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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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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醒来的时候,叹了口气,她在过度柔软的床上努力地伸展了下四肢。嗯,除了略微的酸痛外什么都好。
酒店昨夜被男人拉得死死的窗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拉开了,夏日临近中午的阳光毫不留情地射入房内,将昨夜的旖旎一扫而空。
玫瑰微微撑起身子,扯过边上已经早就没有温度的枕头,把脖子靠上去。
真舒服啊!
她眯着眼,感受着事后的身子,脑子里一首无意间看到过的小诗此刻非常符合当下的情景。
诗的名字叫《整夜在玫瑰边》。
整夜在玫瑰边,玫瑰
我整夜躺在玫瑰畔;
我不敢偷走这朵玫瑰,
但我摘下了这朵花。
在玫瑰第十次反复感叹这首诗写得真好时,摘下玫瑰的人回来了。
蓝禧拎着外卖回来时,看到的这是这样一副场景:女人仰着白嫩的脖子靠在柔软的枕头上,不着寸缕。
她微张着唇,明明没有涂口红却红得张扬,阳光乘机溜进双唇间,洒在白色的贝齿上。
她眯起眼,长而卷的睫毛落下浓浓的阴影。
顺着修长的脖颈而下,是雪白的肌肤和圆润,还有他昨夜留下的红印。
红白交错,远看就像是他小时候在绘本上钟情的“都铎玫瑰”。
蓝禧走到桌边放下外卖,他靠在那,静静地看着玫瑰,不打算打破这片美好。
“你还要看多久?”半裸着身子的女人没有丝毫羞怯,她缓缓起身任由被子落下,露出更多风景。
蓝禧穿着白色的背心,露着明显能看出肌肉但不过分健壮的小麦色双臂,下身穿浅蓝色的牛仔裤,背心被塞入牛仔裤,让那双腿显得格外修长。
宽腰窄臀。
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压着声音缓缓道,“饿吗?”
玫瑰敏锐地注意到男人微微簇起的眉,和落在身侧紧握的手,歪了歪头,笑道,“还不太饿,要不请这位好心的先生来帮我消消食?”
当玫瑰再次醒来时,真是被饿醒的。
“醒了?”
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换了身衣裳,此刻西装革履,带着金色边框的眼镜。玫瑰皱着眉靠在自己白皙的手臂上,看着蓝禧道,“我不喜欢你穿成这样。”
蓝禧无奈地笑了笑,“我也不喜欢,但我觉得这样穿可能会比较适合晚上定的餐厅。”
一个小时后,世贸大厦顶楼的高定餐厅。
窗边风景最好的位置,一身西装的蓝禧正对穿吊带丝绸红裙的玫瑰介绍自己。
“蓝禧,B大美院国画系博士生导师。”
“玫瑰,A大学生。”
玫瑰笑得一脸皎洁,真没想到是个教授啊!她回味着昨夜的场景,真不像一个古板的教授能做出来的事,而且他看起来也没比自己大多少。
蓝禧看着她不怀好意的笑,随即就道,“不过……在上个月我就辞职了,现在只是一个寻找‘玫瑰’的普通人。”
“寻找玫瑰?”
玫瑰忽然想起了上个月占据微博头条的消息。
好像她家乡出了一个拿到“鹤云杯”金奖的画家,虽然她不太关心中国画,但是这个比赛实在太有名,她这种一点不关心的人士也知道。
重点是这个画家在微博上很有名,坐拥千万粉丝,好笑的是大多数粉丝并不是冲着他的才华去的,而是冲着脸去的。在这个时代,既好看又有才可以说是所向披靡。
然而,更有意思的是,这位画家在拿了金奖的当晚就官宣,自己要封笔辞职,去寻找什么玫瑰?!
在玫瑰理解来,就差不多跟寻找梦中情人一个意思?她当时看到新闻后还感慨这世界上竟然有这么有意思的人!这下看来,就是身前这个穿得人模人样,但昨夜和今早用实际行为证明:脑子里全是黄色废料的家伙?
……虽然,她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
“你就是网上那个要找‘玫瑰’的画家?”玫瑰喝下一口葡萄酒。
唔——好苦。
蓝禧并没有揭穿她,笑了笑接过玫瑰手中的葡萄酒,道,“不是这么喝的。”
说着,让服务生重新上了一杯不含酒精的饮料。
玫瑰朝蓝禧翻了个白眼,也没坚持。
万事都要尝试一下,至于喜不喜欢就是后话了。至于喝酒,她觉得没必要逼自己表演成一个所谓的成年人,但如果喜欢——那就百无禁忌,就像她喜欢昨夜的他,所以今早会再次“邀约”。
她不喜欢喝酒,所以也不阻拦。
上了饮料,玫瑰笑着喝了一口,孩子气地舔了舔唇。
坐在对面的男人缓缓开口,“……但现在我已经找到我想要的玫瑰了。”
哦,这么直接的吗?
