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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心花魁是病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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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青堤杨柳色,秦淮风月红酥手,人间盛景方如是。
南丰楼大厅里,红帐翻滚,宾客满座。
白色高台上,面容俊美的青衣男子端坐,指尖带起泠泠轻响,浇息了台下的议论交谈声。白纱从高空垂下,在他身边飞舞,和青色的衣角缠在一起,交织成一首动人的曲。
青烟袅袅,卷着泠泠琴音,宛如白鹤飞上云霄,久转不散。
江宁指挥使指使小厮拨开包间珠帘,指着台上的青衣人影,叹道:“江公子,这便是我们秦淮这一代最是最出名的清倌花魁,竹筠。”
江云迟将酒杯抛掷到半空,又伸出手一把接住。酒杯在他之间打了个转,他屈指一弹,酒杯稳稳落在桌子上。
“哦?”江云迟眯眼瞥了一眼远处影影绰绰的人影,看不清容色。
“未看出有何特殊。”他满不在乎的添了一杯酒。
江宁指挥使笑容一滞,心中嗤笑,面上却不漏声色。
也不知道这小将军是个什么脾性,难不成京城二十年的风土没给人熏陶出一点官家子弟的爱好,而仅仅去边关磨了三年,几场仗一打,就真给人养成了个莽撞大老粗?莫说不爱风月,竟连这半分风雅都不懂?
指挥使笑而不语,故作神秘地勾唇:“这秦淮河畔,论容貌颜色,才艺书画,若他称第二,哪还有人敢称第一?要听他一曲演奏,可是得提前一个月订位才行。”
“那便期待了。”江云迟屈膝倚在木栏旁边,一眼也没看台下,拎起酒坛子,大半酒液倒入嘴里,另一半着脖颈流下,划过喉结,打湿衣衫。
江宁指挥额角青筋直跳,别过眼:“这花魁可是个清雅绝伦的人,江公子一会可莫……”
话音未落,栏杆下方大厅的一阵喧闹引起江云迟的注意。
一个客人摇了摇发昏的脑袋,一把勾住旁边人的肩:“我可是知道这花魁的八卦。他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人,可莫要被他骗了。”
“什么?快讲,快讲。”
那人允自喝了口酒,看着周围人期待的目光,这才不紧不慢的开口,声音洪亮道:“也是听来的,原说啊,这新花魁竹筠原先也就是个南风楼底层的普通清倌。后来也不知道原因,突然一下子位阶就窜了上去,成了一线花牌。”
“要我说他手段可叫一个厉害。”喝酒的客人鼻子哼了一声,不紧不慢的放下酒杯,拉长声音:“当时刚选上花牌的时候,江宁指挥使家的小公子就想把他包下来,却被他一口拒绝,说是绝不卖身,当时闹的可轰动了。”
“谁曾想,那公子同这竹筠一番清谈后,就放弃了。反而开始往他身上砸钱。之后同样的事情也发生过好几次。只要是看上他的,稍微有点权势金钱的,这些人无一例外,全成了他的踏脚石。这才给他送上花魁的宝座。也不知道他怎么给人灌的迷魂汤。”
江云迟一哂,似笑非笑地回头,头上的马尾动了动,瞥了眼那边尴尬的江宁指挥使,意味深长道:“这就是你说的才艺双绝,清雅绝伦?”
江宁指挥使不自在地掸了掸袖子:“确有楼下之人说的事不假,可事实并非如此,他确实只是与小儿清谈一番,未行半分逾礼之事。反而我那不孝子在第二日竟也开始读书说要考取个功名。”指挥使捋了捋自己的胡子,惭愧一笑:“想来我曾百般劝阻,竟不如他一次清谈有用。”
江云迟玩味地看了一眼指挥使,问:“所以给这花魁砸钱是你的手笔的?”他转了转手里的杯子,没抬头。
“确实是下官,却也不全是。”
江云迟轻哼一声,垂眸继续向下看去。
下面还在吵,同桌另一位客人显然不信,嗤笑:“我看你是没见过竹筠,他那样神仙似的人物怎会像你说的这般不堪。我看是你——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喝酒的人撇了撇嘴,懒得和他辩驳:“听说竹筠把这南丰楼上上下下哄的都高高兴兴的。他这种八面玲珑手段颇多的人,怎配得上花魁之位。”
江云迟看到一袭青衣来到喝酒人的身后,眸光一闪。
这可不就是刚才在台上弹琴的花魁?这般“清雅绝伦”的人。当众被人驳回面子,可是要有好戏瞧了。
竹筠哪里知道有人正在盯着自己的一举一动,他正忙着解决这些个难缠的客人。
那客人面色激动,正打算继续点评,却突然听见温雅清润的声音响起。
“李公子。”
一只手搭上了喝酒男人的肩膀。修长的手指白皙又瘦削,落在那深蓝色锦缎上似乎一折就断。
李公子一惊,手一抖。酒液翻飞,打湿了衣裳。
竹筠摸出来袖中的青色帕子。一点一点的替李公子抹干衣襟上的水,白皙的指节一侧不经意蹭过男人的喉结。
感受到身边人脖子的微微颤抖,竹筠满意极了。
他眉眼一动,眸子里映着盈盈水光,同李公子拉开半步距离。
李公子突然刷的一下站起来,涨红了脸:“莫要拿着那些哄别人的方法来哄本公子,本公子……才不吃你这一套。若非你,这酒如何会撒?这一身衣服你又如何赔?”
