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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它叫栖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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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傲宁下车后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是要住进叶时溯的家,然后瞬间有那么一丝惊慌失措。
叶时溯看着他皱着清秀的眉头,突然觉得有些好笑。
“怎么了?”
“没事。”表面上平静如水,实则波涛汹涌。
不是吧,这才刚见上面,我就住他家?本来人家就是好心帮我,我怎么还可以继续麻烦人家呢。
沈傲宁这个人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傲了,不喜欢别人帮他,因为他自小就认为,君子就应当堂堂正正,不需要别人的怜悯,也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因为他相信自己可以。
可后来,他才知,过度的自信便是自负。
“要不,我,我,我住酒吧。”沈傲宁看着屋内金黄的一片,对叶时溯说。
里面似乎到处都是名贵的东西。有价值连城的名画,也有流传千古的青瓷,以及一些在拍卖市场需要几亿才可拍到的稀世珍宝。这些东西点缀着整个屋子,确实同它的外表一样。发光。
这屋子估计比我的命都贵上几千几万倍。我哪里敢住啊。
沈傲宁直接一整个愣住。
叶时溯也看出来了,他是觉得自己不能总是麻烦别人,更何况这种金贵的屋子里全是珍宝,也害怕将它们不小心碰倒或是损坏。
“没事,这里的东西你随便碰,别把它们当回事。”
……
好一个有钱任性。
既然正主都已经这么说了,那他再扭扭捏捏下去,岂不是显得有些太作了。
毕竟他也知道叶时溯实在对他好。
可他就是不明白。
现在自己都沦落成这样了,他为什么还是要向几年前一样,一如既往的对他好。他到底是什么吸引了叶时溯呢。
他不知道。
叶时溯本人也不知道。
仿佛对沈傲宁好,就是他生来就会的一件事。
因为太喜欢,因为见了第一眼就再也忘不掉,因为梦里眼里永远是他的身影,又或者是因为年少时他的闪耀。
当他愿意为了他跨过山,隔过海,越过城市只为向他奔赴的那时候起,沈傲宁就注定是他心头上的唯一。
因为他值得被他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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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傲宁还在思索自己晚上应该睡哪里。
打地铺?不不不,太凉了。他从小就虚寒,自是不能受凉,这一点叶时溯也相当清楚。所以叶时溯先一步开口。
“你就睡那间屋子吧。”
沈傲宁抬眸望去。
那间屋子很大,有卫生间,有衣橱,甚至都有小茶几以及一个阳台。在床的旁边还有一个小窝。
“这是?”
“猫。”
猫。
对,猫。像你一样可爱的小猫。
“喵呜--”
门外一只小猫向沈傲宁走来,看见他,还特意亲昵的往他身上蹭了蹭。这是一只拥有高贵血统的白猫,从他的外表上看,就能看出他很讨喜,也同样很俊美。是只公猫。
“他叫什么。”沈傲宁伸出手轻轻的摸着他的毛发,好像生怕弄疼他一般。
一旁从未有过如此待遇的叶时溯,头一次羡慕一只猫。他咬着牙似笑非笑的说。
“栖栖。”
“?什么?”
“我说他叫栖栖。”
沈傲宁:……好像小栖是我小名吧,是我想多了吗?
叶时溯:不,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但是沈傲宁也不好过于多问他人的隐私,所以只是无语片刻,便对他说。
“名字真好听。”
敷衍至极。
叶时溯听了,又忍不住笑了笑。
“对。”
……
这个更敷衍。
“这个房间,你喜欢吗?”
“哈?”沈傲宁被他给问懵了。
本来他就是寄人篱下,能住在这里就已经是幸运了,他哪里还会计较这么多。
但是叶时溯知道以前的他,是比现在要讲究的多了。
他知道他的大少爷很金贵,所以特意为他造了这间屋子。因为他知道只有他的大少爷才配得上这么好的房间。
这里的全部,其实都只是因为沈傲宁以前的一句话。
“我喜欢那些华丽的东西,我喜欢金色,我喜欢光,因为他们都是那种会让人心生期待又美好的事物。所以未来不论怎样,我都愿意朝他们奔赴。”
这是他喜欢的少年。
所以他当然要为他做出最好的全部。
这座豪宅就是一个完美的例子。
无需多言,行动证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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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这个房间,也很谢谢你。”沈傲宁郑重其事的说。
虽然他一直都是个不善于语言表达的人,但他也不傻,他看得出来叶时溯在对他好,所以他也希望自己可以给他一个完美的答复。
叶时溯听后,弯了弯唇角。
“那你就一直住在这里吧。”
“哈?”
