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做了这辈子最疯狂也最丢脸的事。
我们在一个小时内连进一家店2次。只是为了看清楚他些,再更清楚些——那个很像雪兔的人。
只可惜,某人是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
以前是,现在也是。
一天之中的第3次“邂逅”,是在他要关店的时候。
某人正好,额,没错是正好站在对面的衣服店的橱窗。看着他和同事道别。
呵呵,然后穿着人字拖的某人狼性大发,拉着同伴连追带跑地跟踪了他3条街,一直到他家楼下。然后从灯开,等到灯灭。
他转过来看后面的时候,我们还相当专业地别过头去看风景。
做了一次bt跟踪狂。谢谢阿乐,陪某人疯狂了一把。
某人说,这是她一生中做的最疯狂的事。
阿乐说,这是她一生中做的最丢脸的事。
只可惜,他连那个追了他3条街的人的名字都不知道。
公平的,我们如是。
然后,春梦了无痕。
通过这次经历,某人痛定思痛,深刻的认识到:
不要人字拖!
记得吃完饭有力气了再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