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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蛋糕 陆逊和大乔 ...

  •   第二天八点整,陆逊准时准点抵达轻柔,正好遇上呵欠连天的大乔。

      大乔打开卷帘门,领着陆逊进店,两个人一起忙碌,大概三个小时后,看着摆放在玻璃柜台中的各式糕点,他们总算长舒一口气。大乔累瘫在靠椅上,掏出手机给两条街以外的炒粉店打了个电话,午餐的内容是炒肠粉和煎饼果子。

      陆逊闲不下来,店里没人的时候,他就掏出抹布擦来擦去,擦完桌子攃椅子,擦完椅子擦窗台,在大乔眼前晃啊晃,大乔都快被晃晕了。

      “小陆同志,饭到了,你别忙了,过来歇一会。”

      陆逊从百叶窗后探出脑袋,应了一声。

      两个人吃但是,大乔对陆逊说:“我那有个折叠床,你抽出来躺着睡一会。”陆逊谢绝了,说道:“我把孙策案的疑点都记下来了,中午我再好好寻思一下,你睡吧。”

      大乔抽了张纸擦擦嘴边的油花,问陆逊:“小陆同志也太拼了,你那朋友不会真因伯符死的吧,到底咋回事,你跟我说说,我看看我能不能给点意见。”

      陆逊扒了口肠粉,听到这话,眼睛都亮了,他当即放下碗筷,从兜里掏出巴掌大的小本子和按键笔,时刻准备做记录。

      大致把吕蒙相关的信息都和大乔说了,大乔用吸管吸了口白开水,仔细琢磨了一会,“你说,小蒙同学是因为崇拜伯符,和伯符有了交集才死的,证据是他身上有伯符的钥匙……可是吧,小蒙同学只是一个高中生啊,那些人完全没有动机杀他吧?”

      陆逊在纸上写下动机这两个字。

      “再说了,我们都和伯符有交集啊……小权,小俪,公瑾,甚至是小凌警察,大家和伯符的关系不比小蒙同学和伯符的近?怎么可能偏偏死的是他。”大乔放下水杯,把吃完肠粉的空碗放到一旁,掏出了口香糖,嚼了嚼,说道:“小陆同志是不是太敏感了,伯符有什么秘密,公瑾都知道,他们哥俩好得跟同穿一条裤子似的,这钥匙你哪天让小权带给公瑾看看,要是公瑾都不知道用处,那我觉得有可能是没啥大用。”

      陆逊接过大乔给的薄荷味口香糖,干巴巴地嚼着,情绪肉眼可见地低落了下来,大乔也不忍心继续打击他,只好换了个话题,说:“你不是说要和我一起做蛋糕吗?既然你不睡午觉,我们就试试呗。”

      大乔拉着陆逊来到厨房,陆逊调制蛋黄糊,大乔用打蛋器把蛋清打到发泡,陆逊看大乔的手法老练,就问她:“感觉你应该是做过不少次蛋糕了,你第一次做就是苦的吗?”

      “当然不是了,以前做蛋糕可甜可甜,伯符都嫌腻。”大乔低着头,一缕头发滑到脸上,她用无名指和小指把发丝敛到耳后。怀念起过去,她不知不觉间勾起了嘴角,像是情窦初开的少女。

      “那时候我们已经订婚了,我做蛋糕给他吃,他嫌吃不惯,我生气了,我说蛋糕本来就是甜的,到时候婚礼的大蛋糕我要亲手做,伯符你吃不吃?”大乔抬眸,眼睛弯弯的,问陆逊,“你知道他怎么说的吗?”

      “怎么说的?”

      大乔模仿起孙策,压了压嗓子,大声道:“我吃,我一定吃,吃吐了也要全吃掉!一口都不给别人留!”

      陆逊忍不住笑了一下。

      “我说,你都吃吐了,你不就是觉得不好吃才吃吐的吗?别人吃喜欢的东西,再撑都不嫌腻!”

