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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   随秋水回到寝室的时候,仿佛一具被吸干了精血的行尸走肉。

      这一天天的,日子过得是真刺激啊。

      他整个人直直地往床上一倒,没有一个缓冲,立刻就陷入了昏睡中。

      此时还没到熄灯的时间,白炽灯亮堂堂地照着,随秋水半边脸陷在昏暗里,半边脸莹着瓷白的柔光。

      章齐洗漱完从卫生间里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随秋水斜躺在下铺,被子压在身下,脚上倒是穿了袜子,只是裤腿卷了上去,还有半截小腿露在外面。

      他下意识地就想上去替随秋水盖上被子,但顾忌着什么,又缩回手,没去碰那个被子。

      卡在熄灯的前一刻,寝室里另外两个室友回来了,一个像幽灵一样,悄么声的窜上了上铺,然后一动不动了。

      另一个一会儿在卫生间叮呤咣啷的,一会儿穿着拖鞋劈里啪啦的,走来又走去,走去又走来,动静大得生怕吵不到已经睡着的室友。

      见纪择又去了厕所,章齐看了眼睡得无知无觉地随秋水,叹了口气,还是没忍住,将没被压住的被子翻过来,盖在他的身上。

      昼夜温差大,夜里不盖被子睡觉,是真的会感冒的。

      想了想,他又从柜子里翻出来一条毯子,毯子刚洗过,还残留着洗衣剂的香味,他给随秋水盖上,怕他夜里踢被子。

      他告诉自己,都是一个寝室的哥们,日夜相处的。随秋水要是感冒了,很快也会传染给他的,他也是为了自己。

      盖好毛毯,他一转身,纪择乌黑锐利的双眼正直直地盯着他看,看的人心发慌。

      他快步走向自己的床铺,也躺下睡了。

      因此他没有看到,纪择在随秋水的床边弯下了腰,卫生间的门大开着,昏黄的灯光从里面溢出来,投在他身上,他的部分影子落在地面上,像一只张着倾盆大口的怪兽。

      -

      闹钟一震,眼睛一睁,又是忙碌的新的一天。

      他醒来的时候,章齐还在睡,纪择和另一个幽灵一样的室友早就不见了踪影。

      随秋水早上就一节选修课,下午没课,晚上有一节政治课程。一般大学生为了不早起,能不选早八的课就不选。

      但随秋水要打工,他反而把能选的课都选在了早上,算是另类的逆行了。

      随秋水一离开寝室,章齐就睁开了眼睛。因为昨天傍晚的事,他现在看到随秋水还是觉得怪怪的,不过早上没听到他咳嗽或者擤鼻涕,这说明他没感冒,这让章齐感到很欣慰。

      下了课后,随秋水收到了舞社王载的短信,说下午两点有一场商演,问他有没有空。之后又说了待遇,是市场价,不很多,但也不算少。

      蚊子腿再细也是肉,反正也没别的事。他回复了王载,说自己有空可以来。

      而且如果后期要创业的话,前期需要尽可能深地接触市场。书中的世界,他接触得还远远不够。

      王载给他发了地址,让他早点过来,说中午还要彩排。

      随秋水背了书包就过去了。

      这次的舞台比上次的录制棚大多了,看上去像是一个剧院,正中间是舞台,三面都是观众席。

      王载还是上次见的样子,上蹿下跳,精力十足,这边带着舞社成员们排练舞蹈,那边拿着名片跟工作人员社交。

      工作人员有的很忙根本没空搭理他,他也不恼,只摸着染回黑色的脑袋嘿嘿一笑。

      “你来了。”王载的心情看上去还不错,没有上来就怪他又来晚了,反而好声好气地说:“还是上次的那个舞蹈,这次你在C位,可以吗?”

      随秋水吃了一惊,他不理解,“上次的C位不是我啊?”

      “我知道上次不是你。”王载说,“但是这次我希望是你,你可以吗?”

      随秋水没有立刻答应,“我要知道理由。”

      王载抓了下头发,看上去有些烦躁,“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理由。”

      他也就烦躁了一会儿,很快就压抑着情绪,道:“有人想看你在C位,这个理由可以了吗?”

      随秋水有心想问这个人是谁,但看王载烦躁地要爆炸的样子,就没问,反正总会知道是谁的,左右不过那四个渣滓中的其中一个。

      他点点头,道:“那行吧,先化妆还是先彩排。”

      王载道:“先彩排吧,据说这次邀请了很多商政界的大人物,因此不能出任何差错。”

      什么大人物?

