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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第129章 旧忆·狭路相逢 打一架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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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魂询问道:“袁兄家中与刘家有过冲突?”
袁安沉默了一瞬,语气低了几分:“我父亲手里握有他们这些年走私的证据,刘家想以我要挟父亲,换取明面平安,幸得洛兄相助这才躲过一劫。此去西镇,并非江湖械斗,是替天行道,洛兄若觉得棘手,现在退出也无不可。”
“既然答应了袁兄,便不会反悔。”洛魂道,随后露出一个微笑,“更何况,来都来了。”
这四个字,堪称和稀泥必胜绝技,用在这里,则是一个避免矫情的玩笑式表达。
“有洛兄助阵,此战必会旗开得胜。”袁安笑道,“此行,有我袁家卫队十五人,招募的江湖修者五人,加上洛兄与袁某,拢共二十二人,如此庞大的势力,足以横扫一些小势力,何愁铩羽?”
“袁兄远见。”洛魂笑道。
再过片刻,待其余人到齐,袁安翻身上马,勒马立于队前。秋日的阳光落在他身上,秋日的凉风拂过他的发梢,把那张年轻的面孔映得明朗而坚定。
“诸位,今日相召,非为袁某一己私仇。刘家盘踞西镇多年,勾结山匪、劫掠商路、残害无辜,其罪昭彰,已非官府律法所能惩治。袁某不才,亦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之理。今日同去除害,杀孽由我袁家一力承担,待凯旋归来,袁某必有重谢,决不食言。”
他语气铿锵而坚定,音量不至振聋发聩,但也足以传达到每个人的耳畔。
袁家卫队自不必说,一句整齐划一的“定不负使命”,便见得其必胜之势。剩余的江湖人中,有人笑着说“那袁公子可要多备些好礼,不然可不够分”,有人只是应了一声“好”,亦有人如洛魂般安静不言,只是紧握着手中兵刃。
“既然诸位今日聚合于此,便不是轻易惧怕危险之人,便不是想过会失败之人。你我勠力同心,定能克敌制胜,出发!”
袁安说着,一夹马腹,率先冲了出去。紧接着是第二匹、第三匹,十五名卫队紧随其后,六名修者各自策马跟上。马蹄踏过枯草,二十二骑穿过秋日的原野,卷起恰似金色披风的扬尘。
此战,必胜!
……
洛魂骑在袁家的马匹上,还是免不了感叹马匹之健壮,绝不输于四海阁精心喂养的墨云。可这样的马匹,袁安一次性直接牵出二十二匹,毕竟不是谁都能养得起战马,于是袁安便给所有人都配置了战马,为的便是奇袭西镇。
西镇位于蓝河镇西边,路程约莫二十余里,按这等良马奔袭之速,约莫两刻钟即可抵达,实乃神速。
(插播小知识,优良战马最高时速能达到50公里,但只能持续几百米。轻骑几个小时长途奔袭不换马的话,时速能达到15公里已经是很高的标准了。本书世界观下,马匹跑的确实不如水准线以上的修者快,但能节省修者体力与玄气损耗。)
此间,乘于马背,风灌进他的袖口,凉意便沿着脊背蔓延开来。他骑马很少这般快速行进,对他来说倒还是比较新奇的体验。只是,此去是去杀人的,让他心中不免还是有些紧张,满脑子是方才袁安那句“杀孽由我袁家一力承担”。
修行至今,洛魂也只在河头镇那次误杀一人,并因此当机立断带伊伊远走。也得亏待的时间还不算长,认识他们的人不够多,事件性质不够恶劣,户籍制度不够完善,对他的通缉多半是不了了之了。但凡再认真些,哪怕他逃到了蓝河镇,也应是能见到自己的缉拿悬赏。
尽管袁安承诺,此行如果杀了人,责任由他袁家承担。但责任是一回事,杀人时的心里状态是另一回事,从小接受良善教育的洛魂,对于杀人这种事还是免不了犹豫的。
像那一天,他背着伊伊发足狂奔,不敢停下,不敢回首,悸动的心也像是充斥着那汉子流出的血液,既滚烫,也发凉。
可那次毕竟只是意外,人是因他死的没错,但直接原因是那汉子后脑磕到了石头,而非死于他的兵刃。
而这一次,要实际动手了吗?要拿着刀剑劈向活生生的人,听着他们的惨叫、看着鲜血的四溅吗?
洛魂张开握着缰绳的手掌,看了看自己掌心因修剑而留下的诸多老茧,它们因握紧缰绳而发白,在洛魂松开之后又逐渐恢复血色,可最终还是要变白的,洛魂要加紧纵马,便不可避免地要重新握紧缰绳。
不论怎样,他修行的最终目的都是守护好自己所珍视的东西,不想为人恶意触碰。
而如今,这只剩下他唯一的的亲人。
如果有一天,有人站在伊伊面前,拿着刀,而他手里也握着剑,他岂能不拔?又岂能犹豫?
