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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Chapter ten ...

  •   很小时候开始,就很讨厌睡觉。总觉得快乐也许会一点一点在睡梦中被偷走,所以,我总像一个挣扎着熬夜的孩子。浅睡一会,又惶惶的早早醒来,唯恐时间过多的浪费在无用的睡眠上。

      To 心亚
      Form 夏衣
      我就快放假了,真好啊。看到我的照片了吗,是庆祝会的罗莉造型哦,可爱吧。
      有时候,累得直想哭。昨天和同学一起去喝酒,我以为自己喝多了一定会哭,结果却一直大笑个不停。总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即使不开心,唠叨半天后还是会放声的笑。
      你说,等我再长大后,我会忘了这些事吗?

      夏衣不愧是学漫画的,打扮得也像漫画里走出来的女孩。蕾丝抽绳胸衣上装,宫廷风格的袖子,硬纱芭蕾短裙。整体为黑色,白色衬里。还有一头羊毛一样的卷发。
      的确是很可爱,而且,非常的醒目。我捂着嘴轻声地笑。
      没有闹钟的环节,我看见亦雪慢悠悠的趿拉着拖鞋,一边打着哈气。
      “困就再睡会嘛,反正今天休息。”
      “今天有人请我吃饭”,亦雪飞快地说,尽可能咬字含糊不清。
      “约会啊”,我似笑非笑的挑着眉梢,不知为何,心里泛起一丝苦涩。
      “别瞎说,我们才见过几次,朋友而已”,到了感情问题,亦雪也像小女孩一样羞涩,把职场中的干练丢了个干净。
      “请吃饭就是约会,朋友可以往下发展的”。心里感觉有另一个声音,唱着相反的调子。
      “不好意思,今天不能陪你了”,声音听起来兴奋多过抱歉。
      “我又不是小孩,倒是你,再不谈恋爱,小心嫁不出去。”
      一句话,激起某人非常不淑女的暴力本能,张牙舞爪的向我扑过来。
      虽然我多年练就的反应力犹在,力量去大不如前,心里正暗叫不好。没想到几回合下来,居然以我胜利告终。
      说来也怪,原来每次战斗,怎么说也是胜败参半,怎么现在体力下降,亦雪倒不是我对手了。我一直担心,这家伙是不是未老先衰了。
      我刚要出口损两句,大好机会总不能放过。亦雪从垫子战场爬起来,张开双臂向着我。我准备自卫,心想‘果然打交道久了,还没出口就知道我没好话’。
      出乎意料的,我被紧紧抱住,好温暖。让我忘记了,现在是11月的冬天,寒冷肆虐的北京。
      泪沿着脸颊一路奔跑,而后在亦雪的肩头,法兰绒的睡袍里消失不见。
      “快准备,第一次约会打扮得漂亮点”,我轻轻耳语,然后动作迅速的擦干眼角。
      两个在广告界混饭吃的女人,全情投入的像对待一个重大提案,颇有兴致的大玩起mix-match。一般人难以驾驭的搭配:美腿牛仔裤,蓝色丝绸刺绣上衣,短款丝绒西服,复古耳环,金色高跟鞋,紧跟正in的俄罗斯风情。点睛之笔,是我的Tod’s银色拎包。
      “漂亮吧,我就行好,不收钱了。”
      “其实,我想说,下次借我包,能不能选一个钱包忘在里面的。”
      “找死说一声”声音在牙缝里艰难的挤出。
      “我开玩笑”
      “哼”算你聪明,知道现在不方便开战。
      亦雪占据沙发,我头倚着她躺在垫子上。沉默在有的时候,面对有的人是一种尴尬。但之于我们只是默契的一种。
      小提琴轻快的跳跃——亦雪的手机铃音。
      “喂”
      “好,我马上下去”亦雪挂掉电话,头转向我。
      “快走吧”,我抢着先说话。
      “bye-bye”
      我闭上眼,再一睁眼,Tod’s的银色一晃而过,门关上了。
      长叹一口气,脑子里想着夏衣穿着cosplay的洋装妖姬般的行走在东京街头。想着亦雪以最时尚的造型,风情万种的坐在餐桌前,优雅的喝咖啡。
      想着身边的朋友穿越过时光变了模样。

