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尼坦境内大多为色利安族,与人类不同,他们具有兽化能力。在危急降临之时,色利安族运用各自兽身的特质与能力应战,但由于变身耗费大量灵力,他们大多数时间维持人类的形态。通常色利安族的血统越高贵,拥有的兽身越稀有,兽化能力越强大,可以长时间维持兽身形态。然而,有些兽身被视为不详的预兆,例如蛇在圣典中被视为罪孽的化身,而黑猫则多数为巫族的后裔,也因此受到不公的待遇。
(2) 巫族,因修习与亡灵相关的暗黑法术而得以闻名,通常分布在利尼坦较为偏僻的地区,且每个族群分别由各自的族长掌权管理。相传,在利尼坦开国之初巫族便早已存在,他们驾驭亡灵之力的能力被视作对神灵的不敬,及对掌权者权威的严重藐视。在法典中,君主是唯一合法的法术使用者,偷习法术在利尼坦被视为最高叛国罪,以火刑处置。
(3)王之权杖,又称神杖,是象征国王权力的最高法器。除其象征意义外,权杖能够驾驭自然之力,协助利尼坦的掌权者执法维护和平。同时,权杖拥有自主择主的意念,每当上一代君主薨世,权杖将传达神谕,选择合适的继承者。这种独特的王位继承制度在利尼坦法典中被称为《神选制》或《权杖制》。
(4)《大利尼坦法典》为创世国王蒙太拉一世颁布的法律法规,开国后经过多次编纂修改,最新一版由维娜利斯女王及议会商榷敲定,增加诸多巫族的定罪条款及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