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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爱太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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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坐到余炀家的沙发上,程钰大脑都是晕晕乎乎的。
余炀家是一居室,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余妈妈说他平常穿得人五人六的,家里倒是猪窝样子。
但要是旁人说他不务正业,余妈妈就要好好掰扯掰扯,你晓得个鬼,年轻人这都管这叫极繁主义。
入门就是个巴斯光年的垫子,鞋架上几双胡迪草莓熊腊肠狗的拖鞋,两个皮沙发上面放着吉他形状的靠垫。
东边一排柜子里放着姜由不喜欢的泡泡马特,西边一排柜子放着廖九他爸不让他买所以寄存在这的高达。
阳台上放着余爸爸偷偷买的钓鱼竿,还有余妈妈摆的家里放不下的多肉,两边倒也相安无事。
余家二老之前都是工人,余爸爸性格温和,妈妈伶俐能干,在外人看来,这两人对小孩完全是放养态度,哪有人会让小孩初中毕业就辍学上班的,怎么样也要上个职高3+2。
余炀生活在这样开明的家庭,从小就对未来有很明确的规划。
小学的时候不爱读书,爸爸就把他带去朋友饭店里掂铁锅。
后来虽然因为锅太重放弃了厨师大业,但意外和老板儿子廖九关系很好。
后来他决定弃武从文,余爸爸又把他带去理发店做学徒,认识了理发店店主的儿子姜由。姜由因为长得像小女生,被一些小霸王针对,余炀带头,领着俩小弟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
长大后廖九倒是继承了家族饭店,姜由考去大城市,唯一不变的,就是他俩还喜欢粘着余炀。后来他决定开家纹身店,连设计稿都是姜由画的。
要问为什么余炀能在房价居高不下的江城买上房子,除开他人长得贼帅,靠一张脸招揽不少客人。
最重要的是,他们家拆迁了。
更重要的是,连拆三套。
余炀算是实现从“街头帅混混”到胡清巷有名的小开一大跃升。
热心给他介绍对象的大爷大妈得到他喜欢男的的反应,也从“你小子趁早给我改邪归正”到“有钱人家的小孩喜欢果然与众不同”。
他和程钰谈恋爱的时候,两人都没什么钱,还过了一段苦日子,分手之后余家就发迹了,余妈妈打麻将的时候开玩笑说对不起儿子前男友,没趁早让人家过上豪门阔太的生活。
好嘛,原主没过上,异世界影分身过上了。
余炀买房子的时候就没想过以后家里还会住第二个人,整个房子就一间卧室,一间工具房,一间厨房,一间客厅,唯一的卫生间还在卧室里。
分手的时候,余炀估计双方都发誓再也不见,但真的做了决定,他感觉自己轻松了很多。
身为一个从小在爱里生长的小孩,他可以理解程钰为了更好的生活欺骗自己,可以原谅对方,也很豁达地选择了让一切随风而去。
说实话,他现在已经不太记得分手那天他们究竟说了什么,最后会吵到分崩离析的程度,明明他在坐上那趟北上的绿皮火车的时候还在想,一定要好好挽回这段感情。
余炀站在厨房里,面对着许久不动的锅碗瓢盆陷入了哲学思考。
人的定义是什么?
如果一个人投胎转世之后记忆和经历完全不同,那么他还算同一个人吗。余炀摸了摸下巴,那他这种收留的行为算不算再一次踏进同一条河流里面。
打住。
余炀完全对程钰这个人,不,根据现在情况,应该说是种群,失去了兴趣。更别说现在的程钰还是个小孩子,余炀一直觉得小孩子都是无性别的,就像天使一样。
顺便拜他老人家所赐,余炀对这种长相,这种性格的小男生完全不敢有想法。
甚至午夜梦回的时候,他还能梦到从前程钰赤身裸体地贴着他的时候,像一只纯白的蛇,紧紧缠绕着他,竖瞳发着诡异光芒,细长的蛇信子扫过他的脸颊,带来冷血动物特有的阴冷。
他亲昵地蹭了蹭余炀,随即张开血盆大口,发出的却是尖细的声音,“我要你永远记住我。”
人家梁山伯是从此不敢看观音,余炀是从此不敢看动物,DNA里可刻不下这么老多人。
夜幕渐渐地落下,外面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扑打在窗户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屋子里面开了空调,暖融融,在雨天撑起了一个独特的屏障。
空调发出嗡嗡的响声,绿萝宽大的叶子随着暖风微微摇晃。
程钰拘谨地坐在餐桌前,等着余炀说的“大餐”。
对于他的说辞,他不是没有怀疑,按照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都休学一年打工攒高中学费了,怎么还会去得起美国,被卖去缅北倒是有可能。
但是余炀为什么要骗他呢,到底是谁会让来路不明的前男友白吃白喝啊。
很显然,这个人是余炀。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第一位圣父耶和华。
就在程钰脑海里天人交战的时候,余炀呈上了自己精心烹调的——清汤面。
