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9、骷髅头×梦×远离 ...

  •   “算了。”,虽然不知道我怎么被传死了,但现在我没精力和这种杂鱼斗气。
      “别惹我生气。最后问你一次,这里的情报屋在哪里?”
      ...
      烟头掉在地上弹了三下,一端的红色渐渐暗淡为灰。碰撞下,烟灰弄得满地都是。
      女人平日崇尚神秘主义,现在却堪称失态,显然对眼前之人的身份感到非常惊讶。
      桌对面是位少年。看起来一身狼狈,神情却安然自在,翘着的腿快要抖出残影。
      “怎样?这个交易很划算吧?”
      猛吸了一口浑浊的空气,瘫在椅子上的少年头又向后仰了一点。然而便宜货质量堪忧,靠背的弹簧发出不堪重负的嘎吱声。
      “在你们眼中的【非池】,到底发生了什么啊?”
      ...
      //
      按着前台指的路线我轻松找到了情报屋,虽然发现自己一文钱都不剩,但还是暂时搞了间房子暂住。
      很明显这世界还是有明事理的人。身为情报屋,对面的女人一眼就认出了我的身份,而这也令我们的交易顺畅无比。
      我用自己还活着的消息和一部分店铺消息的被售卖权交换了关于【非池】的事情,附赠免费住所服务。
      当然,关于那个神的事情,我没有透露。充其量讲了点进入大道前的事情,截止至库西之死。
      而据她所言,【非池】最后出现的时间是九月十二号,这也是神秘小店出现的最后时间,自此已经六月有余。
      据众人观察所言,【非池】进入店铺后一分钟左右,离去的Mafia新人、前雇佣兵库西突然现身,并主动走入店铺,神态僵硬。
      此后再也没出来过。而在其进入店铺三分钟后,店铺便恢复了原先的餐馆模样。
      经询问,店内的人员并不了解详情,大白天不开铺的原因是在打麻将。
      ...
      我入住了刚刚嫖下的房子。
      白嫖的东西自然不能奢求什么自行车,这里比起之前的黑旅馆只差不好。
      也无怪,这里位居城中村,从外部很难想象在如此西部,还有这样贫困的地区。如果说越为繁华的地区贫富差距越大,这里便很典型——天堂与地狱,只隔着一道马路。
      这条马路就像世界上最高的一堵墙,虽任人通行,却比流星街的关口更有效用。
      马路的这边是城中村,地砖在三米向内便沾染上清洁工最为通痛恨的顽固污渍,流动商贩众多,不乏毒贩和瘾君子存在。而另一边是治安森严的大都市,每一块砖都干净无比,因为污渍往往在诞生的瞬间便被清除干净。条子穿着整齐,从不向这边行走,甚至不曾隔着马路向这边观望过一眼。
      这些都是他事,对我而言,住在高档的地区可以享受,住在这种地方也能活下去。
      左右我活不活得下去的不是住所,而是伤口的处理。
      虽然绑绷带这种事我已经很熟练了,但全身的伤口消毒包扎这种事还是这耗费了我大量时间。有【柳叶刀】的时候用不着我自己动手,而没有的时候我从未受过如此重伤。
      这次的事情非人力所能左右的。是那家伙太超规格了,而且还对我有莫名其妙的执念。要怨只能怨自己运气太衰。
      然后在这期间,我居然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事情——
      我的胸口,那个一直在瘙痒的地方,居然出现了一个骷髅头标记。
      男性头骨背后叉有两根长骨——不是手臂肱骨就是小腿胫骨,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该死的海贼标志是从哪来的?海贼旗我见过是见过!只是这玩意不该出现在我的肚子上!
      绝对是那家伙搞的鬼。我想,或许之前那个刀并不是没有砍中我,而是因为某种原因,伤口被这个骷髅头代替了。
      我又一次低头,凹陷进皮肤的符号显现出妖艳的红色。
      搞什么鬼啊?我厌恶的想要把这玩意搓掉。抬手、在我触碰上去的下一瞬间...
      甚至还没来得及弯曲指节,我失去了意识。
      ...
      柔软的被子中陷入一个人形...
      鬼。只有我知道这该死的被子一点也不柔软。
      硬邦邦,动一下就能摩擦到不知哪里的伤口。倒不是说有多么疼痛,只是令人烦躁罢了。
      我的脑子一定是太过混乱了,这才让我这么容易变得烦躁,是应该再睡一觉比较好吗?
      混乱使我更加敏感,这敏感过头的触觉又让我感到加倍得混乱。
      更令人烦躁的是昨夜的梦。
      是太困了睡过去吗?还是晕过去的?现在已经不能考究。
      总而言之,昨夜,我梦见了那个神。
      不。结合昨晚入睡的场景和那家伙的只言片语,所谓梦见,不如说是那个原以为再也不见的神在借梦传话。
      果然是个讨厌的家伙,扰人半夜不能清净。而且既然能用这种手段交流,就有话直说有屁快放,之前是为的什么驱动Mafia把我搞到那个该死的店铺里的啊!挑衅?
