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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饭卡 ...

  •   戚千慕没有动作,由得洛颐找借口跑掉。
      一次邂逅而已,在酒吧里几乎每天都会经历,不是稀罕事。他不为洛颐的逃离而感到遗憾,虽然他很喜欢洛颐的眼睛,可也没有喜欢到要特意挽留一个对他没兴趣的人的地步。

      他抬步往酒吧内走去。一步没迈出去又停下,退回去,低头往地上一看。
      一张遗落的小卡片,戚千慕本以为是洛颐的身份证掉了,捡起来看清楚才发现不是身份证,而是表面写着“S大学”字样的学生饭卡。饭卡装在透明的卡套里,应是年岁久远的用品了,卡套一派暗黄,那色调,和陈年油渍无异。

      戚千慕嫌弃地皱皱鼻子,双指捻着饭卡的一角,另一边手竖起一根食指,轻轻摸一下饭卡的表面,确认它只是旧,不是脏,而后才将它整个拿在手里。
      捡到失物就要赶紧寻找失主,戚千慕转身快步走出酒吧,朝四周看了圈,夜色中没有洛颐的身影。

      “跑得这么快,还真是只狐狸了……”戚千慕嘟嘟囔囔,略有些失望地退回到酒吧里。

      戚千慕走进昏暗又吵闹的地方是如鱼得水,闭着眼睛就能游过拥挤的人群,和几个熟识的朋友短暂地打招呼拥抱,畅通无阻去到吧台的角落,从一个隐秘的小门进去,到吧台的工作区里,随意坐在一张老旧的高脚椅上,接过别人给他递的酒,喝一小口,放下,目光始终落在他手里拿着的小卡上。

      递酒给戚千慕的是一个侍应,穿衬衫马甲,胸口别一个酒吧logo样式的胸针,瞧了两眼戚千慕喝酒后的反应,凑过去小声问:“酒有什么问题吗?”
      戚千慕抬眼看了看侍应,说:“没有,酒能有什么问题。”

      “那你是困了吗?瞧你好像不怎么有精神。”
      “才几点,困什么困。”戚千慕摆摆手,让侍应别在这里关心他了。

      除了那张美轮美奂的疑似混血儿的脸之外,戚千慕浑身上下最能和太平洋彼岸的国家沾边的东西就是作息时间,他一般是早上七点开始睡觉,睡到下午三四点才起床,偶尔懒床,会睡到下午五点多。
      起床梳洗后和奶奶一起吃一顿饭,奶奶吃晚饭,他吃早饭,接着懒懒散散地陪奶奶聊聊天、看看电视、玩玩游戏就会外出,或是去健身,或是去别的酒吧找朋友,或是直接到“Passion”。

      “Passion”晚上八点半开始营业,凌晨两点关门,不再接续接待新客,但原本在酒吧里的客人可以一直待到凌晨五点半,舞池那动感十足的震天音乐关掉,改放轻松歌曲,酒水正常供应。如果没人约,戚千慕会一直留到客人全部离开、酒吧内被整理干净,看过了一晚的营业情况统计再走。

      戚千慕这晚很反常,他一直坐在吧台后面不挪窝。

      期间有好几拨人邀请戚千慕,嬉皮笑脸地问:“戚老板怎么不过来和我们喝几杯呀?”
      戚千慕皆是微笑着拒绝了:“等会儿再过去吧,有点事要和员工说。”

      戚千慕不是酒吧的员工,而是酒吧的老板之一,是三位老板中来店里来得最勤快的,几乎每天晚上都在酒吧中边喝酒边和狐朋狗友说笑划拳,偶尔和相处得比较亲密的好友外出,以此消磨掉整个夜晚。

      狐朋狗友都不是啰嗦的人,听到戚千慕不乐意一起去喝酒也不会勉强,向戚千慕晃晃酒瓶暂作告别,便径直到舞池里跳舞去了。
      留戚千慕继续看着手里的小卡发呆。

      戚千慕瞧那旧得变了色的卡套不顺眼,一把将卡套剥下来,扔掉。

      饭卡是通体深蓝色的设计,规矩到无聊,边缘部位稍有些老旧褪色,看得出来这饭卡的年纪比发黄的卡套还要大。
      这种土里土气的蓝色让戚千慕想起了以前念中学时穿的运动服,颜色差不多,上衣和裤子都宽宽松松,布料廉价粗糙,看上去难看,穿着也不舒服。他讨厌穿那玩意儿,可是必须得购买,还要用比市场价贵得多的价钱买。反正学校一条规定下来,学生和家长就都是任人宰的水鱼了。

