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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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幺妹最大的梦想,就是变成彻头彻尾的女人。
二零一零年夏,我认识幺妹,在北京三里屯脏街的一个烧烤摊上。那年,我在北京一所美术院校读大三。
我和几个朋友点几串烤鸡架子骨,羊肉串,鱼豆腐,毛豆花生,啤酒一开,泡沫就从瓶口滋滋地往外冒,我们几个就开始漫天胡诌。
而我,被旁边一个妆容浓烈以至于夸张的女子所吸引,侧耳倾听她与同桌其他人的谈话。当然,我当时还不知道她是个彻头彻尾的男儿身。
她:想不到老娘我也有胸了吧。把手伸过来摸摸,软得很。
同桌的男人们凑热闹似地把手放在她的胸上使劲揉搓,然后说上一句手感不错。她反倒一点都不反感,甚至将对方的肯定刚当做一种荣誉,更使劲地把胸挺了挺。
你说,那毕竟是块胶,会不会揉着揉着就给揉坏了啊!其他人听了一起哄堂大笑。
她:怎么可能,往后,我这两块东西,就给我家男人摸。
她娇羞似地转头靠在一旁嗑瓜子沉默不语嘴角笑意盈盈的男人肩膀上。男人年纪不大,差不多也就二十刚出头的模样,和她的年龄差不太多。
她:我家景辉可温柔了,每次在干那事的时候都怕我疼。
旁人听得更起兴了,心知肚明地问,那事是啥事?
她:就床上那事呗!
听趣儿的人愈加起哄,问,那你们一般一次多长时间?
她脸笑得像朵花,把目光投向她的男友景辉。
景辉这时候已经点起一支烟,对她说:他们问你你就说呗。
她:俩小时。
有人说不信,说连自己老家拉磨的驴都不敢这么干,难不成你爷们比驴还能耐?
她:怎么?还让我们当场给你演示啊?不要脸!
一群人在一阵荤话和打岔后尽数散去,她和男友两人也起身准备离开,这时候我像抽疯似地跟了上去。
现在想来,可能当时酒气上头,只觉得她有意思,于是就上前要了联系方式,说自己是学美术的,希望有机会能邀请她来当素描模特,并且是付费的。
她倒是答应得很痛快,从烧烤摊老板要来了笔,从她男友的烟盒子上撕下一条写上电话号码递给了我。
当时脑袋多少是晕乎的,她穿一身碎花连衣裙,还是抹胸,踏一双高跟鞋,迈起步子来啪嗒啪嗒的,然后声音越来越远,消失在街巷的转角处。
等我再次联系她,是在两个月后,院里需要裸-体模特。那时候是一零年,人们的思想还是比现在要保守许多,模特好找,但裸-体的,就很不容易。
于是我就想起了她,翻出抽屉里那张从烟盒上撕下来的记了手机号码的纸条。纸条上除了一串数组,还有一个字,季,应该是她的姓氏。
我拨通号码,三秒后手机那边就顺利接通,但我一下子顿住了,因为不知道称呼她为先生还是女士。
其实在这之前,我就意识到他应该是个男人,这也是我那天晚上冲动之下要了她联系方式的原因,但后来也就没再琢磨。
我:朋友你好,我是那天晚上在烧烤摊上要你号码的学生。
她先是反应了两秒,然后极为热情地说:记得记得!你是有什么事?
我:我们学院现在需要一个模特,不知道你能不能来,就半天时间,一百五十块钱。
她:可以,这几天都可以,我白天有时间。
我:但是我们需要裸-体模特,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
我以为她会拒绝,至少应该犹豫或者迟疑几秒钟,不成想她一口就答应了。
她:什么时候,我们定个具体时间。
我:明天,上午八点。
我们约在学校门口,穿过车流,我见到了在马路对面的她。打远处看,能看到她化了精致的妆容,皮裤,蕾丝的抹胸纱袖。
绿灯亮,她缓缓向我走来。她热切地跟我打招呼:你好啊,你应该还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叫季三幺,不过别人都管我叫幺妹,当然你也可以这么叫。
我跟他介绍完自己后跟她再次确认我们需要的是裸-体模特,她说肯定没问题,但是有一点不知道我们介不介意。
她:其实我是个男人,你能看得出来吧。
当时的人们对于跨性别者并不熟知,在大多数人的自我认知中,像季三幺这样的人,就是人妖,变态的代名词。
我:一开始没看出来,后来觉得有点像,现在知道了,原来真的是。不过,你真的看起来像一个女人。
他捂住嘴笑,似乎这种对于她容貌和身上女性特征的赞美是对他最大的认同。虽然我的话是这么说,但仔细看还是能够看出暴露无遗的男性生理特征,虚微的胡茬,凸起的喉结,结实的小臂和皮肤上的体毛。
我:你说的介意指的是什么?
