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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   *他不是去烧死爱的,他是去烧死嫉妒的。
      *男小三文学
      *乙女向

      “他妈的傅卫军!你是狗吗?”我伸手用力地去推埋在肩头的那个脑袋。

      初尝果实的半大青年不知轻重,也不知节制,更别提他那两个耳朵纯粹是个摆设,被我这么一推,才茫然地抬起头来看我一眼。

      “啧。”我看不到那里被他咬成什么样了,但尖锐的刺痛正不断从那处传递到我的大脑皮层,一波紧接着一波。

      傅卫军大抵也看出我在极力忍痛,比了个对不起的手势,嘴角也往下压着,眼睛微微睁大,反射出暗暗的光。

      以前就听说这聋哑人因为感受不到外界的反馈,下手往往会没轻没重,傅卫军还真是身体力行地给我说明了这一道理。

      “妈的,你又——”我的话语在喉咙里戛然而止,傅卫军再次俯身过来,我以为他又要咬我,然而在方才被咬过的地方贴上了一个柔软湿润的东西。

      那是傅卫军的舌头,比牙齿更软,也更加温暖,像一块湿润的苔藓。

      这家伙原来真是狗吗?看到受伤了就会去舔舐伤口,听不懂人话,在床上时更是需要不厌其烦地用骨头和巴掌去驯服他。

      傅卫军…我无声地唤着他的名字,看着发黄的天花板,左手抚上他的后脑勺,那里有被剃得紧贴头发的发茬,刺得我手心发痒。

      “真乖。”

      该怎么去形容夜里的傅卫军呢?

      他就像是一场真真切切的雷暴。

      是没有栓绳的食肉动物。

      但又绝对忠诚与听话。

      嗯,真乖,真乖,真是姐姐的乖孩子。

      对,就是这样,你做得很棒,不要咬,要吻,轻轻地吻。

      张开嘴,把舌头伸出来,闭上眼睛,别总盯着我看,

      会了吗?

      傅卫军看着我,摇摇头,点点自己的嘴唇。

      你小子,装傻充愣呢?

      傅卫军做了几个简单易懂的手势,意思是:再来一次。

      我笑了,他主动伸手捉住我的下巴,把脸给凑过来,吻得很生涩,像吻旷野上的一阵风。

      唔…

      你倒是让我换气啊,想憋死我?

      我推开他的肩膀,傅卫军的眼睛像蒙上一层雾,喉头滚动一下,错愕地看着因缺氧而面色涨红的我。

      对不起,他用手说。

      我可以学,他继续比着手势,眼神很是真诚,我学东西很快。

      果然还是小孩,但小孩偏偏就是这点倍儿招人喜欢。

      傅、卫、军,过来。

      我朝他勾勾手指,他立马靠近了我。

      我捏着他的耳垂,动作轻缓地凑近他的左耳。

      你挺招我喜欢的,慢慢来,我会教你。

      我昨晚不知说了多少次这样的话,靠近他带着助听器的耳朵,一遍又一遍,一遍碾着一遍地说。

      次日,生物钟将我按时叫醒,傅卫军虽然耳聋口哑,但睡眠很浅,一点点动静就能让他醒来,我翻身下床的动静自然也不例外。

      还没来得及扣上衬衫纽扣,就有一只手抓住了我的手腕,我回头看去,傅卫军的眼神落在我的身前,立马就像被烫到一样移开,连耳根都红透了。

      “有必要这么害羞吗?”我话说完才想起来这人听不见,他也松开我的手,从枕头底下把助听器摸出来,带好,然后按紧。

      “我说,我要回去了。”我靠在他的耳边大声说道,看着傅卫军又比划了几下手语,“我看不懂,会写字吗?”

      傅卫军点点头,这我倒是看懂了。

      我从自己的皮包里拿出一根钢笔和一张纸递给他,“写在纸上。”

      傅卫军把纸垫在床头柜上,飞快地写起来,然后递到我面前。

      「我去给你买碗馄饨,吃点东西,不伤胃。」

      他的字倒是比我想的要好看许多,一笔一划,很是挺拔。

      “不用,没有那个习惯。”我拒绝了他的好意,又想起来昨晚和傅卫军度过得还算是愉快,和他来这里时,他脚上那双白球鞋底都快掉了,西装外套里面很像校服的上衣也不合身,袖口被磨得破破烂烂,翻了几折才能露出两只手。

      于是我又从皮包的内袋里抽出两张钞票,“馄饨你就自己一个人去吃吧,这点钱去买双新鞋,买件新衣服,随便你怎么花。”

      傅卫军的眉头从我拿出钱的那一瞬间就紧紧皱起,他下意识地想打手语,手在半空中顿了顿之后,又在纸面上写着,他写得又快又用力,我都听到了笔尖磨在木质床头柜上的声音。

      「我不要钱。」

      “那你要什么?”

      「算了,你走吧。」

      我狐疑地看着傅卫军,他赤着上身坐在床上,面无表情,这是在闹别扭?因为我把钱拿出来的行为伤害到了他的自尊心?我开始后悔昨天和他睡觉了,这个年龄段的男孩雏鸟情节最是严重。

      于是我也没有再说话,把钱又放回包里,然后穿好衣服,简单洗漱了一番。

      等我准备走的时候,傅卫军还保持着那个样子,也不看我,直直地盯着对面墙上的一副挂画,都快盯出洞来了。

      我颇为无奈地叹口气,拎起自己的包,正要转身时,被人给拉住了衣服下摆。

      傅卫军把纸塞给我,我扫过上面的内容。

      「穿了新鞋,是不是就能再见你了?」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

      我在心里默默地想着,桦林不算大,每个人的圈子或多或少都会有交集,对傅卫军我也并不陌生,但认知仅仅停留在街头混混这点上。

      “再说吧,但别来找我,你知道的,我已经结婚了。”

      是的,我今年24岁,结婚一年,对方是桦钢供销科科长的儿子,高中文化,当过知青,长我一岁,经过媒人牵线搭桥,不到两个月我们就领了结婚证,然后结婚不到一个月,他就南下了,他说桦钢迟早会完,只有南方,离香港近的地方,那里遍地都是金子,多得会从两只手的指缝里淌出来。

      他让我一起走,我拒绝了,于是他就说等他发达了,就接我过去。

      直到现在,我都只收到他寄来的一封信,信里夹着一块玉。

      这段婚姻本来就没有多少感情,我能做的就是日复一日的独守空房,而傅卫军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局面,风从窗户里呼呼地吹进来,带着一股子潮湿泥土的味道。

      而我明知不对,却明知故犯。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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