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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2 林家大小姐 ...
“爹!”林皖甜甜地叫道,“爹!”
林则清转过头来,映入眼帘的是他娇俏可爱的女儿。
林皖头上戴着许多珠光宝翠的金钗玉簪,耳边还别了一朵小杏花,一举一动之间都闻得见一股清香,她耳朵上挂着一对珍珠串的耳坠,随着她莲步轻移,好看地前后摇动,腕上则一气戴了三四个金银镯子,叮叮当当地响着。
林则清本来早起赏鸟,听着皇上赏的鹦鹉在那学舌,心中好不惬意,见了自己这美貌金贵的女儿,闻着杏花香,更感到说不出的舒心,便道:“皖儿真是出落得越来越美了。”
“爹爹真会夸人!”林皖软软地搭上父亲的臂弯,凑上去对着林则清的胡子露出一个娇笑,林则清看了不由得大笑,挥手叫仆人们把饭布在园内的小桌上,便拉着女儿坐了下来。
“爹爹,”收到林则清的回应后,林皖略微垂下眼皮,做出一副娇羞的样子来,“我与爹爹前几日提的,爹爹以为如何?”
这位林家大小姐,自从听说了尚羿的名声后,便一直念念不忘,一心只要看看这是怎样一个角色,自从听说尚羿也会参加春祭放河灯,便吵着闹着要去看。
其实放河灯无聊得很,只是朝廷百官聚在一起,听圣上说几句祝祷的话,再一起前往河边放河灯。所谓河灯,就是用纸做一个小碗,里面放上灯芯,署上姓名,放的时候点燃。这个环节应当是很美的,然而放的时候要说许多祈福词,再美的景也显得不怎样美了。
这个习俗应当是从宣德帝那时流传下来的,大约因为这个王朝的建立不怎样光彩,这样的习俗总也还是要做给民众看一看,其实当今的皇帝也不是很喜欢这个习俗。放灯的时候让百官来说祝祷词,本来是一个很自发的行为,可是演变到现在,就成了一种表演,一种证明,无论如何大家都得说了,还要攀比谁说得好,说得有文采。因此在放河灯以前,总有写不出好文章的武将发愁的,也有参加了许多次放河灯的官员,苦恼于写不出新奇东西来了。每次放河灯,对大家来说都是一种折磨,更何况放完还不能走,还得看谁的河灯放得最远。
河灯能烧多久,完全取决于灯芯和灯纸,这些矜贵人家,哪里懂得怎么做河灯呢?因此河灯都是外包的,而且大家还都很有默契,就是河灯不能放得比陛下远,还得特意嘱咐匠人。先帝和陛下也都很懂这一潜规则,每年都找同一个匠人来做河灯,大大提高了可操作空间。放河灯,就演变成了一场大型真人秀。
不过也有人盼着放河灯。或许先帝也知道放河灯不是什么讨喜的环节,因此他习惯在放河灯之后,大家在等待最后的结果的时候,给个别幸运儿赐赐婚,发发赏金,或是降降职。这一招极其管用,每年放河灯,文武百官都少有缺席。自然,这个习惯也得到了当今圣上的沿用。
河灯放在护城河里头,正好可以绕着京都走一圈,林家的大小姐要是想看灯,其实找个人烟稀少的僻静城郊看是最合适的,往年她也都是这么看的,今年,她却闹着一定要亲自去放一次。至于为了谁嘛,林则清心里明镜似的。
林则清有七个儿子,只有这一个女儿,况且还是最爱的那个小妾生的女儿,因此格外地娇纵她。林皖自小被宠着,倒没有那些做作的坏脾气,只是习得了向父亲撒娇的本事,林则清也很清楚女儿的脾气,一听这话,自然知道这早上的戏码,又是她在哄他开心了。
“皖儿呀,”他停顿了片刻,女儿期盼地把眼睛抬起来,他倒把眼睛低下去了,“这放河灯,着实无甚特别的,若是你真要与我同去,少不得得听百官说些祈福的话,做些戏码哄皇上开心,何必呢?叫桂娘做些点心,去城郊赏灯,不比这舒服得多?”
林皖一听就知道爹在拒绝她,便假意生气,甩开林则清的胳膊,撅了个嘴道:“爹爹上回也是这般劝我的,许我找个更好的郎君,眼下便有一个好人选,爹爹却不允我了!”
林则清想拉她一下,她却一扭身,做戏做全套:“左不过是爹爹觉得攀不上这将军,才想回绝我,以后找个不如他的。打小和我一同做女红的桂娘,去岁都回家成了亲,有了儿子才回来陪我,若是将来丈夫出了岔子,少不得又要回家照管孩子,我便是孤零零一个人,爹又忙着,无人陪我了!”
林则清连忙安慰她:“那桂娘便是回去了,再寻她回来不就是了?林家家大业大,多她一个儿子,有什么不行的?”接着便去拉她肩膀,不料林皖回过头来,眼中已经含了一包泪,声音也带上了哭腔:“爹爹就是不想给我找个郎君,一心要我老死,无人陪伴罢了!”