竹筠歉然地抬手作揖:“今日之过,皆因在下行事莽撞,才扰了您这杯酒。竹筠在此自罚三杯向李公子赔罪,今日公子这桌便记在竹筠账上。今后,公子若闲时,不妨来在下这听些曲子,竹筠必将扫榻以待。”
他容色极盛,面上漾着温润清朗的笑容,一袭青衣勾勒出他纤细而美好的腰线,像是一只手就能握住。
李公子怔然,微微偏过头去,耳根发红:“不过是些推脱之词,何苦装出这幅样子。”
男人话音未落,便见眼前之人双手执起酒杯,略一仰头,喉结微动,咽下酒水。
他喝得很快,一杯连着一杯。
霎时间他苍白的面色红了个透。肺里的气再也按耐不住顶了上来,他勉力压抑着,腰身微弯,弓起的背部略微颤抖。
他一只手颤颤巍巍地伸进袖子拽出一条洁白的绣帕,一只手微微发抖支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
霎时间一口鲜血咳了出来,落在帕子上,像一朵盛放的红梅。
他脸色惨白,背却挺的笔直,像是千斤也压不弯的青竹。一袭青衫勾勒出他纤细的腰线,似乎只一掌就能将他的腰握住,捏在手里细细把玩。
那易碎的琉璃就和眼前这人一样,脆弱的好像一碰就碎。若非将之放在心上细细珍藏,怕是立刻会化作天边的云彩,再找不到一丝踪迹。
李公子好像突然理解了那些趋之若鹜的王公贵族。
若有朝一日能将这样一个琉璃般的人物抱在怀里。那便是以黄金千两,高官厚禄来换又有何妨?
他看着帕子上那抹刺眼的血色,捏着酒杯的手紧了紧。他嘴唇动了动下意识伸手要扶住身边脆弱的人。竹筠微微侧身避开了他的搀扶。
江云迟轻笑一声收回眼,撇了眼江宁指挥使:“这竹筠公子倒是个妙人,这样难缠的客人都能让他安抚的服服帖帖。”
江宁指挥使掩面咳了两声,想到自己提的清雅绝伦,讪讪一笑,弥补道:“那还看吗?”
江云迟将酒杯重重放下,轻嗤一声:“自然看。不能让指挥使白花了银子排队。”
这边看戏的人仍等着戏上演。那边演戏的人却已退场休息。
竹筠离开大厅来到僻静角落,四周无人。他视线停在被男人酒水打湿的绣帕上,略略一停,随手将绣帕丢进了旁边的花坛里,又将周围的土踢过来将帕子彻底盖住,眉眼皆冷,哪还有半点笑意。
他讨厌用别人碰他的东西。
脏。
竹筠本名方知洵,是这秦淮河边名声最盛的清倌花魁,只卖艺不卖身。
他本官家子。母亲死前叮嘱他进京寻父,结果途中路遇山贼,自己也被抓进山寨。同自己一道的朋友趁着自己昏迷,偷了自己的身份信物玉佩和银两。
时年,他九岁。
在腊月最冷的时候,他靠着一双腿和好心人送的有个缺口的破碗一路乞讨,走到了秦淮附近。为了生存,从小他就学会和乞丐抢食。
后来,他被人绑进南丰楼。和风餐露宿相比,练习倒也不算辛苦。后来,他也算是混出来点名堂,人自然也越养越金贵,他都快忘了那些年风餐露宿的生活。
方知洵在加了香露和花瓣的泉水里净手,拿着蜀锦帕子将手擦干。他抱着琴,来到江宁指挥使所定的雅间。甫一推开门,便瞧见一个黑衣少年半曲着腿,倚在临窗栏杆上,提起一壶酒就往嘴里倒。
倒是难得的洒脱肆意,落拓不羁。
似是被开门声惊扰,那黑衣男人瞥了过来,原本清亮的眸子暗了下来。
手一松,酒壶落地,碎成残片。
他腾地一下站起来,膝盖撞在桌角,他却像是没感觉,一下子撞翻了桌子。
酒杯碗碟碎片落了一地,一粒葡萄咕咕噜噜滚到了方知洵脚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