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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第 92 章 梦境 ...

  •   也许是最近的工作强度太大了吧?枕头竟然异常的蓬松、柔软,枕在上面仿佛枕在水面上一般,脑子都跟着飘飘浮浮起来。

      随着意识沉入混沌中,微弱的失重感、漂浮感、像是泡在温泉里的感觉迫使潘翠雯睁开眼睛。

      入目的是一片浅蓝色的池底,这个游泳池她记得,是爷爷别墅里的泳池,没记错的话,那栋别墅后来卖掉了才对,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对呀,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她不应该是在家里吗?

      潘翠雯好像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迷茫的站在那里,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道熟悉的喊声,惊得她倏然转身看过去,在看清楚从客厅那头朝着她奔跑过来的人时,她的瞳孔不可遏制的震颤了!

      “姐姐,今天我们比赛谁游的更快好不好?”

      女孩子的脸上洋溢着无拘无束的笑容,那张熟悉到让她心痛的面孔就这样欢快的从她的身侧跑过,飞身跃入了平静的游泳池中。

      潘翠雯的目光追随着那道身影,看到的是确是让她无法理解的画面。

      就在女孩子跃入泳池的一瞬,泳池的水面并没有激起水花,而是维持着一种诡异的平静,仿佛它是一面通往异世界的镜面将女孩子吞入其中。

      安静的周遭,平静的泳池,消失的女孩子……

      潘翠雯只觉得头痛欲裂,忽然天旋地转,她失去了方向感,失去了自控力,脚下也没有了着力点,她被梦境吞噬掉了。

      一个接着一个诡异的梦境交替出现,宛如一道道试炼的关口将潘翠雯的灵魂重新研磨,痛苦和被支配的恐惧将她裹挟,可无论她如何挣扎都无法脱离梦境。

      漆黑的房间里,只有男人粗重的喘息声。

      大洋彼岸。

      女人抬手遮在头顶,挡住刺目的阳光,站在车门口的司机及时撑起伞遮在女人的头顶,一只手抵住车顶,完美的履行着身为司机的职责。

      啪嗒一声,什么东西打在了墨色的伞布上,女人并没有被打扰到,而是顺着头顶的阴影一路走上台阶,到了大厦门口。

      司机适时收起雨伞,目光扫过伞布上那一片脏兮兮的白,是鸽子屎!他心里一边心疼刚买的名贵雨伞,一边唾骂着那些无所不在的扁毛畜生只会惹人厌,都应该被丢进火炉里烧成干拿去喂猫狗。

      女人根本感受不到司机的烦恼,她站在大厦门口仰头看着蔚蓝色的天空,感慨几天阴雨天的伦敦终于放晴了。这么难得的好天气她却还要为了合作项目陪人坐在屋子里喝咖啡,想想就没了兴致。这种天气就应该躺在草坪上晒太阳才对嘛,或者去球场打两杆,总之只要在太阳底下她就会很开心。

      上班?呵,她在上班,她的女朋友这个时间应该在家睡大觉吧。

      她摸了摸脖子上的吊坠,似乎是想起了得到它那天的某些场景,唇角不由得缓缓扬起。

      *

      恐怖的失重感,无法控制的下坠,想挣扎却用不上力,耳膜灌满低沉、持续的嗡鸣声,像是千万声遥远模糊的低语叠在一起,分不清远近。

      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上次发生还是在上一世的最后一刻。难道,她又死掉了!?

      看着周遭扭曲到无法辨识的景物,叶珊任由一股无形的力量将她的魂魄拖向了一个诡异的空间。

      最终停下时,没有坠地感,没有触感也没有对魂体的感知。就好像,她只带了一双眼睛来到这里一般。

      这里的场景很特别,是叶珊在生活中没见过的场景,更像是电影公司的年代剧场景布置,但这布置也太真实了吧?

