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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错姻缘(二) 有点可爱 ...

  •   “那金娘子为什么不再嫁一个?”

      明殊绕着老槐树转了一圈,这老槐树年岁已久,主干粗壮,枝繁叶茂,阳光透过浓荫垂落下来,光影跃动,洒在石桌石椅上,别有一番趣致。

      树干上用绳子悬挂着不少空瓷杯,也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

      夏日里天气炎热,可这老槐树竟然不生槐虫,也是稀奇。

      光从小院精巧的布置就能知道,金寡妇绝对是个心灵手巧的女人。

      有生活情趣,还有一手好厨艺,生的也算得上美貌,这样的女人,只要想嫁,不可能嫁不出去的。

      虽然明殊从来不认同女人必须要嫁人这种说法,但眼下的社会风气便是如此,一个女人独自撑门立户,着实艰难。

      “嘘——”燕燕一根手指压在自己的唇前,压低了声音,低着头凑到明殊身边,神秘兮兮地和明殊分享小秘密。

      “我听说,干娘嫁给她那亡夫之前,有过一个青梅竹马情投意合的心上人。”

      “三十年前天下大乱,各地军阀混战,处处都在抓壮劳力充军,这人啊——”

      燕燕眨巴眨巴眼睛,摇头晃脑,“什么都好,就是运气不好。”

      “出趟门,人就没影了,整个人像人间蒸发一样,音讯全无。”

      “有人说,他是被哪家军阀抓去充兵了,也不知是真是假,我只知道,反正他后面没回来过。”

      “干娘等啊等啊,等了这人许久都不见回来,最后顶不住家里的压力,嫁给了别人。”

      “然后后来的事你就知道了,”燕燕眉眼里饭起了微微的惆怅,语声淡淡,“真心爱过的人不见了,嫁的丈夫去世了,很多人背地里都传干娘克夫,媒婆也不愿意再登干娘家的门。”

      “干娘自己也不想再嫁,于是就这么守着,一守,就这么多年过去了。”

      “这么说来,金娘子怕是真喜欢当年那人。”

      明殊坐下,手撑着下巴,轻轻叹息了一声。

      若不是真的喜欢,又怎会孤身至今?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三十年前爱恨惊心,落在三十年后,也不过一声叹息。

      但若现在问金寡妇究竟多爱当年的那人,她怕也答不出个所以然来。

      或许只是习惯罢了。

      金寡妇把龙兰从锅里铲出装盘,回头就见着一双小儿女正头挨着头,肩并着肩。

      阳光穿透老槐树,在两人身上洒落点点金辉。

      也不知在说些什么,两人唇边都带着不自知的笑意。

      光是看着这一幕,金寡妇的唇角就不自觉地翘了起来。

      上了年纪,就爱看小辈的快快活活和和睦睦的样子,何况这其中还有一个是她最疼的干女儿。

      “好了好了,快别聊了,”金寡妇朝燕燕笑着招手,“丫头,快来端盘子。”

      “来啦。”

      燕燕应声进厨房端菜,手刚搭到碗盘边缘,就跳了起来,“烫烫烫——”

      一边跳脚一边捏耳朵,像只活蹦乱跳的大兔子。

      “你这孩子,性子总这么急。”金寡妇无奈点了点大兔子的额头,嗔了她一身,把抹布递到她手里。

      明殊听见动静,扬声笑话燕燕:“臭丫头你行不行,要不还是我来吧。”

      “就你多嘴!”隔着厨房,燕燕也非得朝着明殊的方向翻了个白眼,她接过金寡妇的递来的抹布,隔着抹布捏起,捏住盘子的边缘,小心翼翼出了厨房。

      金寡妇则端起另一个盛满了煮熟谷粒的碗,掀帘走到老槐树下,一勺又一勺,把菜舀进树上挂着的空瓷杯里。

      树上的空瓷杯被舀满了菜以后,她仰起头对着老槐树的树冠“嘬嘬”两声——

      “叽喳……”

      “叽喳……”

      “叽叽喳喳……”

      一只,

      两只,

      三只,

      ……

      数十只圆滚滚毛绒绒的小麻雀忽然从老槐树繁茂的树冠里冒出头来,蹦蹦跳跳到盒子前,鸟喙一动一动,美滋滋啄食着瓷杯里的谷粒。

      一边啄一边蹦跳叽喳,似乎还在发表着对今日份餐食的评论。

      燕燕习以为常,明殊却看得稀奇,难怪这老槐树不生虫,在这么多麻雀的围剿下,还能长得起来,这虫得多厉害?