玫瑰立即get到蓝禧的意思,回想起昨夜在瓯江边初见的场景,他好像从一开始就很直接。
事实上,昨天玫瑰才刚从A市回到她家乡S市。
S市和省会A市根本没法比,城区范围很小,道路狭窄拥挤,人口却很多。但,S市在全国却非常有名,就是这个看起来破破烂烂的二线沿海小城市,出过最多的数学家和商人,大都鼎鼎有名。
此外,运动员、艺术家、政客也不少。然而,大多出名了的人都会选择离开家乡,很少有人还能想起这个养育他们长大的故土。所以,S市至今依然非常落后。
在A市各种花里胡哨的酒吧泡惯了的玫瑰,一时无法忍受家乡的寂静,于是买了几罐她喝得惯的气泡酒,跑市中心的瓯江边买醉去了。
玫瑰到江边时,已经半夜11点了,跳广场舞的阿姨早就收拾东西回家去了,偶尔有几个穿着背心和运动短裤的大叔还沿着江边的跑道跑步,随身带着的音响毫不在意地外放早就过了时的音乐。
她找了块观景台边的台阶,随意地坐下,吹着江风,喝着酒。
玫瑰思忖着这学期又混过去了,课没去上几节,期末反正随便考考也不会挂科。前几天新一版的《和熙》期刊又发表了她的一组诗,编辑抓着她要下个月的稿。平时做家教打工来的钱不知道能不能支撑她暑假去云南玩一趟……
她就这样天马行空地想着,放飞思绪。
直到一个穿着白色背心和牛仔裤的男人站到她身前。
“你挡住我的视线了。”
她啧啧嘴,缓缓抬起眼。
随着逐渐上移的视线,玫瑰慢慢精神起来。
这身可真有味道,现在很少有能把大爷爱穿的白色背心穿出效果的人了。
这肩,这腰,这臀!
男人也没辜负她的期待,下一秒就问,“美丽的玫瑰小姐,不知是否有幸请您喝杯酒?”
玫瑰做事向来随性,当即起身道,“去哪?”
完全没有意识到,身前陌生的男人喊出了自己的真名。
蓝禧也确实不知道玫瑰就叫“玫瑰”,他只是觉得她就是玫瑰,是那个自己要找的人。
于是,玫瑰就跟着身材很好,穿衣独特,长得应该不赖的陌生男人去酒吧了。
她没带眼镜事实上没怎么看清蓝禧的长相。
不过,到酒吧后,她在收到众女性同胞投来羡慕嫉妒的目光时,她就知道自己没选错。
于是乎,一男一女,加上酒,后果可想而知。
喜来登的酒店玫瑰小时候住过好多次,是S市老牌的五星级酒店了,她记得上回她来的时候还抱怨酒店房间真小,然而,这回她竟然觉得房间其实很“大”。
床,洗漱台,书桌,沙发,落地窗,墙……昨晚她“光顾”了房间里任何一个她可以光顾的地方,而她最讨厌的一个,蓝禧最喜欢的一个,就是全身镜前的廊道。
虽然,玫瑰是个阅片无数的老司机,但这不代表她希望自己的第一次就这么刺激。女孩们梦想中的第一次应该都是在新婚夜的家里,被温柔的丈夫伺候吧。
镜子里完全失神的、只能紧紧依附身前陌生男人的自己,真正地像是一朵玫瑰,一朵本来含苞的玫瑰,此刻在他手指,唇舌和炙热下彻底盛开!
玫瑰花由粉色变得火红,带着白色和透明的露珠好不可怜。
最后,两人都满足地感叹生命大和谐的幸福。
“玫瑰?”
虽然只认识了一天但玫瑰再也不会忘记的男声唤回她的思绪。毕竟,昨夜这个声音在她耳边徘徊了一宿。
“怎么了?”她抬头看向他,脸上带着微微的红。
“我说,你愿意嫁给我吗?”
蓝禧看着玫瑰,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出了一个绿色的小盒子,里面装着非常昂贵的戒指。
饶是玫瑰也难以置信。
这男人比她还疯。
她顶多是风流一夜,他直接想跟她一辈子绑定???
结婚?
在玫瑰的字典里是个几乎从来不会查阅的词。
她还有没完成的梦想,还有好多要去的地方……怎么可能会让自己被哇哇大哭的孩子和懒惰邋遢的丈夫束缚?
可玫瑰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没把蓝禧的求婚当笑话,而是认真地思考。
蓝禧看出了她心里的想法,悠悠补充,“嫁给我,你什么都不用做,我甚至可以为你提供任何你要的东西。”
“我不会干涉你做什么。”
“你只要成为你自己就好,成为玫瑰。”
“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你能允许我为你作画。”
“在这方面,你得满足我的所有要求。”
排除最后一句,蓝禧用最平静的语调说出全天下大多数辛苦打工的人类社畜梦寐以求的话。
生活太累,想吃馅饼但天也不掉。
玫瑰愣了神,要完成的梦想,要去的地方,如果凭着她自己一个人努力,可能终其一生也无法实现,而现在有个人告诉她,他可以帮她完成这些,而唯一的条件就是她嫁给他。她也清楚地知道这不是笑话,毕竟他开着昂贵的跑车,穿着高定的西装,喝着天价的葡萄酒。
她很快就莞尔一笑,“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