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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五章 有情总被无情伤 我永远也忘 ...

  •   1、
      在海边兜了一圈的吴浩宇,看着路旁妖艳却冷清的霓虹一闪而过。这几天的经历仿佛是一场梦:相遇、追寻、拒绝,应该说是再次被拒绝。如果说前两次是他没有表明清楚,她不懂得的话,那么这一次她是明明白白地,再清楚不过地拒绝了,她就在他面前,她说:“那不会是你!”多么明确的一句话。
      这时,身边的手机铃音响起,他赶忙把车停在路边,伸手去抓电话。
      是短信,内容简洁明了:“儿子,今天是几点航班?到家几点?一路平安!妈妈!”
      吴浩宇暗自笑了笑自己的幼稚,她怎么可能会打电话过来,他还没来得及给她号码啊!
      为期五天的研讨会,昨天已经结束。除了每天下午必须到场的4个小时和夜里睡觉的时间以外,吴浩宇这些天的其他时间全都用在守在那座大厦门口。他推辞了单位晚上组织的各部门聚会;谢绝了好友的宴请;在这个城市他甚至都无心去逛上一圈。他只是每天守在那里,像个傻子一样,期待可以守到那个人的出现。
      收拾好简单的行李,到达机场时才22点23分,离登机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明亮而空旷的候机厅里,全是一排排空着的座位,只有寥寥几人稀稀朗朗地散落在各个方位。订票的时候,售票小姐笑容可掬地问他需要预定哪一个时间段的航班,从早到晚,Y市飞往S市的飞机每两个小时便有一班,可是他想都不想就订了最晚的一趟。
      他想他可以告诉她,他已经放在心里很久的话;他期望着可以跟她面对面坐下来,也许不一定会欢声笑语,但是只要他可以望着她就好;他甚至想她如果答应的话,他会带她回S市,她那么乖巧,妈妈一定会喜欢……..他想了很多很多。广播里:“前往S市的旅客,现在可以登机了!”回望一眼,他的心情正如此刻的大厅一样,空荡、寂寥而落寞。

      2、
      一个星期不见儿子的孙晓明,在当天早上9点就打吴浩宇单身公寓的电话,他揉了揉略微发胀的眼睛,今天凌晨4点才辗转到达自己的住处,据目前为止睡了不满5个小时,头脑还处于混沌状态,但是老妈却在电话里指明要他中午以前无论如何要回家吃饭,老妈的命令就等于是老佛爷的懿旨是不容许反抗的,吴浩宇口里唯唯诺诺,眼皮早已经耷拉了下来。
      又睡了一阵回笼觉的他在11点半准时醒过来,用最快的速度冲个澡,换了一身简洁明快的T恤牛仔裤后,开着车朝父母家驶去。
      今天是周日,路上出行的车比较多,开在一个十字路口,前面的交通灯亮起,跟着车停了下来。吴浩宇握着方向盘,长长的车流停在前面,红红的尾灯并排着,像一条蜿蜒流动的河流。他看得有些失神,其实昨天,她还坐他的身旁,此时此刻他们却已经相隔千里。
      电话铃又一次把吴浩宇从思绪中拉了回来,是妈妈的来电,一路上她已经催了好几次。他吐了一口气,正襟危坐,在绿灯亮起的同时踩下油门,用了半个小时赶到了父母家。
      父亲吴建华到北京开会去了,并不在家。孙晓明看到儿子的时候微微有些惊讶:“怎么才去了几天,就瘦成这样了?”
      “比较忙而已。”吴浩宇敷衍了一句,他自己也不知道原来瘦了。
      “工作再怎么忙,也要当心身体啊!”孙晓明嘱咐到,随手往自己的脖子上系了一条景泰蓝的碎花丝巾。
      浩宇看着妈妈一副外出的装扮,问到:“妈,我们不在家里吃饭吗?”
