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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包 有人为你随 ...


  •   “小绘,你……你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马上就到医院了。”
      孟九安背着一个女孩在马路上跑,眼前视线像摇晃的镜头一样恍恍惚惚。汗水不停地淌下来,跟雨水混在一起。小女孩的呼吸越发微弱,他凭空生出一股力量,感觉自己瞬间开始长高、长大、肩膀变宽,直到从少年变成男人。
      他刚感觉一丝庆幸,就被一个石头绊了一下,整个人摔趴在地上。
      他感到胸前和手臂一阵火辣辣的疼,比小时候摔过的任何一个大马趴都疼。还没从疼痛中缓过来,背上一凉,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竟有一大片血从他背后的人身上流下来,很快在地上聚成一滩。
      他的脑袋“嗡”的一声,正想要翻过身去查看背后那人的情况,那人却按住他布满伤痕的手,不让他乱动。这不是一个小女孩的力度,这是——
      孟九安的身体猛地一抽,人从梦魇中清醒过来。他瞪着天花板缓了好一会儿,直到枕头上的冷汗都干了,才慢慢平复了心跳。
      他坐起身来,拿起枕边的手机看了一眼:凌晨4点。他下了床,拉开窗帘,眺望着整座城市。
      黎明是蓝色的,要再过一个小时,色调才会转暖,一切才会苏醒。写字楼的灯会逐次亮起,街上会开始有嘈杂的人声,居民楼的炊烟……哦,这儿没有炊烟。管它呢,孟九安想,我等不下去了。
      他拿起手机,熟练地购买了一张机票,又发微信安排了一下科学院项目组的工作,抽出行李箱开始收拾衣服。
      第一缕熹微晨光洒在A市机场上时,孟九安刚好起飞。
      ········
      “你们果然认识啊?”程诺煮好姜奶,放在孟九安面前。这位大爷刚打完一个工作电话,此刻正坐在沙发边上,翘着二郎腿,手撑额角看着林觅。沙发被蹭湿了也毫不心疼,一点都没有老板的样子。反正程诺有点心疼稍后打扫卫生的自己。
      “哦,介绍一下,我高中时代的小跟班,林觅。”孟九安的唇角勾起,揶揄地看着林觅。
      “啧。”林觅放下书,回头瞪了他一眼。他进来后,他俩交换了两句话,就被一个工作电话打断了。林觅当时只好尴尬地低头继续看书,十分钟好不容易看下一行字,这会儿遇上孟九安的目光,又忘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搞科研,一直待在象牙塔里,孟九安的气质与六年前毫无二致,并未被大城市的泥沼沾染些许。
      林觅是个不太擅长寒暄的人,此刻不好意思看着对方的眼睛,只好避开,转而盯着地板。这木质地板在这样潮湿的天气里不会长霉吗?31天以来,他第一次冒出这个疑问。
      “听店员说有个帅哥天天来这里,是你吧?”
      “嗯。”
      “知道是我的店,来给我捧场?”
      “不是!我……”
      “帅哥,我们家地板够干净么?”
      林觅被夺命三连问搞懵了,此时自己的局促被戳穿,只好第一次主动抬眼正视对方。
      林觅这才发现这人的嘴唇竟毫无血色,脸色也有些苍白,在暖色的t恤衬映下才稍显气色。然而,两个眼角却还是俏生生的,神采飞扬,荡漾着似有若无的狡黠笑意。这跟他印象中的孟九安有些出入,他记得那时候他的皮肤接近健康的小麦色,在阳光的照射下细腻得几乎会发亮。
      大概是在大城市待久了,太阳晒得少了吧。身材看着挺结实的,也不会过分消瘦,所以唇色苍白应该只是因为今天舟车劳顿……
      “你吃了晚饭吗?”林觅问道。
      “正在吃。”孟九安举了举手中装着牛奶的杯子。
      果然。林觅从自己的书包里掏出一袋紫米面包,扔了过去。孟九安接住,道了声谢。但他随后却只是垂下头与面包上的代言明星面面相觑几秒,把面包放在茶几上,咕咚咕咚喝光了牛奶。
      这一块小小的面包,好像触到了林觅某根神经。他差点忘了,这个随身带着紫米面包的习惯,说起来跟眼前这个人并非毫无关系。
      六年前,这么一块面包的出场方式很是特别。当时他百无聊赖地跪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胳膊肘撑在沙发背靠着的窗台。已经是黄昏了,从窗台往外看,山上云雾缭绕,天黑压压的,只有一小片微弱的阳光洒在不远处的小丛林上,好似舞台的聚光灯。
      奶奶还在集市忙活,他刚放学回来,发现锅里一如既往的没留菜。南方下雨前的天气太闷热了,他饿得不行,又不想动弹。突然一袋什么东西飞了过来,刚好砸中他的头。
      他捡起来一看,包装袋上大喇喇写着“紫米属于你”,下面还配了几句打油诗“奶里奶气糯叽叽,青春之力超元气,少女秘密在馅里”。
      “……”
      “哎呀,我准头不好。”一个少年从小丛林里钻出来,穿着青白相间的校服。林觅认得出这身校服,是市重点高中的,离村庄半个小时车程。林觅第一反应是气闷,谁没事把一块面包砸人头上?
      “我刚在集市碰到你奶奶了,说忘了给你留饭,这个给你吃。”少年在窗外站定了,朝林觅手里的面包抬抬下巴。被面包砸中的冤大头打量了一下眼前的人——两手插裤兜,嘴里叼着根棒棒糖,叼出一种抽烟的气势,头发被风吹得乱蓬蓬的。
      林觅有一瞬间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校服了,县里有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好像也是类似的颜色,校门口也有那么一群这个架势抽烟的人,他们也不扣衣服最上面的纽扣。
      “哦,谢谢?”林觅犹豫地说,“你是谁?”末了还带上一个礼貌的笑。
      少年估计是觉得他道谢道得毫无诚意,却还要坚持维持表面上友好的样子很有意思,颇有兴致地挑挑眉:“不客气——孟九安。你叫林觅,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
      孟九安毫不在意林觅语气里的戒备:“我都在你隔壁住了小半年了。别成天靠在窗台想着你的少女秘密了,看看周围的世界吧弟弟。”
      “少女秘密?……”林觅怔了一刻。
      孟九安一边大笑起来,一边转身往丛林走去。林觅撕开面包的包装,又看见包装上的打油诗,才慢半拍地反应过来。
      “我去你xx的!”林觅骂道,把沙发上的枕头扔了出去。扔出去的那刻又后悔了,枕头弄脏了,还得自己拿回来洗。而且扔枕头这种行为,好像也不怎么爷们……

      “我先去洗个澡,身上湿哒哒的受不了了。雨停了就快回吧。”他起身去拿行李箱,背对着林觅懒懒地抬了抬手算是道别,然后竟就上楼了。林觅坐在原地呆了一分钟,对于被落在茶几上的紫米面包有些耿耿于怀。
      这个重逢倒说不上生疏,就是话有些少,道别得有些突兀。他们之间现在就像这个小村庄的邻里之间的关系一样,很久没见就唠几句无关紧要的话,下次遇不遇得上倒也不要紧,没人放在心上。反正住久了多多少少都会碰到几次。
      明天应该就会碰上。
      程诺正扫着地,听到门口风铃一响,林觅消失在雨幕中,而她老板放在门口的伞也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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