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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档案 ...

  •   不明说的、每日都做的事,人们把其称之为习惯。

      吕蒙伸着懒腰从床上醒来,把手捂在嘴巴上,从喉咙深处涌出的热气像饱胀的气球一样喷到手心里。他从阳台上取下洗干净的袜子,于困倦中慢悠悠地穿上,接着去洗了把脸,披上外套,背上沉甸甸的书包,在母亲曾梳妆打扮的镜子前检查一下自己的仪容仪表,一切准备完毕,吕蒙出发上学。

      突然想起来没和母亲道别,吕蒙又匆匆地跑回来,对着母亲的遗像行了个礼。

      说真的,吕蒙一年都不觉得学校有意思,老师一节节课的唠叨,比不上窗外的鸟叫有趣,他坐在教室中如坐针毡,黑板上的字像是成堆的白蚂蚁在爬,从他的眼睛里爬进去,耳朵里爬出来。为什么大家能这么专注?就好像只有他是个融不进去的异类。

      尤其那个,陆、陆什么的!成绩这么好干嘛啊,吕蒙愤愤地想。他瞪着陆逊的背影,陆逊坐在第一排一动不动,仿佛一座雕像。正当吕蒙手撑着头发呆时,一根粉笔精准地在空中划出一条弧线,命中吕蒙的眉心。大家都转过身笑他,吕蒙不服气地瞪着所有人,可在人群之中,他还是觉得自己的身影小了几分。他突然发现,只有陆逊始终背对着他,一直没有回过头。

      吕蒙讨厌老师,也讨厌笑话他的同学,换句话说,他讨厌所有人。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吕蒙就一直保持着穿外套的习惯了,他每天都穿外套,无论天气是一月冰寒,还是三月初春醒来,或者是五月暑气熏蒸,都不曾改变。吕蒙看着自己浑身的伤疤,他想:原本不曾做的事,现在突然改变了,每一天都保持着这个举动,这或许就是习惯。

      吕蒙在食堂打饭,取好筷子,在旁边人的鄙夷中,花费最多的时间走到了食堂角落里,坐下开始独自吃饭。母亲去世后,家里失去了唯一的收入来源,只好依靠政府的救济生活,再怎么救济也于事无补,吕蒙只好运用全部的数学技巧,计算哪道菜又实惠又管饱,并且每天都点固定的两道菜。

      学数学学了十几年,也只有这个时候派的上用场,相当于总重金买了栋破房子,其实这才是最亏的买卖吧。吕蒙摇摇头,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

      他转过头……旁边人都是一起吃饭的啊……

      突然一个人出现在吕蒙身边,面容冰冷,餐盘被缓缓放在桌子上,有点像物理题目中的轮滑落了地,吕蒙每次做那种题的时候,都会幻想木箱子落在地面上的场景,不过那应该是初中的题目,他可能记串了。

      是陆逊。

      陆逊平时冷漠又傲慢,从不与人主动说话,也从不笑。他永远都是一个人,一个人上体育课,一个人跑步,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吃饭,像一朵冬天里盛开的冰玫瑰,这种人以后会被名牌大学摘了去,做成最精致的花束的。

      陆逊长得清秀,这个距离可以看到陆逊的眼睫毛,眼睫下面是黑亮的、不带一丝情感的眼珠,他的鼻子嘴巴都很小巧,个子也不高,如果不是因为成绩太好了,他或许会替代吕蒙成为被所有人欺负的对象。

      可今天不知道怎么了,陆逊会主动和吕蒙一起吃饭。

      吕蒙不好开口问,陆逊也不主动说,两个人彼此僵持着默默进食,吕蒙这才注意到,陆逊吃完饭后,对他点了一下头,像是在说:我吃好先走了,你慢慢吃。吕蒙有些惊讶,似乎陆逊比他想得有礼貌一些。

      第二日,陆逊依旧端着饭坐到吕蒙对面,这次他点了一碗紫菜汤。陆逊两只手捧着汤,咕嘟咕嘟地一口气喝完,小声地哈了口气,有点像小孩子。

      第三日,陆逊点了一份红烧鱼,他先是把鱼刺全部挑干净,再把鱼肉小心翼翼地挪到米饭上,用勺子挖着米饭和鱼肉。

      第四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吕蒙发现,每天午餐的二十分钟内,他会和其他正常人一样,获得能够分享彼此时间的同伴,只有这期间内他不再孤独。比起强迫自己穿上校服遮掩被霸凌的痕迹这种被迫的习惯,似乎和陆逊一起吃饭这种习惯更让他接受。

      终于有一天,吕蒙忍不住了,敲了敲桌子,问正在边啃煎饼边背公式的陆逊:“你为什么要跟我吃饭?”

