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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我叫宋 ...
我叫宋槐笙,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
十九岁的那一年,我的父母双双死于一场车祸。一夜暴雨的冲刷,血污和入泥泞中,风到这里止息,我再也没有机会能见到他们了。
自那之后,我也没大有什么变化,他们曾说过,如果把我放到古代,那就是一等一的纨绔子弟,他们离去后,我几乎日日沉溺在酒乡,甚至比以往更糜烂了。
我大概能理解李煜那句词的意思了,只是我的情相比于他而言,更下等一番。
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
“我知道伯父伯母去世后你很颓废,但你总不能一直这么下去!伯父伯母把你未来的路全都铺好了,你每天泡在酒吧里,吃喝玩乐哪样不是花的他们留下来的钱,你对得起他们吗?”
夏梦华抛下手头的一切,不管不顾地冲进酒吧,她来的急,平日里总扎起的低马尾松松散散,不成样子。
她之前从没来过这种地方,见到我的那一刻,眼底是迷茫与遮掩不住的怒火。
“我就是对不起她们啊。”我喝醉了,见她生气成这样,居然没什么良心地直冲她咧嘴笑,酒杯送到她的唇边,语调飘飘,“来,好东西也给你尝尝,梦华,这是我特意给你留的,水蜜桃味的,你会喜欢呃……!”
“啪”的一声,清脆的巴掌扇到我的脸上。
我混沌地转过头,右手将散下来的长发别到耳后,抬头看向她时,她凶狠地揪住我的衣领,强迫我看着她。
“宋槐笙你个混蛋,谁要管你,你最好一辈子就这么烂死吧!”
那个夏天,她隔三差五地跑酒吧去捞我。尽管她嘴上说着再也不想管我,不想跟我做朋友,可她只是心软,爱说反话,我有很多朋友,每每管我的却只有她。
渐渐地,我爱上了写作。
悲伤的情绪总算有了宣泄处,细小的涓流冲破巉岩峭壁,一泻千里。我日日约朋友游山玩水,途中结实了几位作家,到了晚上,早一处人少的地方,吹风,听虫鸣,看月,顺便聊聊人生。
于是,我的文章和诗句从一开始发表在朋友的报刊上,到后来一举成名,出版了几本散文诗集,有了属于我的读者。
来年春,张盛平先生寄来了信,对我寄给他的作品中肯地点评了一番,光看着字里行间,我就能想象到这位老先生指着我鼻子骂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了,他邀我去他住的地方玩几天。
那地方叫西青,是一处偏僻遥远的小地方。
我坐了几天的火车才来到这儿,闲逛了几天,这才明白以前的我将“贫困”定义的太狭窄。西青这个地方,除了民风淳朴以外,剥开最浅层的重重雾霭,里头藏匿着扫不尽的污泥浊垢。
来到这的第四天,晚饭后我到街上散步,恰好走到一块人少的巷子。一个女孩慌慌张张地从我身旁经过,面色憔悴,头发因剧烈的奔跑而散乱开来,随风乱舞,苍白干涩的嘴唇狼狈地呼吸着。尽管如此,那人俊丽脱俗的容貌仍是令我双眼一亮。
我们四目相对,转眼间分开。
我转过身痴痴地望向她,黑夜里,月光无法照亮她的容颜,但我却实实在在地被她的长相惊艳到了。
怎么会生的这么漂亮……?
她会成为我的主角的。
如果错过她,我大概再也没有机会写出惊心动魄的文章了。
“站住——!你个臭婊子,给老子站住!看老子他娘的一刀劈死你!”迎面追来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跑起来时肥胖的肚子颠簸着,面目狰狞。
眼看他撸起袖子,从泥泞的路旁捡起一段粗壮的枯木,癫了几下,尖锐的断裂部分肉眼可见地张扬着粗糙的木刺,男人凶神恶煞地追过去,低声骂了几句,我连忙伸手拦住她。
“等等!”
靠近,我才闻到那人身上有一股刺鼻的油腥味。
“为什么要追她,对一个孩子动手算什么?”我问。
男人歪着肥硕的嘴,哂笑道:“那小婊子拿了我的东西,拿我家卖的东西还不给钱,你看到我头上的菜汤了吗,就是她泼的,还有,你可别看她可怜就被骗了,指不定被多少男人睡过呢……宿云,你爹可是在到处找你,他不是要把你卖到老王那当他老婆吗,哈,就算你现在跑掉了,等你回家,看你爹会不会打断你的腿!”
卖给别人当老婆?