      大乔一转头,模仿起孙策,撅起嘴巴说:“哎呀!你这张嘴能不能给我条活路啦!有完没完!你都要给我做一辈子蛋糕了,我今天少吃两口,不行吗?!”

      大乔的神情僵住了,模仿秀戛然而止。

      陆逊默默地把蛋黄液交给大乔,大乔接过,和蛋清一起上下翻拌,动作极具观赏性,不一会,蓬松的蛋糕糊就搅拌而成了。大乔把蛋糕糊倒进模具,陆逊接过模具塞进烤箱里,随着烤箱开始运作,他们转头开始准备慕斯。

      淡奶油加白糖,打蛋器打发至浓稠,像洁白的云朵。

      草莓洗净,榨汁,倒入牛奶中搅拌均匀,水果的清香隔了一段距离也能闻见。

      草莓牛奶加进奶油中,制成草莓慕斯液。

      准备工作全部备好,大乔搬来个椅子,坐在烤箱前等待,橙黄色的光静静地亮,大乔望着光,眼珠被晕染上浅浅的橙色,像是黑暗中找到了希望。

      “1996年,我和小俪被拐卖,我们遭遇非人对待,在那里,女人不是人,而是交易的货物,就像精美的珠宝,璀璨的钻石。”

      “我和小俪被迫赔着笑脸,和讨厌的人做讨厌的事,陪吃,陪喝,陪玩,俗称三陪。”

      陆逊哑然。

      “有一次,我看见了孙策,他在人群中是那么不一样,我坐在他怀里,他看着我,呆呆地说了一句,你真好看,可是你笑得好假,你心里不想对我笑。”

      大乔举起右手,举在空中,欣赏着自己的手背,“我当时情绪爆发了,我怕极了,又愤怒极了,一巴掌甩了上去,那么好看的一张脸,被我用尽全力打了一下,竟然没肿。”

      “孙策紧紧抓着我的手腕,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他是孙策啊,惹到了这种人,我第二天死了都没人敢管我。我以为他要打我一顿,可我猜错了,他松开了我,委屈地说,我只是想让你开心点,你为什么这么凶我?”

      “我想想我当时怎么说的,哦……我对他说,人生这么苦,谁能发自内心地笑出来呢?”

      大乔闭上眼睛,再次睁眼,眼眸里满是泪水,泪水晕花了她眼中的光。

      “啊,他说……我也觉得你笑得好苦,那你就别干这个了,你做点跟甜有关的事,比如,甜品师怎么样?”

      大乔望着陆逊,心碎地说完了一切,“这就是你想知道的一切……包括我和伯符的相遇,他为了我背叛盟友,揭发本可以给他带来利益的犯罪团伙,和别人公然树敌,为自己增添许多麻烦,成为不少人的眼中钉。”

      陆逊递过去一张纸巾,大乔迟迟没有收。

      大乔深深地叹了口气,用指尖点了点自己湿润的眼角,怅然道:“小陆同志,其实,伯符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我,伯符不懂男女之爱,我知道,他对我的付出只是在怜悯我,就像在救助一只落水的小猫或小狗。”

      “怎么可能?”

      大乔摇摇头,向陆逊投去悲哀的目光,“如果我不是我,而是别的什么人,伯符也会在听‘乔梦’说——像我这种人、这辈子恐怕无法和别人结婚这种话后,为了安抚‘乔梦’和她结婚。”

      “伯符爱的是会对他微笑,为他改变人生轨迹成为甜品师,没有他就不会再与任何人结婚的乔梦,而不是那个人生充满苦涩,连灵魂都是残缺的乔梦……自始至终,他爱的都只有救赎者的自己,所以,在离我而去时,他毫无顾忌……”

      陆逊挡在大乔身前,挡住了她看向烤箱的视线,他伸出双手放在空中,询问大乔:“我能否看看你的手?”