      青石板的路面缝隙里长满了常年的青苔,穿着长衫的男人陪着穿西装的洋人走进茶楼,身后路过粤语的小贩吆喝声,但这街道还有那些挑夫、水客、深宅、大院怎么看都没有香江的影子。

      穿着大襟宽袖短袄,配长裙的瘦削女人从古朴的后宅里奔出,身后跟着两个胖婆子,这身穿着看起来很像古早年代剧里的戏服。

      那女人迎接的是她的丈夫,男人身着一身笔挺的军装,高大、帅气,身后跟着的是他的副官,副官的手里牵着一个八九岁大的孩童。

      女人克制的站在那里打量着自己的丈夫,柔声细语的询问他的近况,关心他冷不冷?饿不饿?

      男人没有太大的反应,并不回应妻子的询问甚至不愿意多看她一眼,只安排了一件事,“这是曹副官的独生女,今年九岁,跟我们佩兰年纪相仿,让她们一起玩、一起读书吧。”说完,大手一挥就带着下属们去了前院。

      “你叫什么名字?”提问的小女孩身穿浅绸大襟短袄,滚细边,衣襟悬着一枚小巧银压襟,走动时,银珠轻轻相撞,发出细碎的叮铃声和她的声线一样清脆悦耳。

      她头顶上的双丫髻一看就是佣人们早起的成果,髻上别两朵白兰衬托她的小姐气质更胜一筹。跟在她身边的除了丫鬟婆子就是一些陪读的下人,人人都唯她马首是瞻,只有站在眼前这个梳着齐耳学生头,穿着长裤和长袖衣衫的女孩子眼里没有对她的敬畏。

      “曹攸笙。”女孩子的声音同样好听。

      “放肆,你怎么可以不对大小姐用尊称呢?”旁边的跟班小丫头呵斥道。

      小女孩扬起下巴似乎在等待对方的臣服,谁知却听到了一个奇怪的词:country bumpkin。

      很多年之后,她才知道了那个词的意思。

      曹攸笙同样扬起高傲的下巴与之对视,“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叫施佩兰,你爸爸是施大帅,可我爸爸是他高薪聘请回来的副官!我爸爸是你爸爸的下级,但我不是!”小丫头的脸上写满了桀骜不驯。

      那是施佩兰长那么大头一次被人挑衅,她发誓一定要好好教训那个姓曹的小丫头,让她知道在这个家里谁才是老大。

      丫鬟婆子围着曹攸笙教她给施佩兰行礼时,小丫头如泥鳅一般钻出了包围圈,就那么跑掉了。

      施佩兰气得跺了跺脚,带上丫鬟婆子还有两名家丁去追曹攸笙,势必要把那个如野驴一般的小丫头给抓回来,她要给她立规矩。结果却撞见曹攸笙在巷子里跟一群男孩子打架,只是因为他们欺负一个挑水女童。

      可她毕竟是个小女孩,怎么可能打得过那群半大小子呢?还是施佩兰让家丁上去帮忙按住了那几个男孩子,才解救了被打的曹攸笙。又施加威压,让他们给曹攸笙赔礼道歉。

      施佩兰这么做也是在彰显她在这片土地上的地位,毕竟她的爹是一方军阀,她的外公曾经是豪绅,她的娘……虽然她的娘已经变成了那个样子,但她曾经是广州城第一美女,而她就出生在这样被旁人羡慕的家庭中,从小就被所有人捧在手心里。没有人敢说她一句,没人会顶撞她甚至挑衅她,曹攸笙是至今为止唯一一个。

      她以为自己的及时援手会赢得曹攸笙的感激甚至是崇拜,然后就和县城里所有同龄的孩子一样见到她都会恭恭敬敬的弯腰低头、喊上一声大小姐。

      但是曹攸笙没有。她就是长辈们口中说的那种长了一身反骨的人,拍了怕身上的灰尘,用袖子擦去脸上的血迹,仰着头对那些自称“好汉”的男孩子说,“你们有力气应该去参军,去打洋鬼子!在这里打自己的同胞算什么好汉?”

      “还有你,仗势欺人!”

      闻言,施佩兰的眼睛都瞪大了,她指着自己的鼻子,反问道,“要不是本大小姐出手相助,你早被那几个家伙给打趴下了!你不感恩戴德就算了还反过来骂我?!真是胆大包天!没有教养!”要不是看在爹的面子上,她才懒得搭理这个狗东西呢!

