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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炼金术士 把我一个人 ...

  •   我受够了嘎吱嘎吱伐木的声音。

      更令人无奈的是,我差点失去了自己的右手食指。

      于是我干脆远离斧子和锯子,负责清理庄园废墟。

      然而这工作也不轻松,才干了几天就腰酸背痛,身上不知道在哪里磕的,到处青一块紫一块的。

      我想起前不久自己还在抱怨麦斯突然召唤,现在,我期盼着他的随时召唤。

      没错麦斯,尽情地召唤我吧,就算在我洗澡的时候也可以,最好直接让我回到那张软绵绵的公主床上!

      可我知道这召唤不会来得太早,毕竟我都求他带我逃跑了,他却让我留了下来。

      他说:“伊安,我建议你接受改造,不然我们之中就没有好人了。另外,这也是锻炼你成为一名合格侍从的好机会。”

      妈的狗东西,敢情不是你搬砖。

      起初,他还会每天变成莱姆龙的样子,给我扛着沙袋的肩膀增加一份沉甸甸的关爱。

      后来他偶尔化作人形,站在远处的大树后,像个幽灵监工,远远地看我一眼。

      再然后,我已经十多天没见到他的身影了。

      他不会忘了我了吧?

      “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我该怎么办。”我一屁股坐在废墟上,自言自语。

      “哥,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我!”芬德笑嘻嘻地坐在了我的身边。

      “别来沾边。”

      望着远山的夕阳落日,我的脑海情不自禁浮现出麦斯独自一人在小镇里游玩的画面:他穿梭在热闹的商业街道,好奇地张望着橱窗里五颜六色的手工艺品,银色头发在暖阳微风下雀跃飘逸……当远处卖食物的小摊贩摇响铃铛大声呼唤时,他也许会忍不住凑过去……

      不过……他会乱吃东西吗?我觉得三角蝙蝠呕吐物腌渍的酸果真的不能吃,希望他不要再一顿十个了。大麦花魔兽的种子味道其实还不错,回头我想再买几颗。

      对了,他不会跑去酒馆玩吧?!

      他看起来并不会喝酒,如果又喝醉了,被心怀不轨的人盯上,带到旅店……

      “哥,你的脸好红啊。”

      “啊?有吗?怎么可能?”我尴尬地回话,抬头一张红彤彤的脸映入眼帘。

      “晒的呗,要说这才初春,太阳就这么大了。”兰迪一边擦汗一边笑嘻嘻地说,“一起晒出健康的小麦色吧!”

      原来是笨蛋兄弟中笨蛋哥哥。

      “伊安哥,你刚刚说什么来着?”芬德看向了我。

      “没什么。”

      时间过得好慢,这才不到半个月,感觉已经过去了一百年。

      镇上派来越来越多的劳力,重建的节奏也越来越快,每个人都忙得热火朝天——

      欸?现在不正是偷偷溜走的好机会吗?

      毕竟在异世界做苦工也太扯了。

      当兰迪离开后,芬德突然凑得离我更近,兴致勃勃地对我说:“伊安哥,你听说了吗?魔王在普罗米城出现了。”

      那家伙怎么丢下我,跨城旅行去了?

      “我们去屠龙吧,这次一定要叫上你那个厉害的精灵朋友!他那一‘箭’简直太酷了!”

      那下一个被点燃的就是你了。

      我佯装好奇地问道:“魔王去普罗米城做什么?”

      “嗯……好像就是前几天的事儿,魔王突然降临在市中心的广场,说什么自己能点石成金,还邀请居民们在月圆之夜前来见证。对了,他还说会抽取几个幸运观众,帮他们把想变的东西变成金子嘞!”

      不会撒酒疯了吧?还送金子?!他给我的‘生活费’也只有银币而已。

      芬德狂热的眼神再次出现,“我们先去捞点金子,再把他抓起来交给皇家骑士团,这样骑士团说不定会破例招收我们入伍!”