      微闭上眼,脑中映出梦中的场景。
      说起来,那明明是我的梦境吧?却像是任由对方主宰一般。
      ——
      这家伙在承认自己是神之后显得格外肆无忌惮,就像完全放弃了伪装。
      是的,我说的“承认”。那我也就承认了吧,我承认这家伙神的身份这一事实!
      说是神,我更愿意称之为人外。至少我确定这家伙绝对不属于人类,更像是恶魔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但按他的定义,神也不是那种教义里宣称的恶心玩意,那就当做是那样吧!这家伙是神!
      我问对方为什么作为神还用骷髅头做印记,难道是死神么?他回答不是。
      他说,这是他的世界的标志,也就是他的标志。海贼的骷髅头,象征的意义可以由自己赋予,也就是自由。
      我问他到底想干嘛,他却转换话题,自顾自说道:
      他可以确认,这里的海贼就是她跟我讲的那个、印象深刻的海贼世界的故事。
      不是相似,而是这个才是原来的版本。
      太荒谬了,我原本想要立即反驳。却在那是很清晰的想起之前在空中匆匆掠过时见到的、神像导游一样给我解说过的,那四片交汇的大海。
      北海、南海、东海、西海。
      再想起,之前她跟我讲的那个故事其实并不完整。甚至没有主角之说,只是一些世界框架格局和思想理念,我甚至一度怀疑那不是什么家乡小话,而是一个现代作家不成型的脑洞。
      而就在那个不完整的故事里、那个世界里,也有着东西南北四片海域。
      在世界的某个点上,四海交汇最终交汇一点,那个位置适合所有的鱼类生存,是顶级厨师的梦想之地,叫做传说之海。
      ——All Blue
      回忆结束,我思考的时间甚至不足一瞬,我不想这么做的,但更不想欺骗自己——
      我愿意相信那个世界确实存在。甚至或许就是对面这个神造出来的。而且神说我是他的造物,也就是说,我或许原是那个世界的人。这一点,居然也正好可以解释我为什么对海贼故事充满莫名向往、甚至因此爱屋及乌对未曾谋面的大海爱得深沉。
      而她确实知道这一切,并将其编成故事讲给我听。那不是什么家乡小话,而是某个确实存在着的世界。
      或许我从来没了解过她。
      我迷茫想着,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
      总归是在梦里,没人能给我造成什么伤害,像这样无防备的发个呆也没什么...
      然而梦里的呆愣还未结束,神又给出了更爆炸性的讯息——
      他说,我本来就属于他。不仅因为我是他的造物,还因为两人之前达成过一个交易。
      他说,我之前死过一次,而作为神的他把我救了回来,虽然救的不及时让我来到了这里,但我仍然欠他一条命。
      但他并不想要我去死,我死了对他也一点好处没有,而且他会“伤心”的。
      “所以,就当做是一场交易吧。”
      非人之物四散的金发分成多股、扭曲成条状违反引力地飘散在空中,虽然说梦里也没有什么引力可言吧。总之,看起来很像儿童简笔画里的太阳,而那个脸就是太阳本体。
      我有种强烈的、一听就挺有病的妄想——
      我终于直视了太阳。那个讨厌的、刺眼到令受惠的万物都不由得厌恶的太阳本身。
      而那个太阳这样说道:
      “既然你不愿意做我的店员,那就给你第二个选项吧——就当做是地下市场活跃雇佣兵【非池】和神秘店主达成的秘密交易好了。自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盟友,你只需要尽可能接近她就可以了...”
      “那么这次,雇主给你下达的任务内容是——杀死那个女人。”
      ...
      //
      放他的狗屁。盟尼玛的友。
      如果不按他说的做又能怎样呢?当场速死?
      哪来的说法是救了人就得给你做牛做马?
      但低下头看看腹部那个骷髅头,我实在是膈应地要紧。
      讲个笑话:我总算是把斯特雷拉的印记遮住了。
      ...
      这些家伙都是一样的。
      无论是斯特雷拉还是这个该死的人外,都是一样的。
      不容拒绝、喜欢在人身上烙下各种各样的印记,说到底都是一样的恶心。
      但既然知道这家伙对她的敌意,也不能放置不管。
      所谓“接近”就可以,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接近了她,这家伙有能力控制我的身体、借我的手把她杀死?
      我想不出什么所以然,对这种超规格的能力没有应对法子。为了保护她,我只能尽量远离她。
      包括库洛洛和他的幻影旅团,飞坦和侠客。不想遂他的愿,只用这种办法了。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