      陆逊咽下食物,视线恋恋不舍地从小本子上离开,面无表情地回答说:“因为……你没有朋友,我也没有。”

      吕蒙皱眉反问:“你觉得我们都很可怜,所以要抱团取暖,是这个意思?”

      陆逊眨眨眼睛,似乎没想到吕蒙会这么问,他沉默一小会,回答说:“不是,我没有想抱团取暖……是因为,这样我就成为了你的第一个朋友,你也一样是我的第一个朋友。这样,才公平。”

      吕蒙哈哈大笑,对陆逊说:“对,这样才公平。”

      ……

      陆逊下了车,忍着恶心晃晃悠悠走到目的地,凌统早在门口等了半天了。陆逊有气无力地挥挥手,凌统却笑得很勉强,他的身后走出一个陆逊并不想看见的人。

      陆逊硬着头皮打招呼:“你好,凌学弟,还有…….孙老板……”

      明明昨天改口叫孙仲谋,现在又叫回了孙老板,孙权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叫法,显得他跟步入中年的钻石王老五似的,好土!昨天两个人争执了一番,陆逊离开白日酒吧时气氛也很尴尬,这句老板孙权倒是听出了讽刺之意。

      孙权作为大老板,这几年在商场上谈生意,也算是身经百战,自然也习得了生意人最宝贵的品质——厚脸皮。孙权笑得很灿烂,亲切地对陆逊说:“你好呀,伯言。”

      声音甜得发腻,陆逊感觉自己更恶心了。

      凌统知道陆逊心里有疑问,解释说:“毕竟是孙策的案子,仲谋也想知道他哥哥以前发生过什么,我就带他来了,你别介意啊。”

      陆逊摇摇头,他怎么会介意,能有这个机会,他高兴还来不及。

      三个人走进刑警大队,凌统对着一中年男子问好:“韩队,我带人来了,那我们进去了?”

      名叫韩当的刑警队长甩了下手,看来是默许了,凌统拉着陆逊和孙权往里走,刑警大队和陆逊想象中的差不了多少,他们踩在拖得发亮的水泥小径上,院子里是砖头铺好的地面,墙角处几块平整的石板上整整齐齐摆着花盆,花盆里栽着月季芦荟和君子兰,红砖筐出个几平米的正方形土地,地里种着小葱,一旁的水管子滴滴答答地漏水,看上去还挺有生活情调。

      凌统把两个人带到会客室,会客室中间摆着一张大桌,陆逊不喜欢晒太阳,坐在阴面,孙权和陆逊面对面坐,阳光透过几净的窗子,暖暖得洒在孙权的身上。凌统取了两个纸杯,在饮水机里接满水,并让他们稍等片刻。

      陆逊觉得尴尬,脑子里乱乱的,孙权却没什么,靠着椅背,懒洋洋地说:“你可真是不死心呢。”

      陆逊点点头,同意了这个说法。

      孙权仔细端详着陆逊,陆逊穿着半截袖衬衫,衬衫洗得发白,看上去质量很一般。发丝很软,因为多年来用的是廉价的洗发水,所以头发洗得灰突突的。那张脸和以前没有太大的区别,刚出生的小鹿般澄澈的眼睛,秀气的鼻梁,单眼皮显得本人很冷漠,嘴唇很薄,透出颜色更加粉红,唇红齿白的美人啊。以前他算是学校有名的面瘫,现在倒是不冰了,身上多了种被世俗折磨过的胆怯。

      陆逊明明是胆怯的,可他点头的时候,眼中仿佛燃着一团火。孙权记得高中时期,校长把他叫过去询问学习情况,校长以前是父亲的朋友,加上孙权成绩优异,偶尔会有格外的关照,走廊里他迎面遇上低他一年级的陆逊,估计也是校长室出来的。他害怕陆逊的脸,本能想转身面壁,陆逊却轻飘飘地对旁边的同学说:“没什么好问的,我是第一。”

      傲慢又自信,冰做的艳丽玫瑰啊。孙权现在不讨厌这种性格的人,相反还很欣赏,他很高兴看到陆逊这样,仿佛十年前的陆逊还没有死。

      孙权说:“其实这样挺好的。”

      陆逊抬起头,惊讶地看着孙权,可在孙权的脸上,除了漫不经心以外,什么都没有了。很久没有地位如此高的人对他温和地说话,陆逊一时间很不好意思,脸颊有点发烫。

      “孙仲谋,你真的……不生气吗?”

