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中提到的百乐笔,我现在依然还留着。虽然说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我依然看的很重。
我从未用过,也没有拆开笔珠前端的保护套,它被我放在密封袋里,放进抽屉里,保存地很好,几乎跟他给我时一样新。
虽然说没什么价值了,他应该也并不记得。
可是我一直记得。我替他记得。
难过的事情,他想扔掉的回忆,我全部都留着,替他记住一切。
关于这一章的记忆,有些我已经有点模糊了,所以写的有一点乱了。可能我的感悟偏多,写的太乱咯。
希望你们能包容,非常感谢^_^也很感谢,能看到这里的每一个人呀。
希望你们事事顺意^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