      曹攸笙愣了一瞬,似乎是察觉到对方误会了她的意思,才开口解释起来,“你,我是说你让这么小的孩子做这么重的体力活是仗势欺人,她的年纪比你还小,手上的茧子却已经那么厚了,她一定没有进过学堂,……”说到这里,她那张桀骜不驯的脸上竟然浮现出悲悯的神色,那是不属于这个年龄的孩子会有的表情。

      是施佩兰熟悉的表情,她见母亲照镜子时会有这样的表情,其实她看母亲时也有会这的表情。

      “少年强则中国强,只有广大同胞都会读书写字,用知识武装头脑,我们的祖国才会强盛起来!”曹攸笙被打破的嘴角因为激动流出血来,但那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给了小小的施佩兰大大的震撼。

      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接触到新思想。

      她不是不知道“同胞”这个词,但是她从来没用过这个词。在她短暂的阶级等级分明的生活中她从来不觉得那些做下等粗活的人也是自己的同胞。佣人靠着劳技求生存,他们的孩子也是一样,一代一代都是这样传下来的,似乎没有人告诉过他们可以通过知识改变命运。

      最后,小小的曹攸笙还是被施佩兰身边的丫鬟婆子们押回到了内宅,不过没有给她立规矩,而是被安排给她找了干净的衣服,拿了药水给她擦拭伤口。

      小小的施佩兰端坐在椅子里,吃着新鲜的冰镇荔枝,看着曹攸笙伤口沾到药水时龇牙咧嘴的样子,捂嘴偷笑,然后板起脸来训斥她不自量力。

      “你那个小身板儿还敢去跟人打架?你可真不让你爹省心!知道你爹为什么把你送到我这儿吗?就是让你规矩一点,这样大人才有时间做大人该做的事。”说得好像她多乖巧似得。

      沾了药水的棉花刺得脸颊生疼,曹攸笙愤怒的扭过脸不去听那聒噪的说教,可一颗剥好皮、晶莹剔透的荔枝却递到了唇边。

      “吃吧,这是给你搭救同胞的奖励。”施佩兰站在床前,午后的阳光洒在她身上,那眉眼弯弯的笑容和两个深深的酒窝格外好看。

      曹攸笙没吃,嘴太疼,药水也疼。

      施佩兰告诉她,那是家里最贵的药水,是从大医院买来的。她让婆子找来的衣服都是没上过身的新衣裳,上好的缎子,随便一件拿去当铺当掉换来的钱够县城里的一家三□□上小半年了。

      那个被她骂仗势欺人的家伙其实心肠不坏。曹攸笙换好了干净的衣裳走出来时,很认真也很大声的向施佩兰道了谢,“谢谢你!我曹某人是知恩图报的,以后你有事儿只管找我,我一定帮你。”

      作为回报,曹攸笙把自己最喜欢的一本英文连环画送给了施佩兰。

      当施佩兰翻开书页,看到那些鬼画符一样的文字时,感觉头很大。

      当天下午,施佩兰就下令安排那个挑水的女童去了后厨帮忙,起码在那里可以吃饱。她是这个家的大小姐但她也不能随便撵走家里的佣人。

      “外面在打仗,她们出了这个门会饿死的。挑水的那个两岁就死了爹,老家被炸得一片瓦都没留下。她的姑姑是三姨娘身边的梳头丫头,不知道磕了多少头才给她求来这么个差事。你觉得她这个年纪应该去学堂,你看她要怎么去学堂?”施佩兰带着曹攸笙熟悉这个庞大的宅邸,路过厨房看到那个挑水女童,索性告诉她,这个家里这样境遇的孩子不止一个。而她这个大小姐也不是养尊处优蹲在井里的青蛙,她听得懂大人们说的话,识字之后也会看报纸,知道外面在发生什么。

      这一次,曹攸笙没有争辩,出奇的安静。

      第二天,曹攸笙带了好几个本子跑到施佩兰的闺阁里,征求她的意见。

      “你要在我的院子里开小私塾!?”这个人简直是莫名其妙,这种事有什么意义?那些佣人不出意外大概率一辈子都会在这种大户人家工作,读书识字对他们来说没什么用。

      “意义可大了!识字可以写自己的名字,如果背井离乡可以写家书回去。将来他们还可以教自己的孩子识字,这样识字的人就越来越多,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最后一句话是曹攸笙昨晚把看到比她还小的女童居然做挑水工作的事告诉了爸爸,她爸爸跟她讲的。

      于是,她就有了办小私塾的想法,把自己学习到的知识和新思想教给那些有需要的人。

      这人真是有风就是雨,施佩兰揉着眉心,自己小小年纪怕不是遇到了坎儿吧?