      To 夏衣
      Form 心亚
      我想过去的一切事情从未被消去,它们会在记忆里复活后鲜活的呈现。
      我和亦雪同班3年,而后认识你。现在和亦雪认识快10年了,和你也会变成10年。
      想想看,人生能有几个10年啊。

      过去的事,在脑子里清晰得不行。

      我的记忆 Clips three
      说实话,成绩考得无论多么的好,也只有我和亦雪知道背后的艰辛,所以我们都知趣的选择了文科。结果,名次一下又班级晋级到年级。
      我仅能在英语上能嚣张一下。
      因为不幸的是:
      “你白痴呀,连鲁迅诞辰多少年都不知道。”
      “他死了几年了?”我看见有一双眼睛瞪大到脱离常识,忙改口,“几十年?”
      更不幸的是,英语弥补不了我的略势。每次模拟,我都输给亦雪。
      在放学后,华灯初上的路上,我们一起骑车骑得飞快,一起聊很多事情。
      即使在很多年以后,我还是记得自己喜欢北京的晚上,就是从那时开始。
      随着时间观念的逐渐演变,九点十点不过是序幕开始,即便到了午夜也才算是意兴阑珊,仍毫无归意。
      但是,却没了曾感受到的惬意感觉。也许,我喜欢的晚上风景只在记忆中。浩瀚星空都像触手可及,可能是年少轻狂。像极了Jack登上Titanic时高喊“I’m king of the world”的样子。
      高考在即,唯一的烦恼就是背包里越来越沉的书和习题,定价贵得要死,考试过后却只能论斤卖的比报纸还便宜。
      我课间哈气连天,无视抱在一起哭作一团的女生,义无反顾的补觉。
      亦雪一手捂着鼻子,挡住男生中午喝得酒气冲天的臭味,马力十足的抄笔记。
      班上很多人变得很敏感,感事伤怀,放学后继续,还嫌哭不痛快,喝不尽兴。
      可我和亦雪都不是无病呻吟的人,照样从容不迫,且潇洒的骑上自行车。
      只是一起的路上,沉默的时间一点点变多。
      红楼里,唯独黛玉天生喜散不喜聚。因为她总觉得,天下庭席早晚要散的。
      孤独原本理所应当。
      大家总是要一个人的。
      所以,亦雪和我这对班上公认的最佳拍档却自顾自的填了自己的志愿。
      为什么呢,是因为固执和倔强,还是因为觉得自己都不是离不开别人的人呢。
      结果,老天还真给面子。
      亦雪去了南京,她说女子志在四方。
      我则留在北京,继续享受首都的一片繁荣。
      临走的时候,亦雪告诉我,其实她的第一志愿也是北京。不过她比我低了20多分,也是到文科班后唯一比我分低的一次。主要是因为历史我们竟然同分。
      “其实那个,我可能是靠历史时太放松了,结果睡着了。老师叫醒我时,来不及做的选择就蒙,运气好哈”。我主动检讨,还是觉得心虚,那眼斜瞄着亦雪。
      “——”她张开嘴半天,“kao,我也睡着了,怎么没人叫我!”
      ……
      我呆住无语,心里帮亦雪把监考老师骂上100的n次方遍。
      火车站,看着亦雪悻悻而去。我忽然间有种冲动,想回家背个行李卷陪她一起走。
      习惯溶在每一个细节里,等待发现痛苦时,早已被连根拔起。
      回到家,窝在椅子里看剧场版的X 战记。片尾曲一放“forever love. forever dream”。我就一边抹眼泪一边喝啤酒,心里又把那个监考老师问候几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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