他:虽然我有胸,但我毕竟是个男人,该有的东西肯定还是有的,我怕到时候吓到他们。
学美术的人思想都是开放的,对于季三幺这种“奇葩”的生理特征存在,我们更是求之不得的。
我:没关系,我跟他们说一声就可以。
素描大概维持了三个半小时,他把一百五十块钱揣进皮裤屁兜里,说以为会轻松,但总是维持着一个姿势,自己的胳膊腿都僵住不会动了。
他说自己可能会在三里屯的任何一个酒吧里演出,到时候邀请我去看。送走他后,同学们问我在哪里认识的这么一个奇葩货,我说奇葩货自然是在奇葩的地方认识的。
其实我并不觉得三幺是个奇葩,我觉得他是一个勇士,活得自由,过得洒脱,那是多少人鼓足勇气都不敢迈出的一步,而他,不仅坚定地迈出了那一步,而且舞动出了自己的精彩人生。
我如约去看他的演出。当时,台下挤满了人,他在舞台上,灯光聚焦,他就像一个超级大明星,自信地在舞台上演唱。
开场唱完一首李克勤的《红日》,他开始和台下的观众互动:我跟你们说,其实我是个男人你们信不信?
不信!不信!
三幺:那我找一个人上台来验证一下好不好?
他在台上绕了三圈,目光焦距在人群中,最后选了个年轻的小伙子,把他拉上台:你信不信我是男的?
小伙子:不信。
三幺:为什么不信?
小伙子上下打量三幺一通,说:因为你有胸。
三幺笑:有胸就是女人啦?我的胸是做的,花了我四万块,一边两万,你要不要摸一下感受感受?
小伙子有些害羞,别过脸笑。
三幺把小伙子的手放在自己的胸上,然后说:我都把你手搭在上面了,你要再不摸,那你就不是个男人。
台下观众:摸!摸!
小伙子在三幺的胸上抓了两下,说:软的。
三幺:废话,当然软了,你抓的可是两万块。
台下一片笑声。
三幺:虽然我有胸,但是我说了我是个男的,你是不是男的?
小伙子:是。
三幺:男的身上有什么东西能证明自己是个男的?
小伙子:种。
三幺:说对了,你有没有种?
小伙子:有。
三幺:那你的种有多大?敢不敢让我摸摸?我的手很准的,一摸就能摸出来多大。
小伙子不好意思,面红耳赤。
三幺:诶呀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这样,你不让我摸你的,那我让你摸我的总行吧。
台下的热情已经达到顶峰。
三幺:行了,不难为这位小帅哥了,等我三分钟,我换完衣服后给大家唱一首经典老歌《酒干倘卖无》好不好?
台下观众的呼声此起彼伏。
三幺是穿了丁-字裤从后台幕布里走出来的。随着背景伴奏的想响起,他一边演唱一边扒掉自己胯上的丁-字裤。当台下观众以为那是最后一条时,结果发现并不是,但总会把观众的情绪带上一次又一次的高潮。
一首歌的演唱时间结束,我数过,他一共扒掉了十七条丁-字裤。台下一个油腻中年男人把三幺遗落在台上的一条偷偷揣进了自己的上衣口袋。
三幺换上一次来我学校时穿的抹胸和皮裤来找我。他端两杯调制成深蓝色的低度鸡尾酒,坐在小圆桌对面,一杯推到我面前,问:怎么样,我的表演够不惊艳?
我真心觉得和乡下那种白事表演没什么区别,暴露,黄色,低俗。但碍于我和他尚且还没有多深的交情,只好笑着称赞说不错不错。
三幺听了夸奖,脸上洋溢起满意的微笑,把长头发用指尖撩起别在耳后。那微笑一点都不让人讨厌,带着傲娇,让人发笑。
三幺:我以后是要成为像范-冰冰那样的大明星的,看我有没有冰冰的气质?
他把身体挺了挺,尽力把自己万把块的人造胸曲线凸显出来。
我:更像李小璐。
他反倒是激动的样子:是吧?其实说我最多的就是李小璐,但我想整成范-冰冰那样的,性感,身材又辣,然后再把该做的都做了,从头到尾变成一个真正的女人。
我说他像李小璐的话不假,他的身材骨干纤瘦,眉目晴朗,是标准的女相。
三幺热情地与我攀谈,说:我一直觉得你们学艺术的特别厉害,并且眼界还开阔,比如说我在你们学校当模特那天,要是换成别人看见我这样的身体,早就黑着脸骂过来了。还得是你们大学生,包容性强。
我:其实我们也是第一次……
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三幺听出了我要表达的意思,把我的话从半茬截了胡。
三幺:也是第一次找我这种人妖当模特是吧?
他说完捂嘴哈哈大笑,一种百无禁忌的态度。
三幺:其实我早就习惯了,只要我在这片地界演出,我就是女神,我就是腕儿,台下的人都得给我鼓掌,但是一到那些个小地方就不行了,骂人妖的,变态的,都有。
三幺点起一根烟,顺手递给我一根帮我点着。
三幺:其实,你那天晚上要我联系方式我挺高兴的,还以为你是星探呢。我就想,有眼光,慧眼识珠!