      “还好吧。”孙权笑笑,举起杯子抿了一口水,无奈地说,“生气有什么用?我一般不生气。孙老板笑起来别人才会乖乖给钱,我要是生气……”

      陆逊试探性地问:“会怎样?”

      孙权故作凶狠,话语里却满是得意,“会有公瑾哥、子敬、子瑜、子布他们帮我解决,还有义封、公绩替我出头,最最重要的是,我妈妈可是个很不好惹的人,知道心爱的儿子受气,她一定会狠狠收拾对方的。”

      陆逊尴尬地应了两声,心想:你这番的话已经在告诉我,你到底有多生气了。

      凌统抱着档案推门而入,手上的档案袋快比他本人都高。孙权一下子绷不住了,问凌统怎么那么多,档案落在木桌上,发出重重的一声,吓孙权一大跳。

      “不光是孙策案的,孙策相关案子的档案,我都拿过来了,应该没漏的。”

      孙权目瞪口呆,快哭出来了,他抓着凌统的衣服问:“公绩……我哥没犯这么多罪吧……”

      “你想什么呢,除了孙策案,其他时候你哥都不是主角。”凌统为了安慰朋友,解释道,“主要是因为你哥当初势力太大了,你说他和那么多人有利益牵扯,又跟多少人认识,大家有事找你哥帮忙摆平,也再正常不过了。”

      陆逊凑了过来,迫不及待翻阅档案,凌统捡起最上层最厚的档案,一圈圈解开细绳,抽出里面的纸页。

      映入眼帘的是孙策的彩色照片,以及他的个人资料,俊朗非凡的男子笑得爽朗,放在当今,要是这张脸上了大荧幕,不知道能成为多少少女的梦中情人。孙权伸手,摸了摸这张照片,旁边一栏标注着三个字:受害人。

      “……”

      死者姓名:孙策,字伯符

      性别:男

      年龄:25岁

      身高:185cm

      体重:74kg

      于2000年6月26日死亡,案发现场被焚烧,经尸检,死者生前遭遇极为恶劣的殴打,因尸体被严重焚烧,无法鉴别真正死因。

      陆逊偏过头,着急地问凌统:“吕蒙的呢?我要看吕蒙的。”

      凌统从旁边的档案袋中一顿翻找,打开了一个很薄的袋子,抽出寥寥几张纸,两个人迅速翻阅了一下,凌统对陆逊说:“没什么不清楚的……吕蒙在2000年6月28日遭遇车祸当场死亡,肇事者为酒后驾驶,案发后向警方自首,认错态度良好,所以当时也只判了三年,现在都出狱七年了……”

      陆逊来来回回翻着几张纸,关于吕蒙的一切写得很简洁,也很清楚。档案上的吕蒙死相凄惨,血肉模糊,陆逊下意识捂住了嘴巴。

      这么可怜的一具尸体,在殡仪馆放了几个月,没有人替他下葬。陆逊从来没有去看过他,他不相信吕蒙死了,一起埋时间胶囊的场景仿佛发生在昨日。吕蒙是昨天死的,他们的关系好不容易破了冰,还一起吃了饭,今天铺天盖地的全是和吕蒙有关悄悄话,陆逊站在学生之中,捂住耳朵和所有人逆行,他不想听。

      没有轰轰烈烈的一生,就连死都只有这么轻飘飘的几笔,纸片的份量轻得有些残忍。陆逊一直都没有真正看过吕蒙死时的模样,他以为只要他不看,那人说不定还活着,自欺欺人了十年,陆逊终究是被现实击溃了。

      孙权看着脸色惨白的陆逊,刚想开口安慰两句,陆逊却主动问道:“请问卫生间在哪,我晕车,胃不舒服……”

      凌统回答说:“出门右拐,拐两次,直走,走到尽头就是了。”

      陆逊低声说了句谢谢,小跑着消失在二人的视线里,凌统转头问孙权:“没想到学长胆子还挺小的,我以为他会是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呢。”

      孙权摇摇头,回道:“那是你胆子太大了,你天天和这些打交道,当然不怕。”

      “确实哦,要是我突然看见你的尸体,我估计我也要吐了。”

      孙权狠狠地给凌统的头上来了一下。

      凌统还是被自己的话逗笑了,他用手肘搭上孙权的肩膀,和对方絮叨着闲话:“我说哎,仲谋,我感觉我可真是天生当刑警的料,我爹看了都打怵的尸体,我竟然一点感觉都没有,至今为止,多惨的案发现场我都是第一个冲上去的,主打一个一马当先。放古代那就是皇帝手底下的超级先锋啊,厉不厉害?”