那孩子看上去还在上学的年纪,我确实被男人的话吓到了,这里乌烟瘴气的,思想也封闭不少,可我实在没想过这种偏僻的地方还有人会把自己的女儿卖给别人做媳妇。
暴殄天物。
我回头看向那个叫“宿云”的少女,她在十多米开外的地方,弯着腰撑着腿剧烈地喘息着,听到男人的威胁,原先平淡的神色竟平添愤怒。
我问:“她拿了你什么东西?”
“她偷了我家卖的包子,拿起来就啃,我让她给钱,她还对我动手!”
现在已是九点多钟了,按宋槐笙这几日所观察到的情况,这个时间,街上不会有包子铺开张。
那个男人说谎了。
我摸出口袋里的钱包,抽出一张面值最大的钞票递给他,“我替她结账,时候不晚了,您该回家休息了,毕竟明早还得卖包子,总不能让您老婆一个人来做这些。”
“哼。”男人冷哼一声,“看在她的份上,我今天先放过你……你他娘的要是手脚再不干净,看我不收拾你!”
说罢,男人接过钱,得意洋洋地离开了。
我朝宿云走去,最终停在她面前,轻声询问:“没事吧,他有伤到你吗?”
“我没事……”宿云开口,声音虚弱,却异常的好听,柔软又清冷,她抬起头,与我对视,又略显慌张地移开视线,“谢谢你,我……你不应该给他那么多钱,他可能会找人,想办法抢你的钱。”
这无异于善心大发,在荒郊野岭将富足的粮食分了一些给流民。
群哄而上,他们会蚕食我。
我说:“没事,你别怕,他们不会把我怎么样。”
毕竟我还有张盛华先生这座靠山在。张盛华先生德高望重,文人在这里都会得到尊敬。
距离拉进,我才看清她到底有多么漂亮。
那是一张十分干净的脸,没有任何瑕疵的斑点,宿云的皮肤白皙细嫩,却没有什么血色 ,眼睛圆圆的,双眼皮明显,眼角微微下垂,眼睛里氤氲着一层薄薄的水汽,长相柔和,带着一股浓重的距离感,“谢谢你,你给了他很多钱,对不起,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钱,你告诉我你住在哪儿,我以后慢慢还,我可以立借据!我会想办法。”
“不用还的,我不是本地人,这些钱不算什么,你不用内疚,我不需要你还我。”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声震耳欲聋,我将宿云的狼狈收在眼底,无缘无故对这个陌生女孩起了怜悯心,“需要帮忙吗?我现在一个人住在镇子上的旅店,那家旅店叫西青旅店,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嗯。”宿云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像是在犹豫,“没事的,不用。”
“你住哪儿?”我问。
她想了想,慢吞吞地对我比划,“往前走,第二条街,倒数第二家……我这几天不住家里,你要是找我估计找不到,以后大概也没有什么机会。”
“你爹在抓你?”我想起来了男人说的那番话,宿云的父亲要把她卖掉,而宿云逃了出来。
“嗯。”
“你可以先住我这儿。”
她警惕地看向我。
“这几日的花销我会帮你解决,你不用考虑身外之物。”
“谢谢你的好意,我想我该走了,钱我会想办法。”她转身就要离开。
我慌了神,又觉得现在如果抓住她的手腕是一件冒犯的事,我摸遍全身翻出几张能证明身份的物件,“我叫宋槐笙,是个作家,也算小有名气,这是作家协会的证明,以及我的代表作。”
宿云接过她的作家证明,垂下眼睛认真地看了起来。
“名誉对一个作家来说很重要,你不用担心我会对你另有所图……我……”
卡壳了。
“我想帮你。”
宿云鸦羽般的睫毛轻颤,将证明还了回去,她挑起眼帘,惊愕地盯着我。
“名誉很重要……名誉很重要啊。”宿云低低地重复着这句话,她警惕地盯着宋槐笙的脸,“我不会带给你什么好的风评,也无法报答你,真的谢谢你。”
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苦涩不堪,掉头离开。
银色的月光倾泻而下,勾勒着她的每一根发丝,她的背影很孤独,像是被世界遗弃了一样,又像是她遗弃了世界,只是看着她的背影,复杂的情绪一并涌上我的心头。
我的瞳孔一缩,头皮发麻。
找到了。
那一份用文字表达不出的情绪。
“我可以写你吗?”
宿云愣了一下,原地驻足。
我有一种预感,如果这次错过了,这辈子都不会再与宿云相见,那一瞬间,我像是拥有了预知未来的能力,在不远的未来,那个漂亮的女孩正在走向绝路。
冥冥之中,我遇到了她。
“我想,如果我今天错失了你,或许我永远都写不出我要写的东西。”
春日初现,玉兰花堆满干枯的树干,在夜晚,像是落了几夜的雪,拂了一身还满。
——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
出自李煜的《乌夜啼·昨夜风兼雨》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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