      孙晓明露出了和煦的微笑:“我们今天出去吃,到月满楼。”
      月满楼是S市比较著名的几大食府之一,那里请的是湖南的大厨做的湘菜很地道,孙晓明是南方人,喜欢吃辣,以前吴浩宇经常陪着妈妈到月满楼去吃饭。但是今天老妈的打扮如果只是跟儿子去吃饭则显得过于隆重了,浩宇心里嘀咕,也许并不是吃一顿饭那么简单吧。
      果然,在他们到达餐馆后,大堂经理亲自接见,并且一路指引来到一个名叫“高山流水”的包房。
      布置清雅的包间里坐着三个人,看样子已经等了一段时间。
      “不好意思啊,老王,路上堵车,我们来晚了!”一进门,妈妈孙晓明就对房间里的人说。
      “哪里,哪里,我们也是刚来。”屋里的人看见来人,立即笑容满面地站起来迎接。
      “对了,这是浩宇吧?”说话的人看向孙晓明身后站着的吴浩宇。
      “是啊,就是浩宇。”孙晓明连忙回答,然后转过脸给他介绍:“浩宇,这是你王叔叔,王阿姨。”
      “叔叔,阿姨,您们好!”浩宇依次打了招呼。
      那个叫王阿姨的中年女人眉开眼笑地寒暄,上下打量着他:“哎呀!我们好多年没有见到浩宇了,最后一次好像还在你出国前吧?”接着她拉过站在身后的一个女孩,对她说:“一一,快叫人呐!”
      “孙阿姨你好!宇哥哥你好!”女孩面带微笑,声音甜美。
      吴浩宇愣了一下,大脑在急速地搜索面前的这个女孩。
      那年他上高三,而她好像才读初中吧。那天家里来了客人,就是刚才招呼他的王叔叔和王阿姨。当时的王一一剪了个跟男孩子一样短的短发,脸是圆圆的,像个假小子。一会倒腾一下家里的盆栽,一会钻进浩宇的书房用他的练习本乱涂乱画,无奈的他只能躲进厨房看妈妈和阿姨做菜。
      开饭的时候,那个顽皮的捣蛋鬼却不见了踪影,吴浩宇没办法被爸妈差遣出门去找,结果在附近的家属楼找到了正在跟别人捉迷藏的王一一。当时的她满脸满头的灰,躲在邻居家放在楼道外废弃的樟木箱子里。找到她的时候她还不服气,说吴浩宇不是他们一伙的,找到了不算数。看到闻讯赶来的另外几个小男孩,在大院里住了十几年算是“孩子王”的他,这一片的小孩哪一个他不认识。吴浩宇觉得好气又好笑,这个王一一倒是第一天来这里就跟他们成“一伙”的了。
      收回思绪,眼前的这个女孩穿着一条粉红色的洋装连衣裙,脚下是同色系的高跟皮鞋,长长的黑发如瀑布般倾泻垂在肩上,脸上的妆清淡而精致,一副娴静端庄,别致大方的模样。
      吴浩宇很难把面前的这个淑女跟从前那个捣蛋的假小子联系在一起。身旁的妈妈已经开口说话:“一一,真的女大十八变,越来越漂亮了。”
      “你这是太夸奖了。”王阿姨笑道:“不过这丫头以前可皮了,后来我跟她爸一合计在她高中的时候送去了文德中学读了三年,那里教育严格,总算把她的脾性给扭转了过来。”王阿姨继续解释,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文德中学是S市最著名的私立中学,它的著名在于很多方面,比如所有学科都是双语教学,并且由外教执教;而它的另一个特点是学校的校舍建筑。吴浩宇以前曾经去过一次,全是整栋整栋造型优美的教学楼,现代感十足、设施完备,构造精良。在楼与楼之间相隔的是一片又一片翠绿的草地,草地的中间还蜿蜒流淌着一条人工开凿的小溪,小溪上立着一座仿宋的拱形石桥,让整个校区显得易古易今,不像一座中学更像是一座公园。而文德中学的收费高昂也足以让普通人瞠目结舌,所以说那所学校算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贵族学校”。吴浩宇心里暗暗吃惊,原来进了那所“贵族学校”确实可以把捣蛋鬼培养成“名媛淑女”啊。
      宴席间,三位家长各自闲聊着一些家长里短,面对叔叔阿姨的各种提问,吴浩宇也尽量礼貌而巧妙地做出相应的回答。而对面的王一一由始至终都面带微笑,既矜持又温婉可爱。饭局不疾不徐地进行着,吴浩宇吃在嘴里的美食却有些索然无味,他看得出来大人们言谈里的闪烁其词和眼神里的心照不宣,再清楚不过这又是一场“相亲宴”。
