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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概括】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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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方法论》是一本很难读懂的书(汉译出版社好读,有序言,推荐大家先看汉译出版社)。
本书侧重于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层面,阐释了“客观性”、“价值阙如”(又译“价值中立”、“价值自由”)、“理想类型”、“适当的因果关系”等概念,对社会科学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如1969年阿多诺与波普尔关于实证主义的论战即借用马克斯·韦伯的思想为自己论证。
重点问题在于:
1、韦伯认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2、韦伯在历史研究的因果方面提出了什么思想?
3、什么是“理想类型”,它是现实存在的事物吗?
4、什么是“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价值阙如”),它和中间路线有什么区别?它意味着研究者必须对社会现实保持中立态度吗?
(一)人物与成书背景
1.人物
马克斯·韦伯(发音:Vay-ber)
1864年4月21日-1920年6月14日,金牛座
德国社会学家、历史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哲学家,与马克思和迪尔凯姆并称为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
著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等。
韦伯受到了兰克史学、黑格尔思辨哲学、新康德主义的影响,受李凯尔特、文德尔班的影响较大,思想观点可用“中庸”来形容。
2.成书背景
(1)18C-1840s:社会科学按照自然科学方向发展
→“必然性”、“规律性”、“拟人性”
→与爱德华·迈尔的争论因此而生
19世纪末20世纪初:意志论抬头,最明显的就是德国,韦伯等人受其影响。
(2)新康德主义:强调“精神科学的独特性”主张。
文德尔班:1894年自然科学与历史科学区分
“人是通过行动背后的主观意义来做事情的。”
(3)德国俾斯麦统治下,特赖奇克等学者将政治与学术混为一体。
→由此引出“价值中立”、“客观性”等讨论。
(二)韦伯主要观点
1、文化科学的界定
“文化科学”是韦伯在建构其独特社会学方法论体系时所引入的概念,旨在将社会学从当时盛行
的形而上学和自然主义的独断思维中解救出来。
韦伯首要任务:区分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
狄尔泰:精神科学
李凯尔特:特殊性和个别性学说
↑存在二分法倾向,韦伯批判继承
韦伯综合:
文化科学的对象是有意义的文化事件和实在,文化科学的目的是认识这种实在的独特性质。
文化事件的规定包含着两种基本的要素,这就是价值和意义。
2、因果多元论
爱德华迈尔“线性因果论”:
①如果甘油炸药被点燃,爆炸就会发生。但是预言这个爆炸什么时候发生是科学力不能及的,因为这取决于“偶然性”和“自由意志”。
②历史无非就是规则的运用,历史是因果序列起作用。
然而,韦伯认为并非一个原因就注定会导致某一个结果。
“过去与未来是对称的,对过去,我了解的与不了解的,与未来同样多。”(卡洛·罗韦利《时间的秩序》)
如马拉松战役,就不是按照“典型”写出来的。
也因为“因果多元论”思想,韦伯反对唯物史观。
3、“解释”与“理解”
定义:“它以解释的方式理解社会行动,并将据此而通过社会行动的过程和结果对这种活动作出因果解释。”
解释与理解的两种方式:
①数学的逻辑的
②“神入”,对于情感关系的重新体验。
神入理解的可能性在于,人们通过分析自己处于被理解者所处情状时将会出现的内心行动,来类推他人的内心活动。
由此引出了“理想类型”概念。
4、“理想类型”
理想图像——乌托邦
背景:韦伯认为,由于自然主义的偏见,人们把实际上为理想类型的理论结构看做历史发展的规律,当作历史发展的实在,并且以此来规定历史的未来发展,给社会科学带来极大危害。
意义:认识世界。“理想类型”的作用是手段而非目的。
它与现实的行动有着差距,正是差距的存在使得只有通过比较才能更好地获得对现实的认识。
“理想类型”的建构依据:
①社会学家根据自己所要研究的问题收集素材,分离有意义关联的规律性因素。
