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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古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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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娘攥着书信的手微微颤抖。单薄的一页信纸上,没有称呼,没有落款,只画了一个盘扣交错的奇异符文,中间描了一朵牡丹,加提两行小字,“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蓉净少情”。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1]
牡丹,是当年救她于水火的恩人,给她的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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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晟云洲封王拜相,权倾朝野,官场上握的明刀不必言说,暗刃,传闻他手底下有十二花神,各有神通,厉害得很。
只是他离世后,这些传闻一并销声匿迹,那十二花神到底是人,还是某些势力,无人知晓。
今日,容娘在铜镜前梳妆,忽然收到一封无名信,打开一看,浑身颤抖起来,顾不得长发披散,踩上鞋跟,拿了顶帏帽,便出了门。
可眼前花寮的男人,并不是她的主人。
可若不是他,如何会出现在这,又如何能画出召唤她的图纹?
这是只有他才知道的令语。
容娘蹙着眉,在门前踯躅,男人微颔着首,沉声道:“是我,晟云洲。”
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再望着他那双目若寒星的眼眸,容娘泪湿了眼眶,终于提步上前,握住他的双肘,急急问道:“公子的脸怎么了?”
男人压眉角的神态,与他以往一模一样,“说来话长。”
待晟云洲简略将事情的始末与她说完,容娘面露惊色,不曾想这样光怪陆离的事情,竟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可不论如何,能再见到他,已是万幸。
容娘掩袖,擦拭着眼角的泪水,一张冷艳的面容,难得露出一丝真心实意的笑容,“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晟云洲询问起他们的近况,听闻白梅去年病逝的消息,男人沉默了许久。
“白梅不在,慈幼院怎么样了?”
容娘顿了顿,“小公子把它收了,还是做慈幼院,收留无家可归的孩子。”
作为太后的养子,称殿下不妥,称大人生分,皇城内人,纷纷尊称闻锦为“小公子”,渐渐整个汴京城,都唤他为“小公子”。
男人蹙起眉稍,并不乐意听到那个小白脸的名字,和他的事有交集。
他默然了片刻,“其他人呢?”
“都挺好的,当初您为了以防万一,早早给我们安排过后路……”只是他们谁都没想到,真的会有用上的一天,“大家知道您回来,一定都会很高兴。”
晟云洲颔首,“都好就好。我有件事,你们帮我做一下。”
容娘肃然听令,晟云洲沉吟了会,“当年,我的‘死’因,你们查了吗?”
他给他们安排后路时,曾下过令,若有朝一日,他出现不测,不得追究他的死因,不得报仇,各自过好自己的生活。
容娘咬紧下唇,低着眉眼不语。
当年,晟云洲意外溺毙,尸骨无存,他们骇然之余,皆难释怀。
晟云洲望着她的神色,知道她肯定没听话,但也没彻底查出来,因为一旦她查出来,他们一帮人,肯定会为他报仇。
他续问的声音很轻:“和皇宫有关联吗?”
他死的那夜,天很黑,雨很大,他什么都没看清。
可若不是孝仁太后的召唤,那样风雨交加的夜晚,他根本不会出门。
容娘不知如何作答。
晟云洲闭了闭双眼,“继续查吧。”
他既然回来了,总得死个明白不是?
“是。”
“还有一件事。”晟云洲面沉如水,“那个闻锦,是什么底细,你们有人知道吗?你有没有见过他?”
“宫宴上,儿家献舞时见过。他是当年突然冒出来的,我听舒王说,是国舅爷带进宫的,之前都没出现过,底细不清……但若公子想查,我们定当竭尽全力。”
刘曜带来的?不会又是哪里捡来的私生子吧?
想到自己以前和这个小舅舅感情那么要好,他转身带了个别的小子去认娘,晟云洲心口登时憋着一口气,上不去下不来。
他问道:“闻锦见过你,有对你示过好吗?”
牡丹的姿容,万里挑一。
容娘摇了摇头,晟云洲倒是奇了,“难道真和外面说的那样,他是一个秉性贤良的正人君子?”
容娘听出他口中的讥讽与厌恶,俯首请缨道:“儿家没和他说过话,不知他是怎么想的。但公子若有意试他,牡丹可以代劳。”
自古多少豪杰,葬送在石榴裙下。美人计,可谓一柄杀人不见血的软刀。
晟云洲默然了会,双眸凝向她,“我听说,赵屿喜欢你。”
容娘没有料到他会忽然提这件事,双靥有一瞬的绯红,但很快便消弭了,不予认可道:“竟用上了‘喜欢’这类词,公子是在取笑牡丹吗?”
“怎么,人家对你好了一年,不是喜欢?”
“小王爷对儿家,只是图个新鲜罢了,世家贵族的子弟,岂会对我们这样的女子有真情,白梅姐姐与海棠姐姐的教训,儿家们都还记得。”
晟云洲沉吟了会,还待发问,容娘欠身打断:“公子不必有所顾虑,何况牡丹真要攀高枝,闻锦难道不是更好的选择?”