      随秋水跟上王载往后台走去,一边试图回忆书中的剧情,可惜他只能记得各种晦涩幽暗的情绪,却记不太清剧情了。

      他能理解,也许在原主的视角里,每一天都是灰蒙蒙的,巨额的债务就像一座大山压着他,活着的每一天都是苟延残喘,哪里还顾及得上自己以外的事情?

      没有精力,没有力气,没有兴趣。

      从穿来这个世界的第一天起,随秋水就在思考原主去了哪里。

      但他带入原主的身份角色度过一天,度过两天,就不太想知道原主去哪里了。高压疲累的生活那不叫生活,那是地狱。

      这种情况下逃去哪里都好,哪里都好过这里。

      距离上次跳舞才过去几天,随秋水还记得舞蹈动作,集体排练了两次,他立刻就熟悉了动作和节拍。

      休息的间隙,王载突然道,“我发现你好像变了一点。”

      随秋水心里一突,神色却很镇定,他开玩笑道:“有你头发颜色变得多吗?”

      王载看了他一眼,继续道:“你以前是萎缩的,虽然动作很标准,但我觉得你的魂不在舞台上,而是在半空中,飘来荡去。但你现在舒展很多,也稳定很多了。”

      随秋水不想接他的话,这话不能细究,因为没办法说改变的原因,他只能继续开玩笑道:“你这也看出来?那说明我打的羊胎素很有效嘛。”

      旁边舞社的社员听了扑哧一下,想要忍笑,却越忍越想笑。

      王载没笑,不仅没笑他看起来还有些严肃,“我知道你嫌我俗气,但我想说,不是只有你在改变,我也会越变越好。”

      随秋水不知道他为什么跟自己说这些,但他还是点点头,道:“那你加油。”

      王载扬了扬下巴,略带骄傲地说:“用你说。”

      彩排分两次,一次带妆一次不带妆,服装和上次比,露肉的部分少了很多,看上去更大方帅气了。

      彩排过后就是正式的演出了,所有人都跳得非常卖力,但他们仍然是伴舞,舞台的中心还是歌手,他们都是为了衬托歌手和歌声而存在着。

      谢幕的时候,灯光一暗下来,所有人都淹没在阴影里,唯一的灯光只会给到舞台中心的歌手。

      他们的衣服很好看,他们的舞姿很灵秀,但是观众看不到作为舞蹈演员的他们。

      下了舞台之后,随秋水找到王载,问他:“你有没有想过,或者试过唱跳呢?”

      王载刚刚social完回来,闻言愣了下,“什么唱跳?”

      “就是一边唱一边跳啊。”随秋水解释道,“你有一个成熟的男团,为什么不干脆组团出道呢?这不比给人当伴舞赚钱吗?”

      “你以为我没想过吗?”王载脸上显而易见地带了疲惫的神情,“下次再说吧,你先去卸妆。”

      舞台妆又浓又厚,上次是在晚上,夜色可以掩盖人的面容。现在是在白天,就这么出去,必然是会吓到路人的。

      随秋水道:“那你先别走,等一等我,我卸完妆后再回来同你说。”

      这次有了经验,随秋水的包里直接带上了洗脸巾和卸妆膏。剧场里厕所非常多,他没去挤后台的厕所,直接就近找了个空的洗手间,开始卸妆。

      卸到一半的时候,他感觉到好像有人进来了,他没在意,继续洗脸。等洗完把脸擦干的时候,身边站了一个人,这人个子很高,低着头安静地搓着手,

      他搓了两遍,第一遍挤了洗手液搓,第二遍用了消毒液。

      随秋水注意到他手上的腕表,前世他自己也有一块,价值不菲。

      来人用烘手机烘手,随秋水垂着头,洗脸巾仔细地擦干了手上的水珠后,才扔进垃圾篓里,收好台面上的物品。

      烘手机的轰鸣声停止了。

      “我是不是见过你?”