      直到金娘子忙活完,得空来招呼两人吃饭,他还时不时抬头看一眼麻雀,又看一眼燕燕。

      三菜一汤的家常菜,金娘子做的很用心——

      一盘素白鲜嫩的清炒龙兰,一碟爽口酸甜的凉拌龙兰花蕊,一碗裹上面糊油炸的炸龙兰,还有一大盆闻起来就醇香扑鼻的龙兰炖鸡汤。

      菜还没入口,看着看着就已让人口齿生津。

      明殊暗暗摇了摇头,难怪这小村姑被纵得无法无天,骄纵又霸道。

      看这满桌子的龙兰就知道,全都是燕燕爱吃的菜。

      家里有伯父伯母宠着,出了门又有金寡妇这个干娘纵着。

      虽然他叫她小村姑,但她其实是燕家名副其实的掌上明珠。

      该尊称她一声燕燕大王的。

      迫不及待咬了一口炸龙兰的燕燕大王不明所以地看了回去,眨眨眼睛,怎么了?

      明殊轻轻叹了口气,收回目光,“没什么,吃你的吧。”

      “殊伦你也别客气,赶紧趁热尝尝。”不知道自己的偏爱已经在明殊眼里暴露无遗的金寡妇,热情地招呼着明殊。

      她用公筷夹起一筷子清炒龙兰,就要往明殊碗里塞。

      “不是我自夸,这清炒龙兰看起来简单,但可要功夫了,火候若是把握不好,做不出我这味道来。”

      “干娘,别夹这道菜,”燕燕咽下嘴里的菜,急忙拦下金寡妇的筷子,抱着她的手臂摇晃着撒起了娇,“我要打包回家吃。”

      “回家吃?”金寡妇眉头一皱,疑惑道:“这道菜吃的就是一个鲜,回家吃哪里有现在好吃。”

      话音落下,金寡妇瞥了明殊一眼,转过头来望着燕燕,正色道:“和我说实话,丫头,你是不是和殊伦吵架了,故意捉弄人家。”

      “才没有呢!”燕燕睁大眼睛,杏眸里蓄着一层水光,委屈巴巴道:“干娘您不信你问明殊伦,我有没有和他吵架?”

      说着,她偷偷转过头去,递给明殊一个眼神,快,快帮我说话。

      菜都不让我吃,还想让我帮你说话!

      小村姑想得倒是真美!

      明殊气得牙痒痒,唇角意味不明地勾起,嘴巴一张一合,刚想说话,却突然感到脚上一痛。

      他低下头去,就看到一只小巧的靴子。

      这靴子先是在他脚背上狠狠踩了一脚,然后又重重地碾了好几圈。

      疼,疼疼疼!

      明殊倒吸好几口凉气,这小村姑,下脚真不留情啊!

      如果不是顾及到颜面,他简直想抱脚狂跳。

      该死的!

      小村姑你给我等着!

      明殊又在自己的心里给燕燕记下一笔账,但好汉不吃眼前亏——

      他扭曲着脸冲着金寡妇勉强挤出一个笑,“我怎么会和妹妹吵架,我让着她还来不及呢!”

      “我是哥哥嘛!”

      就算这种情况了,明殊还是非得在称呼上占燕燕点便宜不可!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固执。

      算你识相!

      燕燕的杏眸亮晶晶,望向明殊时,眼底仿佛盛着满天的星子。

      她收回小靴子,窝到金寡妇怀里,若无其事地继续撒娇,“您看,他都说没有了,您还不信我?”