为了往后的安宁,为了伊伊能生活在澄澈的天空之下,此时手软不得。该断的罪,得断;该杀的人,得杀。
如果这世间真有因果报应,那就报应在自己身上,愿以一力背负所有罪孽。他来挥剑,他来沾血,他来背着那些夜里会翻来覆去的梦魇。
只要回去的时候,一切如初,那就值得。
洛魂握紧缰绳,从队伍的后半段重新冲去了前半段,身前飘扬的马鬃,便是他心中所展之旗。
杀!
……
未见多久,身下骏马的速度微微慢下来,洛魂还未见到城郭,有些疑惑,便直起身,发觉前面几骑正在减速,而袁安已勒住了马,抬手示意众人停下。
原野在这一带收窄,两侧是低矮的丘陵,夹着蜿蜒的土路。由于距离东西两边乡镇都有一段距离,此处无人栽种,只长满了枯黄的草荡,被风吹得沙沙作响。
前方土路弯道处,也有一队人马正迎面而来,得有三十来人,没有旗帜,也没有标识,和他们一样不像是什么良家队伍。
双方在狭窄的路面上相遇,隔着十几丈的距离,同时停住。
洛魂位置靠前,稍一定神,便注意到对面那些人多多少少都带着武器,有明目张胆的鞘也不带,刀刃便在日光下泛着冷白的光。
果然不是什么良家,正经良家谁带着这般一看就知道长度不合规的刀,随便一座有守卫的城镇都不可能给他们放行。要么是盗匪,要么是……今儿个的正主。
为首的是个光头汉子,肩宽背厚,骑一匹黑马,手里提着一柄长刀,刀尖朝下,垂在马镫旁边。
光就这形象,足以止住三岁小孩夜啼,若是脸上再刻上什么字,那就更像了。
袁安策马往前走了两步,右手垂在身侧,指尖已然搭在了剑柄上,笑意盈盈地道:“这不是刘家的王烈大人嘛,怎么今儿个有雅兴,带人出镇围猎来了?”
只是他把“刘家的”三字咬得很重,再加上此人姓王,便愈感其话语中的揶揄与讽刺。
光头汉子见袁安独身上前,很有江湖气地笑了笑,踏前而来,长刀在手里转了个花,带起一阵嗡鸣。
“袁公子消息倒是灵通,我们等了您好几日,还以为您改主意了。”
措辞看似恭敬,实际上也满是轻蔑之意。
袁安远眺一眼,丝毫瞧不见西镇的城郭,笑道:“此路是去西镇的必经之路,诸位在此设伏,是算准了我今日会来?”
王烈把长刀往肩上一扛:“刘老爷说,袁公子是个聪明人,年轻气盛,不会咽下那口气,果不其然。”
“什么年轻气盛,就是个毛头小子!”王烈身后的人鼓噪道。
“步数都落在刘老爷计划里了,还当真以为这是险招呢。”
“可不就是险招,把自己坑进陷阱了不也是险招?”
“就是就是……”
王烈虚按了按,止住身后人马的叫嚣,笑道:“如何,袁公子?你是主动随我去见刘老爷,还是我把你绑了送去?”
“本事没多少,废话一箩筐。”袁安冷笑道,“就凭你们一群野狗也配与我争锋,好胆,今日便把你们这群鸡零狗碎的全宰了,今晚还能扔去喂猪。”
王烈摇摇头,叹了口气:“这便是袁公子的风采吗?我等佩服。不若袁公子莫用剑了,找个勾栏里的娘儿们拿袁公子的嘴当武器,可不比你本人的战力更高几分?”
“多说无益,今日我偏要斩了你这野狗!”袁安冷声道,“诸君,与我同诛此獠!”
“只会躲在别人身后的孬种!”王烈啐了一口,当即大喝一声,提马冲来,长刀曳地,平地拉起一片扬天烟尘。
“若我身怀一夫当关之能,何必与你多费口舌?能与友共克困局,便无需独自逞英雄。”
袁安义正辞严地斥道,任由十五骠骑从他身边穿过,卷起的朔风将他的衣领与束发都带去身前,凌乱却不掩锐利。
场中,护卫如同一面墙般迎向刘家人马。喊杀声、马嘶声、兵刃交锋声,声声恢宏,气势之大,惊起一蓬蓬枯草间的飞鸟。
“此战,便仰仗诸君了。”
袁安一抱拳,诸人各自颔首,当即流光般散开,化作六把尖刀,直顶敌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