      这声音非常动听,随秋水想起了原书中的形容词,“他的声音像深沉的大提琴,温柔动听。”

      随秋水抬起头,他的额发沾了水,因此有些湿润,他的眼睛大而亮,在灯光下,眼眸会呈现出清澈的琥珀色,看起来尤为纯真。

      他盯着来人的眼睛看,道:“是。”

      这人笑了笑,他看起来很爱笑,“我的记性很好的,我就说觉得你很眼熟,那么我肯定见过你。”

      随秋水摇摇头,“你觉得我眼熟,不是因为见过我,而是因为——”

      他顿了顿,才说出后半句话,“因为我长得有几分像你。”

      这人睁大了眼睛,他的眼睛瞳色也偏浅,不过是很温柔的深棕色,他的眼睫毛很密,随着眼尾往上一勾,呈现出非常惑人的魅色来。

      但他的气质是温柔而又沉稳的,随秋水知道他身份显赫,一般人估计只敢仰望,不敢肖想。

      他又笑了起来,他很爱笑,面容呈现出一种活泼的色彩,“是吗?你这么一说,好像真的有一点像。”

      他对着镜子,转了转自己的脸,“左边的侧脸有点像,这真有趣。”

      随秋水没有说话,心想,也许吧,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却在外貌上有一些相似,这也许很有趣。

      但如果一方家世煊赫,另一方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只要蝴蝶翅膀微微扇动一下,一个悲剧的故事就产生了。

      “我叫柏修明,你呢?”

      “随秋水。”

      柏修明又笑了笑,很感兴趣地问道:“你刚刚在卸妆,你是演员吗?”

      随秋水点点头,“是,舞蹈演员,不过演员是兼职,我主业是学生。”

      “你的衣服我有印象,”柏修明轻轻哼起那首歌的旋律,“你是那首歌的伴舞。”

      “是,”随秋水露出了惊喜的神情,“您记性可真好,连伴舞都能记住。”

      “比不上年纪小的时候啦。”柏修明感慨道,“你还是学生,而我已经毕业很久啦。”

      随秋水安慰他道:“没有啊,您现在看上去也很年轻。”

      两个陌生人之间,到底没有那么多话要说。

      又过了一会儿,柏修明朝他点头示意,转身准备离开,“那,再会了。”

      随秋水叫住他,“您等一下。”

      “嗯?”

      随秋水抱着手机,问道:“方便和您加个联系方式吗?”

      他怕柏修明觉得突兀,连忙解释道:“和您相遇很有缘,只是不知道下次相遇是在什么时候,如果就这么错过,总觉得很可惜,就想着,要是能加个联系方式就好了。”

      柏修明笑了下,“我也觉得很有缘。只是我手机没带在身上。”

      他摸了下衣服上的口袋,果然是空的,这个时代居然有人身上不带手机的。

      随秋水有些失望,但又没那么失望,“那就期待下次的相遇了。”

      柏修明却道:“下次,我也不一定随身带手机的,我没有用手机的习惯。”

      随秋水点点头,行吧,他垂下拿着手机的手,道:“您真的,挺特别的,在这个时代,可以逃离手机的掌控。”

      柏修明扑哧一笑,朝他摊开手,“手机给我吧。”

      随秋水不明所以,把手机递给他。

      “解一下锁。”

      “没上锁。”

      柏修明找到了联系人一栏,郑重其事地输入了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号码,还有邮箱地址,“这是我的私人电话和私人邮箱,我不一定实时在线,但只要我看到了,就一定会回你信息的。”

      随秋水接过手机,柏修明的手很热,只这么一会儿,他就能感受到冰凉的机身上,残留的温度,“谢谢。”

      “是得谢谢缘分。”

      柏修明一走,随秋水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他知道原主的悲剧命运和柏修明无关,恶心下作的另有其人。

      但和柏修明的相遇,总让他有种宿命般的荒诞。

      上一次相遇是在喧闹的小饭馆,这一次相遇是在剧场的卫生间。这样的缘分,还真是别致呢。

      随秋水记得,在原书中,原主也见过一次柏修明,是在他三十岁的生日宴上。三十而立,那次的生日宴举行得非常隆重,政商两界的大佬及其子侄都来了。

      这样的场合,原主是没有资格参与的,好巧不巧,柏修明生日当天,他举办宴会的那个酒店,因为人手不够,紧急借调了好些人,借调的人中间,就有原主。

      这个剧情是在故事的最后了,原主的妈妈最终还是撒手人寰了,原主欠的债也还完了,心头上的两座大山一下子搬空,人也彻底堕入了虚无。

      当时的原主非常需要有一根线拉扯住他,酒店里的工作是一根线,几个大佬的感情纠葛是另一根线。

      然而在那样富丽堂皇的宴会中,那样谢庭兰玉的主人公,轻轻牵住原主的那两根线,就齐齐断掉了。

      这才是身为“随秋水”真正的命运,是他单薄但苦涩的人生。

      随秋水勾了勾唇,他尊重命运的齿轮,但他对命运又有自己的解读。

      这一次,线不会轻易断掉,因为他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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