      果然,在饭后,孙晓明提出到附近的美容沙龙做做头发,而王阿姨自然欣然作陪,王叔叔此时也借故公事先行离开。临走前,妈妈像变戏法似的从包里拿出两张电影票,正好是今天晚上的场次,催促着浩宇陪一一去看电影。吴浩宇看着老妈这俗套而拙劣的手段,悄悄地叹了一口气,接过了那两张票。

      一路上,王一一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一言不发地盯着窗外闪动的景物,她看得那么仔细,仿佛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的游客。在经过一片湖景别墅楼的时候,她突然开口说:“在这停一下。”吴浩宇虽然疑惑,但还是在路边停了下来,几乎在车刚停住的那一刻王一一立刻打开门,冲了出去。惊讶不已的吴浩宇急忙拉上手刹,下意识地下车去追。她跑得很快,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急促而频繁,他甚至有些担心她这么跑会不会崴到脚。
      终于,他在一栋楼房底下追到了她,她站在那里,仰着头盯着前面满是透明玻璃窗的住宿楼。透过她的眼神,他发现她视线正好落在对面六楼的一扇窗户上,吴浩宇看不清,因为窗里并未亮灯。
      好像过了很久,她低下头,转过身来,对身后吴浩宇说:“我们走吧。”
      这突然的一系列变化让他摸不着头脑,他们慢慢地移动着脚步沿着原路返回,也许是刚才跑得过于匆忙,走回去的时候才发现要走很久才能到达停车的地方。
      吴浩宇上了车,对身边的人说了一句:“系好安全带”,便启动车子按照原有的方向驶去。王一一漠然地扣好带子,她的头又偏朝窗外,只是眼神再没有跟着景物的变化而转动。
      “你不问是怎么一回事吗?”她的声音传来,这突兀的问话打破了车内的沉默。
      “你想说的话,我不问你也会说。”吴浩宇笑了笑,眼睛瞥了一眼旁边的这个女孩。他确实很疑惑,从餐厅出来,上了他的车,她就像变了一个人,完全没有在饭桌前的灿烂笑容,也没有在父母家长面前表现出的那份乖巧听话。
      “我不想去看电影。”她说,语气肯定。
      “我也不想去看电影。”吴浩宇回答:“那我现在送你回家。”
      “不,你送我到那里。”她用手指了指前面,那是S市中心城区的人民广场。
      吴浩宇把车停进附近的地下停车场,王一一下了车,径自朝广场走去,这次她没有再跑,他看着她走进广场角落的一个自动贩卖机,从她精致的坤包里拿出两个硬币,一个一个地投入收币口,然后摁下一个键,“哐汤”一声从里面落下来一个易拉罐。他看着她熟练地扣住连环往后一拉,啤酒的泡沫立即涌了出来。王一一用嘴对上瓶口大口大口地灌了下去。
      吴浩宇走上去,在她用两分钟喝完一瓶啤酒的间隙对她说:“这样子不太好吧?”
      王一一擦了擦嘴,看着跟过来的吴浩宇。只见他走到自动贩卖机面前,重复刚才她的动作,顷刻间从机器的底部吐出很多瓶啤酒。他拿了一瓶递给她,两个人同时扯开拉环,对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这突如其来的豪饮过后,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了一些,王一一在他面前也不再伪装今天餐桌上那个面带羞涩的窈窕淑女,她豪气地一瓶又一瓶地灌着啤酒,她看着星空,放声大笑。
      吴浩宇微微皱了皱眉,问到:“你那样跑,穿着高跟鞋,不怕把脚给扭了?”接着他用手悄悄把没开的几瓶啤酒往隐蔽的暗处移了移。
      “不怕,以前练功的时候,教练会让我们穿着高跟鞋跑八百米,为的是锻炼舞者的脚力。”王一一幽幽地说,吴浩宇听妈妈提过她是学跳芭蕾的。
      浩宇佩服地举了举手里的酒瓶,喝了一口。
