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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章二十三 撕扯 ...

  •   “夜夜想起妈妈的话,闪闪的泪光鲁冰花~”
      周围一切都是灰暗,岑嘉洲伫立在原地,远远听见隔着扇门里,传出来一阵熟悉女人的歌声。
      犹豫再三,他走过去,打开了那扇门。
      那是一个空旷的房间,里边只有一张床。床上,一个女人怀抱着一个小男孩,手里握着图画本。
      岑嘉洲看见了,儿时的自己。
      女人摆动着身子,又开始唱了起来。
      “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娃娃想妈妈。天上的星星眨呀眨,妈妈的心呀鲁冰花。家乡的茶园开满花,妈妈的心肝在天涯。夜夜想起妈妈的话,闪闪的泪光鲁冰花……”
      小男孩翻着图画,天真问道:“妈妈,鲁冰花是什么呀?”
      女人把男孩搂紧了,亲了亲他的面颊,“是很美的一种植物,长得像小小的宝塔,和茶树长在一起,为茶树提供无私养料。客家人给它取名,叫它母亲花。”
      小男孩若有所思地点头,“妈妈花……”
      见母亲没反应,小男孩赖道:“妈妈……”
      然后,母亲在他眼里慢慢幻化成泡影。
      片刻,只听到小男孩哭腔着喊妈妈,接着从床上爬下来,追着那抹泡影跑。岑嘉洲想跟上去,却在小男孩跑出房门后,房门“啪——”地一声合上了。
      一切又落入灰暗。
      良久,他听见有人敲门。
      岑嘉洲再次上前打开了那扇门。
      迎面是个男人的背影,远远跪坐在地上。
      他在做什么?
      岑嘉洲的视线里又出现了,那个小男孩。
      “爸爸……”
      尘封的记忆在此刻打碎,岑嘉洲慌了,他想去拉住那个小男孩。
      “是嘉洲吗?过来。”那个男人转过身道。
      别去!
      岑嘉洲想抓住那个小男孩,却发现自己的手在穿过小男孩的身子后,融入了这片灰暗。他的手抖得更厉害了。
      小男孩:“爸爸……”
      下一瞬,男人抓住了他的手。
      不要!
      那个男人手里握着把刀,面颊和手臂都是模糊粘稠的血液。他粗暴地把小男孩的袖子撸起来,划破手臂,试图从里面找到什么。
      他的言辞:“忍忍,忍忍嘉洲,有人要害爸爸,爸爸马上就找到证据了。”
      男人几近癫狂,根本顾不上小男孩怎样哭着叫着喊疼。他像是要将眼前的人剥皮抽筋,却怎么也找不到想要的东西,“没有?怎么会没有呢?不可能!不可能……一定在这里的,嘉洲,你再忍忍……”
      够了!
      岑嘉洲望着自己的手臂陈年的旧伤疤缓缓渗出血来。他分不清现实世界和数不清的幻境,他要逃离,他要离开这个地方。
      但他出不去。
      门外是邻居家小孩子的欢闹声。
      他们说。
      “他爸爸是个神经病,是条疯狗!”
      疯狗会乱咬人,疯狗就应该关到精神病院里去。
      那些人朝他丢东西,后来就连着骂他也是条疯狗,让他们一家子赶紧搬走。
      有天散学回来,岑嘉洲听见几个邻居对话。
      “是啊,精神病,你说吓不吓人,他妈可因为这事跟人跑了。而且最可怕的是,它这是会遗传的!”
      “可你不是说那个小孩特别聪明吗?”
      那人道:“啧,他爸年轻的时候不聪明吗?你看看,现在不也成了疯子一个。”
      “那也太可怜了,小孩才多大呀,家长患有精神病,怎么照顾小孩?”
      “有钱啊。他爸是有名的画家,家里本来就不缺钱养孩子,不然他妈怎么贴着脸,上赶着要远嫁到人家家里来?你看瞅着有二十七八快三十岁的样子嘛,顶多二十出头。”
      “不是传说他们夫妻俩认识,是因为大学师兄妹么,还是偶像,那会这男的,好像还没病。”
      那人自觉理亏,赶忙道:“这人传人的,谁知道真假,反正我是跟我孩子说了,不要和他家孩子走一起,这种人教出来的小孩,能是什么样的。”
      “行了行了,少说点吧,这会放学,一会被人听了去。”
      等俩人走散了,岑嘉洲才进门,他也不恼,他似乎习惯了这个邻居阿姨的偏见,知道对方不喜欢自己,也不做过多辩解。
      就像那天被她误会偷东西。
      女人当下直接就报警了,结果没有证据。警察接警的时候也是无奈,从没见过这样的。
      “那谁说得准,他爸是个神经病,少说他儿子多少也有点问题,精神不正常,做出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
      一时间也分不清究竟谁才是疯子。
      但疯子与天才的距离,兴许只在一瞬间。
      岑嘉洲是在念中学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异常,那时距父亲离世已经过去很久,至少在儿时时期带给他的噩梦,是真的一去不复返。
      岑嘉洲从来都是老师眼中的乖学生、天才,他的画从走出省市,到走出国家,获奖无数,所以他自己也深因此信不疑。
      直到一次突然的失眠。
      他也原以为只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压力过大导致的失眠。
      直到他开始握不住画笔,分不清视线里的色彩。
      他曾经最引以为傲的东西,一夜之间粉碎成灰。
      止不住地想要发脾气,胡言乱语,说着一些身边人听不懂的话。那些原来眼中曾对他满是赞赏和惊叹的人,忽而就变得畏惧、恐慌,甚至害怕与这样的人待在同一个屋檐下,他们看他的眼神,就像他视野里突然出现,拉弓射箭瞄准了要射杀他的怪物一般。
      岑嘉洲因此搬过许多次家,他与那些怪物撕扯了许多年,也抗争了许多年。尚存的一丝理智告诉他,他真的遗传了父亲的精神病,即便这病有医治好的可能。
      后来,狂躁是治好了,能确保短时间内不会发作,但视线里的怪物并没有消失。
      他开始反复、间歇性地能拿起画笔,还能画画。
      岑嘉洲不明白,他生病了,自己的画作却被拍卖得更高。
      人们似乎喜欢把人逼至绝境,遭受极端精神摧残和病痛折磨,这样出来的作品,方可称之为艺术。
      著名艺术油画家梵高,生前画作只卖出过一幅,死后却世界闻名。
      岑嘉洲后来想想,自己的父亲也是一样。从生前被人夸,到犯病被骂疯子,再到死后无数画作被挂上展览馆,冠以无价之名。
      但或许岑嘉洲不认为艺术应该如此,以至于他烧掉了自己在抗争病魔的时候创作的许多幅画,因为那都违背了自己的意愿,不管在用色上还是其他。
      烧掉了画作,在某些程度上等于烧掉了痛苦的根源。那个时候,岑嘉洲就连分辨色彩都模糊困难,只能靠着学生简单的言语描述。
      他带出来的学生,一个比一个优秀。可那些人承认他的能力,却不能容许他生着病。
      然后岑嘉洲离开了,他想去找到这个世界上还准许他留存的理由。只要还有一个地方,还有一个人,会为他的存在感到有价值。
      作者有话说:
      我们对于一个人的认知,做评判的时候,总是不由地加入自己的主观意想,从而添油加醋,歪曲事实。
      Coconut, coconut, I'm a coconut...(这歌成功给我洗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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