晟云洲默了话头。
牡丹关切他现居何处,晟云洲道自己刚中了进士,待入职批文一下,就要入翰林院述职。
“公子仍要做官?”
是想拿回原本的一切吗?
晟云洲沉吟了会,并没有复势夺权的意味,“有些东西,还想再试一下。”
牡丹心里一咯噔,不禁暗暗攥紧了拳。
身败名裂,被害身亡。
他就一点恨意,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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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将他回来的事谨慎传达了其他的花神。
众人纷纷要求前来拜见,晟云洲不喜欢热闹,只道他今时不同往日,以后有什么事,让牡丹代为转达便可,不然人多太显眼,于他穷书生的身份,不符。
不过今日,他传召了芙蓉。
芙蓉如今是汴京房屋售卖行当的行头,手下牙人无数,晟云洲要留任在京,不可能一直住在会馆,总要租个适合的屋子来。
芙蓉自不可能委屈了自己的主子,可晟云洲眼瞅着她拿来数十份几百亩占地的大豪宅房契,眉头的青筋忍不住跳起来,“你觉得我现在的身份,租得起这样的房子吗?”
芙蓉不解道:“为何要租,这都是奴家的房子,公子随便住,一天换一所都可以,比起漓园是差了些,但已经是奴家最拿得出手的了,公子别嫌弃嘛。”
他倒是想嫌弃?
晟云洲无可奈何道:“你是想我还没去翰林院报道,就先被台谏参一个受贿的罪名吗?给我找个六品修撰住得起的房子来。”
芙蓉张了张嘴,见他面色肃然,不敢多有违背,不情不愿地把大房契收了起来,开始给他介绍一些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小房子。
她将合适的房屋信息一一列在他桌前,晟云洲打眼一扫,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街道巷号。
“这座屋子,在漓园隔壁?”
芙蓉连忙把它收了起来,“这个放错了,不算。”
“怎得不算,价格很贵吗?”
“不是……”
“户型不好?”
“也不是……”
“那是为什么?”
芙蓉支支吾吾:“我怕公子住这,天天一开门,看见隔壁,容易郁结。”
晟云洲的真实身世,没几个人知晓。
芙蓉想的是看着别人住自己的府宅,总归是不高兴的。
却不知太后的养子住在那,男人岂止是不高兴,简直就是愤怒!
晟云洲冷冷笑了一声:“就它了。”
芙蓉:“……”
芙蓉:“为何?”
晟云洲拿起旁边的茶水,用杯盖去了去茶汤的浮沫,抿了一口,回答道:“天天看着才好。”
让他好好看看,他为孝仁太后戮力劳心的前半世,给了一个什么样的儿子做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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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一辆马车从皇城西门出来,踩着辚辚之声,朝着城北方向而去。
“小公子,家里隔壁的那所小院子居然有人搬进去了!您快猜猜,是谁这么勇敢?”
丫鬟春月今日终于排队买到了永安楼的莲花酥,迫不及待想让闻锦尝尝,跟着马车去宫门前接她回家,兴奋地与她说起今天遇到的新鲜事。
闻锦咬了一口热乎的莲花酥,眉眼染尽笑意,开口一副温和的少年之声:“我不知是谁,但肯定长得不错。”
春月兴味盎然地抚掌,“您怎么知道,确实很不错呢!”
闻锦笑道:“我看你就知道了呀。”
要是长得不好,能叫这没心眼的小丫头记得吗?只怕还没那南巷口的包子让她记忆深刻。
春月压根没反应出来她在揶揄她,兴致勃勃续道:“是那位状元郎,宋蔺!您说他怎么想的,居然跑来跟您住隔壁?”
这下闻锦可不服气了:“我怎么了?我还不能有个邻居吗?”
“就您天天在太后娘娘身边待着,谁敢和您当邻居啊,万一给您看见些什么,或者出现点邻里纠纷,您往娘娘那一说,就是弥天大祸。”
“我是那种随便打小报告的人吗?”
“您当然不是,那也抵不过人心难测嘛,能避免当然要避免的,毕竟谁家家里没点烦心事呢。小公子您呀,就是太单纯了,对自己没点数!”
春月一口吞了一个莲花酥,边嚼边对着闻锦无奈摇头,摇出了一股“没了我您可怎么办”的架势。
闻锦真真是哭笑不得。
只见春月带了六个莲花酥过来,马车辘辘一路,她自己吃了五个,心满意足,下结论道:“所以您没有邻居才是正常的,有了肯定有古怪。”
闻锦吃吃地笑了起来,用折扇点了点她圆咕隆的小脑袋,并没有把她的话放心上。
春月摸着额头,吐了吐舌头,车夫拉了马缰,春月见马车停了下来,即刻打起车帘,引闻锦下车。
闻锦刚踩上第一节车墩,抬眼就见到隔壁院门前,一位头戴雨笠,穿着草鞋的灰须老人家,正在门口拧着状元郎的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