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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回忆(4) 两次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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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渐冷了,街上的人都裹上了厚衣服。
林斯秩带着弟弟放学回家,走到楼下的时候,突然想起曲辞让自己去买两袋速冻水饺当作明天的早饭。?
林斯秩不想让弟弟和自己一起挨冻,便让他先上楼去。
他的个子在过去一年里窜得很快,从背影看几乎已经是个少年身型,去年的裤子衣服显见短了一截,宽大的裤脚悬在细瘦伶仃的脚踝处,随着步伐晃荡。
温度太低,林斯秩走在路上,嘴边呼出一团一团白汽。
买了饺子回来,林斯秩发现街上停了一辆轿车,那车看起来价值不菲,擦得干净亮堂,一看就不是喜尘街上的人能买得起的。
但林斯秩没有像去年那样心思全放在这陌生的车上,一来是他长大些,明白自己以前那样十分招人笑话,二来他正是发育期,一顿饭不吃就饿的心发慌,此时早已饥肠辘辘,一心只想着回家吃饭。?
林斯秩走到家门口,用钥匙打开门,进屋还没等换鞋,站在玄关处就看到了客厅中坐着一个陌生男人。
男人身上穿着笔挺昂贵的西装,眼睛挑剔地打量着破旧狭窄的客厅,看起来和整间屋子格格不入。
林斯渝正坐在客厅角落的小凳子上,有些局促地扳手指玩。
客厅内不见曲辞的身影,厨房的门关着,不知是不是在里面。
林斯秩走到客厅,和那男人四目相对,几乎只一眼,林斯秩就知道了这个男人是谁。
那是天生的血脉牵连带来的暗示,然而,男人脸上没有什么喜悦之意,审视的目光落在林斯秩身上,像是评估一件货物一般。
男人像是看出了林斯秩的防备,于是勉力表现出一些亲切感来:“你就是小秩吧,快过来坐。”
林斯秩没有回答他的话,换好鞋转身进了厨房,曲辞果然在厨房做饭,将碗碟摔得叮当响。
林斯秩将水饺放进冰箱的冷冻层里,看了曲辞一眼,曲辞面沉如水,没有说话的意思,于是他转身出去,坐在林斯渝旁边。
“哥哥,你饺子买的什么馅儿的啊?”林斯渝小声问。
他虽然胆小迟钝,见到陌生人本能地感到害怕,但是只要有林斯秩在身边,他就没那么紧张,甚至还能分出心思问饺子买的是不是自己喜欢的口味。
“茴香肉馅,明天早上煮给你吃。”林斯秩也压低说。
“你今天数学考试成绩怎么样?”
“还是第一,但是只比陈湘高两分。”林斯渝不太满意的样子。
自从上次被陈湘的哥哥堵在巷子里以后,林斯渝就记恨上了陈湘,虽然他不能真的去打陈湘一顿报复回来,但是却用别的方式不断地报复着对方,那就是,争取每次数学考试都要比陈湘这个数学课带代表高。
可见,三岁看到老这句话十分有道理,20年后林斯渝记仇的能力较8岁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坐在沙发上的林沛国并不主动与他们搭话,但实际上一直注意着两个小孩子的一举一动。
听见林斯渝的话,他的眼中现出惊讶的神色。
他年轻时自负聪慧,孤高自许,十分瞧不起那些同自己出身相似同龄人,自认必然有一天能做出一番事业,让所有人刮目相看。
长大后他才发现,仅凭自己的能力想要实现阶层跃升有多难,于是不得不曲意讨好老板的女儿,凭借精致皮囊和伪装的体贴温柔赢得了对方的心,终于成为老板的乘龙快婿。
婚后,他果然凭着妻子的嫁妆财产作出了一番事业,成功跻身上流。
此时,他又开始嫌自己的妻子是个相貌平平、性格木讷的beta,不够知情识趣,配不上自己如今的身份地位,也满足不了自己作为alpha的需求。
于是他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和正在读大学的曲辞谈起了恋爱。
曲辞是个年轻貌美的omega,性格热烈有趣,并且对自己十分倾心,他想,就这样将曲辞养在外面,曲辞这么爱自己,也必然可以理解自己的苦衷和不得已,愿意为自己受些委屈。
却没想到,曲辞刚刚怀孕,自己的出轨的事情就被妻子发现,他虽已经算是功成名就,但毕竟不如妻子的娘家多年经营,根深叶茂,不得已,他只好单方面断绝和曲辞的关系,回归家庭,妻子乞求原谅。
然而,令他没想到,曲辞一个毫无门路的大学生,竟然真的可以找上他的家门,看着曲辞挺着大肚子,一脸憔悴的站在那的时候,他不是没有过心软,只是他不可能为了曲辞放弃多年打拼下来的成果,只好硬着心肠让曲辞将孩子打掉,气得曲辞当场砸破了他的头。
后来,他再没见过曲辞,直到得知妻子在生第一个孩子时搞坏了身体不能再生育,他才想起曲辞和他的孩子来。
他安排人多番调查,发现曲辞竟然真的生下了当年那对双胞胎,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
快10年过去,如今他已然地位稳固,接回自己的亲生骨肉理所当然,妻子也没有权利再多加置喙。?