      我可入不了,我是敌方势力。

      我追问起芬德详情,从他口中得知了事情的前因——

      三个月前,神职者埃布尔在自己家中被人谋杀,由他保管的《尼古拉斯手抄本》就此失窃。相传,贤者之石的秘密就藏在这一抄本中。洞悉制造贤者之石的方法,就能点石成金,甚至实现永生。

      不过,这个世界上虽然有不少炼金术师,但真正掌握点石成金之术的则是凤毛麟角。在长达几百年的历史中,更是无人能窥探出《尼古拉斯手抄本》中的奥秘。

      所以它的失窃,在繁华的普罗米城,甚至连小小的骚动都算不上。

      直到《尼古拉斯手抄本》再次出现,被魔王当众焚毁。

      魔王定下月圆之夜的约定,便在人们的眼前凭空消失了。

      故事听到这里,我已经确定魔王是假冒的。这种有预谋的表演型人格实在不符合我们魔王的人设。

      “去吗大哥?”芬德跃跃欲试地问道。

      “去。”我笑笑,“但是这次也没有精灵搭档。”

      既然我的任务是帮魔王解决麻烦,不如现在就去一探究竟,总比在这里继续干苦力有趣得多。

      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芬德自然是最好的领路人。另外自己的弟弟都逃跑了,兰迪那家伙,应该会想办法帮我们隐瞒吧。

      当然,我已经不再对芬德的战斗力,报以任何期待,我都不知道他一天天哪来的自信要屠龙。

      说走就走,我们偷偷借了兰迪一伙人的两匹马,日夜兼程,屁股都颠麻了,终于在第二天傍晚到达了普罗米城。

      普罗米城位于松霞小镇以东大约五十公里的地方,听芬德说,它是这附近最大的城市。

      牵着马走在笔直的大道上,大城市繁华的氛围扑面而来。农民们聚在小酒馆外,谈论着春种的安排,孩子们背着书包连蹦带跳地放学回家,勤劳的商贩脸上挂满笑意,热情兜售着自己的产品。

      “我们去住,最贵的旅店吧。”我建议道。

      “不要吧,我很穷的……”芬德挠挠头,露出困扰的表情。

      “怎么能让小朋友出钱呢。”我掂了掂麦斯留下的钱袋子,里面还有几十枚银币,就算住一个月都绰绰有余了。

      虽然我的领导人不靠谱,公费出差预算倒是给挺足。

      芬德曾经来过这里,对普罗米城的道路非常熟悉。他兴奋地牵着马走在前面,时不时回头招呼我快点跟上。

      离开闹市区后,穿过几条街道,我们终于在一条篱笆小路的尽头,看到一座高耸华丽的宅院。

      我觉得,我的钱袋子保不住了。

      这哪是旅店,这是豪华别墅。

      刚走到宅院门口,年轻的侍者便热情迎来,礼貌地朝我们打招呼,他接过缰绳,引我们进门。

      我正在考虑要不要建议芬德换个地方住,这时,一阵熟悉的声音传到耳中。

      “你怎么会把钱都弄丢了呢?看来我们只能睡大街了。”话虽然这么说,但女孩子的语气里却没有一丝抱怨。

      “被白天撞我的那个人偷走了。”站在她旁边的高大男人认真回答着。

      “那你为什么不追呢?”

      “你当时让我不要追。”

      “哦……”

      这是什么离谱对白?!两个人也过于淡定了吧!

      关键是……我为什么会在落单的时候碰到她?这个名字叫做吉莉安,初次见面就要砍死我的女剑士。

      她也是听到消息,来屠龙的吗?追得可真紧啊……跟芬德这种半吊子完全不一样,这个人看起来就很强。

      站在吉莉安旁边的是上次那个连脸都没看到的男精灵,他看起来更厉害。

      我心说不好,被他们看到,指不定又要挨打。

      我拉了拉芬德的胳膊,用眼神示意他赶紧离开这里。

      “哇,是精灵!”

      芬德显然没看懂我的眼神,他发现那个男精灵后,竟然惊呼出声,引得对面两人齐齐朝我们瞧来。

      这家伙是有什么精灵盲目崇拜症嘛?!

      “你怎么在这?”吉莉安果然认出了我,一改刚刚淡定的神情,周身仿佛散发出肃杀的气场,她像一只警惕的狩猎者,先是小心翼翼地环顾起四周,接着朝我一步一步走来。

      “魔王应该也在这附近吧。”

      我注意到她的手扶在了剑上,精灵也摸向背后的弓箭。

      “对啊!我们就是听说魔王在这里,所以才来屠龙的。”芬德大大咧咧地迎了过去,我想伸手抓他,却一把抓空。

      我站在原地不敢轻举妄动。吉莉安高跟靴在地上猜出嗒嗒的声音,令我格外紧张。

      怎么办?跑还是不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8章 炼金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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