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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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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里死的。”
林飞星:“……”还真说对了。
课间只有10分钟,两人也说不了太长时间。
林知衡走后,林飞星拿出了怀里没有送出的奶糖,气势汹汹地回了班。周围人看他一脸山雨欲来风满楼,都恨不得躲他八丈远。只有林彦看着他的奶糖眼光一亮,“你这奶糖要不要了,不要给我呗?”
林飞星看着那袋奶糖,“哼,林知衡,你不要,有的是人要。”
林知衡上完厕所回班,发现桌子上多了袋奶糖。他疑惑地向四周望去。
捂着耳朵背化学方程式的齐天:“别找了,你的亲亲老弟给你送的,他还附赠一句,你要是敢把这袋奶糖分给别人吃一块,你就死定了!”
林知衡:“……”
齐天:“别愣着了,赶紧看化学笔记,据可靠消息称,二班刚考完,咱们班估计也在劫难逃。”
闻言,林知衡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奶糖,化学是他的死穴,甚至称的上偏科,他对理科的优越感从初三碰到化学就消失了,每天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化学身上,结果还是不尽人意,幸亏中考化学卷子简单,没让他翻车,可即便如此,跟他成绩差不多的人化学基本都是满分,只有他扣了3分。他还曾经动过想学文的念头,可学文的男生太少了,女孩子虽然可爱但有的小姑娘对他实在过于热情,他不想当文科班花团锦簇中一点绿才就此作罢。
林知衡拿出化学笔记,试图临阵磨枪。
可惜,化学老师没给他这个机会,“知衡,过来,帮老师发一下小考。”
林知衡:“……”果然,不是什么事都有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
一考完林知衡就直觉要糟。有一个好像错了,怎么配都配不平,拿出化学笔记对照,完了,偏偏错了最长的,打底200遍。
林知衡心如死灰。
齐天也在看笔记对照,眼神认真又迅速地飞快过了一遍,看到最后一个终于神色放松。
林知衡眼睁睁地看着他比了个耶的手势,更破防了。自己的失败固然悲痛,但朋友的成功更令人揪心。
另一边,林飞星被叫起来提问。
如同鸭子听雷般坐在教室里,气的都要笑了。他现在突然明白小说里那些金丹破碎的人为什么有的人走火入魔了。刚穿回来他还心存幻想,觉得自己既然已经走过高考这座独木桥,也实打实地在高三那年努力过,回到高二也许会手拿把掐,直接荣升成学霸,和林知衡旗鼓相当。可幻想确实只能是幻想,他甚至还不如以前,他岂止是把高考卷子的内容忘了,他是把他高中的知识全都忘了,简直就是一夜之间修为散尽,金丹修士变成炼气期。瞅着卷子上的内容都挺眼熟仿佛在哪见过,一落到笔上啥也不会,以前还只是英语瘸腿,这下好了,均衡发展了,全不会了,不偏科了。哈哈哈哈……
兄弟俩上午都被学习给折磨了一番。不过幸运的是中午的糖醋排骨拯救了他们。
林飞星看着排骨若有所思。
林彦含着棒棒糖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哦,是知衡和你都喜欢的糖醋排骨。”
林知衡对排骨确实是真爱,百吃不腻,爱的深沉。可林飞星其实并没有那么喜欢,只是以前没有选择的日子带给他和周围的人的错觉。他最喜欢吃的其实是鱼,哪怕小时候有一次被扎了鱼刺进了医院他还是最喜欢吃鱼,他是一个极其固执的人,喜欢什么就一直喜欢,哪怕被扎的遍体鳞伤,也不忘初心,死不悔改。
林飞星刚回林家喜欢吃排骨其实是一个他自己造成的误会。他小的时候过的太苦了,苦到后来那么甜也掩盖不住的苦。那个时候,很穷,而排骨是他觉得最贵的食物,其实排骨虽然不便宜,但哪里称得上最贵的食物,只是他从小处的环境真的太窄了,窄的他真的没见过什么世面,甚至他那时候都不知道他费尽心机抢到的那块骨头其实都不算真正的排骨,而是脊骨。
到林家之前,他幻想过那个占了他17年人生的人一定是个坏小孩,肯定会什么都跟他抢,什么都跟他争,就和电视里演的那样,使用各种阴谋诡计让他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他也做好了要跟对方大打一场的准备。结果到了林家,没有他期待的坏小孩,只有一个他曾见过的小王子,可小王子不记得他,他庆幸又失落,庆幸这个他应该恨的人不记得他狼狈的样子,至于失落?失落什么他也不知道,可能失落小王子什么也不跟他抢吧,让他之前准备的一番筹谋都没了用武之地。为了躲他都直接躲到学校的宿舍去了。只有偶尔抢排骨的时候对方才会有那么一点郁闷的神色,每到那个时候林飞星都会异常兴奋,变脸吧,变脸吧,为我出现各种神色,看你还敢再和我抢,看你还敢什么都不和我抢,看你还敢忽视我,看你还敢不记得我。
齐天知道林知衡是个排骨迷,把自己餐盘里的排骨夹了两块放到对方的餐盘里。
林知衡感动的双手作揖,“感谢是齐天大圣,猴哥,高义!”
