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0、拾·消逝 ...


  •   【新港医院太平间】

      汤宁跪坐在停尸台前,浑身冰凉麻木。
      边牧姗姗来迟。
      压抑到极点的冰冷空气在停尸间蔓延,无需去问边牧去哪了,接下来他的质问已经说明了一切。

      “为什么?”
      边牧的目光如一把利斧狠狠地凿刻在汤宁的脸上。
      汤宁面如死灰,无动于衷。
      下一瞬间,铁钳一般的十指掐住她虚弱无力的肩膀,将她整个人从地板上提了起来,声音咄咄逼人——

      “为什么要联合他们将童童偷偷带走?!”

      童童二字触到了汤宁敏感的神经,她瞳孔一亮,如一头被惊醒的沉睡母狮,整个上半身高高昂起,随后重重顶向边牧的胸口——

      哗啦——
      边牧猝不及防地向后倒,一架停尸台被他往后退了一两米。
      台上的白布受力掀开了一角。
      嗒,一只手从布里垂了下来。

      边牧跌坐在地板上,脸色宛如黑青色的坟墓。
      那是一只幼童的手臂,通体青灰色。
      “童、童童。”
      细弱的手臂上,一道道的深红色伤痕触目惊心,狠狠地刮伤了边牧的眼球。

      “……你就是个杀人魔!”

      汤宁的怒吼将边牧从恐惧和悔恨的泥沼中拉了起来,他指着童童的尸体,凶喝道:“是你先背叛了我!你把我当成什么了?你宁愿相信那个老头子都不相信我?还跟你的前男友合起伙来,将童童藏起来?!”

      汤宁闭着眼承受边牧的怒火,眼泪滚滚而落。
      是,都是自己的错。
      自己错在不该跟这样一个男人结婚生孩子,害死了父母,也害死了孩子。

      “如果不是你们,童童怎么可能死?!”

      “你那趋炎附势、唯利是图的爸妈,又怎么会死?”

      听到这句,汤宁蓦地睁开泪眼,手掌抚过冰凉的脸颊,目光如一台精密扫描仪,缓缓扫向三张停尸台,嘴角溢出一抹决然的微笑。
      再回头望向边牧时,整张脸急遽变化,从留恋到冷漠只花了半秒钟,随后不知道从哪儿抽出了一把银晃晃的水果刀,朝边牧刺去——

      “你去死吧!”

      边牧的眼前闪过一阵白花花的影子,等反应过来,想抬起双手防御时已经来不及了。

      噗嗤!刀尖捅进皮肉。
      温热的鲜血顺着银色刀身喷溅出来,停尸间冰凉的空气瞬间弥漫着浓稠的血腥味。

      “汤宁,你——”

      腹部传来尖锐而强烈的撕扯感,边牧慌忙推了一把汤宁,然后用双手捂着伤口,大片鲜红的血让他头晕目眩,两颊疼得一收一缩。

      “你竟然敢捅我?!”

      汤宁朝后连退了好几步,人的身体比想象中要坚硬,七寸长的水果刀不过进了半寸,如钢筋遇到凝固的混泥土,怎么也捅不进去了。
      “我为什么不敢?”汤宁双眼赤红,恨不得立刻上去把刀拔出来,再刺上一刀。
      这一刀彻底将他们往日的情分斩断了,那就不如再断尽一些。

      嗵!
      边牧沉沉倒下。
      这座坚固的长城终于倒塌,也彻底埋葬了汤宁。

      ·

      边牧,曾用名,边暮。
      暮,取自柳永的《雨霖铃》中的一句诗,暮霭沉沉楚天阔。
      边暮从小性子就比较冷,很难跟人亲近,边父边母时常说他没有孩子的朝气,兴许是因为这个“暮”字取得不好。十岁时,边母找个了赤脚算命先生算了一卦,给他改成了现在这个名字。
      边牧从此开启了被嘲笑是狗的漫漫人生,而那些嘲笑他的人,也包含了中学时期的汤宁。

      “他不仅名字像狗,人也长得挺像狗的!”
      “行为不也是吗?舔狗一只。”

      直到十八岁时父母出了车祸,边牧的身上才多了一层悲情色彩。
      大学毕业后,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一次通关考上了当时最热门单位房屋署,直至今日的项目部主任。