“我是说,在我没有帮你查清当年那件事真相之前,你就一直住在这里吧。”
“这样…会不会很麻烦?”
“你的事,都不麻烦。”
只要是关于你的所有,我都很乐意为你效劳,我金贵的大少爷。
“唔,好吧。”沈傲宁放弃了挣扎。
对于面前人的执着,沈傲宁再傲的性子这时候也只得放下来乖乖就范。
听到他的回答,叶时溯自然表示非常满意。自家小朋友果然听话又乖巧。
“衣橱里面有衣服,你自己收拾吧,如果还缺什么就告诉我,我叫人给你买。”
然后就顺手把房门一关。
留着小栖和栖栖四目相对。
……
衣橱里的衣物……唔……这算不算侵犯隐私权呢。
但他现在也没有衣服来换洗,只好打开衣橱开始拿自己要穿的衣服。
因为从小就没有父母的缘故,沈傲宁是一直被叶时溯的父亲也就是叶檀收养,只不过是养在另一个地方,和叶时溯不一样的地方。
如果说叶时溯从小到大的生活是光鲜亮丽,自由幸福。那么他则是独立自强,遵循家规。叶檀对他的要求特别严格,严于律己是首要,洁身自好是其次。
只有自己干净,未来的一切才会赢来光明。
打小严厉的家教就告诉他,他的命注定不简单。
虽然他也很好奇为什么叶檀在他出生时要来领养他,但他是个聪明人,识时务,知道叶檀不愿提起,那么他也不会过多询问。毕竟那时候还需要靠着叶檀来完成学业,所以他也不希望两人的关系,因为这一个问题而闹得很僵。
不过令沈傲宁一直奇怪的是,他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后来叶檀选择让他和叶时溯相识。因为沈傲宁从小就知道叶檀有一个亲生儿子,在外大放光彩,绚丽夺目。而他则在暗无天光的日子里呆了七年,却在七岁那日重见天光,着实令他意外。
那种意外是不可言说的。
就好比。
你本来配不上这浮华三千,却又因为某种缘分让你配得上这苍穹万里。
那种惊喜,是一个从未收到表扬或者是鼓励的孤儿一种发自内心的表现。
因为从未得到过,所以未曾期盼过。
因为未曾期盼过,所以愿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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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傲宁叹了口气,把栖栖放在小窝里,便拿着衣物去了卫生间。
他脱下衣服扔进洗衣机里,然后看着镜中的自己,那种眼神,仿佛是嫌恶至极点。
狼狈不堪却又在故作清高。
他讨厌现在虚伪的自己。
可是又不得不这样。
这就是命。
你不服也得服。
水声哗啦,雾气弥漫。水汽充斥着这个房间。
都说水是最圣洁的象征。
那就用它来洗清所有的污浊吧。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沈傲宁才穿着新换上的衣物走出卫生间。
不过很奇怪的是。
明明叶时溯比他高,可是腰围以及长度对于他而已却恰到好处,仿佛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番。
算了,我这么自作多情干什么。说不定人家就是看我可怜才帮我呢。
沈傲宁揉了揉双眼,他看着手表上的指针正在缓慢滑向十一点,便打算直接睡觉。
他铺好床,又给栖栖放置好猫粮,省的这家伙半夜饿醒。然后开了小夜灯,便睡下了。
淮安市的夜晚比起安宁市可一点也不宁静,到处都是夜店的狂欢声,似乎是在庆祝某个东西的诞生又或者是在为什么东西而庆祝。
不过这些东西于沈傲宁而言,不过是过往云烟,他早就看不上这乱世红尘。也看不透。
在这喧嚣杂乱的世界里,他只求寻一处净地。
就和那时的愿望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