      嘴上说着毫无意义的大小姐陪着野心勃勃的副官的女儿如同过家家一般开起了小私塾,可以来读书的人包括宅子里的所有人。只是每天的学生都不太固定,年龄差距从四五十岁的妇人到几岁的女童跨越很大。课堂纪律也无法维持,上着课呢,学生就跑出去干活的情况也有,但都没有打消曹攸笙的积极性。

      施佩兰就坐在一旁的树荫下,吃着糕点果子,看着小小的曹老师在那吐沫星子横飞认真授课的样子,偶尔笑一笑,偶尔陷入沉思的状态。

      直到有一天,负责打扫院子的张嬷嬷捧着一张信纸,流着泪笑着感谢曹攸笙,“曹小姐,这是我儿子的名字,我认得它了!看着它就像看到我儿子了一样呢!多亏了你啊,不然我这辈子都不认得我儿子的名字呢。”她一直没能学会写字但是学会了认字。她的眼泪带着喜悦和感激,是曹攸笙和施佩兰的奖章。

      这是一段有趣的友谊。

      生长在深宅大院,穿着旧社会服饰,跟胖婆子们学女红、学礼仪的施佩兰在曹攸笙眼里就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穿得像个男孩子,一身反骨,说气话来像个愤怒的知识青年的曹攸笙在施佩兰眼里太过桀骜不驯,缺乏教养。

      她们明明彼此看不顺眼却又对对方充满了好奇。

      这段友谊的开始,缘于某个深夜。

      前院张灯结彩,一口口半人多高的礼箱被人送进西厢房。宾客们纷至沓来,从县长到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几乎要把这栋大宅子挤满,人人都在给施大帅贺喜,恭喜他迎娶第五房姨太太。

      酸枝雕花大床上侧卧着瘦削的女人,她怜爱的抚着女儿的发顶,“我的儿啊,你以后要照顾好自己,听朗嬷嬷的话,仔细读书,多识字,不要像娘这样被困在这深宅中。”

      形同枯槁的手将女儿的鬓发收拢到耳后,双手捧着女儿的脸仔细端详,像是要把她的容颜印进眼底,“曹副官说他的妻子留过洋,他将来也会送女儿去留洋,去见世面。娘也想让你去见见世面,到时候你就是不是会像小鸟儿一样想飞去哪儿就飞去哪儿了?”

      “娘,我哪儿也不去,就在您身边陪着您。”小小的施佩兰乖巧的依偎在母亲的身边,她知道自己的母亲唯一的安慰,而她唯一能做的就是陪伴,陪着母亲听着前院锣鼓喧天的噪音。

      那喜庆是她们母女的痛。

      “我的儿啊,娘没用,没能给你生个弟弟,以后你无依无靠可怎么办?三房又怀上了,你爹说这一胎定然是个男丁。到时候你就不是这家里最受宠的了。你不要同她们争,你的爹心已经偏了,你争不过的。”女人喃喃自语,泪水不禁落下。

      施佩兰乖巧的点头,只要是娘说的,她都会应承下来。

      说了许多话,女人累了,下人们把烟枪和矮桌摆到了床头,女人让身边的婆子带施佩兰离开。

      小小的施佩兰一步三回头的看着母亲绝望的躺在卧榻上。

      这是个注定不宁静的夜晚。前院灯火通明,家里的佣人全都去了前院忙活,施佩兰独自蹲在花园的假山脚下,借着月光看着水里游动的鱼儿,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这是我从厨房偷的,你要吃吗?”一大块牛肉突然出现在她面前。

      施佩兰抬眼去看拿着牛肉的人,那人却将油乎乎的手在身上随便擦了擦。

      啧,那是上好的绸缎,就这么被糟蹋了。施佩兰白了她一眼,没有去接油乎乎的牛肉。

      曹攸笙并不在意,在她身边蹲下,从怀里又掏出一个油纸包,里面是两只鸡腿。

      “你到底偷了多少东西出来?”施佩兰实在是忍无可忍,“你身上那件衣服是上好的顺德香云纱,你就这么糟蹋它!”那可是施佩兰压箱底的衣服,拿给这个狗东西穿,结果就被这般待遇?

