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啊啊写到这儿我已经忘了前面有啥重要剧情了,总感觉逻辑bug一大堆(想到有人将写小说类比成创造了一串一堆bug但依然能跑起来的代码,啊啊啊孩子们这并不好笑)
事已至此不管了先放个小剧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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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前提醒:为主线之外的日常剧情,非当前时间线
【小剧场·审美差异】
决定离开伊特拉远行后,洛维斯和路伽开启了新的生活体验。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日新月异,洛维斯却各个方面都像个老人(也确实是),他坚信量体裁衣,认为工厂批量生产的衣服粗制滥造,他也不太热衷现代的艺术风格,直言他们太喧嚣。
不过在外人面前,洛维斯还是会装一装的。
和洛维斯相比,路伽接受度倒是很高,他说这些东西丰富又酷炫,而且和以前只有贵族才能欣赏的艺术相比,他们通俗大众且多元,每个人都能抒发自己的个性。
何况要是每件衣服都去裁缝店缝制,那得花多长时间才能穿上一件喜欢的衣服啊!摆在橱窗里的,他喜欢就可以当场买下!
凡是特别喜欢的,路伽都给洛维斯买过,偷偷塞进了对方的衣柜里,他以为洛维斯应该不太会喜欢,这些衣服大概率都会压箱底。
谁料最后这些衣服都被洛维斯搭出了花样儿,他还问路伽什么时候再给他买新的。
两人有一起养过狗,毛茸茸圆滚滚的动物惹人爱,接回家时带来过一屋子洋溢的热情。
但是狗这种动物精力太旺盛,又爱拆家。拆家倒是其次,它虽然咬坏了洛维斯不少东西,但是洛维斯没怎么发过脾气。
最折腾的是它要啃他们睡觉的棺材。两人躺在里面,狗踩在棺材板上面摇着尾巴走来走去。
血族听觉敏锐,神经容易受到困扰。加上他们的睡眠时间有时远超人类,做不到天天抽出时间来遛狗。
两人思考起对策,他们最终还是决定为它另寻新家。
路伽抱着毛茸茸的生物不得不含泪放弃,他找到交好的楼下爱狗大爷,把狗送了出去。
听说第一天它就和大爷家的原住狗打了架,咬了一嘴狗毛。一个礼拜后,路伽和洛维斯在公园里看见这两只狗互相蹭着脑袋奔跑,大爷在后面负着手慢悠悠溜着弯儿,看见他们后远远地伸出手来打招呼。
养狗让他们短暂地想起曾经照顾糖糖的日子,猫狗的生命短暂,他们的生命却近乎无尽,意味着在不竭的时间里他们会无数次想念起这些曾经活蹦乱跳的东西。
生命它会逝去的,但艺术不会,它呈现在大众视野面前,就像生命在眼里重新流淌过一遭。
最近这座城市将举办一场画展,有洛维斯最喜欢的画展出:《俄耳甫斯引领欧律狄刻从冥界归来》
路伽听到洛维斯谈起这幅画作、谈起这个故事,实际上他就熟悉这个故事了。洛维斯说,他要一遍遍经历回头,哪怕重来知道这是个错误,也该一遍遍回头才对。
路伽:“为什么要回头?我都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用走,赶快跑出冥界才对。”
洛维斯手一抖,杯子里的水差点洒出来,余光瞪他:“我也不明白一块破石头有什么好推的,反正也推不上去。”
对方忽然转头死死盯着洛维斯不动。
他最喜欢的画是《西西弗斯》。
虽然这件事两人的理解没得到统一,但路伽还是和洛维斯一起去看了画展。和审美有差异的人共同去欣赏一幅艺术品,多多少少感觉都会有点糟糕。
路伽心里有郁气,洛维斯也不遑多让。两人一前一后走着,一个不等,另一个也不追。
路伽走在前面,没人同行感到无聊,就盯着路灯在地上落下的光辉。他离灯越近,光辉就越亮,恍惚中他心慌害怕起来,仿佛从漆黑幽深的冥界即将踏入人间,却听不到身后洛维斯一丁点儿的脚步声。
然后,他回头了。
洛维斯正注视着他,并没有消失。
路伽走上前,表情不情不愿:“一起走。”
洛维斯巍然不动。
路伽:“你要一直这样心如磐石吗?”
洛维斯面若冷霜:“那看你推不推得动它啊。”
路伽:“啊啊啊啊啊啊!!!!”
路伽在大街上开始发疯怪叫,洛维斯脸色一变,这种行为太丢脸了!他神色慌张地要去捂对方的嘴,却突然被抓住手臂,整个人提溜一下被扛在肩上——
这下他的脸色更难看了,事态也往更混乱的方向发展。他气急败坏,伸手去拽那一头金发,威胁对方放自己下来,路伽不知道疼的还是怎么的,“哇呀哇呀”地乱叫!
好在路伽很快把他放下来,也没继续发疯,现在是深夜,路上除了他们没有行人,丢人的一幕没有第三个人看见。
两人站在原地理了理刚才因折腾弄乱的头发,气氛稍缓和了些,虽然还暗中较着劲儿。
但很明显,路伽回头与对方四目相对时,他看出洛维斯的表情早就松动了。
路伽又试一次,他张开双臂,像个路障一样拦着洛维斯不让走,又重复了一遍:“一起走。”
洛维斯移开视线,旁若无人继续往前,他抓着路伽的手腕把整条手臂往下压,很轻易解决了阻拦。
然后,在肩膀挨着肩膀,将要擦身而过时,洛维斯沿着手腕往下,很自然地十指相扣在一起,拉着他往前。
“走了。”
-小剧场·审美差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