      “你知道我爸妈想撮合我们?”王一一抬头看着吴浩宇。
      “我知道。”吴浩宇同样看着她。
      “但是我没办法跟你在一起,我喜欢的人不是你。”王一一把脸偏向一边。
      “我知道,我喜欢的人也不是你”。吴浩宇说,语气平缓,既没有惊讶也没有疑问,只是平静的叙述。
      “哈哈,我们的相亲真失败,对方都没有看上彼此,看来只有我们的父母在自作多情。”两个人的坦白让此刻的气氛显得轻松而融洽。吴浩宇微笑着看着面前的这个女孩,她不再掩饰自己的伤心,她告诉他,她爱上了一个男人,而这份感情却不可能再继续下去。她也曾尝试抽身而退,但反而越陷越深。也许的酒精的作用,也许吴浩宇是个很好的听众,她讲述着整件事情,从开始到现在,他能体会到她真的很爱那个人,她讲得很慢,有时候讲着讲着中间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停滞,他并不去催促她,等她想起来又接着讲。
      不知过了多久,应该是很晚了,街道上的车辆开始渐渐减少。王一一摇了摇最后一个空瓶子,她努力地站起来,往贩卖机里塞硬币,没有啤酒再吐出来,她用力地拍打着机器,啤酒还是没有出现。
      吴浩宇走过来对她说:“看来是被我们喝完了。”
      那天晚上的后来,吴浩宇开车把王一一平安送回了家。原来她的酒量很好,喝了那么多,到家的时候却已经清醒。在王叔叔和王阿姨的道谢下,王一一又恢复了餐桌上的矜持,她礼貌地感谢吴浩宇,说着惯用的客套话。只是在送别的一瞬间,她对他说,她知道他把没喝完的酒瓶给藏了起来,她叫他下次别藏了,她喝不醉。

      3、
      深夜,回到自己公寓的吴浩宇却在痛饮几杯后,毫无睡意。
      他在书房的储物柜里翻出一本相册,尘封已久的册子上有一股淡淡的霉味。他翻看着,目光在一张照片上停留下来。
      那是一张集体照,前前后后一共站了五排人,第一排坐着的是当时他们的任课老师,在第二排左边的第三个位置,那个女孩梳着整齐的马尾辫,她笑容灿烂,明亮的眼睛也跟着笑弯成了一道半圆的月牙。照片顶上有一排后来印上去的文字,上面写着:实验一中XX级高二2班分班留念。
      吴浩宇的手指轻轻地摩挲着照片的边缘,后来的许多年里他们有无数次可以一起照相的机会,然而到头来,这张却是两人唯一的一次“合照”。
      自从高二文科分班后,他们班上便再也不见她的身影。只是偶尔在校园里相遇,有好几次,她匆忙从他身边跑过,伴随着上课的铃声,往教室里赶。
      想不到换了文科班,迟到的毛病又冒了出来。吴浩宇心里暗自揣测。想想以前每次迟到都狠狠栽在他手里的那个人,也许在文科班,并没有他那么“严厉”同学吧,他想着,幸亏没有。
      终于有一次,在那天早晨的路上,他破天荒地第一次主动跟她问好,而她也再自然不过地回了一句“早上好。”极其普通的同学见面打招呼,却拉开了他们“友好相处”的序幕。
      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虽然是在压力极大的高三,但是吴浩宇真的非常怀恋那段日子。在那时,她的眼睛会看着他,跟他说话,即使只是些零碎而简单的对话;他们会在放学路上偶遇后,一起骑着自行车一路回家,即便他们两家的方向不尽相同;他还会在那家常去的书店遇到她,有些时候她甚至主动向他询问不懂的数学题,他指着那道题,在书柜的边缘上用草稿纸给她一步一步进行演算,那时候他们隔得多么近,他多么希望那道题可以再难一点,计算的步骤再多一点,然而每次她的反应都特别快,他才讲到第三步,她就能把后面做出来。
      那时的他们仿佛才真正开始,是恋爱吗?吴浩宇并不这么想,毕竟最重要的高三,他还不想过多地逾越那条禁止的边界。但是他很高兴,他们当时的相处是一个很好的开端,所以他想跟她约定,一同考去Q大,上大学的时候,他会向她表白。
      她看着他眼睛,笑着对他说:“我为什么要考Q大呢?”