      警局里,这份简单的档案白胜不知道翻了多少次。
      并没有多少有价值的线索。
      他痛苦地捂着头,指头陷进头皮里,距离上次在罗湖市遇袭近两年了,头还是经常疼得厉害,医生也没办法,只能给他开止痛药。
      回想起遇袭的过程,白胜就牙痒痒,咽不下这口气。

      王观无证售药案调查期间,白胜也向雪乡警局调阅了王冀的案卷,其中提到了一位证人,但这名证人特意申请了证人保护措施,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也不暴露外貌和真实声音。
      但最后这位证人证词是没有采纳的。
      白胜再次联系了雪乡警局,他们给的答复是——

      “兄弟,出于保密条款,你也别为难我们。我最多只能告诉你证人的名字。他叫‘边暮’。”

      白胜立刻去人口档案库查询,边牧有一个曾用名就是“边暮”!他先去监狱找了王观,王观透露了一些信息,还说父母可以为他作证。
      白胜立刻动身,带着边牧的照片去了罗湖市。
      到了王家,屁股还没坐热,一个蒙着面的人就从背后袭来,用烟灰缸砸晕了他。

      再醒来时,屋内一片狼藉,王观的父母躺在沙发上,同样陷入了昏迷,而自己不仅头部遭到了重创,连身上的警服都不见了。
      他第一反应是:“幸好没带警枪,不然就大祸了”。

      第二天,罗湖警方协同黎江警方以入室杀人和袭警杀警罪,控制住了正在谈项目的边牧。
      边牧一脸无辜——

      “你们搞错了吧?我怎么可能在罗湖杀人?”
      “有没有杀人,调查后就知道了。”

      调查结果让警方大惊失色。
      边牧这两天有非常完美的不在场证据,他去黎江市的机票、机场监控、酒店监控,黎江地产项目公司的职员,甚至是土特产店的老板都能为他作证。
      第三天,边牧被放了出来,遣送回了凤港。

      一年以后,汤宁去监狱里探望王观得知真相后,才想起自己在边牧的包里见到过白胜的警服,在王观的提醒下,汤宁去找了白胜。
      “他胆子太大了,偷了我的警服,竟敢带回家里。”
      “后来我再找,就再也找不到了。”

      时过境迁,这句模糊的证词根本不足以被法庭采信,更何况白胜和汤宁以前的亲密关系,也削弱了证词的有效性。案子再次中断。
      王观的父母至今还住在疗养院,神志时而清楚时而不清楚。

      这段时间,白胜和汤宁一直偷偷保持联系。
      直到一周前,汤太找到白胜,白胜才得知汤宁和童童的处境,他们决定先将童童解救出来,制定了利用滑滑梯底下防空洞的“金蝉脱壳”计划。
      没想到童童被救仅仅三天,白胜就得到了一个噩耗——

      “观众朋友们,现在插播一条重要新闻,今日早晨八点二十,青州盘山公路一辆载有36人的大巴因刹车失灵,侧翻掉入山崖,造成重大伤亡……”
      重大伤亡的冰冷数字里包括了汤生、汤太和童童。
      白胜听到这个消息,哭得像个孩子,这都是他策划的路线。原本想着让汤生汤太带着童童去青州躲一段时间,等他将汤宁接出来,再让他们在青州会合。

      “……该死的止痛药!”

      白胜一只手使劲敲打着脑袋,另一只手在抽屉里翻找着药瓶。

      “不要过量服用和过于依赖止痛药,因为止痛药本身就可能导致更频繁、更严重的头痛,如此下去会形成恶性循环,你要记住。”

      医生的警告犹言在耳,可白胜已经疼得没法思考了。
      吃完止痛药,歇了几分钟,头终于不疼了,他从柜底抽出一份薄薄的档案袋。
      这是一份平平无奇的车祸卷宗。

      车祸发生在玉兰街街尾,正是王观店外不远的拐角处,当时是下午下班和放学的高峰期。
      当时边父开着一辆三轮货车,边母坐在副驾驶。
      为了躲避一个忽然冲出来的路人,边父打了个急转向,撞上了电线杆,两人瞬间被甩出了车外,飞出了几米远。边父当场死亡,边母送到医院抢救无效也走了。
      证词出奇一致,为了躲避行人。但其中有一条,特别指出是躲避一个忽然冲出马路的学生。
      那时的照片拍摄像素并不高,尤其是远景需要借助工具观察细节。白胜从技术处要了一个放大镜,仔细端详案发现场的每一张照片。
      一个小时下来,眼睛都看花了,也没有任何发现。

