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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荣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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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格拉斯哥的雨永远不会停歇,林木匠也永远无法停止,喜欢他这件事。
——小狗永远奔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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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时初睡前在微博上漫无目的地往前翻,翻到上大学期间,苏格兰没完没了的雨。
从前刚分开的那段时间,她特别讨厌下雨天,因为一遇到下雨,她就总能想起关于尧山,关于程彻的一切。
脑子里像放电影似的,从麻将馆初见,到郑东桥分别,再到高考结束后,她心有不甘,在筒子楼外和他接吻。
那短短的半年光景,却在这八年里,反复上演了十六遍。
“程彻。”她抱着被子翻了个身,看着枕边的人,“我来尧山之前,去长庭岩了,看到了你往树上挂的牌子,五六个。”
他无所事事划了两下手机,语气闲散,“尧山高铁火车都没有,只有大巴,上学的时候每次回来,我都习惯从长庭岩转车再坐高铁,就顺便去一趟,每次去瞧瞧上回写的还没落,就再写一个。”
因为养鸽子的奶奶说,无名树上的愿望,要落地才能实现。
写的多了,总有能落的,算是个概率问题。
唯独前院的那帮鸽子,再没亲近过他。
虽然他还在跟她说着话,但林时初觉得他心不在焉的,“手机里有什么东西这么放不下。”
“没。”他把手机关了。
手机里什么也没有,就是晚上到点了,困了。
晚上十一点多,快要十二点,程彻平时一个人在家就是这个时间点儿睡觉的。
不像她这个夜猫子这么能熬。
林时初倒是不困,还挺有精神,“这就困了?程彻,行不行啊。”
“注意措辞啊。”他嗓音疏懒带笑,透着轻微的哑。
程彻今天陪她在镇上前前后后溜达一圈,她看见什么都想买,买完大包小包往他手里塞,程彻像个移动的工具人跟在后面转,他也不得不佩服林时初的购物欲,就镇上这小破商场,也能买那么些东西。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要在镇上安家。
商店里有个台灯造型挺有意思的,是个卡通的小矮人提着一盏灯,这东西放在林时初家里或许当个摆件儿也挺合适,但放这80年代风格的麻将馆,格格不入。
但林时初还是买了,说要他放在床头。
尧山这地方他一年来不了几回,就这林时初也要他老老实实地放着,说让这小矮人为他在尧山照亮一盏灯,有灯的地方才是家。
哪怕他一年只回来一天,这一天待完了睡觉也得睡得舒心些。
她说程彻,这才是过日子。
林时初觉得程彻什么都好,就是太会凑合了,整个人就是什么都懒得去做,平常生活能怎么凑合就怎么凑合。
林时初最看不惯他这一点。
得改。
“行吧。”林时初往前凑了下身子,抱上他的腰,“放你睡觉,明天早上早餐少买两样就行了。”
程彻:“别人小情侣睡觉前都谈什么,咱这话题横竖绕不开吃,还真有点儿老夫老妻。”
林时初故意叫他,“程老头子。”
这回他直接不吭声了,装冷淡没搭理她。
总感觉这个称呼,越叫人越老,程同学不怎么喜欢。
她笑了下,“晚安,”
“晚安。”
这句应了,他听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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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时初和他在镇上住了半个月,每天出去遛遛弯儿,再随机找个馆子吃饭。
有几个瞬间她甚至想,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挺好。
北京都不想回了。
果然,人的斗志经不起消磨,几天就变得懒散了。
在离开尧山的前一天晚上,程彻约了秦修和黄茂林一起吃饭,是镇上的一家烧烤摊儿。
黄茂林还和当年一样瘦,人瘦得像条麻杆儿。
毕竟刚结了婚,新婚正浓,整个人看着倒是挺有精神的。
黄茂林开锁这功夫终究还是走了正道,给警方办事,怎么也算是服务人民。
大刘因为赌博进去,一晃几年,还有两个多月就能出来了。
关于大刘的事情林时初多少听说过,不该碰的红线不能碰,这是原则问题,但是这事放大刘身上,他一个留守儿童从小野生野长,如果不靠这些拿不上台面的手段,估计都活不到现在。
一个人一个命,这句话印证在尧山市井之下,尤为清晰。
黄茂林吃完没待多久就走了,笑着说家里老婆催着回家。
秦修拨了两筷子剩下的毛豆花生,看着程彻手边那杯酒:“现在还这么克制啊。”
烧烤摊儿点的啤酒,度数不高,杯子也就一次性纸杯那么大,程彻总共只喝了一杯,就不再动了。
程彻靠着椅背,懒懒散散的,“这东西尝尝就行了。”
秦修视线在他们二人之间扫过一圈,“你们明天就走啊,过年回来吗。”
“看看吧,不一定。”镇上要是没什么要紧事,程彻八成是不回来。
烧烤摊的啤酒,林时初喝了两杯,在回去的路上她挽着程彻的胳膊,仰着头,明亮的眼睛看着他,“程彻,尧山的男人不是都很能喝吗,你是喝不了,还是不喜欢。”
林聪年轻的时候也很能喝,只喝白的,后来年纪大了年年体检这个高那个高的,就慢慢不喝了。
“不怎么喜欢,也怕万一喝醉了。”程彻从不贪酒,也从没喝醉过,“怕喝醉了谁也不认识,伸手打向最亲近的人。”
程建军这么一个活生生的案例伴随他整个前十八年,他对酒这个东西,自然谈不上什么兴趣。
程彻没明白她为什么忽然问这个,“你想喝吗,下回陪你。”
“你不怕喝多了不认识我啊。”林时初拉着他胳膊,看着地上两道人影,拉长,缩短,再拉长。
程彻扬了下嘴角,想都没想,“不可能,我就是醉得头晕目眩,人起不来,路也走不好了,不认识谁也不会不认识你。”
林时初也不怎么喝酒,只是偶尔,心情好的时候才想着小酌两杯。
她忽然想问:“那万一,是我喝醉了,不认识你了呢。”
他闷笑了声,肩膀都跟着颤,“要真到那地步,挨你这两拳,我也认了。”
“真的假的。”林时初忍着笑,故意道,“我怎么感觉你很会啊,是不是被前女友历练出来的。”
他手插在兜里,走得懒洋洋的,“少来,别给我乱扣帽子啊。”
“真的没有?”
“没有。”
“手机给我。”
程彻脚步慢了一瞬,漆黑深邃的眼睛看过来,带着细细的考究,“怎么,不信我。”
“我渴了,买水。”林时初看了眼旁边的小超市。
程彻默了默,才慢悠悠从口袋里掏了手机给她,“443790。”
他手机锁屏密码和支付密码一样,都是这几个数,林时初先开了锁屏,“你这密码是乱输的吗,不像生日,看着也没什么规律。”
程彻说:“是三年前刘爽带我入圈,我第一个获奖作品的作品编号。”
“有图吗,我想看看。”她好像忽然,也没那么渴了,还能暂且忍耐一下。
“找一下,不知道删了没。”
程彻接过手机,从相册里翻出几张图,找给她看。
林时初指尖点着屏幕,放大。
图片上像是在某个展出的场馆现场,风格各异的建筑模型放在展台上,外面有玻璃罩着,场馆内的灯光打下来,玻璃反射发出莹润的光泽。
编号为443790的模型,作品名为:时初。
设计师:程彻(Morven)。
林时初一眼就认出来了,照片里就是那个金鱼馆的缩小版模型,一栋风格怪诞的梦幻城堡。
443790是他获得的第一个荣誉。
他的荣耀,以时初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