      为什么?因为我希望。吴浩宇当然不能这么回答,他只能说:“我觉得你的成绩考上Q大应该是没问题的。”
      微笑在她嘴角继续蔓延开,她转过身背对着他,没有回答,也没有再问。
      当天的晚自习,在他的课桌里突然地出现了一张小纸条,粉红色的页面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花香,上面写着几个几个字:“放学后,在学校操场见!”署名是一片用手画上前的叶子。吴浩宇捏着这张字条,心里有些莫名的紧张和忐忑。在这之前,他不是没有收到过女孩子暗恋的信笺或者明示的约会,但是每一次他都付之一笑,抛在脑后,不去理睬。而这张纸条上的那个手绘的叶子,却让他不能忽视,他悄悄地把纸条折好放进了自己牛仔裤的口袋。下晚自习后,找了个借口推辞了要一同回家的朱勇明,独自一人朝学校的操场走去。
      夜里的操场早已没了白天里的热闹,空荡荡的跑道边上站着一个人。吴浩宇走了过去,等他走近才看见跟他见面的却并不是她,那个女孩他认识,是从3班转过来的同班同学,她叫袁贝贝。女孩背着书包站在高低杠那里,昏黄的路灯照在她的身上,由于光线的原因,他看不清楚她的表情,但是从她吞吞吐吐的话语中,他隐约明白面前的这个女孩正向他表白。吴浩宇慌乱地后退一步,此刻的变化太快了,他都不记得自己跟那个女孩说了句什么,他便慌不择路,转身逃走。
      那天晚上过后,那个叫袁贝贝的女孩有一个星期没有来学校上课。吴浩宇无心去猜想这是否是因为他的原因,他的高三剩下的时间不需要浪费在无谓的人身上。
      高考结束后,吴浩宇意料之中地考取了早已选定的那所大学。去拿录取通知书的他才得知她并没有报考Q大,震惊和愤怒之于,他冲动地找到她,口不择言地骂了一句。而她身边站着的正是那天晚上在操场等候的那个女孩。

      4、
      Y市的今天下起了小雨,周日不用上班,叶琳陪着妈妈到附近的街道保健站作物理治疗。相熟的老医师把妈妈扶进里边的治疗室,叶琳拿着伞在室外等候。外面的雨越下越大,大颗大颗的水滴像晶莹的珠子砸落在地面上,继而又分解成更小的水珠往上溅起来。
      其实现在的叶琳很多时候并不喜欢去回忆往事,可能人体都有一个自我保护的意识,为了保护自己,我们通常会选择去记住美好和愉快的,而忘记悲伤和难过的。可是最近跟吴浩宇的相遇,让叶琳不自觉地想起很多往事,这其中也想起了贝贝。
      她跟袁贝贝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初中还是同桌,就连高中也是同一间学校,虽然不是同一个班,但丝毫不影响她们之间的友谊。叶琳还记得在高一3班的贝贝总会在课间十分钟到她的班上来找她玩,有时候她们在走廊上闲聊;有时是她急急忙忙赶过来塞给她一袋零食;更多的时候她们放学一起回家;周末聚在一起做作业,或者出去玩。叶琳的妈妈非常喜欢袁贝贝,她总夸贝贝文静大方,不像叶琳太活泼好动。那个时候两个小女孩总是形影不离,她们牵着手说:“永远是好朋友,永远不分离。”
      事情发生在高二下学期的文理分班。
      当时的叶琳在分文理班的这件事情上,是非常徘徊的,因为她的文理各科的成绩都很平均。她很喜欢历史和地理,但是对政治却不感兴趣;而她的理科成绩也很优秀,虽然物理稍弱一点,可是化学和生物都很拔尖。征求爸爸妈妈的意见,向来强势的妈妈却在分班的这个问题上,跟爸爸达成了一致,那就是由叶琳自己决定。所以说叶琳最终选择文科,袁贝贝成了很重要的促成因素,因为诗词歌赋比数理化好太多的贝贝,按照常理是绝对会选择文科的。
      谁知道,常理有时候也是靠不住的,说好一起选择文科班的两个女孩。却在叶琳递交申请后,发现袁贝贝坐在了理科班的教室里。