      “最后一张了。”
      白胜揉了揉眼,俨然失去信心了。
      最后一张照片更普通,拉远景拍的车祸现场,警戒线外是乌泱泱的围观人群,脸上挂着好奇却又事不关己的表情,全是看热闹的。
      对于意外车祸,围观人群多是很正常的。

      白胜拿着放大镜,从左至右,每一张脸都会停留一两秒。
      老人、小孩、妇女、男人,什么人都有。

      忽地,白胜指尖一抖。
      刚晃过去的放大镜,又晃了回来。
      “这是——”
      白胜将放大镜往下,右下角一个背双肩包的男生。
      他举起照片,对着头顶的灯,恨不得将照片贴在眼球上,好看清楚一些。
      男生似乎在笑?
      “他是——”

      叩叩叩。
      千钧一发之际,几根毫无血色的手指敲了敲他的桌子。
      “白警官。”
      白胜仿佛从梦中惊醒,他仰起头,看着来人,惊呼出声——

      “边牧!”
      手底下的照片里,那张笑脸仿佛活了过来。边牧父母出车祸时,边牧就在现场。
      他还在笑。
      难道他父母躲避的学生就是边牧自己?他明知父母经过那里,故意冲出马路的?
      想到这,白胜汗毛倒立,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他迅速将案卷合上,从旁边的低柜随意抽了一个文件夹,遮挡住卷宗封面。
      “你、你怎么进来的?”
      边牧指了指门口,语气平淡:“我登记了。”

      白胜更关心另一件事——
      “汤宁去哪了?”
      汤宁失联三天了,政府为大巴失事事件搞的集体葬礼,汤宁和眼前这人都没出现。
      边牧注视着他,淡淡地说:“她心情不好,出去散心了。”
      简直是胡扯,再心情不好也不可能不出席父母和孩子的葬礼。
      白胜怒眉一皱,“那你现在来干什么?”

      “看来白警官很怕见到我。”边牧扶着腰,缓缓坐了下来。

      白胜往下一瞟,边牧的腰间露出一截白色绷带。
      他受伤了。
      白胜顿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我问你,你来干什么?”
      “自首。”
      轻飘飘的两个字,印证了白胜强烈的不安感。
      一群警察围拢过来。

      “自首?你……”
      话音未落,耳边传来一句更令人毛骨悚然的——
      “我好像杀了人。”
      白胜双手压在桌面,探身过去,目光锐利:“杀了谁!”
      边牧靠在椅背上,语出惊人:“我太太——”

      “……你杀了汤宁?!”白胜一把拽住他的衬衣领子。

      边牧疼得嘶了一下,一只手按在腰间,另一只手夺回自己的衣领,挤出一个苍白的笑容:“你误会了,我杀的是我太太的初恋男友——”

      “唐、小、天。”
      “……唐小天?”
      白胜在记忆里搜索这个名字,汤宁的初恋距今至少有十年了吧,倒是听汤宁提起过对方高中毕业就出国了,怎么跟边牧扯上了。
      “什么时候做的?”

      边牧撑着头,假装思考状。
      “不太记得了,好多年前了吧。”
      白胜不自然地瞟了一眼手底下的卷宗,发黄的档案袋里装着的迎风公园白骨案卷宗。
      莫非——
      边牧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知道他在想什么,冷冷的笑意里夹杂这一丝嘲弄:“我可没有把唐小天埋在迎风公园。”

      “那你把尸体藏哪了?”

      边牧仰起头,盯着白胜的脸,一个字一个字吐:“在、我、家。”

      一阵凉意猛地窜了上了白胜的脑门,边牧搬进新家才两年,怎么把尸体藏到自己家的?而且家里哪里有地方能停尸两年不被发现?
      他立刻将边牧拷起来,带队驱车到了边牧的家。
      门刚打开,白胜顾不上找尸体,先挨个房间检查看汤宁在不在。