于是,他找到曲辞,提出要接回孩子,给孩子更好的生活。
曲辞倒是没有像10年前那样冲上来打自己,只是十分冷静地要求了一个数字,正好是当年他给曲辞的十倍。
只是如今这个数字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他爽快地答应下来。
然而,曲辞虽然生下了一对双胞胎,但却只允许自己带走一个,他接受曲辞的做法,但是他必然要带走更优秀的那一个。
曲辞从厨房出来,往桌子上端饭端菜,林斯秩十分有颜色地站起来帮忙。
父子三人坐在桌前开始吃饭,林沛国就怡然自得地坐在沙发上,看似不经意,但却始终留意着两个孩子。
吃过饭,曲辞终于开了口,他将林斯秩和林斯渝叫到面前,十分随意地说:“那个男的是你们的另一个爹,他今天想带走你俩其中一个,你俩谁想跟他回去过好日子?”
林斯秩和林斯渝面面相觑,好像听见了天方夜谭一样。
此时,反倒是林斯渝反应得更快:“为什么只能走一个,我不想和哥哥分开。”
林斯秩依然沉默着,他当然也不愿和林斯渝分开,但他比林斯渝想得更多些:“不必再过穷苦日子自然是好的,但是和这个男人走就一定好吗?他和弟弟长了这么大,才第一次见到这个所谓的父亲,而且对方对自己也并不亲热,可见对自己并没有什么感情。”
“难道和他一起生活,就不会受委屈吗?”
曲辞目光从反应截然不同的两个孩子身上扫过,冷笑一声:“当然只能带走一个,难道我白养你们这么大,到最后都拍拍屁股走人去过好日子?”
林沛国此时才出声,他露出一个虚伪的笑容,冲着两个孩子招收:“过来,让爸爸看看你们。”?
林斯秩犹豫了一下,牵着弟弟走了过去。
其实他心里多少有有些期盼,万一这个素未谋面的父亲,真的可以带走自己,是不是就可以摆脱曲辞每天的打骂,可以像正常的小孩子那样生活。
林斯秩毕竟年纪太小,他不知道,有些人从一出生,就带着原罪,比如他和林斯渝,他们生来就要比旁人多受许多苦楚,才能得偿所愿。
但不满10岁的他此刻尚未意识到,只是望着林沛国的目光,生出一丝渴望。
林沛国挑选继承人一般严肃地观察着两个孩子,个子稍高一点的是哥哥,性格沉静但却有些懦弱;胖呼呼的是弟弟,看起来机灵可爱,一团稚气。
忽然,他注意到林斯秩眼中那渴望的神色,忽然厌恶地别过了头,做出了决定。
林斯秩那渴望的眼光,让他想起了很多年前的自己面对着繁华高贵的上层世界,也曾露出那种渴望讨好的目光,祈求一个被接纳的机会。
林斯秩感觉到林沛国的嫌弃的目光,心里突然高空跳水般空了一下,他下意识松开了林斯渝的手,湿漉漉的掌心一下变得冰凉,似乎预料到了对方的决定。
林沛国带走林斯渝的那天,林斯渝哭得很惨,他从一出生开始从未离开过哥哥,也没有离开过这个破旧的家,如今乍然让他全部割舍掉,他害怕得厉害。
林斯秩提前一天晚上就将林斯渝的东西打包好放在袋子中,甚至反复检查了好几遍,但此时面对着哭闹着的林斯渝,他却没有表现出任何不舍。
他想,走了也好,少了这样一个累赘,自己以后会轻松许多。
林斯渝抽噎被曲辞送到门口,死死抱住曲辞的腰拒绝离开。
曲辞脸上不舍的神色一闪即逝,他伸出瘦削冰冷的手掌,破天荒地在林斯渝毛茸茸的脑袋上摸了一下:“走吧,跟你父亲走。”
林斯渝哭得更大声了,手上的力气也越来越小,最终被林沛国的秘书从曲辞身上扯开,抱在怀里匆匆下楼离开。
曲辞站在敞开的门口愣了一会儿,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关上了门。
林斯秩在卧室的阳台往下望去,正好看见林斯渝被塞进车后座,然后车子启动,离开喜尘街。
那天下午的阳光很好,即便只有一线透进来,也烤得人暖融融,林斯秩第一次尝到了如此复杂的情感滋味,连同着生命中一部分被带走的空荡荡,混合着为他的童年画上了仓促的句点。
六年后。
临近下午放学,学校门口显见地热闹起来,接送孩子的家长和私家车,拉活的出租车,和各种小吃摊齐聚在校门口。
下课铃一响,学生们涌出教学楼,人群如浪花一般追逐着往学校外滚去。
这时下城区臭名昭著的一所高中,据说里面的学生也十分难以管教,成绩差不说,打架斗殴更是家常便饭。
林斯秩单肩背着书包,等到放学的人群都散得差不多了,他才晃悠悠的往外走。
他长高了不少,是挺拔利落的少年人身形,蓝白相间的校服穿在他身上也不显得土气。袖子撸到胳膊肘,露出瓷白的一截手臂,嶙峋突出的腕骨,和自然垂落的修长手指连接成好看的线条。
他的腿很长,走路步伐不快,显出一种漫不经心的帅气。
林斯秩路过操场,突然一个男生从旁边窜出来,搭住他的肩膀:“林哥,一会儿对面学校和陈狗他们约架,你要不要去压个阵。”?
