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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偶遇故人 ...

  •   从遇见晨慕之后,林苏文便开始努力的学习,从吉他到钢琴,小提琴,二胡,甚至扬琴,只要她感兴趣的都会去学习,然后是编曲,再到自己作词作曲,30岁以后林苏文唱的歌曲已经很少假手与他人,基本都是自己作词作曲然后编曲。这些除了归功于晨慕的那一番话,还要感谢自己的那个小琴房。

      其实在那个时期公司是有意让她冷一段时间,因为有很多歌迷说她的歌总是一层不变,虽然技巧很好,可是听久了也会厌烦。因此林苏文在那个时候的经济收入完全不行,只能靠吃老本过日子,所以她就退掉了自己原来住的大公寓,改搬到了这里,因为地方很小,林苏文除了在房间里除了一些必备的家电和她的吉他,连沙发都没有。然而那时候林苏文是会吉他的,但因为在自己成名之后就很少用到了,一般都会有专业的乐手录音,所以不怎么弹奏的她水平也就马马虎虎。可是后来想想,自己要学习东西,吉他不就是第一样?而且林苏文也有听过关于她的歌没有内涵的传文,这也是让她烦躁的原因之一。只是初中毕业,没有接受过高等文化教育是她一直的心病,她不知道该如何改善自己。

      林苏文年轻的时候很倔强,一直都是一个人,不懂的事情也不会去问。这也是她的一大缺点,自卑的心理往往会让人走极端,直到遇见晨慕她才知道一个人战斗不是不可以,但是你要有这个资格和能力。而那时的她没有这个资格与能力。林苏文很倔但是她很努力,这也是公司一直在犹豫的问题,她在音乐界算是吹毛求疵的人,所以一般她拿了奖都是实至名归的。同样她也是个知错就改的人,所以她在知道自己是在知识面上出问题的时候那就开始博览群书,这对于一个初中毕业之后就很少接触书籍的林苏文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于一个不是很爱看书的人来说,基本等于催眠曲。可是她会强迫自己去看去了解,一遍看不明白就再看,甚至看到四五遍直至明白。

      但有时候是这样的,人一旦习惯了就会产生兴趣,林苏文越到后面越爱上看书,从而也觉得自己的视野太过于狭隘,很多事情都不懂得变通。

      林苏文是那种一开始有兴趣了就一发不可收拾的人,她天分不错,又愿意去学习,以前处处碰壁是因为找不到方向和目标,后来找到了,进步的速度也是很可观的。也许1年的阅读和练琴不算时间长,但还是让这个昔日的小歌手气质大变,开始会唱一些很有内涵的歌,而且也唱的有模有样。

      这样的变化让公司有了重新捧她的想法。尽管气质和内涵有限,但毕竟她声音的技巧在娱乐圈里也是少有的高,而且明显的进步也说明了这个公司曾今打算雪藏的歌手还是有一定价值的。

      发片,宣传成名不再让林苏文沾沾自喜,这个时候的她明白自己不过是公司随处可以丢弃的小角色而已,想要不再受人冷眼与控制,只有爬到最高。

      再次成名后的林苏文并没有急着搬出小房子,而是在房间里加了一台钢琴。她觉得自己才刚刚开始,并没有到达自己的要求。于是林苏文这么一住就是3年。

      而后她也有换房子,倒不是觉得自己有本事了,而是随着家里的书和琴的增加,小小的房间已经容纳不下了。林苏文不想把这间对她有着几大意义的房子卖掉,就把它空出来做了琴房,每当自己想安静的时候就会一个人待在这里静静的弹琴。

      直到后来遇见了枫凌,有了家庭,在小琴房待的时间越来越少,而最近3年都没有去过。刚刚还是听老张讲她才想起自己还有一间琴房。

      “呼……终于到了”

      小琴房离学校不算远,林苏文走了半个小时差不多就到了。看着这见老旧的铁门,感叹一声转过头从花盆底下拿出钥匙开了门。幸好这些年她都会花一笔钱在整理小琴房上。虽然自己没有去,但是物业那边倒是一直供着,水电也没有停。只是房间因为长时间没有人住,空气不太流通,地上桌子上已经有一层厚厚的灰。

      林苏文现在是没有力气劳动的,随手开了开窗户透透风,即使她再爱干净,从早上到现在只喝了一碗粥的她也差不多到极限了。何况这具身体还是很虚弱的。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间房子除了自己的经纪叶婉晴人大概没人知道,当然即使是叶婉晴大概也早已忘记了这间屋子了。不用怕被人发现。

      林苏文很容易的就找到了自己的那把吉他,她向来是喜爱乐器同时也尊重乐器的,每一次她都会把乐器擦拭好放回原有的盒子里再离开,所以吉他看起来还是和新的一样。林苏文一边调音一边看看时间想

      “现在还没到7点,大街上还是有很多人。现在去大概还来得及。”

      等调试完音准,她在房间里随意找了一个竹盘就背着吉他离开了。

      在大街上卖艺这种事她身前也做过,当时为了练胆量林苏文每天都会在东门大街上边唱边弹,只不过那时不过是训练而现在却是真正的在卖艺。

      林苏文来到了附近的一条商业街,由于现在正值黄金时段,街上的人很多,她熟门熟路的拿出吉他,将竹盘放在地上便开始唱歌。

      这具身体的潜力是不错的,但是声线并没有经过专业打磨,唱出歌后林苏文发现自己现在有很多需要练习的地方,以现在的水平要是唱自己的歌怕是唱着唱着TONE都会跑掉,更别说KEY上不去了。至于像自己身前那样唱歌,没有个一年半载的集训是不可能达到的。现在的她只能是说弹一些简单的,唱歌技巧要求不高的时下流行的歌曲。

      毕竟不管身体条件怎样,里面的灵魂是林苏文,那个在歌坛她要敢称第二没人敢讲第一的歌后。在情感表达方面以及音色的控制方面林苏文巧妙的将自己的缺点隐藏。她很清楚,现在不是纠结技巧的时候,如果不能及早回去,那个阿婆一定会很急,看她熟稔的样子,怕是现在没看到人早就急疯了。

      林苏文是一个天生的歌者,只要一开始唱歌就会全身心的投入,就算刚开始心里有一些焦急,但是音乐的魅力就想是□□一般吸引着她。重生后的庆幸感让哪怕只是能唱一首儿歌都让她感觉无比幸福。

      等她一首一首的唱到自己真正的没有力气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将近十点了。看着面前一圈伫足的人跟竹盘里满满的硬币,林苏文略感惊讶,但她却不胆怯,前世的身份让她就算在几十万人面前演唱依然可以挥洒自如,只是她奇怪在明明只是几首技巧一般的大街小巷都能听到的歌曲怎么能吸引那么多人?她是在外面卖过艺的,就算前世声音比现在要好很多也没有赚到过那么多钱,而且居然还有人给了一张大金额的钞票。

      其实林苏文没有注意到的是,她现在的形象非常好,温和帅气,站在那里安静又深情的唱歌的时候真的很像一个天使。以至于还有很多小女生拿出手机一边不停的拍照还一边兴奋的窃窃私语。

      早就习惯人多的她已经开始收拾东西了,今天的收获不错。但是因为林苏文知道自己并不十分清楚自己的住处,就算现在赶过去也找不到地方。于是她打算先去吃点东西,今晚就住在自己的小琴房里。明天一早就赶回SR县。就在大家认为她要离开了而纷纷散开的时候,一双穿着黑色阿玛尼西裤的双腿出现在林苏文的视线内。抬起头来,看到的竟然是带着墨镜的晨慕。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偶遇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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