      “尸体在哪?”押送边牧的警察问。

      边牧沉默不语,直到白胜寻人无果,回到自己眼前,他才用手指指了指脚底下。
      现场的警察一脸茫然,站立不安。

      “地板下?哪块地板?给我说清楚!”
      一名见惯世面的老警察用巴掌推搡着边牧,要他指认埋尸地点,老警察知道越是狡猾的罪犯越喜欢装腔作势,耍着警察玩。

      边牧勾着唇,交合在一起的两根食指合成一把剑,剑锋再次指向了脚底。
      手铐撞得叮当响。

      “……”白胜望着边牧脸上的诡异笑容,忽然意识到什么。
      他大步冲到阳台,趴在栏杆上,顺着高悬的楼体往下看,豆大的汗从额上往下落,正如他的心已经从胸口跳了出来,随着汗液极速下坠——
      不。
      边牧指的不是地板。
      而是地基!
      他是房屋署的,可以提前得知建楼工程计划及所有细节。
      这个小区之前是一片荒地,建楼计划通过审批刚好是在十年前!谁能想到,边牧报考房屋署是因为杀了唐小天需要埋尸,而这个建楼项目就是最好的埋尸地!

      白胜怒火中烧,将边牧提溜到阳台。

      “你他妈的说清楚,你是不是把尸体埋在了地底下?!”

      警察们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这人模狗样的杂碎!
      望着白胜发怒的样子,边牧咧着嘴,露出张狂的笑容,“白警官。时间过去这么久了,其实我真的记不太清楚了,我需要好好想想。”

      “胜哥,没有发现。”
      半个小时后,属下们几乎将整间屋子翻了过来,也没有找到藏尸迹象,也间接印证了白胜这天方夜谭般的猜想。
      白胜下令先封锁现场。
      警车部队再次启动,鸣着警笛去了下一站。

      豪华小区的门口挤满了围观群众,训练有素的保安在维持秩序的同时也忍不住多看两眼。

      “咦?那不是汤家的女婿吗?怎么被抓了?”
      “汤家太惨了,家破人亡……”

      门口的便利店老板娘生意也不顾,跑出店外看热闹。
      当看到警车里钻出来的狼狈男人时,老板娘终于想起来他是谁。
      大概五六年前,有段时间这个男人经常徘徊在小区门口,好几次深夜都到自己店里买面包和水,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一个两点多的深夜,他当时采购了很多东西,其中有一套小型工具箱,然后行色匆匆地离开了。
      再出现是两三年后,他攀上了汤家,娶了汤家的女儿。

      “看来真犯事了。”老板娘脸色难看,心里也后怕:“看着就不像好人,整天鬼鬼祟祟的。”

      “——让让,警察办案。”
      几个警察气势汹汹地将边牧押送到汤家,白胜第一个冲进去。
      “小宁!你在吗?!”

      不出意料地无人回应。
      和边牧的家一样,这里既没有汤宁,也没有任何尸体,只有家具上蒙着的一层厚厚的灰。
      白胜整队人折腾了一天,一无所获,但还是将边牧作为重大嫌疑犯关押起来。
      看守所里,白胜办完关押交接手续,正欲离开,边牧喊住了他——

      “白警官,你信这个故事吗?”

      这句之后,关于案件的信息边牧再也不肯多说一个字,他请了一个有名的刑辩律师为他辩护,还让律师对外宣称如果将来败诉了,想申请关押到老家的旧港监狱。

      旧港监狱,监狱界戏称“百万贫民窟”。
      关进来的人身份都不差,但这里住宿环境差,每间牢房至少睡了二十三人,食堂的饭菜更是难以下咽。
      王观倒是吃得下,因为他要活着,活着看边牧入法网。
      这天,他照例在食堂大快朵颐,听到隔壁桌的狱友聊起了最近风靡全凤港的诡异谋杀案。

      “那个男人去警局自首,说杀了老婆前男友,埋尸在自己新房的地基里。更变态的是,还公开宣称要是败诉了,申请来咱们这里蹲。”
      “怎么想的?新港监狱条件可比这里好多了。”
      “你还管他怎么想的,不跟你说了是个变态吗?”

      王观脑袋里的弦啪地一下断了,几秒后,他机械地扭了扭僵硬的脖子,问道:“知道名字吗?”