      大乔把两只手搭了上去。

      陆逊捧起这两只手,牢牢地握住,搁置在自己的额头处,声音哽咽地恳求她:“请不要再这么说自己……你知道白日吗?孙权的酒吧。”

      “知道……”

      “孙权昨天晚上跟我说,这酒吧曾经是孙策的,再早以前是他父亲孙坚开的,原来不叫白日,而叫黑夜,1998年,孙策把名字改成了白日,你知道为什么吗?”

      陆逊抬起头,泪水从他脸颊滑落,大乔觉得很荒诞,哭的人不是她,竟然这个局外人陆逊。陆逊没得到回复,继续说道:“因为遇到你后,孙策突然讨厌‘黑夜’这个名字,有的人就应该永远活在阴影中吗?孙策不甘心,他偏偏要把这种夜间场所起名叫白日。”

      “……请你不要再妄自菲薄,你要迎来你人生中的白天……”

      大乔的泪水夺眶而出,到了最后,大乔趴在陆逊的肩膀上哭得不能自已,陆逊有点手足无措,他长这么大没有和女孩子有过肢体接触,见大乔实在伤心,也不敢把她抱在怀里,只好拍了拍她的脑袋。

      “乔姐,你头发有点散了,趁着蛋糕还没好,我帮你编一下头发吧?”陆逊说。

      大揉了揉红肿的眼睛,问陆逊:“怎么你还会编头发啊……这么全能?”

      “以前打工干过美容美发……”

      陆逊领着大乔回到前台,两个人坐在昨天和孙权一起聊天的位置,大乔找出梳子和皮筋,背对着陆逊。

      陆逊有一茬没一茬地和大乔说话,见聊孙策会让大乔伤心,陆逊就和大乔聊孙权。

      陆逊解开大乔的长发,用梳子轻轻梳透,他说:“以前在我们学校,我脾气特别不好,孙权他每次看到我都会绕着我走,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清楚得很。”

      “真的假的呀?你看小权现在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劲,这孩子其实心眼可多了。”

      “真的,他以前不是这样的。”陆逊把大乔的头发分成两股,连打三个结,“我当时就觉得又尴尬又好笑,我有一次就故意往他面前走,给他吓坏了。”

      “确实……小权自从出了国就跟变了个人一样,不过这样也好,毕竟要做生意,太内敛机会就都被别人抢走了。”

      陆逊把打过结后的头发向上提,往里一扣,问大乔:“乔姐也和别人抢生意吗?”

      “那倒没有,小权那边偶尔会有人想吃蛋糕什么的,每次小权都会让他们给我打电话,我这里有他帮衬,根本不用和别人竞争。”

      陆逊用手指分开发夹,塞进发端里,一个高盘丸子头就定型了,陆逊看着桌上的发带,问大乔:“你很喜欢这个吗?”

      “嗯……这是那个人喜欢的颜色……”

      陆逊拿起蓝色的发带,在盘发上绕了几圈,系紧。大乔从口袋里掏出小镜子,照来照去,夸奖道:“这么快?感觉镜子里的我跟变了个人一样,我平时不怎么把头发扎高的。你手艺真挺不错的,比我妹妹厉害多了。”

      陆逊怪不好意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借着清扫头发的由头跑去后台拿扫把,逃走了。

      又过了一阵子,大乔去后台,把蛋糕片放进慕斯液,再塞进冰箱里保鲜,等到该取出蛋糕时,已经快下班了。

      陆逊还在前台营业,这个点人多,他走不开。大乔在做蛋糕,她想起来昨天陆逊说:做蛋糕也要心意。可不知道该对蛋糕说什么心里话才好。她又在想,如果孙策还在,那么这个蛋糕肯定会给孙策吃……

      不不,他已经不在了,既然如此,不如她现在来模仿一下孙策好了。

      大乔开始代入已死之人,她在心里默念:现在我就是伯符,小梦思念我,准备给我做我不喜欢吃的蛋糕,我会对她说什么呢?

