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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旧车 ...

  •   皓月当空,在一间宽敞的客厅中,布置着华贵的家具。暖暖的水汀,淡淡的灯光,四周微带一些花香的气息,使人置身其中,感到一种仲春天气的舒适。
      蓝歌疲惫地在沙发上坐下,揉了揉眉心,吐出一口气。母亲湘云看见儿子归来,在他对面的位置坐下,道:“怎么?第一天上班不顺心?早就和你说了,让你爸在租界的大医院找一份工作,总比在不知名的小医院当医生强。”
      蓝歌没有接着湘云的话往下说,而是换了个话题:“母亲,你认识杜月笙吗?”湘云虽然外表看来只是蓝翔身后的女人,但其实她亦来自名门,蓝翔这些年在商场上的成功也有她的一份功劳。在听到杜月笙的名字时,她微微皱起眉头,“你为何突然打听起杜月笙来,我只是在一些上流酒会上见过他几次。此人心思深沉,擅长左右逢源,和上海滩的士绅关系都很好。”
      蓝歌“嗯”了一声,点点头,也没有继续这个话题:“我今日在红会总医院遇到一名上海滩的名医,能在他手下学习儿子十分幸运,母亲无需担心。”
      湘云狐疑地望一眼蓝歌,话题一转:“你真的不去见见欣津?人家可是十分想念你呢。”见蓝歌作势要逃,又道:“没关系,明晚郑家小姐有个舞会,她听说你已经回国,差人通知你一定要去。”
      蓝歌哀嚎一声:“母亲,你指的不是郑家大小姐郑多燕吧!”
      湘云微笑地点点头,蓝歌怎么看这个笑容中都带着几分不怀好意,这不是刚从一个狼窝里逃出来,又被推进另外一个虎穴?
      “看吧,说不定我明天晚上有场手术要做,明天再说啊。”蓝歌赶紧挥挥手,先应付下来,打算明日再找个借口不去赴宴。
      湘云仿佛看破了蓝歌的小把戏,微一眯起眼睛,不悦道:“你明天要是不去,就不要叫我母亲了!”
      蓝歌只能先放软语气:“好好好,母亲大人,我一定尽力。”话音刚落,湘云便再次喜笑颜开,欣慰地摸了摸蓝歌柔软的发丝。
      这时,徐伯走进客厅,将一碟点心放在客厅的矮桌上,笑吟吟地道:“小人今天归家,带了些老家的点心。”
      蓝歌望见矮桌上的点心,眼睛忽然一亮,迫不及待拿起一块放入口中,一股糯米的清甜迅速在口中弥漫开来,“徐伯,七宝方糕!还是你最懂我。”
      在蓝歌还是高中生的时候,要说最喜欢的零食便是七宝方糕。七宝方糕,是以糯米、芝麻、豆沙、枣泥、赤豆还有桂花等多种材料为原料制作的糕类小吃,是七宝的特产。
      说到七宝方糕,蓝歌的思绪便回到那个无忧无虑的中学时代,正是这七宝方糕让他认识了法华。
      在这个动荡的年代,还能被送去校园里读书的大多都是富家子弟,听说法华和大多数人不同。他是一名战争遗孤,具体是什么战争那个时候的蓝歌也未曾细想,后来被人收留,连姓氏都随了养父。
      在蓝歌第一眼看见法华的时候,莫名其妙地比旁人多了一份亲切感。虽然人人都知道他这位老同学永远带着一张生人勿近的脸,但蓝歌就是知道在这副坚硬的外壳下包裹着一颗柔软的内心。
      于是,他开始每天给法华送去一盒七宝方糕。至于为何一定得是七宝方糕,自然是蓝歌自己觉得好的东西一定要和看得顺眼的人分享。
      直到有一天,法华在放学的路上堵住蓝歌,将一盒七宝方糕塞进蓝歌手中,转身离开前还瞪了蓝歌一眼。蓝歌却笑得前仰后合,这是一个好的开端不是吗?至少他们不再是陌路之人了。
      想到这,蓝歌脸上浮起笑容,又将一块七宝方糕塞入口中,声音因为口里含着食物的原因有些含糊:“徐伯,还是你最好,永远记得我最喜欢这个。”
