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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后记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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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是小说,就当是报告文学吧。文中除少量人物心情及无聊调侃,皆为《实录》或明人笔记中的记载。
十可笑一歌,可见于《戒庵老人漫笔》等明人笔记,有几句已经脱漏,不可复寻。
有明一代,有几桩案子,对于它的司法体制的研究,很有价值。譬如卢柟一狱,譬如李福达一狱。在李福达一案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明代的司法系统是怎样从公正独立转为一人独裁。
而李福达一案对于明代法制的恶劣影响,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也说得很清楚:
在事大小诸臣俱抵罪,而张寅与李福达遂判为二人。上大喜,予二品服,璁即拜相,仍掌都察院,汇张寅事为书,名《钦明大狱录》颁示天下。自是主上蔑视臣工,动出中旨定狱,罗织渐密,告讦繁兴。外戚张延龄利坐谋叛,都御史胡缵宗则坐诽谤,皆文武尊亲,拷掠濒死。以致谏臣杨允绳、沈炼、杨继盛等,死于市;马从谦、杨最等几二十人,死于杖。而至丁汝夔之狱,则署刑部侍郎彭黯、左都御史屠侨、大理卿沈良才,俱箠楚阙廷,仍降俸官事,待之如奴隶。无复优礼大臣之体,盖用颜颐寿等例也。至季年,而夏相公之伏法,李太宰之毙狱,特其甚者耳。先是,嘉靖丙戌,刑部尚书赵鉴乞骸,上以情词恳切,许之,赐驰驿以归,岁给夫廪。及鉴陛辞,上特亲赋五言古诗一首,手书龙笺,以宠其行,盖举朝无此奇遇。而颐寿以左都御史代之,遂罹拶拷之酷,其去鉴致政时,仅一岁耳。知足知止,古语可味云。(《嘉靖丁亥大狱》)
其中“中旨定狱”几个字颇值得玩味。
如果说永淳公主的故事还算是一个轻喜剧或者是闹剧,那么以颜颐寿为代表的司法官员的故事,就是彻头彻尾的悲剧。
而历史的不怀好意之处便在于,它偏要将这两桩本无关系的事情纠缠着在一起,生怕你不去对比,并且察觉出它的诡异和残酷。
然而颜颐寿们虽然失败,他们却是勇敢的人,他们无悔的坚守,虽隔六百年,仍旧令人心动。做这首歌谣的人,传唱歌谣的人,包括那个在螃蟹背上写字的太监,都有着庸人所不能及的勇敢,与他们相比,有着无比聪明头脑的皇帝便只是一个匹夫。
为了纪念这种勇敢,做《十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