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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二十二章 有病 钱小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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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小芳是个很特殊,很特殊的女人。特殊到她的姐姐都对她不甚了解,仿佛两姐妹不是从小一块长大似的。
在国外读了四年的教育学,她回到家乡的小镇子上当英语老师。她妈骂她有病,不去国外打拼反倒回国内来过穷日子。钱小芳却执意回来,说要给祖国的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回到家乡后,她真的当了一名初中英语教师,但这不是她的最终理想,她要彻底改变国内的教育体系。可一切都在遇到那个男人后改变了,那个柔软的,卑微的,在街边卖馄饨的漂亮男人。
钱小芳是个美人,她在国外的追求者可以从伦敦排到巴黎。但她从来没有接受过,因为她知道,她想要找宠物,而不是找男人。
一个温驯,可怜,瑟瑟发抖的宠物。会顺从地舔她那红色的手指甲,或者趴在她的膝头,满心满眼都是仰慕地看着她。
自从在路边看到乔时后,她体内的细胞就鼓动着,想要拿下这个男人。她也确实努力过,但没想到这个宠物已经有主,被人捷足先登了。
那天阳光正好,她随着小外甥女一同来家长会。她看到了男人,以及他身旁那个长相俊帅,身姿挺拔的少年。
少年的眼眸清凌凌的,只是一眼,钱小芳就知道两人是同类。他们都需要一个棉花做的娃娃来发泄自己的欲望和愤怒。
在家长会上,乔时卑微地低头,露出雪白的脖颈,钱小芳太想用指甲去划破那里,让鲜血流下了。她享受男人的自卑和懦弱,甚至以踩碎对方的自尊心作为乐趣。
她的张扬与自信,对那些喜欢她的人来说,就像明媚的阳光,而对于不喜欢她的人来说,就是刺眼的白昼。
钱小芳能感受到乔时对自己十分排斥,不是野生动物在认主时的害怕与胆怯,而是一种家养动物被陌生人侵犯的惊恐。
她觉得很好奇,心想究竟是谁豢养而这只可怜的,极其讨人喜欢的金丝雀。
直到她看见了少年和男人同行的画面,她才清楚意识到什么。
少年身姿挺拔,而他身边的男人却微微驮着背,那雪白的脖颈深埋藏在围巾里面,带着极致诱人的易碎美感。
少年拉着男人的手走,却好像是牵着一条锁链,锁链的尽头则是男人的脖颈。
那个英俊少年牵着的不是人,而是一条狗。
一条两脚站立,充满奴性的宠物。钱小芳丝毫不怀疑,即使少年放开锁链,男人也绝不会离开,只会叼着锁链围绕少年转圈,呜咽着求少年不要抛弃他。
乔时已经是一只被驯化过的,很乖,很粘人的宠物了。他无法再接受第二个主人的调教,甚至只要接触到想要侵犯他的人,就会不安地吠叫着。
他身边的主人,他的侄子乔亦,则小小年纪就散发出强大气场,言谈举止不像这个年龄的孩子还有的稚嫩。钱小芳看着他,就像看着一个与她同龄的,成熟男性。
这让她本能感受到不适,尤其是那孩子的眼睛,始终钉在他们的身上,如深渊般黑暗。
犯不上为了一个宠物而惹怒强大的敌人,何况这个宠物已经浑身被打上了烙印,即使被她夺走了,也无法再次进行调教。
而且.....看着他们亲密无间的样子,不知为何,她居然有点羡慕,以及萌生了不想打扰的心态。
算了,她很有自信,自己长的这么美,工作能力又这么强,以后一定会找到更合适的宠物的。至于乔时,她就暂且放过,省得那个少年长大后报复自己。
就在钱小芳要抽身离开时,乔时却主动开口,要她留下来。
“为什么?我以为你和那孩子.....”
“和乔亦什么?”乔时有些不解。看着他一副迷惑的样子,钱小芳张张嘴,竟然有些说不出话。
不会吧,这个男人心里难道没有数吗?不会两个人还没戳破吧,难道要她一个情敌来戳破?
拧着秀眉,钱小芳犹豫着试探问道:“你不觉得,你和乔亦.....很亲密?”
“我是他小叔,唯一的亲人,自然十分亲密。”乔时不觉得自己在说假话,或者说,他总是自欺欺人,习惯了将假话,当做真话。
很明显,乔亦已经习惯乔时如此逃避,但钱小芳还没见过如此理直气壮的人,她觉得自己低估了这个男人,最起码在心态上,是她所比不了的。
“那您留下我是为了.....”
“钱老师,不瞒您说,我从来没有恋爱过,也没太和女性接触....”乔时红着脸,不安地捏紧手指。
钱小芳木着一张脸,“所以呢,你是想和我试试?”
“不是的,我只是好奇。”咬着唇,乔时犹豫着说道:“我们家小亦是很优秀的男孩子,但是他最近有点,有点奇怪。”
“他会抱我,像抱女孩子一样。”乔时辩解道:“钱老师我们小亦很乖的,只是他没有父母,只有我一个叔叔,所以我担心他会不会.....”
他不断地强调乔亦有多么优秀,试图以此掩盖那个缺点。可是再多的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他便放弃解释了,想要离开。
钱小芳沉吟道:“现在马上要中考了,你不如等他结束再说....很多青少年在成长期都会有点叛逆,我遇到过很多,但是...”
她还没说完,就见面前这个男人瞪大双眼,眼睛亮晶晶的,男人笑着说:“对就是这样的,小亦他可能只是叛逆,等他长大了,明白了,一切都会好的,对不对钱老师?”
钱小芳甚至来不及说别的,因为无论她如何内涵,男人都归咎为乔亦还太年轻,若是再说多了,男人就会自责说自己太忙了,没有给予乔亦爱与陪伴,才导致两人如今关系如此复杂。
他把错误安在自己的身上,并把期望安在流逝的时间上,他那忧郁的面孔重放光彩,仿佛鸵鸟埋在地下的那颗脑袋。
钱小芳突然想离开这。
因为她觉得这个男人有病。
少年和男人是主奴关系没错,却不是人在豢养狗,而是狗在圈养主人。
一条流浪狗迫切地需要家,因此他捡了一个人类回到自己的窝中。
没有日久生情,只有日渐萌生的占有欲。这条狗太喜爱他的新主人了,以至于他剥掉了自己的皮,将自己用针线缝在了主人身上,以此达到永不分离的目的。
最可怕的是,狗有人的心智。
他把这件事当做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