      “还不就是一件衣服嘛,明天我把它洗干净就是了。”曹攸笙自知理亏,不知从哪儿又摸出一个纸包,里面是花生米,“这个你吃不吃?”她又拿出了一串葡萄还有一坛酒!

      施佩兰:……

      天杀的,她家这是遭了贼了!

      “曹贼,你娘留过洋?洋是什么样的?”施佩兰学着曹攸笙的样子撕下一条牛肉塞进嘴里。她长这么大从没这么粗鲁的吃过东西,不知是不是错觉,她觉得这牛肉格外的香嫩。

      被叫曹贼的小姑娘也不生气,抬起头看向远方,好像很怀念的样子说,“那是大洋彼岸,要做好几个月的船才能到的地方。那里的人都说洋文,就是英语。我有位叔叔家里的墙上画了圣母像,他说向圣母祷告就可以祛除病痛,但我觉得那是骗人的,我更喜欢他们的医学,……”

      曹攸笙说了很多施佩兰不知道的事,那是个充满神秘感的外面的世界。她很想向圣母祷告,希望娘不要再吸烟,希望她不要再流泪,希望她可以健康起来。她不知道她心里的祈祷圣母能不能听见,如果可以的话,她愿意一辈子困在这个宅子里换取娘再也不会难过。

      “那你娘呢?”

      “她死了,生我的时候难产死了。但是我见过她的照片,我知道她长什么样。”曹攸笙说这些话时,脸上并没有悲伤的神色。

      施佩兰替她悲伤。

      没娘的孩子多可怜啊。

      “你去过你说的那些地方吗?”

      曹攸笙摇摇头,“我去过最远的地方是香江,坐船也要好久呢。可是那边也被占领了,等我长大了一定要把它收回来。”

      “时间很快的,人没几年就会长大。”

      “那真是太好了,到时候我就可以参军,像我爸爸一样去打洋人,把他们赶出中国。”曹攸笙说这些话时的样子像话本子上的侠客。

      “你不喜欢洋人吗?为什么还要打洋人?”

      “我爸爸说过,要用先进的科学武装头脑,到时候我们就会变得很强大,就可以对抗列强,收复国土。”曹攸笙的油手在裙子上抹了抹,“我不喜欢洋人,他们身上味儿可难闻了,我喜欢他们的科学还有医学,等我都学会了,我就可以做很多有意义的事。”

      “那你呢?你长大想做什么?”

      从来没人问过施佩兰这个问题,她只知道自己是大小姐,大小姐长大能做什么呢?施佩兰忽然觉得嘴里的葡萄有些苦涩,大抵是吃到烂了的吧。

      “也许,做个老师。”像你一样站在那里教很多人识字,这是施佩兰心里想的,她没有说出来。

      “我爸爸说过段时间要送我出去读书,你要不要一起去?你家一点都不好玩,那些刺绣学来有什么用?”曹攸笙扯起裙角包着酒坛子,费力的去抠上面的盖子。

      “谁说没有用?苏绣、粤绣最负盛名,我听说还在国外拿过奖呢!我家里的常嬷嬷祖上是给皇上绣龙袍的,那可是龙袍,精贵着呢!”施佩兰觉得眼前这个人简直不可理喻。

      “那你学会了吗?”曹攸笙不知从哪儿又掏出两个酒杯摆在面前,开始往里面倒酒。

      施佩兰摇摇头,她哪儿有那个耐心啊,她的绣工作品都是家里的丫鬟绣好了给她当做自己绣的拿给母亲交差。

      “那不得了,你都不愿意学,还说好。自欺欺人。”