      “是是是,我们公绩体格强健思维缜密,长相英俊谈吐风生,可谓是绝无仅有的大刑警,你们韩队快退休了,你先努努力混个队长当当。”孙权打趣道。

      凌统想象自己当刑警的样子,傻呵呵地笑了一下,“嘿嘿……你别说,还真有可能呢!到时候你怎么也得表示一下吧,请我吃个饭。”

      孙权紧接着连续输出糖衣炮弹,让凌统把梦做大:“那怎么够,我直接请公瑾哥来为凌队的升官宴坐镇,我再亲自做主持,这三天白日开放只为你庆贺,我们把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全叫来玩,你都是大先锋了,我就当个皇帝与民同乐一下,怎么样?”

      “胡说什么呢,美死你了!”

      孙权摆出无可奈何的表情,“唉!你这态度,到底要不要公瑾哥来?公瑾哥可是大红人,忙着呢。”

      “你这话说的,当然要。”

      两个人聊了一会,陆逊青着脸回来了,坐回自己的位置上,一个字一个字读完那几页纸,没再有任何表示,他整理好纸张,送回凌统手里。

      他们的注意力转移至孙策身上。

      2000年6月26日23:24分,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电话,位于南石村出现一昏迷不醒的女孩,23:54分,警方发现南石村一废弃居民楼被泼洒汽油人为纵火,火势熄灭后,孙策的尸体已被烧焦,现场被严重破坏,未发现任何痕迹。

      陆逊产生疑问:“女孩?”

      孙权用手指点了点这两个字,解释说:“是我亲妹妹,孙尚香。大家都猜测应该是有人用我妹引诱我哥出来,并将我哥残忍杀害,双方当时可能进行了一定的交易,我妹妹活了下来。证据是孙尚香被注射过量的麻醉,从一开始到最后发生了什么,她一点都不记得。”

      孙权想了想,补充说:“为什么被绑架的人是我的妹妹而不是我,或许是因为,我当时已经是具有一定反抗能力的成年男性,比起我,我的妹妹更好下手。”

      说完这些话,孙权毫不在意地翻开了下一页,陆逊和凌统面面相觑,孙权却突然自嘲地笑了笑,话语中将矛头指向陆逊:“你想不到吧,陆伯言,杀害你全家的人,竟然是为了救自己的妹妹才死的,真是报应啊。”

      这话给陆逊听得如坐针毡,他连忙澄清道:“我不知道这件事的内幕,我也是第一次听说……”

      “第一次?难道就没人跟你说过?”孙权恍然大悟,立刻反应过来,“哦!是因为你没有朋友,所以不会有人跟你聊这些。”

      陆逊哑口无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孙权说得没错,他没有朋友,他不知道孙策到底是怎么死的。孙权也一样,他表面不在意,事实上这件事早就成了他心底的刺,扎得他血肉横飞伤口流脓,他越装不在意,实际上就越是在意。

      凌统见两个人不对付,此时充当起老好人,带着两个人把案子重新捋了一遍,见他们都不说话,凌统轻轻放下手里那沓纸,试探性地问:“其实也没什么了,要不,我们先看看别的?”

      翻了很多案子,孙策都只是一个边缘人,建材工厂爆炸案,孙策作为投资方之一只是罚了款;多家房地产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案,孙策因借高利贷而被迫出场;上世纪末有一场连环虐杀案,凶手和孙策平日有来往,为了躲避责任,凶手竟然说自己是被孙策指使的。看到这里,孙权忍不住笑出了声,估计是想到哥哥愁眉苦脸的模样了。

      翻了些毫不必要的案子,没查出派的上用场的信息,不过最后一个案子倒是引起了陆逊的注意,平时担任反派角色的孙策,在这起案件中竟然作为“热心市民”闪亮登场,1998年人口拐卖案,孙策目击检举了团伙拐卖妇女儿童的全过程,并实名举报,助力警方抓捕人数高达上百人的特大犯罪团伙。

      孙权翻着拐卖案的照片,突然之间惊呼出声,他指着一张照片问凌统:“公绩,你看这两个人不是大乔小乔吗?”

      凌统也愣住了,孙权和凌统干瞪眼许久,两个人一声不吭。陆逊搞不懂发生了什么,于是向凌统询问大乔小乔是谁。

      凌统咳嗽了一嗓子,用眼神向孙权寻求意见,孙权目光游离,看看上边看看下边左瞅瞅右瞧瞧,就是不看凌统。凌统没有办法了,他性子直,拐弯抹角地说话也不知该怎么说:“大乔姐小乔姐是孙策的朋友,平时也和我们有联系,和我也素有交情……”

      “直说吧……”孙权觉得这种事瞒不住,开口道,“大乔姐和我哥订过婚。”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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