      “快帮我打包起来吧,我要留这道清炒龙兰当我的夜宵。”

      “我现在长身体,晚上可容易饿了。”

      “好好好,我给你打包起来。”

      金寡妇哪里经得住燕燕无敌的撒娇大法,最后还是如了燕燕的意。

      少了一道菜,但金寡妇的菜分量充足,剩下的两菜一汤,也足够满足他们三个人的胃口。

      吃着吃着饭,明殊又忍不住抬头,看了老槐树上那些叽叽喳喳的麻雀们几眼。

      他们用饭的时候,老槐树上的小麻雀们已经吃饱喝足了。

      此刻正一群群里在树枝上,鸟喙啄拭着羽毛,梳理着自己的羽翼,做着饭后的清洗工作。

      其中有一只麻雀,看上去格外不同。

      它的身体看上去比燕燕的拳头还小,显得十分幼态,浑身上下的羽毛,似乎都未长成,毛茸茸的软嫩的绒毛覆满了它的整个身体,搭上圆溜溜的黑豆眼睛,煞是可爱。

      但明殊注意到它,并不是因为它看起来格外幼小,而是因为它的地位,在鸟群里似乎相当高。

      从始至终,它都占据着那个最好的用餐点,晒得到阳光,瓷杯里的谷粒又满满当当。

      而且方才群鸟啄食的时候,明殊注意到,在它啄下了第一口以后,其他麻雀才开始动嘴。

      完全不符合自然生态下,鸟群应该有的状态。

      真有意思!

      明殊看得入迷,看着看着,那只正在梳理羽毛的毛团子抬起头来,圆溜溜的黑豆眼正和他的视线对上。

      猛然间,在他的视线里,毛团子的身体瞬间膨大,眨眼间,便幻化成一位黄衣少年的模样。

      那少年轻轻巧巧地坐在树枝上,两手撑着枝干,对着他悠然一笑,嘴巴一张一合,说了两个字,“小荣。”

      小荣?

      什么意思?明殊一时之间竟有些茫然。

      他姓明,有时候也姓燕,名殊,字殊伦,无论怎么看,他的名字里都没有荣字啊。

      “明殊伦,明殊伦。”一道清脆悦耳的女声在他耳畔响起。

      燕燕唤着他的名字,又嫌弃地看了一眼他悬在半空中迟迟不动的筷子,伸手在明殊眼前晃了晃。

      “你怎么了?吃着吃着,怎么还发起呆来了?”

      明殊回过神来,转头望了一眼燕燕,又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再度朝着树冠处看过去——

      树枝、瓷杯、梳羽的麻雀......哪来什么黄衣少年?仿佛方才的一切,都是他的幻觉。

      “没什么。”明殊摇头笑了笑,“我只是觉得很有趣。”

      “吃饭有什么有趣的?”燕燕歪着头,神情茫然。

      当然有趣。

      这个小镇满是秘密。

      哪怕是看似平平无奇的寡妇家,或许也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也许阿爹的决定是正确的。

      就算现在面临着水鬼的威胁,但只要他在这满是古怪谜团和奇幻色彩的小镇里再待上一段时间,一定能找到自己身体问题的解法。

      想到这里,明殊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臂。

      就算是夏天,他依旧身着长袖。

      任是谁也想不到,长长的袖袍掩盖下,是多么可怖的一具躯体——

      瘢痕纵横,裂纹密布。

      他自己都不愿意多看一眼。

      只要能够找到身体的治疗之法,明殊发誓,他立马就回海市,绝不在这个破镇子多待!

      发完誓,明殊又忍不住瞥了燕燕一眼,他走的时候,也不知道这小村姑会不会舍不得他?

      会哭吗?

      明殊心想,说实话,他还挺想看她哭的。

      也不知是不是真信了燕燕晚上会饿的鬼话,等兄妹俩离开金寡妇家时,大包小包不只有清炒龙兰,连厨房里剩的瓜果,金娘子也都一起给打包上了。

      吃不完该兜着走,明大少爷第一次干这种不要脸的事,走出门的时候心虚得都同手同脚了。

      望着同手同脚差点一个踉跄的明殊,燕燕唇角微扬,心想,这大少爷虽然又胆小又好骗,脾气又臭,暗地里还偷偷叫她小村姑……以下略过一万个缺点不提。

      她唇边的笑意深了些,自顾自点了点头,但某些时候,还是有点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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