      大乔笑了笑,在心里想了一段话,闭上眼睛双手合十默默祈祷。睁开眼睛后,她拿刀切了一块,盛进光洁的瓷盘里,没有人知道她到底想了什么,她自己也不清楚。

      可她不会再为那个明火般活着,又在火中丧生的爱人而哭泣了。是啊,是啊,他会永远希望她开心,她是要如蜜般幸福的女孩。大乔用勺子挖了一口蛋糕,望着明黄色的胚子和洁白的奶油,无所畏惧地把蛋糕送进嘴巴里,下定决心,宛若一去不返的侠士。

      再见了,这十年的苦涩与泪水。

      蛋糕和唇舌接触那一瞬间,她心道:乔梦乔梦……真是如梦一场啊……

      “啊,甜的!”

      ……

      吕蒙睁开眼睛,揉了几下脸颊就醒了,他呆坐在床上没缓过神,或许因为身体有点痛,也不太想动。他缓缓地穿好卷成团的袜子,去洗手池冲了个头,随手捞起书包,在母亲的遗像前挥了下手,就离开了。

      昨天,和名叫甘宁的人打了一架。

      甘宁是附近有名的小混混,因为多次打架斗殴致人伤残被勒令退学,退学后一事无成,整天就知道勒索打劫以及打架,属于是不折不扣的社会渣滓。不过这个人性格古怪,打架只爱挑强者打,吕蒙平时打架总是一对多,甘宁却常常和他单挑,说是要公平。

      公平个屁啊,别随便给人添麻烦好吗?

      啊……郁闷,如果能依附于更强的人,是否能更快增强自己的实力,不再受这些人的摆布,明明只是一群酒囊饭袋,自以为人多或是年长了几岁,就可以随意欺负别人,搞笑吧。

      吕蒙望向天边初升的太阳。

      不过……目前江东最强的人,不就是孙策吗?

      中午吃饭的时候,陆逊依旧是坐在吕蒙面前一句话也不说,他今天吃的是炒年糕,量不多,很快就吃完了。吕蒙还在夹菜,陆逊还是老样子,点点头示意一下,起身离开。

      吕蒙急着喊了一句:“喂!把你的碗带走啊!”陆逊装没听见似的,竟头也不回。

      过了五分钟,吕蒙慢吞吞地吃完饭,顺手捞起了陆逊的碗,他突然发现,在碗筷之下压着两个小小的创可贴。

      就像……岩石下顽强生长的新芽。

      ……

      吕蒙孤身去往高三的教学楼,敲了敲文科零班的门,喊了一声:“孙权!门外有人找!”

      传闻中的孙策的弟弟孙权从书山中抬起头,恋恋不舍地放下笔,出现在吕蒙的视野中,吕蒙嫌周围人多,把孙权拉到一个角落,细细打量。

      孙权这种书呆子,天生一头紫发,眼睛还是绿的,和孙策那种黑发黑瞳不同,孙权像是什么稀有的外国人种。不过兄弟俩长相还是有几分相似的,尤其眼睛,两个人都是极具攻击性的上挑眼,其他区别在于,孙策的眉毛秀长,横飞入鬓,而孙权的眉毛浓一些,也短一些;孙策天生是笑唇,不笑的时候也显得春风拂面,给人亲近感,而孙权的唇线条分明,自然状态下嘴角向下拢,有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

      说实在的,学校里的人基本上都知道吕蒙,某种程度而言,吕蒙也算是大红人一个。吕蒙本以为孙权会嫌弃他,或者说不耐烦,没想到孙权走上前来,伸手替他翻好衣领,并用力地向外展展。

      吕蒙这才发现,孙权个子也挺高的。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有。”吕蒙开门见山,“我很崇拜你哥孙策,想在他手下干活,可你哥不答应。你能不能告诉我,怎么样才能让他接受我?”

