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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真身 ...

  •   死掉的人不会告密和辩驳,“天人永隔”也确乎是一层最高效的滤镜——胤禛于是仿佛恨不能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爱纯元。

      他爱纯元——也就可以很好地解释,他对其他妃嫔的不爱。

      胤禛第一眼见嬛嬛的时候,心里便一阵温暖的撕痛。整颗心便弥漫在一片难以言说的苦涩、滚烫和甘甜中,久久不能平抑。他后来毫不避讳地讲——宛宛类卿。多年后,时过境迁,再见到玉娆时,更是胸中激荡,热血如沸——他近乎含糊可笑地强调,熹贵妃的小妹妹更像纯元——机变如他,总会为自己计谋深算中的这一浅薄的逻辑漏洞啼笑皆非——怎么最像纯元的不是人家自家亲妹,而是毫无血缘的甄家人?

      不在皮而在骨,不在形而在神。纯元脸上那股稚气,温婉与傲岸,本就是他心有愧怍的“移情”罢了。

      何况,纯元总是那般善解人意。

      潜邸时,红烛下,共度良宵。纯元总是很宽容四阿哥胤禛那些可恶的心不在焉。她不恼,更不闹。聪慧如斯的女子,只以最体面和了无痕迹的方式投其所好。她赞赏他鞠躬尽瘁,一心为公,与其他阿哥的不同——说到“其他阿哥”,往后的话便不突兀了——她娇俏地扯扯他襟袖,纯真而自然地把话题引到正文上来——“十三叔……”

      提到“十三叔”,丈夫胤禛便忽然像一块毫无过度地融化下来的坚冰。温柔、乖巧地几乎再不是那个心机深沉,智谋远略的冷面亲王,反像个憨厚、傻气,毫无头脑的寻常男子。
      冉冉红烛下,这漫长的一宵,夫妇相对,便显得格外亲密。她这时往他的怀里靠一靠,他欣然将她环抱,整个人却神采飞扬的,只在那里,絮絮地炫耀——“十三弟今日……”
      好像一个小孩子炫耀他的至宝。

      那些良宵,纯元热情的眼睛常常会有些黯淡神伤——但不过分。她嫁给了一个这样正直、杰出的皇子。他不能真正分给她爱情,却给足了她尊重——总好过被一个丈夫如对宠物或器物般的占有欲与爱,却没有对于一个人的基本尊重。她不贪心,即使是男女之间,也有很多东西,比爱情更珍贵。她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况且,每当与胤禛云雨之际,她也很能确定他身体本能上的正常和猛烈。

      情感有许多种,纯元相信这一点。
      只不过,有人比她,更早地占据了他的心灵。

      所有与他有关的,与他无关的——最后都会百转千回地——与他紧密相关。

      嬛嬛斟了一杯酒给皇帝,皇帝蹙眉饮下——几乎痛快地发狠。甘冽而辛辣的酒液灌入愁肠,那股子热腾腾,烈火似的,烧着胸腔。

      那时候他还很年轻,二十几岁上。紫禁城里闭塞的青天仿佛也比此时宽阔,清亮。二十四岁的四皇子胤禛端着一盅酒,憎恨地蹙着眉,发怔——大清的皇子,怎的?骑射不济也就算了,还女人般不胜酒力么?他感到耻辱。赌气似的,一杯一杯狂饮,却被一只手轻轻把那酒杯抢走。那十六岁,俊朗,骄傲又潇洒的少年,把这一杯酒仰脖饮下。

      “四哥——你不爱做的便不要勉强——怕什么!十三给你担了便是!”
      或者便只是为了少年时,那一句并不很郑重的诺言,十三接下来这一生,便不是在四哥身前挡,就是在四哥身后——扛。

      终其一生,胤禛对大哥,二哥都算能力范围内的保全。对三哥狠了些——三哥一向是向着他老四的,从未得罪他。胤禛成了雍正皇帝,也一向是虽狠辣,却秉公的。可是,这真是没了法子——一点法子没有——谁叫三哥得罪了自己心尖上的人呢?