      一气之下的叶琳,连续三天都没有搭理好朋友。在这期间任凭贝贝打多少个电话来解释,她都不理。在学校里碰到了,叶琳隔得远远就连忙转身掉头走开。贝贝也曾写过很多张纸条去求和,粉色的信笺纸上写满了“对不起”。其实叶琳这个人很直接,气来得快,也消得快,她在气三天后,终于在贝贝的诚心下,接受了她的道歉,原谅了她的行为。但是叶琳始终不明白,为什么贝贝会选择理科?坐在文科班略显宽敞的教室里,连教语文的刘老师都有些可惜袁贝贝转到理科班去了。叶琳当然理解老刘的心情,想当初,每次作文课都拿袁贝贝的作文当范文念给全班同学听的他,真的很遗憾这么好的文科苗子,居然也跑去攻读数理化了。不过有句名言是:上帝为你关闭一扇门,必定会为你开启另外一扇窗。在没有了吴浩宇的文科班里,叶琳的成绩自然跃居为全班第一。
      而贝贝的改变就连向来大大咧咧的叶琳也觉察到了。从分班后她好像突然间热衷于给叶琳写纸条,每天课间休息的时候,贝贝从3楼爬到4楼,把叶琳从教室里叫出来,递给她一张粉色的信笺,然后笑盈盈地伸出手说:“我的呢?”叶琳没办法,她被逼着在跟贝贝以这种方式来“通信”。贝贝的“信”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内容,有时候是一首朦胧诗,有时是几句摘抄的句子,还有些时候是莫名其妙的问句。叶琳搞不清楚贝贝想表达什么意思,她也不知道该回复什么内容,最开始的叶琳还会回复对贝贝抄写的诗歌作一些评论,或者对她的问句想想解答的内容。再到后面因为功课的加重,她便不再回复,也懒得想那些个天马行空的问题。贝贝似乎并不介意叶琳的敷衍了事,就连在最后叶琳终于不再“回信”时,她也只是笑了笑,收回空着的手掌,轻轻说了一句:“没关系,以后我给你写就好了。”叶琳惊讶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孩,她还是从前的那个模样,清秀、文静,可是她的眉宇间却多了一份连她都看得出来的忧愁。

      5、
      在匆忙而短暂的高二下学期结束后,升上了不可避免的高三。
      高三算是一个极其特殊的时期,它是高中生涯最后的尾端。有太多的形容词来描绘这个阶段:文山题海、忙碌紧张、昏天黑地…….经历过高考的人绝对不会忘记那段日子,那个被称为“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光”,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独一无二的体验。
      一贯成绩优秀的叶琳在升入高三后,也突然间感受到了面对高考的紧张,对于功课丝毫不敢有一点怠慢。实验一中的名声向来都是因为高考考得好而出名,所以全校上下对于高三学生更是严阵以待,也有了很多特殊的“规定”,比如:高三的学生每天早上要比原来再提前半小时到校进行早读;而每天晚上又加增了2个小时的晚自习时间。
      那天和往常一样,叶琳下晚自习后去3楼找袁贝贝,准备跟她一起回家。但是她在理科班教室里并没有发现贝贝的身影,问了身边认识的同学,才知道她今天根本没有上晚自习。
      疑惑不解的她只好一个人到停车处去取车,却在自己自行车的旁边发现了那辆熟悉的粉色自行车。那车是贝贝的。她人不在教室,车却停在学校里!叶琳又锁上才打开的保险锁,往回跑去。
      她先跑到学校食堂,此刻这里还在供应食物,主要是为了给高三的学生们提供宵夜。叶琳顺着一排排的座椅寻找,没有!她又跑到后花园,长长的走廊上空无一人,借着依稀的光亮,叶琳努力地看清花坛旁边站着的寥寥几人,大声喊着贝贝的名字,没有半点反应!她跑到学校操场,宽阔的篮球场地上没有了白天的喧嚣,高高的路灯把篮板拉出了很长一条阴影,叶琳站在篮板下方,用力地向四周喊:“袁贝贝!袁贝贝!”空荡的操场回响着轻微的回声,除此之外,没有人回答!