三幺说按哈哈大笑,我也跟着笑。
我:你是怎么想起要干这一行的?
三幺没有像之前那样心直口快,面对这个问题仿佛走了心,顿了好一会,说:可能这就是我的宿命。
一九八五年,三幺出生在安徽的一个落后村庄,谷草村。三幺之所以叫三幺,是因为他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季招金和季盼银。
在三幺生活的村子里一反常态,重女轻男而不是重男轻女,这一习俗,在三村四里是出了名的。因为穷,人们不想要男孩,男孩意味着要结婚娶媳妇盖房子,是一笔极大的开销。女孩在家长眼是咸鱼翻身农民变地主的最好东西,为什么说是“东西”,因为女孩只是父母眼中买卖的货物。
在村子里,想要娶走自家闺女,八万块是最基本的彩礼,而这八万块,就是一家人走出贫困甚至过上小康生活的根本。
三幺母亲接连生了两个男娃后又生下了三幺,这让三幺父亲冷了眼。但没办法,生了又不能塞回去,只能硬着头皮养,养孩子就要花钱,而想花钱就需要先挣钱。于是,三幺父亲铤而走险,在拐卖妇女儿童的道路上走了一路险棋。
其实在生下三幺之前,他就跟着别人一起干过这类行当,但都是别人的下手,边缘人物,参与得少,分得也少。而这次,他准备来一单大的。
可谓是出师不利,并且也不是什么头脑活泛心眼多的伶俐人,第一次亲手操持整个流程,就在半道上被警车给拦了去。
他早早联系好了要孩子的人家,买主不能生养,想要个孩子,最好是男孩,年龄不要太大,不记事儿最好,省着以后出麻烦。
当时他在郊区拐了一个五岁不到的小男孩,那孩子正在院子的大门口玩玉米粒,他看着四下没人用扑了蒙汗药的毛巾就捂了上去,孩子没挣扎两下就昏了过去。
他满心欢喜地以为这一单简单轻松完成的时候,就被警车拦在了大石桥上。
谁承想,孩子家里是收粮食的,生意不小,院子里安了摄像头,见到孩子没了,第一时间就报了警,调了监控。
那时候的九十年代,谁会知道有摄像头这玩意儿,但三幺父亲就是给拿捏在了现代科技的手里。
三幺父亲是个不会狡辩的人,警察审了几句,就把之前的事和人连带着一起给供了出来。
不管在什么年代,拐卖都是死罪。
三幺父亲和被供出来的人被枪决,不至于枪决的人关够了年限也被放了出来。
三幺说,自己有时候会想,说他是个禽兽吧,他就算去拐别人家的孩子也没有把刚生下来的自己卖了。说他好吧,也正是因为他的这一桩桩该死的罪责,给他的人生铺上了一条一条荆棘,难走得让她骂天。
那些被放出来的人没有想着重新做人,而是想着法地报复三幺一家人。
这些人起初今天半夜扔一块石头,明天黑灯瞎火地敲门,然后不见半个人影。后来开始变本加厉,偷走了下蛋的鸡,换钱的鹅。最后的最后,他们来家里借钱,说是借,其实就是强,拿不出来,他们就恐吓三幺母亲要他们的命。
那时候三幺才三四岁,两个哥哥也不过六七岁,母亲只能抱头痛哭,抱怨命苦的自己和那剐千刀的爷们。
三幺母亲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离开的。
那天中午,母亲炖了一锅肉,里面的白萝卜块又软又烂,一揭开锅,香味就飘出去了老远。三个孩子趴在灶台边上,早就哈喇子流了三尺。
三幺母亲只吃了一张巴掌大的棒子面饼,炖肉的汤被兄弟三个喝得精光。
母亲说,你们睡觉吧。
季招金说不困,母亲说,带着弟弟们睡觉,妈就还给你们炖肉。
三幺说,他当时年纪太小了,但是他记得,醒来后母亲就走了,哥仨醒来后在院子里嚎啕大哭。
村里邻居多少帮衬,但绝不会把孩子领到自己家,那可是一张张实实在在吃粮食的嘴啊。他们只是帮哥仨找妈,但最终还是没找到,一点消息都没有,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
谁都知道,即使找到了也不会回来了,一个当妈的能扔下三个孩子,那是铁了心的。
最终,哥仨被分散寄养到不同的亲戚家里。三幺知道两个哥哥的日子过得不好,但他更知道,自己的日子过得更难受。
寄人篱下,没有人待见。三幺再长大些就记得更多的事情,他睡过牛棚,吃过雪,十三岁一次发烧差点见了阎王。那时候就想着要活下去,不敢奢求别的。
关于三幺寄人篱下的那段童年,他只是说过得不甚如意。我知道对于他来说,那是一整段不堪回首乃至令他胆寒的时光。我不再问,更不愿再迫使他拿出旧年记忆戳痛结痂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