这话戳中了林则清的软肋。他是刑部尚书,皇帝眼前的红人,公务繁忙,虽然有许多儿子,但是这些儿子如今分散到各地,个个都是当地的父母官,想回来一趟简直难如登天,林皖的亲生母亲,前些年回娘家,被流寇当作官夫人杀了,府内大小姨娘,与林皖到底不亲,形同没有。
这让林则清一直觉得林皖有些孤单,觉得欠她一份,现在林皖提起这个话题,他更觉得难过,于是道:“皖儿别担心,爹一定与你想办法。今夜皇上放河灯,定是要议论尚将军的婚配一事,到时我替你求一个赐婚,成与不成,就全看皇上的意思。皖儿你今晚便同桂娘一道去,待河灯放完了,来城楼下寻我,到时我把消息说与你。”
林皖便破涕为笑,道:“我就知道爹对我最好了!”说着便扑进林则清怀里。
吃过早饭,林则清便上了轿子,准备去上朝了。清晨的阳光并不多么刺眼,他便把帘子揭起来,借着日光观察来来往往的行人。
京都的早晨很是热闹,因为这会城门已经开了,城外的农民和行商都进城来赶集了。前头慢悠悠地走着六匹骆驼,驮着西域来的布匹和香料,那些行商身上也染了很重的香水,香气似乎把这一条街都浸润了。林则清捂住鼻子,自言自语道:“先帝在时,这些胡人还是稀奇人物,眼下倒是随处可见了。”路过胡肆的时候,这列驼队便拐进去了,香气淡了下来,林则清这才把手放下来。
街道的两边有各式各样的小贩,例如卖南边来的橘子的,卖洛水新捕的十几斤重的大鲈鱼的,卖颜色鲜艳样式新奇的小装饰品的,卖新杀的羊和鸭的,最多的还是卖乡下来的时鲜蔬菜的,青韭菜,红萝卜,还有嫩生生的黄春笋。这些小贩有的是徒步进城,卖的东西也不多,另一些则是赶着车来的,就地把车一停便做起买卖来了。
大街上随处可闻鸡鸣犬吠,只是没有陶渊明诗里的恬静,杂在人声中更显出一份热闹。街边除了小贩还有许多店铺,有卖茶的,有卖饭的,有卖酒的,散发出一股勾人的香味。这些店铺前撑着棚子,棚子与棚子连在一起,倒像是空中的另一条五彩斑斓的路。
林则清正嗅着某家饭店里传来的猪脚味,只听得身后传来“嘚嘚嘚”的马蹄声,是巡逻的官兵,他们骑着高大的黑马从他旁边过去了,马背上挂着的弓箭映入他的眼睛,勾起了他的思绪。
他在琢磨女儿的婚事。
林皖不是第一次对传闻中的男人感兴趣了,去年听说京中举办的会试,有位翩翩白衣郎,文采是一等一的好,中了个会元,长得也是端正清朗,她也着实心痒了一回。
林则清那年替皇帝去了趟陪都,不在京中,未曾见过这人,便着人去探明了这白衣郎的家底,得知他是御医柳黎的独子,师从大理寺卿裴毅,今年该有十九了。
只是这位白衣公子,不知怎的,性情似乎很孤僻,都已经十九了,还不曾有个一妻半妾,京中也少有人与他有什么交往,即使听说长相端正,到现在也没有几位说得出他到底长得如何。
柳黎既在太医院就职,平日出入不便,柳家夫人又去得早,他便把孩子托付给旧识裴毅。裴毅替他把这孩子抚养到十五岁,为他行过冠礼,便在京内为这孩子置办了一处小院,让他独立出来了。
如此看来,裴毅俨然是白衣郎亦师亦父的长辈了,似乎直接向裴毅商量婚配一事,是最好的打算。
但是裴毅与林则清曾有过不小的恩仇,一想到若是把女儿嫁过去,少不得要看裴毅的脸色,林则清便觉得颇替女儿委屈,这件事便作罢了。
至于眼下的这位尚将军,林则清亲眼见过他的骑射,还替他豪情壮志了一把,自然觉得这确是个如意郎君了。只是他这么认为,别人未必不这么认为。
不知是不是馋那路边的猪脚,林学士竟然在脑中把尚将军比作一碗香猪脚,他闻得见味,别人自然也闻得,家中有待嫁女儿的官员可不少,许多都盯上了尚羿,其中也不乏权职比他高的,比他更受皇帝宠爱的,家财比他更多的。况且这尚将军,入京的时间,与那骑射的时间,都与春祭挨得极近,今晚请求赐婚的人怕不会少,究竟结果如何,全凭皇帝决断,自己的闺女要嫁,着实是有些困难的。
可是,答应了女儿的事,他到底还是想试一试,不说他女儿,就是他也不愿意这香猪脚让人抢了去。若真成了,那自然皆大欢喜,若不成呢,殿试也就是过几个月的事了,等殿试一过,自然有大把的良婿供他选择。
在心里打好了算盘,林则清就连在殿前见到裴毅的时候,都没那么烦心了,甚至还笑了一笑,只是裴毅因此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在心里暗骂了一句:“老不正经的东西!”
放河灯是我编的,殿试的时间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已经考据了很久了,实在没心情考据这点东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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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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