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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时间遗忘之地(三) 篝火熄灭已 ...

  •   篝火熄灭已是深夜,有情人们也结束了这场深情的狂欢。回去的路上,弗里德里希坚持抱着游岚,感受到投向他们的暧昧的目光,游岚觉得很羞耻。他用胳膊戳了戳弗里德里希:“喂,弗里,大家都在看我们,放我下来吧。”
      “他们想看就看,我们可是正大光明的婚姻关系。”
      “那只是为了救你。”
      弗里德里希委屈地瞪了他一眼:“赛罕说,是他给我们主持的婚礼。赛罕说,祭司的见证是很神圣的,任何人都不能背弃。”
      赛罕说,赛罕说,平时也不见得你有多尊敬赛罕。游岚在心里腹诽。
      “再说,”弗里德里希把游岚往上颠了颠,低声说道:“我喜欢抱着你,抱着你,很安心。”
      游岚一直觉得弗里德里希的味道很好闻,以前觉得弗里德里希的身上有冰雪的味道,寒冷又遥远,巍峨高不可攀。现在他们贴得很近,弗里德里希的味道还是很好闻,是阳光很好时深林的味道,他偷偷靠得更近闻了一下,又闻了一下。
      沿途弗里德里希又带着他采了很多花,弗里德里希抱着游岚,游岚抱住一大束花。他窝在弗里德里希怀里,几下就编了一个花环,想给弗里德里希带上,但是因为手短伸直了也够不着。弗里德里希温顺地低下头,让小爱人给他带上了甜蜜的花环。
      “弗里。”游岚把脸埋在花里,低声喃喃:“我也很安心。”
      等他们回到茅草屋时,游岚突发奇想,想要把这些花一束束地挂在屋檐下。他们的茅草屋很小,屋檐很矮,平时弗里德里希进门还要微微低下头。所以他可以轻易把游岚举高,让游岚一点一点将花朵点缀在他们的茅草屋上。
      等游岚挂完最后一束花,他回头问弗里德里希:“好看吗?”眼睛亮闪闪的。
      “好看。”弗里德里希把他放下来:“真好看。以后就算在很远的地方,我也知道家在哪里了。”
      家……游岚慢慢咀嚼这个字:“你指的是这里吗,家。”
      “不对吗?这里不是一直就是我们的家吗?”
      “那,我们是家人吗?”
      “在我心里,一直都是。”
      游岚转身抱住了弗里德里希:“那我们就是家人。”
      弗里德里希被游岚突然的亲昵吓了一跳,要知道之前游岚读他们之间的感情一直都是回避的态度,他感到胸前蔓延开的濡湿,慌乱得不知所措,最后轻轻摸了摸游岚的头。
      “我是说错了什么,让你不开心了吗?”
      游岚摇了摇头,从弗里德里希怀里抬起头,眼睛弯弯,他说:“能再次拥有家人,我很开心呢。”
      第二天早上,弗里德里希就发现游岚与以前不同了。他临出门时竟然收获了一个拥抱,还有一句:“弗里,等你回来。”
      “喂,弗里,什么事这么开心。”弗里德里希的后肩被拍了一下,然后一个黢黑的人影就从他身后跳了出来。此人叫岩,是打猎小队的成员之一,他比弗里德里希还要高上一些,一笑露出来一排牙齿,简直白的耀眼。右脸上有一道疤,据说是与一只巨虎搏斗时挂的彩,虽然真实性有待考量,但本人看上去确实是一副孔武有力的样子。
      “昨晚一定过得很美妙吧。”他色眯眯地凑上去。
      弗里德里希推开他凑上来的黑黢黢的脸,轻轻“嗯”了一下。
      “哈哈,我说的没错吧,爱情就是要主动出击。”没有错,岩不仅是小队里的主攻手,还长期担任弗里德里希的爱情顾问。
      岩一直在弗里耳边喋喋不休,很想再打探一些关于美妙的夜晚的细节,弗里却不愿意再多说,见人到的差不多了,拿起弓箭向森林深处走去。
      这个队伍由二十几个人组成,弗里德里希加入以后,根据他们各自的特点进行了分工,每个人都在队伍中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角色。魁梧有力的是总攻的好手,身手灵活的侦查可少不了,还有偷袭的,放哨的……弗里德里希天生有这种才能,把人放在最适合的位置。
      他们今天的猎物是一头棕熊,他们躲在低矮的树丛里,弗里德里希一箭射中棕熊的左眼。棕熊被刺激得发了狂,咆哮一声,向前奔去,那里已经有两个同伴暗中埋伏,默契地拉紧了绳子,棕熊被绊倒在地,岩从树上一跃而下,手里拿着一把大斧头,骑在了棕熊背上,对着棕熊的脖子重重砍去,鲜血喷涌而出,溅了岩一脸。这时又从一棵树上荡下一个人,左手紧握成人手臂粗的藤蔓,右手拉起熊背上的岩,继续向前荡去,躲过了伸过来的熊掌。不曾想藤蔓无法承受住两个成年男子的重量,断裂开来,二人在地上滚了几圈,棕熊正向他们扑来。但是二人并不惊慌,甚至都不曾闪躲。暗处弗里德里希做了一个手势,不知从哪冒出了个绳子,套在了棕熊的脖子上,绳子另一端三人发力,棕熊奋力向前扑了一下,随后重重向后仰去,摔到在地。众人齐出,给了棕熊最后一击。
      岩从地上起身,到断气的棕熊身边转了两圈,很满意地点点头:“是头大肥熊。”
      弗里德里希也走了出来,拔出射进熊眼的箭,眯着眼睛看了看,还能再用一次,抬手放进了箭篓里。
      “弗里,小小一支箭用得着这么爱惜?让家里人再做就是了。”有人打趣他。
      弗里德里希摇了摇头:“废眼废手,他不行的。”说罢,余光瞥见岩又蠢蠢欲动想要凑上来,连忙让人将棕熊抬起,返回部落。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有得有失,弗里德里希得到了爱情,而岩,则失去了他爱情顾问的身份。
      今天他们收获颇丰,在带棕熊回去的路上,还猎了只巨蟒。这蟒蛇也倒霉,刚刚经过一场恶斗,吃饱喝足,趴在地上,转眼就和棕熊一起,成了别人的盘中餐。
      他们将棕熊和蟒蛇抬到河边,负责处理猎物的族人们已经等候在那,熟练地将猎物们开膛破肚,抽筋扒皮。打猎归来的人们则在水边清洗沾上的血渍和污垢,等着领最鲜美的肉。
      弗里德里希洗了把脸,身后传来一声惊呼。原来是他们从巨蟒肚子里掏出了只狐狸,周围的人也围了上来。一只狐狸而已,有什么惊奇?
      原来竟是只白毛狐狸,全身上下一丝杂毛也没有,幸亏这巨蟒死的早,狐狸还完完整整的。
      “在看什么呢?”赛罕见几十个人围在一处,也来凑热闹。
      有人献宝似地将白狐拎给他看:“祭司大人,有个稀奇东西。”
      赛罕探头一看,脸色骤变,连连退后几步,喃喃道:“不祥之兆。”随后念了几句咒语,又道:“终究是来了。”
      族人们见赛罕这副这样,惶惑不安,白狐也被狠狠掷在地上,这狐狸死不瞑目,蓝眼睛泛着灰白,正对着明晃晃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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