余炀心虚地承认,虽然色香味,三个都不占,但是,起码能下肚。
两人面对面地坐着,互相悄悄观察对方的神色,程钰艰难地表演完“幸福地进食”后,心里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来了。
这个食物,不是说好吃吧,它就是好难吃。
吃完之后,程钰主动提出要洗碗筷,只见余炀轻车熟路地把碟子筷子放进洗碗机里,欠欠地说,“怎么样土鳖了吧,没见过好东西。”
说完他又想起对方不是廖九,心思敏感,马上拐了个弯,“不过你们脑子比较新,一学就能会,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在河里洗碗呢。”
程钰吸了吸鼻子,又点点头。
他发现余炀对自己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特别受用,偶尔的小心机不失为一点存活下去的好办法。
余炀回房间拿了身新睡衣和裤衩,当时看天快下雨了,急着开车回去关窗,忘了给孩子买几身贴身衣服。
虽然他是男同,但是通过特殊的方式无痛获得了一个稍微敏感的孩子需要照顾,他真的想问问你们老天爷是不是恐同,非要通过这种方式折磨他。
“忙一天了,快去洗洗澡吧,淋浴间在主卧里面。”
“以后这个家里的东西你随便用。”
余炀心理活动一大堆,表面上还是冷酷异常的酷哥模样。
余妈妈说他死装相,说到这个就不得不提起余炀十几岁非主流的时候,爱做美甲,还总是暗黑系列的,一天不见耳朵上能多出三个孔,更别提眉钉鼻钉啥的。
所幸不爱抽烟喝酒乱给自己纹身,余妈妈就不管他了。
除此之外还爱玩滑板骑机车弹电吉他,周围的小混混都把他当大哥膜拜。
余炀本人对此一概不知,超级粗的神经把小迷妹小迷弟隔绝在外面,硬是单身到19岁遇上了此生大患。
高冷的性格和帅气的长相,引得附近的中二病初中生管他叫余少。
这个外号没少让发小嘲笑,余炀这人特别欠,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把微信名改成这个,还非逼着别人也叫他少爷。
余少现在斜躺在沙发上,脚翘茶几上,开始沉思为什么白天的时候出去还是一个人,回来的时候变成两个人,爱在路边捡人类是不是一种无法根治的绝症。
脑海重忽然出现最近爆火的短视频,“家人们谁懂啊,捡了个猫,它想跟我回家.......”
他一开始以为程钰是高冷的猫科动物,后面发现是阴晴不定的蛇,现在捡到的感觉是随时会被抛弃的幼犬。
过于活跃的思维让他转而想到该怎么给黑户上户口。
这完全涉及到他的知识盲区,感觉要在社会主义国家给一个黑户上户口,比偷渡有色人种来国内还要藏好不被人发现难多了。
余炀没空悲秋伤春,掏出手机来查资料。现在已经是冬天了,程钰是休学了一年攒学费,所以比大家都大一岁,要是能在年前把户口搞定,来年就把他送去上学。
狠狠操了一些老妈子的心,余炀感觉肩膀上已经背负着鸡娃的重量了,他刷着刷着手机又去小绿书上面看这个年纪的小孩该用什么辅导书了。
#家人们谁懂啊糯叽叽的习题#
#来江城就是为了这一本#
#不会还有人不知道这个辅导书搭配吧#
“哥,我洗完了,你去洗吧。”程钰的脸被水蒸气熏得红扑扑的,嘴唇血红的,细看是干燥得起皮流血了。
余炀给他找了张面膜,和朋友送的传说的贵妇级别的润唇膏,他还没用过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片刻,他看见程钰的嘴唇肿成卡戴珊,好家伙,缺德小子没告诉他这润唇膏有丰唇效果,只能强忍笑意安慰程钰。
起码现在只有两个人知道,要是明天涂出去不得被一条街的笑话。
“现在太晚了,你先跟我挤挤。”
“哥,我睡相不太好,睡沙发上就好了。”
“那也行。”反正开空调,多盖几床厚被子,明天去外面买个小床放工具房里,余炀把一切安排得很完美,甚至考虑到小朋友的心情。
初来乍到可不得给他一个痛哭的空间嘛。
指针转到十点,余炀和程钰说了晚安,施施然回到房间安睡。
整个人陷入柔软的被子里,余炀疲惫了一天的筋骨才感觉舒展过来,大脑变得清醒了一点,美利坚现在得早上九点了。
他从被子里掏出手机,心说我再试最后一次。要是成功了,就把崽子还回去,要是失败了,那就......
那就先养着?
反正人看着瘦瘦小小的,也吃不了多少,主要是这个天气赶出去,没钱没手机没户口,过几天就得冻死,余炀再给前男友扎小人,也不至于看着一个没成年的孩子去死。
余炀拿定主意,打开通讯录,找到那个号码,再一次按下。
安静的房间里,月光在地面上打下一个圆圆的斑点,电吉他弹奏的波西米亚狂想曲倾泻而出。
回忆再次回到从前,这是他们某次做完后,余炀忽然来了兴趣,光着身子带着一身痕迹拿起乐器弹奏了一会,好像也是在这样晴朗的月夜,转头看见程钰拿着手机录像。
脸庞美丽如山中精魅,嘴唇红若涂脂,明亮的眼睛在黑夜中一错不错地看着他。
余炀自恋地以为情人已经深爱自己无法自拔,但没想到有一种可能是对方早已蓄谋分手,这个略带艳色的视频可以成为阻止他纠缠的工具。
在他没有意识到的时候,音乐声已经变成沙沙的电流声。
“余炀。”金属质感的声音冷锐锋利,将案板上的鱼切割得面目全非。
曾经如此熟悉的声隔着一万公里距离传了过来,而余炀忽然很想把电话挂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