      孙权这下可犯了难,他面露难色,开始良性劝导:“你为什么想要跟随我哥?听你这话,应该是求过他了,他怎么说的。”

      吕蒙挠挠头发,惭愧地说:“他说我还年轻,什么不能干非要吃这碗饭,大好的青春不好好学习,就知道打打杀杀,是不是港片看多了。”

      肩膀被拍了两下,孙权义正言辞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我作为你的学长可要好好劝劝你,你才高二,只要认真学习,一切为时不晚。”

      “我成绩不好,什么也看不进去,每天忙着打架,事情也很多……”

      孙权急了,语速飞快:“我难道指望你一下子就考年级第一吗?只要你每天多识记一点,短时间内就会有很大的成效,学习不光是为了增长才干,也是为了磨砺品性,如果你获得了一定成果,我相信我哥看到你的蜕变,会接受你的。”

      “真、真的吗?!”

      孙权点点头,回到教室找出了一个本子,交给吕蒙,吕蒙打开一看,是孙权的笔记本。上面有各种数学公式和推导过程,字体十分遒劲有力,估摸着是为了让自己读懂,比起写其他科目时潦草的字迹,这个本子上的字体显得乖巧许多。

      “有不懂的可以来问我,不过我马上要毕业了,最近忙着高考,有时可能走不开,你可以多问问老师和成绩优秀的同学,比如你们年级的……”

      孙权一愣,吕蒙顺着他的视线转过头,看到了那个面部神经基本坏死的年级第一——陆逊,陆逊的视线在他们二人之间停留了几秒,幽幽地移向别处。

      “确实……成绩挺优秀的……”吕蒙认同道。

      孙权脸色跟便秘了一样难看,他捂着胃说:“我马上上课了,有事你先回吧,记得好好读书别想其他没用的,努力啊,让大家看看你的实力,要证明自己。”

      吕蒙捧着笔记,看孙权灰溜溜地跑掉了,他站在原地,望着学校里的天空和云朵,不禁想道:

      虽然兄弟俩的性格一点都不一样,但都是挺不错的人呢……

      ……

      孙权一大早被凌统的电话吵醒,凌统的声音火急火燎的,扯着嗓门问他:“你有学长电话没,快给我我有事,案子说不定有进展了!”

      电话?陆逊那家伙都要贫疯了,哪里像是买得起手机的样子。孙权回道:“我没有啊,他估计在乔姐的店里,他这两天不是要给乔姐帮忙吗?”

      “那都过去好几天了!他天天和你原来准嫂子一起玩,你真当人家是来打工的啊,能不能干点正事!”

      孙权埋在被窝里,摸了半天空调遥控器,软软抬手关上了冷风,全过程连眼睛都没睁开,“我看他赚钱挺开心的,这臭小子哄女孩子真有一套,我大乔姐被她哄得团团转,小乔那暴脾气,昨天还悄悄问我陆逊还能待多久,我问她是不是不舍得陆逊走,她说谁舍不得了,巴不得这小白脸赶紧死一边去,永远别找他姐,过了一会她没忍住又问我,陆逊是不是真快走了……哎哟我人麻了。”

      凌统在电话里笑得前仰后合,刚想和孙权贫几句,又想起来打电话是为了案子,于是正色道:“你别扯那些了,我这两天也找到了些线索,赶紧把学长叫过来,听到没?”

      孙权愤怒地一拍被子,嘴上却有气无力地说:“行……你们一天天的,就知道陆逊陆逊陆逊,学长学长学长,小陆同志小陆同志小陆同志……我请问孙权呢?孙权被你们丢到哪里了?陆逊是亲的,孙权就是捡的是吧,唉,可怜的仲谋……”

      “睡糊涂了吧?日上三竿了孙老板!”

      “哼!找你的学长去吧,挂了!”

      凌统看着被挂断的手机,真是不知道这人吃什么飞醋,正当他摸不着头脑,一阵狂风从他身边袭来,随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一辆崭新的摩托车反射出刺眼的光停在他的身边,凌统感觉耳朵和眼睛很受伤。来者身着深色的骑行服,摘下头盔,露出满头耀眼的金色长发,极具攻击性的面容让人移不开眼。

      甘宁撩了一下碍眼的前额碎发,冷冷问道:“凌公绩,你说的人呢?”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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