封面的蓝玫瑰上,“活不活着对我来说都没意义,反正总有一死,那是早晚的事。想拖晚一点由不得自己,早死早超生才是自己能掌握的。”
      沈皖听着,想要张口反驳什么,但什么都说不出来。
      “这些是我在奎斯特架上想到的。我不知道我们这些人的灵魂会不会真的成为神使,只知道火烧到身上会很痛。其实那群傻子里除了内阁和洛普兹就没人知道我是人偶。火要烧上来时我放出傀儡丝捆住那些祭司,挣脱开绳子,跑了。他们绑得好紧,我的手腕被磨开了皮肉,一直淌血,钻心的疼。喏,现在结痂了。但我无所谓了,拚命跑,反正不能死他们手里。献神仪式时周边没有太多人靠近,我逃得倒挺顺利。然后随便摸上了一艘客轮——一直吊在船外。我像是被幸运女神眷顾了一样,逃亡的那两天一直没被人发现。昨夜我实在逃不动了,就挂在你这栋楼上,想着要么找到能窝藏我的人,要么自杀。反正不死于献祭的愿望已经实现,接下来也没什么明确的活着的目的。
      “都半夜了嘛整栋楼不见个人。于是我每层楼呆半分钟,没人就再往上爬一层。到顶十五楼都没个人影,就准备下去了,可这时你出现了——我也就活下来了。
      “苟活罢了。对于我来说,劳伦斯抛弃我的那一刻,我的生命就没有意义了。”祂的声音逐渐低下去,又马上转换了话题:“你这有很多有意思的书,我暂时找到新的活着的目的,打算再活一阵。”
      沈皖半天才反应过来:劳伦斯,即现任洛普兹的名字,不过……“什么抛弃?”
      “我知道你好奇,但你先别急。”祂俏皮一笑,“我们才认识一天不到,等熟了再慢慢讲给你听。”说罢祂又从沙发旁书架上拿了几本书,一蹦一跳回客房——卧室了。在门前祂又顿了顿,回头对他说:“你有一股傻气。”
      ……祂情绪变化好快,也不知哪种是祂真正的情绪。
      一连几天,要么早上潜辰去喊沈皖起床,要么沈皖先醒,煮了泡面或去外面小摊买了早饭回来放桌上再去上班,祂醒了自己吃,然后看看书,喝一整天下午茶。中午沈皖会从食堂带饭回来。
      为了给潜辰“续命”,沈皖又买来大堆的书。这家伙还挺挑,只看文豪的作品,或者学术性论文,现在除了在读学生谁还看这些啊。
      最初祂能整天都呆房间里,直到发现躺着看书脖子酸,又转移到客厅了。
      最初祂也不多说话,直到被话痨的沈皖同化。
      祂的状态的变化确实很快,不到两星期就同样沾染傻气,至少言行符合这个年纪,不再说生啊死啊,可也只是不再说而已。
      沈皖好歹也是应付过心理考试的人,明白潜辰的变化只是浮于表面,内心还是一个消极厌世的人。祂也决不是在奎斯特架上才想到这些的,至少在三四年前,只是隐藏在潜意识里,感觉没那没强烈罢了。
      一个好好儿的小omega,凭什么老想着生死?
      不过一个小omega,从海岛逃到内陆的纳斯城还没被一个人被发现……这倒是件乐事。

  •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就打字慢
    要好好活下去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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