      “曹贼,你偷吃我家的肉、偷喝我家的酒,还当着我的面说我坏话,真是好大的胆!”施佩兰惊讶的看着曹攸笙端起酒杯。

      “我只是好奇酒是什么味道,你要不要尝尝?尝尝吧,大不了以后我赚钱赔给你。”曹攸笙连哄带骗的把酒杯塞到了大小姐的手里,脸上露出得逞的笑容。

      这个家伙如果不好好管教,以后大概率会长成个骗子吧!还参军呢,哪家军队要这种滑头?心里这样吐槽,但施佩兰还是跟曹攸笙碰了碰杯。

      “呸,好辣!”曹攸笙被辣到吐着舌头,一脸苦相。

      “这么难喝的东西,你为什么还要偷?”施佩兰后悔自己着了曹贼的道。

      两个小孩子胡闹着喝了一口酒,就如同这个荒唐的夜晚。

      “施佩兰,你的名字好土啊”

      “才不土呢,我的名字是外祖父取的。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取自《诗经・郑风・女曰鸡鸣》,你读过《诗经》吗?”

      这次轮到曹攸笙哑火,她只读过一点,但她嘴硬,“你住的闺宁萱这个名字很土,country bumpkin。”

      “曹贼,你是不是在骂我?”施佩兰拿葡萄丢她。

      曹攸笙笑她不懂英文,“等你学会了英文就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了。我送你的英文话本你看了吗?”

      施佩兰点点头又摇摇头,她看了,跟没看一样,看不懂上面的字。

      “回头我送你一本英汉词典吧,这样你就能看懂了。”曹攸笙打了个哈欠。

      她们吃饱了就依在假山石上,看着天上的星星,一会儿畅享未来,会儿笑话一下对方,不知不觉间就陷入了沉沉的梦乡。

      此时的施佩兰还不知道她即将要面对什么。

      “大小姐,你怎么睡在这儿了!快起来!快起来吧!夫人,夫人她走了!你的娘她不在了啊!”

      当施佩兰被照顾她的婆子摇醒的时候脑子还混浆浆的,她还穿着昨晚的衣裳,梳着昨天的发髻,半醒不醒的被人牵着,踩着凌乱的步子被人牵到了主房。

      当白色的孝服披在她身上时,她才从婆子口中得知昨晚她娘吞了烟膏,早上被发现的时候人已经凉透了。

      她没有娘了。

      没娘的孩子多可怜啊。

      她跪在地上时甚至感觉不到悲伤,可能是因为太突然了吧。她的娘再也不会悲伤了,她彻底解脱了。

      “晦气!”她的那位爹只丢下这两个字。

      施佩兰从小就听娘说过,她的爹能有钱买军火、组织起军队称霸一方都是拜她娘家的势力和财力所赐。她娘拒绝了那么多追求者,独独选择了她爹,作为结发妻子最终就得了这么两个冰冷的字。

      施佩兰被那两个字砸得耳膜嗡嗡响,她却不敢反抗,从小接受的教育让她不能忤逆长辈,最主要的是她还是个孩子,她没有能力去反抗那样一个人。

      “哪里晦气了?夫人不是你的家人吗?她死了你都不伤心!你是坏人!”一块干巴巴的牛肉丢在了施大帅的绸缎袍子上,砸出一个小小的油点子。

      “阿笙,不许胡闹!”曹副官一把扯过女儿,按着她的头给施大帅赔礼道歉。

      曹贼张狂,梗着脖子誓不低头。

      施佩兰侧过头看向曹贼那一身油乎乎的顺德香云纱衣裳,笑出了声。

      佣人们在一旁低声抽泣,说着大小姐疯了。

      但真正疯狂的又是什么呢?