齐天笑着怒骂一声,刚想皮两句,就觉得身后冒起一阵凉风,好像被什么阴冷的东西给盯上了。他皱眉往那边看过去,认识的不认识的一大片,但不记得得罪过谁。
林飞星低头戳着盘中的排骨,将眼中的阴冷掩盖在刘海下。
林彦把嘴里的菜咽了下去,“你不愿意吃给我,戳烂了多浪费。”
林飞星抬起头,把怼烂的排骨放进了嘴里,他的盘中餐,才不会分给旁人。
林知衡啃排骨啃得正欢,突然感觉到自己头上出现一片阴影。
他顶着一张油光水润的嘴看着林飞星,“有事?”
林飞星将视线从他的嘴唇移到他颊边鼓鼓嬢嬢地一团,像个小仓鼠,让他无端地生起一股破坏欲,为什么每次面对他的神情都那么平静呢?他本以为随着一次生命地终止他的所有爱恨都在那场车祸中随着滚滚浓烟消散了,他应该放下一切,不再做曾经那个在阴暗角落窥伺的可怜虫。可看着对方面对别人的生动样子,他那嫉妒心又烧起来了,烧的他心痒难耐,魂灵震颤,凭什么给别人的情感就那么生动,给他的只有沉默和平静,不应该的,他就要让那张脸为他生起浓烈的,疯狂的感情,要最炙热,只为他,只属于他,全部都是他的。
周五。
“真的是醉了,阿海真能叭叭。”阿海就是他们的班主任,因为人头秃地中海,简称阿海。
“这就是班主任上最后一节课的代价。”
“不过这个点出去也行,人都出去的差不多了,楼梯上不挤。”
林飞星顾不上跟旁人说话,他东西收拾的飞快,林知衡这周五回家,他要赶过去跟他一起走。
林彦看着林飞星跟火箭似的往外跑,“这是窜稀了?”
“诶,看看我发现了什么,这小子干什么这么着急,数学卷子掉地上了都顾不上捡。”林彦眼珠子一转,酒窝里盛满坏笑,“既然你叫我一声堂哥我也不能让你白叫,哥哥给你送家去。怎么能忍心让弟弟吃少写张作业的亏呢?”
林彦叼着棒棒糖往校外走,结果还没出学校门就看到林飞星呆呆地站在不远处,他拎着书包走了过去。“瞅啥呢?”林彦顺着视线望过去,也跟着愣住了。
飘扬的桃花树下站着一对少男少女。
男孩清冷俊秀,女孩艳若桃李,看着非常的般配。可落在林飞星的眼里却十分地碍眼。在他的记忆里,林知衡虽然仰慕者很多,可他从未和那些人有过什么深入接触,可这一辈子是新的人生,林知衡会不会想要发展些曾经没经历过的。
“林同学,我真的很喜欢你。你能看看我的情书么?”女孩的脸颊飞起两片薄粉,看着非常动人。
此情此景,换做任何一个男的都会被少女的真挚所打动,忍不住将人抱在怀里低声轻哄。可林知衡没有,他只觉头疼。喜欢自己,喜欢自己什么呢?喜欢自己一无所有?喜欢自己站着别人的身份?喜欢自己卑劣偷占别人的父母?自己的优秀只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罢了。抛出那些不属于自己的外在,自己还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的呢?他明明并不喜欢拒绝别人,可别人总是为难他。
林飞星看着远处的情景发愣,不应该啊,以林知衡惯常拒绝人的速度,现在应该已经结束了。
林知衡平日里遇到这种情景确实处理的很快,可这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有些过分受欢迎了,连着好几天都有人和他表白,让他有些吃不消了。该怎么拒绝好呢?昨天是说影响学习,前天也说影响学习,大前天还是影响学习,那今天就只能,“目前我还是想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