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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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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海拔两千米,远处就是山,常年浓云缭绕,在干烈的阳光底下仿佛亘古般静止。我的房间在二楼,比预期的大上许多,大床、长沙发、空荡荡的水泥地、碧绿斑驳的墙,唯有卫生间须得出门下楼向右走二十步才能到达,加上经常不定时停水停电,显得有一点艰苦,不过还好。
学校的教室明净宽敞,学生们大部分是白族,都非常好,比预期的要好上许多。第一天上课,我主要讲了些语文课的上课要求,摸索着上完了上午最后两节课,奇迹般把每个孩子的姓名和脸对应了起来,成就感空前高涨。走出教室抬起头来,日光正好,心情大好。
我携着骄阳踏入教师食堂的时候,空气中突然莫名的多了一道带着寒意的目光。环顾四周,客气地和所有的老师一一打招呼,终于体认到除了Horst,自己即是此地肤色最白的人类这个事实。卢康招招手让我坐在他身旁,盛了一碗汤,布了些小菜,我忙不迭地连连道谢。为了展现出一些符合当地口味的豪迈大气,我捧起菜汤咕噜咕噜喝了几大口,才发现汤上零星飘着的东西不是碎肉,而是猪油,一不小心呛得咳嗽连连。卢康边笑边说:“喝慢点。”话音未落,“啪”一声脆响,我正对面坐着的马尾辫姑娘一下子站起身,狠狠瞪了我一眼,甩甩辫子走出去。原来方才的感觉并不是错觉,也不是幻觉。周围的老师都有些幸灾乐祸似的,我认出那姑娘是隔壁班的语文老师方小溪,也是校长的闺女,一切真是令人摸不着头脑。
几天工夫,班里的孩子们就对我熟捻起来。班长是个叫母秋叶的小姑娘,瘦高个儿,精明强干,一个课间休息就能为我出上十几个主意,甚至不用说话,她的存在就能成功引发出我对成长阶段中历届班长的鲜活记忆,于是暂委之以缴收语文作业的重任。坐在第一排的男孩子段金全似乎对我的手抚摸上瘾,几乎每节语文课,只要我的手无意中撑在了他的桌沿,须臾便能感到一只黝黑的小手摩挲我的手腕。我问他,你在干嘛?他总是回答,没什么,老师,你的手好嫩。老师,你的手表好漂亮。而最后一排出现四大金刚“赵钱孙李”,也许是我的语文课太不吸引人,赵钱孙李在课上永远埋头睡觉,只有左手都高高举起,并且虚心接受,屡教不改。
第一次批改作文的时候,我终于经受不住一而再再而三的打击,摊倒在椅子上,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生命充满困苦,欢愉如此短暂。竟然有学生大字都不识几个,不会写只会描,一个个似鬼画符,真真叫人情何以堪。卢康告诉我,这里的小学为了提高升学率很可能对考试放水,所以初一学生中难免会有些录取成绩骄人的,实际上却是半文盲的孩子。
方小溪和她班上的小孩像是吃了一种叫“我恨任依依”的药丸,并且没有解药。Horst敏感地嗅到了来自她身上据说叫做嫉妒心的气息,并对此表现出强烈的好奇心。我对他这样整天无所事事到处八卦的生活很不齿,可也没有办法,学校让外籍老师只须负责教学生快乐式英语,换句话说,他的功能被锐减到了仅供娱乐这四个字。
第一次全年级测验,方小溪班的语文成绩夺冠,高出我们班一大截,这令她们感到很愉快,连方小溪的马尾辫也趾高气扬地甩过走廊。
晚上一个人备完课,我有时会想起遥远的Joseph,在校内上搜索他的名字,屏幕上显示“在您的好友中未找到此人”,我愣一下,才能想起我们已经不是好友。共同好友有一百零八人,我得花上十几分钟才能想出任何一个的名字。去到共同好友的页面,找留言里有没有Joseph,然后点进他的个人主页。他的页面总是放着歌,现在是Brand New Day,一年前是Tell Me Why。他已经新养了一条狗,是只圣摩那;有了新女朋友,不知道名字;在准备GRE,不知道什么时候考。他的生活,他周围的人事,我越来越陌生。
突然一切归于黑暗,好像在嘲笑我想太多。直到周卉过来轻轻敲门说:“今晚停水又停电,阿弥陀佛。”我才反应过来,抓起手电筒走出去,迎面撞上一道强光,是卢康。我一下子遮住眼睛,他连忙调整灯光道:“不好意思,开成了探照灯的档。现在好了。”我抬起头望向他,扑哧一声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