      曾经富甲一方的豪绅独女被草草下葬,施佩兰被以自省的名义关在闺阁中禁足。

      曹贼挨了一顿打,据说在床上趴了几天。

      她们两个的小私塾彻底关门大吉,仿佛是一场落幕的闹剧。

      几天后,曹贼就被送走了。

      施佩兰在被否决想同曹攸笙一同出国留学后,得到了一次送别的机会。

      “我这几天日以继夜的读了一遍《诗经》,你的名字确实不土,很好听。”曹攸笙说这话时的表情充满了真诚。

      施佩兰觉得曹贼又在忽悠她。

      “但是你宅院的那个匾很土,我决定把它换了。”说着,曹攸笙从包里拿出一块小木头板,上面抠得毛毛躁躁的三个字“佩笙阁”。

      “我们是革命友谊,这上面有你和我的名字,这样你就不会忘了我。等以后,我有钱了做个更大的匾挂在我们的学堂上。等以后,我会给你写信的,你要记得回我信。”好朋友,隔着山海大洋,你别忘了我。

      “这木头板子可真破。”施佩兰嫌弃的收下了它,转而拿出一个小包裹递了过去。

      “你也知道我这种土包子穷的只剩下钱了,送你的东西等你离开后再打开,别让别人看到。”那是几块小黄鱼,她从曹贼那学到的手艺从她爹的柜子里摸出来的。拿自己家的钱不能算偷。

      曹攸笙捧着那个沉甸甸的包,用袖子抹了把眼泪,那动作让施佩兰回忆起在巷子里看到她用袖子擦脸上血迹的场景,曹贼一定要好好长成曹英雄啊。

      施佩兰站在岸边朝着开启的游轮使劲儿的挥舞手臂,好朋友的轮廓模糊起来,直到完全看不清。那是她们的第一次分别。

      曹贼大抵是没有看《诗经》,她并不知道攸字是长久相守的意思,不过她当时还是个小孩子,本大小姐就勉强原谅她吧。当这些字落在纸页上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九年。

      她们的书信也断断续续来往了九年。

      曹攸笙寄回来的第一封信是当年的年底,曹副官亲手交给她的。信上说读书的地方一切都好,同学们也好,所学知识都很实用,她还认识了几名思想进步的同学,随信邮寄了一本最新版的英汉字典给她,期待她把那本英文连环画看懂。

      其实,曹攸笙坐船离开没多久,施大帅就给施佩兰找了一位女性英文老师,教她学习英文。这并不是身为人父的责任,而是他要把女儿培养成为可以进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罢了。但施佩兰很开心,她学得很快,在接到曹攸笙这封信时,她已经读完了那本英文连环画。

      回信的内容也是报喜不报忧,施佩兰把莲花画的内容讲述给曹攸笙听,以此告诉她自己已经学会了英语,甚至还书写了一段英文警句,随信附赠了一条帕子,上面的喜鹊是她亲手绣上去的,样子有点丑但这是她最用心最好的作品了。

      春暖花开时,第二封信送到了施佩兰的手里,曹攸笙笑她绣了两只鸭子扑腾翅膀,虽然丑但她很珍惜,那边的天气很冷,她的脚生了冻疮,她平生第一次感受到寒冷是那么残酷,想到前线打仗的士兵还有受苦受难的同胞,她心中更添悲怆,她告诉施佩兰,“那些你赠我的小黄鱼已经被我通过渠道捐赠给军队,给战士们买急救药品。我从父亲那里得知很多国内的事,战事频发,百姓流离,你要照顾好自己,千万千万!”

      当施佩兰的回信寄出去没多久,她便随着家人搬去了省城的法租界,后来又辗转去了好几个地方。这期间,施大帅失势,曹副官带着队伍加入了革命军,老宅被卖,家产被几房偷的偷、分的分,而大洋彼岸的信断了好久好久。

      在施佩兰以为曹贼有了新朋友就忘了她这个老朋友时,大洋彼岸的书信才姗姗来迟。

      彼时,当年的小女孩已经长成了亭亭玉立的美人。

      叶珊就如同一个旁观者看了全程,时间仿佛走马灯一般在她的眼前匆匆而过,见证了这段革命友谊。她们之间的书信没有断过,每隔几个月就会收到彼此的信件。那些信纸上的文字如同精神食粮鼓励着对方在艰难的时刻走出低谷,也鼓励对方努力的向前迈步。她们就这样在精神上搀扶着彼此一次次走过人生的难关。

      叶珊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看到这些,但她明白自己没有死,只是被那个东西带入了这场梦境。

      直到那个人的出现,她猜测出了一个答案。

      一个出乎意料的答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2章 第 9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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