      从前念书的岁月并不美好,戚千慕瞬间能清晰感受到来自十数年前的憋闷与落寞,心里浮出了些许烦躁。
      戚千慕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放下杯子的动作大了点,声响使得同在吧台后工作的两三个调酒师侧目。

      和戚千慕关系较好的一位调酒师凑过来看了眼戚千慕手里的东西,问:“这是什么?有什么好看的?”
      戚千慕淡淡地回答:“一位客人掉的饭卡。”

      调酒师怪声怪气道:“饭卡?我上一次听到这个词语仿佛是上辈子。”
      戚千慕扯着嘴角笑了一下,说:“嗯,饭卡,还是S大学的饭卡。”

      调酒师干巴巴地感叹一声:“哇。”
      S市的人无论读不读得成书,都知道S大学是全市乃至全省最好的高校,参加工作多年的调酒师也不例外。骨子里尘封着的被应试教育折磨的记忆呼之欲出,他抑制不住自己发出感叹,又不希望离开学校多年的自己再被学业相关的任何东西捆绑。

      调酒师走到戚千慕身边,问:“在哪里捡到的?S大学的高材生是稀客啊,你有没有请人家喝两杯?”
      “在门口,客人走的时候落下的,可惜了,没机会请。”戚千慕琢磨着刚才碰见洛颐的场景,说,“我刚一进门就看见他了,这个客人很奇怪,穿着白色T恤、牛仔裤、运动鞋,人挺瘦,背着双肩包,乍一看就像过来春游的学生,长得也显小,娃娃脸,规规矩矩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怎么会有人用那种打扮来酒吧玩?来我们这里的大学生都可会打扮自己的。而且他走路的脚步有点不稳,神情又慌里慌张的,我还以为他是未成年没酒量,偷摸着进来玩的,所以让他拿身份证出来看看。”

      “是未成年吗?”
      “不是,跟我差不多大。我看到他的出生年月还挺惊讶的,靠近了看觉得他更显小,像个还没开窍的高中生。”

      “哦,不是未成年就好。”调酒师看了戚千慕一眼。
      戚千慕皱眉还了调酒师一个眼神让他别乱想,不再继续说了。

      调酒师回到岗位工作,戚千慕继续坐着发呆,漫无边际地想那个客人的名字很好听,眼睛很漂亮。如果他能不戴眼镜就好了。
      那副八寸厚的眼镜将洛颐的漂亮眼睛遮得严严实实,要不是戚千慕眼尖,还真发现不了洛颐是一颗明珠。

      戚千慕小声嘀嘀咕咕重复洛颐的话:“洛水的洛,颐和园的颐……”又重复以前看的电视剧里的台词,“许诺的许,神仙的仙……”

      他的奶奶喜欢看那部电视剧,年幼时的他不得不跟着一起看,记忆最深的就是许仙对白素贞做自我介绍的一幕。
      洛颐和演许仙的男演员的长相其实毫无相像之处,但单纯又诚恳的态度很像,似乎很好欺负,似乎不管怎么欺负都不会改变那种态度,他觉得挺有意思。

      戚千慕过于习惯嘈杂环境,鼓点重得丝毫不给人喘息机会的音乐和疯了一样乱转的灯光丝毫没有引起戚千慕的注意,他仿若对酒吧里的一切不识不闻,灯红酒绿与意乱情迷不过是墙上的剪影,不真实。
      真实的只有他自己,他越来越沉浸在自己的真假参半的构想里。

      今晚撞见洛颐只是一次可以被忽视的缘分,慧眼识珠的喜悦或许可以逐渐被冲淡,某种近似于秘密的偶然交流也可以只成为模糊记忆中的一部分。
      然而捡到了洛颐的饭卡又是一次缘分。

      两次缘分的叠加,戚千慕就不能轻易忽视了。他觉得这类似于一种预示,描绘了发生概率极大的就在不久后的未来,同时以强烈的姿态提示他赶紧去追寻他的未来。

      戚千慕突然站起身,同边上的调酒师说:“你们好好干活吧,我先回去了。”
      “这么早?约了谁?”

      “约了一个刚认识的朋友,明天要早起,所以现在我要回家睡觉了,拜拜!”戚千慕胡乱向众位员工挥手道别,潇洒地往外走。
      员工们:“……睡得着吗?你这会儿不是刚睡醒没多久?”

