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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时间遗忘之地(五) 游岚两手空 ...

  •   游岚两手空空地回来了,弗里德里希已经将火升起来,等着游岚洗干净兔子回来烤。
      迎着弗里德里希探询的目光,游岚在背后将手拧成了麻花,慢吞吞走到弗里德里希跟前,讪笑了一声,道:“对不起,弗里,我把兔子掉到了水里,冲走了……”
      弗里德里希脑海里浮现出那条潺潺的小溪,再看游岚目光闪烁,支支吾吾,哪里还看不出他在撒谎。但是他并未戳破,反而点点头道:“那条溪……额河水流确实比较急,不怪你,那我们今天就把昨天剩下的鹿肉吃了吧。”
      游岚点点头,急忙道:“我等会儿就去打兔子,烤兔肉我们留着晚上吃。”
      弗里德里希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轻声道:“一只兔子而已,哪里用得着你特地去捉。”
      ……
      两天后的下午,游岚和弗里德里希正在逮兔子,两人分头行动,游岚猎到了一只,正想蹲下将兔子提起来,就对上了一双蓝眼睛,竟又是那头受重伤的狼王,它比之前遇到游岚的时候好上了一些,但步履还是有些蹒跚,此刻正饥肠辘辘地盯着游岚手中的兔子,它向游岚呲了呲牙。
      游岚摇头,将兔子藏在身后,对它说道:“这次可不能给你,不然我和弗里就要饿肚子了。”
      狼王似乎是听懂了,前爪在地上刨了刨,发出呜呜的警告声。
      游岚亮起拳头:“敢过来抢就揍你。”
      那狼果然扑了上来,游岚闪躲,正想好好教训下这头不知好歹的狼,就见弗里德里希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随手捡起个石块就把那头狼砸倒在地,然后一把抓住野兽的后颈,将它按在地上无法起身,狼王又再次成了手下败将,一开始还气势汹汹,弗里德里希就这样面无表情地与它对视,一人一狼展开无声的较量,在某个瞬间,狼王突然间呜咽了一声,恶狠狠的眼睛突然软了下来,也不再挣扎,配合地放低了身体,尾巴还在地上摆了几下。
      弗里德里希这才放开了它,牵起游岚想要离开。随后又想起什么,拿过游岚手里的兔子扔到被驯服的狼王面前。
      “吃吧,下次再恩将仇报,就把你的皮剥了做冬衣。”狼王听了弗里德里希冷冰冰的警告,又缩了一下。
      看着那狼大快朵颐的样子,游岚心情复杂,它是有得吃了,可他俩……
      弗里德里希晃了晃两人牵着的手,示意游岚看前方的草丛,那是弗里德里希过来寻找他的方向。里面竟然整整齐齐躺着四只兔子。
      游岚惊喜地看着弗里德里希,眼睛弯成了翡翠色的小船。
      “厉害吧……”弗里德里希得意洋洋。
      “嗯!”他环着弗里德里希的脖子,在对方的脸颊上落下了一个吻。随后喜滋滋地拿起战利品。临走前又给狼丢了只兔子,学着弗里德里希的样子,自上而下睨着狼王,道:“再给你一只,吃饱一点,下次再偷袭我,就要挨揍了!”语气声调学得倒像,只是说出的话没什么威慑力就是了……
      弗里德里希无奈,牵着他的手往前拉了拉:“走了。”
      二人慢慢往部落的方向走,游岚在前面蹦蹦跳跳牵着弗里德里希,弗里德里希手里拎着剩下的三只兔子。
      “烤兔子吃咯……”
      还在进食的狼听到了游岚的声音,动了动耳朵,那声音从远处传来,带着轻快。
      兔子被烤得香喷喷,外焦里嫩,游岚撕了条兔子腿,靠在弗里德里希身边大快朵颐。今天本就阴冷冷的,现下更是下起了小雨。
      “冷不冷?”弗里德里希把游岚搂进怀里,帮他挡了大半风雨。
      “有点,你呢?”
      “我倒还好,没什么感觉。”弗里德里希怀里暖烘烘的,游岚握着兔子腿舒服地眯了眯眼睛,心想,大概是在雪塞冻习惯了。
      “弗里,其实上次那只兔子,我不是弄丢了,也是给那头狼了。”
      “猜出来了。”弗里德里希也撕了条兔子腿:“它是被你救活的。”
      “你不问我为什么?”
      “想救就救了,又不是事事都要有个理由。”
      似是惊讶于这样的答案,游岚仰头看向弗里德里希,正巧对方也在注视着他,他们就这样对上了彼此的目光,一个干净明亮,一个洒脱深邃。游岚把脑袋埋在弗里德里希怀里拱了一下,轻轻说道:“好像每天都有比昨天更喜欢你,弗里。”
      弗里德里希很开心的笑了,抱着游岚晃了晃。
      “怎么办?它一直跟着我们。”
      自从先后被投喂了三只兔子以后,那头狼就赖上了他们,远远地缀在队伍后面,没有被其他族人发现,但当游岚和弗里德里希脱离队伍打猎时,总能遇见它。倒是没有再意图抢夺他们猎到的食物,而是一反常态,展现了非常强烈的合作意愿。它殷勤地跑前跑后,会在动物隐匿踪迹时咬着他们的衣角示意,也会在猎物受伤后,扑上去给予致命一击。
      它重伤未愈,想与这两个人类合作,获得每天所需的食物。
      而这两个人类也默许了它的行为,它胃口越来越大,需要更多的食物来愈合伤口,补充体力。也逐渐不满足于那些小打小闹的兔子,狐狸之类的猎物,打上了大型动物的主意。
      人类也由着它,它想吃什么,就同它一起猎什么,狼心里有点感动,捕猎时一天比一天卖力,但也绝不贪心,只吃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碰上运气不好,只猎到兔子的时候,也不会因为没吃饱,就起了歹心,从两个人类嘴里夺食,即便那时候它的伤口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终于有一天,它和人类杀了一头水牛,它美美地吃了一顿,不像往常一样离开,而是踱步到他们面前,用它毛茸茸的大脑袋,一人拱了一下。
      “要走了吗?”紫眼睛高个子问它。
      狼甩了甩尾巴,算是回答。
      “你要去哪?”绿眼睛小矮子问它。
      狼不知道要怎么回答,眺望了远方,又回头看了人类一眼,终究还是离开了。
      “它是回到狼群里去了,它要夺回自己的位置。”弗里德里希说。
      游岚不解。
      弗里德里希对他解释道:“之前我们遇到它,应该是因为受了伤,被其他的狼打败了,赶出了狼群。它现在好了,要回去复仇。”
      狼已经不见了踪影,游岚担忧地望着狼离开的方向,问:“它会成功吗?”
      弗里德里希也叹了口气,道:“但愿吧。”
      又过了几天,听赛罕说,他们快要走到草原的尽头了。冬天彻底来了,冷得刺骨。接连几天下雨,极大地拖延了队伍行进的速度,幸运的是找到了几处洞穴,暂时安顿下来。
      连赛罕也不知道,草原的尽头是什么,有没有生命所需的食物与水源。
      于是他下令,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让族人们各自去储蓄食物与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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