②根据研究需要将上述规律性因素建构为理想类型。
③借助建构出来的理想类型去分析相关具体事件,解释社会变迁和历史发展的宏观进程。
5、价值中立/价值自由/价值无涉
价值中立定义:研究者和描述者应当无条件地把经验事实的规定与他的实际的价值评判态度区分开。(P162)
价值关联定义:“价值关联”这一短语只意味着关于特殊的科学“兴趣”的哲学解释,而这种兴趣支配着经验研究对象的选择和形成。(P175)
两者区别:“价值中立”限定在研究过程中,而选题等因素与研究者价值兴趣相关,即为“价值关联”。
“价值自由”:Postulat der wertfreiheit
德译英:value free
英译中:价值自由、价值中立、价值无涉、价值阙如
“价值中立”≠“去价值化”
“免于价值判断”≠“限制言论自由”
正如韦伯所说,中间路线并不比极左极右路线更客观,它们和客观性没有逻辑关联。
为什么要保持价值中立?(德国学术环境、职责、客观性)
两方面含义:
①科学家一旦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选定了研究课题,就必须停止价值判断,即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于资料,无论研究结果对其有利与否。
②事实与价值观是两个领域,不可能从事实判断推出价值判断。
“经验科学只能告诉人们事实怎么样,它可能怎么样,但绝不教导人们应当怎么样,后者完全取决于人们自己依据一定价值取向的选择。从存在无法上升到应当。”
要求:
①不将自己的理论意图强加在研究对象上,而是根据客观实际去解释它们。
②研究过程中祛除价值,排除个人好恶和利益的影响。
(三)方法论的意义与对比
1.马克斯·韦伯思想的意义
(1)树立学术职责观念,确立规范性准则
“一个职业的‘思想家’如果有什么职责的话,他所迫切要做的便是,面对当下盛行的理想,哪怕是倾人的理想,都要在个人才智方面保持冷静的头脑,倘有必要,就需‘反潮流而动’。”
(2)对未来有预警作用,能适应当下发展
(3)明确了人文社会科学的边界:人文社会科学不应作为论证终极意义的工具和武器
(4)对现代研究而言:理性看待价值理想
2.涂尔干与韦伯的对比:
(1)哲学态度:
“唯实论”与“唯名论”
(2)研究对象:
“社会事实”与“社会行动”
(3)追求客观性的态度:
“摆脱预断观念”与“价值中立”
(4)解释社会的方法:
“社会内部因素”与“理想类型”
(四)参考书目
[1]《韦伯学说的当代诠释》,顾忠华,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
[2]《社会学概论》,边燕杰,陈皆明主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3]《现代社会学理论》,(美)乔治·瑞泽尔,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8
[4]《发现社会》,(美)兰德尔·柯林斯,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05
[5]《马克斯·韦伯与德国政治》(德)沃尔夫冈·J·蒙森,北京: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10
[6]《韦伯与新康德主义: 继承与批评》,陈德中,《社会科学研究》2020.5
[7]《对韦伯社会学方法论的几点述评》,□□杰,《社会科学研究》1999.3
[8]《韦伯社会学方法论及思索》,闫黎,《学术交流》,1999.6
[9]《韦伯的“文化科学”对社会学发展的贡献》,李晚莲,《理论探索》2009 年第 3 期
[10]《马克斯·韦伯法社会学方法论探源》,蒋传光、杨文杰,《辽宁大学学报》2007年7月
[11]《整体的“社会事实”与个体的“社会行动”——关于迪尔凯姆与韦伯社会学方法论的逻辑基点比较》,刘中起、风笑天,《社会科学辑刊》2002年第2期
[12]《韦伯社会学方法论的悖论研究》,石全玉,《理论与改革》2013.1
[13]《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内在逻辑》,程敬华,《北方论丛》2016.5
[14]《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立场》,朱鹏,赵绍成,张冲,《学术界》2013.3
[15]《人文社会科学的功能及其限度》,贺来,《社会科学战线》2022.1
[16]《价值的科学 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再探》,王楠,《社会》2014.11
[17]《迪尔凯姆与韦伯方法论之比较》,张志峰,《法制与社会》2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