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历史上有三次较大的女权运动浪潮,第一次在19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白人中产阶级女性在斗争中以妇女参战为由,提出女性要有选举权、就业权和受教育权,最终当权者让步。于1920年的《第19条□□》中美国妇女的选举权得到联邦宪法的保护,但是,女性的社会地位和传统并没有改变,‘母亲’依旧是女性‘唯一’可能扮演的社会角色。(这次运动并没有惠及其他有色人种的女性)
第二次则是在20世纪60到80年代,当时正直二战结束,为了应对二战退伍潮,社会舆论极力呼吁女性回归家庭,鼓吹女性应做一个“快乐的家庭主妇”。《女性的奥秘》中强烈的谴责了这种“女性要为家庭牺牲”的论调。随着黑人民权运动的兴起,运动中出现的性别歧视问题,进一步促进了女性意识到觉醒。
到了60年代中期,美国社会上出现了两种较大的女权主义,各自倡导的主题不同,但是都在共同为女性的利益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