对方是个alpha,刚刚分化完的少年还不知道怎样收敛自己的信息素,刚打完球身上的汗味和信息素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十分刺鼻。
尽管林斯秩分化成了beta,仍是被这味道熏得有些恶心,他伸手推开男生搭在自己肩上的胳膊,走远了几步和男生拉开距离:“不去,晚上有事。”
“不是吧!老大,你不去我们多没面子啊,陈狗一个人撑不起来场子的!”男生根本没注意到林斯秩躲避的动作,还要往上贴。
“离我远点,一身汗味儿!”
“不是吧老大,你嫌弃我!你怎么跟那群小娘o一样啊!”男生不满地抱怨。
林斯秩虽然打架厉害,但是人却不难相处,一般的玩笑不放在心上,也没什么距离感,因此同学们也都不怎么怕他,知道他只是不爱说话而已。
“撑不起来就不要随便撩架。”林斯秩怼了男生一句,然后没再理他,自己走了。
他晚上确实有事,因为曲辞要死了。
林斯秩赶到医院时,庆三已经来了,正陪着曲辞说话。
他仍是半长的头发和不修边幅的穿着,手腕上不知什么时候戴了一串佛珠,正低着头削苹果。
曲辞躺在床上睡着,面色十分苍白,消瘦到被子几乎看不出起伏。
岁月始终对曲辞十分优待,以前他精神气十足的时候,是个明艳张扬的美人;如今憔悴支离,看起来也是个病美人,甚至因为这美行将消散,反而更让人触目惊心,难以忘怀。
林斯秩有一双与曲辞形状近乎相同的眉目,但不同于曲辞的神采飞扬,宜喜宜嗔;林斯秩的眼中始终黑沉沉的,深邃且冰冷。
林斯秩将书包撇在床边地上,与庆三对了一下目光,就算打过招呼,然后坐在一旁的椅子上拿出书来看。
过了一会儿,曲辞张开眼睛,醒了过来,转头看向正在看书的林斯秩,突然笑了:“小兔崽子,本来留着你给我养老送终的,没想到现在倒是我的钱都要便宜你了。”
他实在已经是强弩之末,仅仅是说上几句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尾音模糊地消散在空气中。
庆三将削到一半的苹果放在一边,握住曲辞冰凉的手替他掖被子:“你都是要死的人了,就不能对孩子说几句好话。”
曲辞闭上眼睛,并不为庆三这样难听的话动怒:“我跟他有什么好话?”
庆三对曲辞的脾气见怪不怪:“你对他没好话,还叫他来做什么?”
曲辞从鼻子轻轻哼了一声,不再答话。
多年的奔波劳苦早已耗尽了曲辞的生命力,使他过早地面临生死的考验,他自己似乎也并不为此遗憾,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他比面前的两个人都要更加坦然。
九点以后医院不允许太多人在病房陪护,林斯秩就收拾了东西回家。
夜里,林斯秩做了噩梦,在一片黑暗中惊醒,拿起手机发现庆三的两个未接来电。
曲辞的葬礼十分简单,他没什么朋友,生活中的唯一有牵绊的两个人就是林斯秩和庆三,他就这样孤独倔强地走完自己的一生,外人看起来诸多不值得,但林斯秩却觉得曲辞未必这样想。
但是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
那年寒假,林斯秩考完期末考回家,发现家门口窝着一个病怏怏的小猫。
小猫十分漂亮,雪白的毛发和漂亮的异瞳,林斯秩将他收养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喂它奶粉和肉泥,慢慢地竟然养活了。
小猫每天在家里上窜下跳,十分高贵冷艳地不亲人,竟是和曲辞一个脾气。
然而它会在每天晚上卧在林斯秩床头睡觉,每当林斯秩被噩梦吓醒,他就会伸出暖和的肉垫去摸林斯秩的脸。
庆三很少和林斯秩联系,直到林斯秩高三毕业那年,将一只小白猫交给他,让他帮忙养一段时间。
然后,林斯秩就如人间蒸发一般,从喜尘街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