      戚千慕真的回家睡觉去了,开门声吓了浅眠的奶奶一跳,奶奶以为家里进贼,左手抓起床头柜上的小灯、右手拿过手机就快步冲到客厅准备迎击敌人,谁知看见的是她那头发很长又人高马大的孙子,在玄关小夜灯微弱光线的照射下,戚千慕和巨大阴影混合在一起,人不人鬼不鬼的。奶奶叹了一口气,给自己拍拍胸口。

      “忘记拿东西了吗?”奶奶问。
      “没,回来睡觉。”戚千慕回答。

      奶奶:“?”

      洛颐活了二十大几年,从电池闹钟到电子闹钟到手机闹铃的时代一路走过,每天早上设置好的起床时间都不超过六点半。哪怕前一天晚上在实验室熬到凌晨,他也只允许自己睡那么两三个小时,而后咬着牙在六点半随着闹铃声起床。就连放假在家休息,他仍是会给自己制定一天的学习任务,仍是会逼着自己一大早爬起来学习。
      他这辈子睡过的懒觉,一边手可以数得完。

      每天早上起床后,他必须先看一下他那亲爱的导师有没有趁着凌晨时分大家都休息了的微妙时间,在小组群里发布什么奇奇怪怪的任务,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然后再去洗脸刷牙梳头刮胡子换衣服。
      他习惯在一天的工作开展前给自己定好今日安排,故要花一点时间查看昨日进度、当月进度、项目总进度等等内容,斟酌一下,而后动笔。

      他比较老派,喜欢用纸质的日程本,喜欢用钢笔在纸上写字,他喜欢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和感觉,每天早上的这项固定活动对他来说是必要的,也是享受的。

      差不多七点他就出门到饭堂吃早饭,吃完直接往实验室去。

      洛颐是S大学医学院在读的肿瘤学博士,简称实验室科研民工,每天都在实验室埋头苦干,面朝实验台背朝天花板,没完没了地做实验、记数据、对比、分析、讨论、总结,又累又穷许多年,换来的一丁点进展又其实称不上进展,好比愚公移山,眼看着做了许多努力,移开了许多的沙土,可回过头一看那山,纹丝不动。
      洛颐曾自嘲是满腹经纶,满背任务,满肩压力,满兜铜板。精确评价得到了实验室里众位同学的认可。

      饭堂离博士宿舍楼大约十分钟路程,如果步行去的话。洛颐没有自行车,念本科时有过一辆自行车,后来考上研究生就便宜卖给师弟了。
      学校占地面积挺大,但也不至于一定要骑自行车。他平时过于缺乏运动,宿舍、饭堂、实验楼三点之间的距离可以让他走动一下,聊胜于无。

      洛颐走进饭堂门口,打开背包拉链,伸手进熟悉的小夹层里,却没摸到熟悉的饭卡。

      只有饭卡是套了卡套的,方便他随手摸出来。
      洛颐有点慌张地将小夹层里的东西全部拿出来,身份证学生证出入证票据现金等等都在,唯独没有饭卡的踪迹。

      他不记得昨晚回到宿舍后有整理过背包,他怀疑饭卡是掉在了酒吧里,被那个漂亮男人检查身份证的时候不小心弄掉了,其余时间他根本没有打开过背包的小夹层。
      但也有可能是他忘了,可能他昨晚的确整理了证件,又一时不注意地将饭卡遗忘在桌子的哪个角落了。

      洛颐有点想转身离开,不吃了,他在实验室那边的储物柜里有小面包和泡面,有各种提神饮料,冰箱的上半层还有各种成年食物,放在微波炉里热热就好,他同样可以吃饱喝足再干活。

      但包子的香味在诱惑他,热腾腾又松软的包子是早上最好的食物,加上一碗微甜的、熬得浓稠绵糯的小米粥,那幸福满足的滋味,才能将他的灵魂彻底唤醒,他这一天才不算白过。

      洛颐咽了口唾沫,往右边看去,卖饭票的窗口还没开,又四处张望一下,没看到认识的同学。

      这时正好有一个男生从洛颐身边经过,洛颐当即决定厚着脸皮上前询问:“同学你好,请问可以借饭卡给我刷一下吗?我忘记带饭卡了。刷掉的钱我用微信或支付宝转给你,或者直接给现金,可以吗?”

      那男生刚睡醒,艰难地睁着一双朦胧睡眼,顶着一头凌乱变形的头发,声音沙哑地应道:“哦,好啊。”
      洛颐十分感恩:“谢谢。”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二、饭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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