      至于那些弟弟们——抛去夺嫡那阵子结下的仇怨不说——
      谁叫他们竟然敢口口声声地叫他——“四哥”!
      那些,刻薄地,阴阳怪气地,或挑衅的,或谄媚的,形形色色的“四哥”——把他心中那声最亲切,温暖的呼唤,混淆了,染脏了。

      他们真该死。

      嬛嬛其实很早就发现,皇上有个愣神溜号的毛病。苏公公说,嗨,皇上这么日理万机,殚精竭虑地批奏章,办国事,耗心血啊,心神便总是不定。

      这是个很好的——主要是,很体面的理由。嬛嬛早早地便对“一生一世一双人”这件事死了心。看见皇上歪在龙床上,拿着一卷书,于如花美眷,视而不见,那却已疲惫、沧桑的面孔上,在一阵空洞的失神后,忽的现出一抹云销雨霁般的温柔、朗然而微含辛酸的笑容。

      他晃晃手中的书卷,喜滋滋地对嬛嬛说:“你知道《诗经》里这首《棠棣》么?棠棣之华,鄂不韡韡——这个‘韡’字——我手把手教了他好几次——他都写不会——那孩子小时候疏懒得很!又耍赖皮!皇阿玛要我教他算数写字——他烦着呢,只一心惦着去玩儿……”

      嬛嬛坐在妆镜台前,看着她的四郎口若悬河、神采奕奕。曾那样倦怠的双眸忽的射出粲然的光来,像是把这凄冷的深宫,沉重的历史都熔出两眼洞。

      她渐渐习惯了——他来临幸她时,总是在讲他——他讲到他时,就只称“他”为“他”——他讲到他时,好像她,和这世间万物全不在了。

      槿汐姑姑有一次说到皇上。像全只是不经意——“小主你是没见咱们皇上怎么对弘晓的————对弘历、弘时,可全没这么疼!”

      弘晓嘛,嬛嬛见过的,总被奴才们带到宫里玩儿。怡亲王、十三皇叔的小儿子。聪慧懂事,书法也极有天分的。连苏公公也说过:“怡亲王这些孩子里,就属弘晓最有乃父之风!”

      嬛嬛见过在皇子们面前一向严肃刻板、不苟言笑的皇上,一遇见弘晓,就将他抱了,放在膝头。那眼神里,是复苏的温柔和疼爱。
      怡亲王时长弓着腰跑过来,把孩子从皇帝身上拉下去,陪着笑说:“使不得,皇上。您宠坏了他。”

      嬛嬛刚入宫时,很少见到怡亲王。他总揽朝政,忙碌不堪。她只有几次,遥遥的,见过他大步流星、步履铿锵。她知道这位十三皇叔是从前带兵的。自有那将帅的干练风采。后来偶然一见,他长她不少,也是四十年纪。深俊超逸,不同凡响,待她总躬身恪礼。

      有时候,嬛嬛也会把这些硕果仅存的皇叔放在心中比比——潇洒倜傥,甚至初次见面便略显轻佻的十七皇弟允礼,事实上,(如果她可以选)——绝不比老成、肃穆,一板一眼的怡亲王更使她动心。

      但是这很微妙,不是么。
      怡亲王不可避免地(他总在竭力避免),偶遇“莞贵人”时,总不与她对视,仿佛,匆忙急促地,恪守礼仪,却仿佛彰显着一种使人怀疑的,羞惭。

      这真有意思。
      老十七对自己有意思。
      老十三对自己羞惭。

      这给嬛嬛带来了两个影响——
      第一,使她后来与老十七的相爱,毫不羞惭。甚至带着一种复仇般的痛快。

      第二,有一次,她偶然见到怡亲王躲在亭子里拿帕子捂着嘴,凶猛地咳嗽。在皇上焦急地走到他身边之前,他慌手慌脚地把帕子揉了塞进掌心。一晃而过,那扎眼的鲜红,使嬛嬛的心一阵撕痛——又一阵大仇得报似的酣畅快意。

      那时候,甄嬛就懂得了——得不到爱的人,便可以理直气壮地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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