      湘云却好笑地望着自家儿子,口中故意带着责备之意:“早就说了,吃东西时不能说话。”
      徐伯语气平和,劝道:“夫人,少爷喜欢就好,下次我回老家,再多买些来便是。”
      湘云点点头,“你家母亲身体可好……”开始和徐伯话起家常来。蓝歌没有兴趣听这些,站起身子,一面伸着懒腰,一面朝楼上走去。
      第二天,蓝歌起了个大早,良好的睡眠将一日的疲劳一扫而空。他精神抖擞地走下楼,看见湘云和蓝翔已经坐在饭桌前吃早餐了。
      蓝翔此时带着一副金边眼镜,手中拿着一份报纸。蓝歌在餐桌前坐下,瞥一眼蓝翔手中的报纸,看见他正在看青帮命案相关的那一页,突然感觉到一阵没来由的心虚。
      见蓝歌坐下,蓝翔悠悠开口,语气十分平静:“听说你打算去公共租界巡捕房当医学顾问?”话音不大,却像平静湖水中投下的一颗石子,迅速激起涟漪。
      “你说什么?”湘云诧异地转头望向蓝歌,“难怪你昨天和我打听杜月笙,你不是打算参与青帮命案的调查吧。”
      蓝歌耸耸肩,不置可否,见湘云不悦的表情,又立刻换上一副讨好的笑脸:“母亲,我也只是好奇而已,没打算长干,没想到居然遇到青帮的案子。现在都答应了,总不好什么事都没干,就当逃兵吧。”
      湘云还要说些什么,蓝歌又好奇地开口:“父亲,你消息也太灵通了些。你是怎么知道的?”
      “岳探长告诉我的。”蓝翔抬起头,放下手中的报纸。
      蓝歌挑眉,“你还认识岳书?他只是一名小小的探长……”
      话未说完,蓝翔便打断蓝歌的话:“这个人可不简单,他和黄金荣的关系甚密。你未来和他打交道要谨慎些。”
      蓝歌点头,心中暗暗惊叹上海滩人际关系的错综复杂。
      吃过早饭,蓝歌便出了门。刚走出家门,徐伯追了上来,递给蓝歌一把车钥匙。“老爷让我给你的,这辆小车你先开着,日后出门会方便些。哦,老爷说了,为了不惯着你的少爷脾气,就先将就开这辆旧车吧!”
      蓝歌看了看手中熟悉的钥匙,咬了咬牙。只能郁闷地走到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旁,轿车现在看起来已经十分陈旧,轮胎凹瘪,车身多处掉漆,佝偻蜷缩地横卧,这正是蓝歌十三岁时偷溜出门闯祸那次开的车。这车已经有十岁的年纪了吧,换做人类的寿命身体已经一半埋在黄土里了。
      他目无表情地打开车门,坐进驾驶座。关上车门的那一刻,车身轻轻摇晃,让蓝歌以为下一秒这辆车便会原地解体。
      好容易点着火,老旧的轿车缓缓驶入上海滩铺着沥青的路面。蓝歌没开车去红会总医院,而是朝公共租界的巡捕房开去。他打算先去巡捕房登记一下,再回红会总医院报道。
      车刚开到巡捕房门口,一辆黑色的轿车同时停在巡捕房门口。法华和岳书分别从轿车的左右两侧走下来,这让蓝歌心中一阵不爽。
      看见蓝歌的车,岳书立刻凑上前,拍了拍车顶,低头透过车窗朝蓝歌调侃道:“哟,蓝少爷,今天总算开车了啊。这车是哪朝来的古董?”
      蓝歌深吸两口气,面无表情地走下车,费了一番功夫才关上车门。虽然和岳书说话,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站在不远处的法华:“这可是十年的古董车,你想开还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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