      当天晚上,叶琳在家里接到了贝贝妈妈打过来的电话,她说贝贝生病了,请叶琳代她向老师请个假,明天就不去上课了。而叶琳想跟贝贝说话的时候,她妈妈却着急地挂了电话。
      贝贝这么一病就病了一个星期,在第六天她终于来上课了。课间的时候叶琳去找她,发现一周没见的她瘦了一圈,脸上有着大病初愈的苍白,贝贝说话轻轻的,她甚至笑着跟叶琳说:“应该是重感冒吧,不过现在好多了。”
      正在谈话的间隙,叶琳注意到贝贝原本看着她的眼神,正绕过她,看向她的身后。接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叶琳,好久不见!”说话的人是从后面走过来的吴浩宇。
      “哦,早上好!”叶琳看清楚来人后,再自然不过地打着招呼。自从分班后,他们之间的关系缓和了很多,见了面也会互相问侯。
      高三后来的日子被扑面而来的一次次模拟考试所取代,日益忙碌的叶琳也由于高考的临近而忽略掉跟好友已经很久没有联系的事实,就连在高考结束后,她也才后知后觉地得知,袁贝贝因为生病而没有参加当年的高考。
      叶琳想着当时的自己实在是太过于迟钝,作为旁观者,或者根本就是局内人的她,却看不清那个时候三个人之间的暗潮汹涌。

      6、
      最后一次见到袁贝贝是在半年前,陪妈妈去医院做物理治疗的时候在走廊上看到了正在柜台取药的袁叔叔。
      Y市距离S市很远,在这里碰到故人的几率算是少之又少,袁叔叔看到叶琳也非常惊讶,他闪躲着似乎想要立刻避开。
      叶琳走上前叫了一声:“袁叔叔”,他才勉为其难地答应。叶琳看着他也非常的吃惊,应该才满五旬的袁叔叔,此刻已经是满头花白的银发,深深的皱纹被刻上额头,原本挺拔的身躯变得干瘦而拘偻。
      “叔叔,你怎么会在这里,贝贝呢?”叶琳急切地询问。
      一听到“贝贝”这两个字,袁叔叔干涩的眼角泛起了一丝泪光,他张了张口,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在叔叔艰难的叙述中,叶琳听见了一件让她震惊不已又痛心疾首的事情,贝贝当年没有参加高考,是因为高三的有一天下了晚自习的她在独自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伙小流氓。
      “那些畜生,他们…他们糟蹋了…..我的女儿……”说到这里袁叔叔早已泣不成声。
      叶琳听到这里,觉得心像被人用刀狠狠地剜着肉,痛彻心扉。
      事情发生后的一个星期,贝贝突然跟爸爸妈妈说要去学校,可是才上了一天的学,回来以后她就像生了一场大病,一直昏睡不醒,在医院住了几个月好不容易醒来以后又什么话都不说,整天沉默不语,连爸爸妈妈都不怎么认识了,更别提复读重考的事情。袁叔叔和袁阿姨为了女儿的名声,对外只能宣称女儿动了个小手术,必须暂时休学在家修养。后来叔叔跟阿姨就带着贝贝全国各个城市的转,一边为了治病,一边希望可以到处走让她散散心。
      “那几个流氓后来抓到了吗?”叶琳咬牙切齿。
      袁叔叔欣慰地看着叶琳说:“这还多亏了你的爸爸,当时我把情况跟他说了,他当天晚上就回单位,跟一大队的李队长一起连夜蹲点抓获了那三个流氓。”叶琳隐约记得那天晚上爸爸因为公务半夜赶回公安局加班,原来是因为贝贝的事。
      叶琳想起读大学的那几年,每次放假回家,去找贝贝玩的时候,她们家总是大门紧闭,而这期间她却连一点消息都没有。爸爸也从来没有向她透露过半句。她最要好的朋友,遭受了那么大的伤害,而她却浑然不知。
      征求了袁叔叔的同意,叶琳在医院的神经专科病房看到了阔别了七年多的好友。
      贝贝已经认不出叶琳了,而叶琳又何曾认识眼前的这个女孩。她瘦得很厉害,几乎就是皮包骨头;下巴尖尖的脸庞没有半点血色;以前那双最明亮的眼睛现在只是毫无神采地张望着远处,没有半点聚焦。叶琳半蹲在她面前看着她,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
      “贝贝….”她叫她。
      “我是叶琳….”她哽咽道,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她还能说什么。
      也许是听到呼唤,贝贝低下头看着正蹲在她面前的叶琳:“琳…琳琳…..”
      她还是记得她的,叶琳赶紧露出微笑在她面前使劲地点头:“我是琳琳,贝贝,我是琳琳啊…..”
      突然,一抹笑容浮上贝贝的嘴角,她说:“如果你深爱的人,却又深深爱着别人,能有什么法子啊?”
      这句话贝贝说得非常清楚,也说得极慢,仿佛就像以前的她们手拉着手,她告诉她的那些话语一样。
      叶琳愣在那里,贝贝说完这句话,眼睛又空洞地望向远处,刚才那句话,像魔咒一样飘荡在空气中,又钻入叶琳的七窍,进入她的五脏六腑,那一字一句就像一滴又一滴热辣的滚油,生生地浇满叶琳全身,让她难过至极。
      原来到现在她都还记着他,原来她一直都明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第五章 有情总被无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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