      “好像叫边牧,狗一样的名字。”
      “哈哈哈哈——”

      众人哄笑起来,一根勺子的落地声完全被笑声遮掩。

      王观的身体如同被按下了暂停键,连呼吸都停止了,狱友们淫邪的笑声离耳腔愈发遥远……
      咚——!
      他栽倒在地上,圆睁的眼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瞳孔一圈圈如波纹一般放大,粗硬的米粒混合着如雪一般口沫从嘴角流了出来。

      “快来人啊!十三要死啦——”

      忽然的骚动引发了警报声,深海鲸鸣从扩音器里传至每个角落,将这间“监狱界贫民窟”的恐惧无限放大。刚刚还活生生的一个能吃能说的人,怎么忽然就死了。
      王观活生生被吓死了,还没来得及得知儿子死亡的真相,就下去和他团聚了。

      白胜得知此消息,心痛难当,代替王观的父母给王观办了后事。
      在王观的整个故事里,巧合、厄运贯穿其中,实在是既悲哀又惨烈。
      可白胜对此无能为力。
      “我是警察,却无法为民除害。”
      边牧的案件很不顺利,因为证据最重要的一环——唐小天的尸体找不到,总不能真的把居民楼拆了,只为寻找一具可能存在的尸体。

      三个月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法官当庭宣布边牧无罪释放。
      如此残忍的凶手逍遥于世,警方也承担了无与伦比的压力。
      边牧住的那栋楼的住户几乎跑光了,小区其他楼栋的人也不敢离得太近,所有家长都以“那栋楼里住着会吃人的变态食人魔”来恐吓自己的孩子不要靠近。
      但边牧还是面不改色,照常上班,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房屋署还恢复了他的主任职位。

      往后,白胜的头痛愈发严重,严重依赖止痛药。他日夜跟踪边牧,想得到汤宁的消息,甚至把旧港的公园、天桥、垃圾站、下水道这些可能藏尸的地方全搜寻了一遍。
      搜寻无果,白胜又向上级打报告要去凤港河里打捞,局长担心再这样下去要出大问题,不得不将白胜停职了,并建议他去看看心理医生。
      一周、一个月,白胜从短期停职变成了无限期停职。

      ……

      四季轮回,经年不往。
      脱下警服已经三年有余,白胜望着警局门口的寻人启事栏,汤宁的笑脸已泛黄发旧。
      恍如隔世。
      他站在烈日下看了很久,脑海里会想起第一次遇见汤宁时的场景。
      他勇猛、正义,她美丽、动人,他为她赶走了小流氓,而她为他擦去了额头的汗珠。

      “还能去哪找?”
      离开警局,白胜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着,恍惚着又来到了这个熟悉的地方。

      夜晚十点,一个清瘦的男人从楼道里出来,手里提着一大袋垃圾。
      周围一片寂静,他哼着歌,慢悠悠地走到小区的垃圾存放点。
      忽然,垃圾桶后窜出一个人,浑身散发着臭味,像是刚从垃圾桶里爬出来的。

      “边牧!你给我站住!”

      边牧将垃圾丢到垃圾桶,无奈地摊着手:“你又想做什么?白警官。法官可都判了我无罪。”
      高壮的白胜一把将边牧提了起来,挤在垃圾存放点的墙板上——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不代表你就无罪!”

      三年了,眼见着白胜已经流浪汉化,边牧露出了得逞的笑容。
      “你想知道真相是吗?跟我上去,我给你答案。”

      边牧大发慈悲似的,拉着白胜进了电梯。
      白胜毫无防御地进了他的家。
      张望一圈,边牧的家里有了大变化,这里似乎重新装修过,女人孩子的东西统统消失了,色调变成了灰白黑,没有任何多余的色彩。

      “没关系,你可以随意转转。”边牧在他背后轻声说。

      白胜听话地在每间房走动,耳边是时钟清脆的滴答、滴答声。
      边牧尾随其后。

      “我跟汤宁根本没有孩子,汤宁是被你害死的。这就是真相。”

      听到这句,白胜猛地转过身,眼前陡然出现了一条银色项链。
      项链的坠子上印着一张大头贴。

      “白胜,你看清楚。你才是童童的爸爸。”
      项链在边牧的指尖有规律的晃动,白胜的眼珠子随着项链来回打转,试图看清照片。
      “你得了精神病,把你和汤宁的故事灌输到我身上,真正的凶手是你。”

      十几秒钟后,边牧啪一下收起项链,直视着白胜迷离的眼珠:“你可以回去问问你的亲戚,或者回警局查查人口资料库,看看童童到底姓白还是姓边。”

      “不,不可能。”
      白胜后退了几步,手撑着餐桌,但脑海里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他和汤宁拍着婚纱照,拥抱亲吻的画面。

      边牧走进主卧,取出来一件染着血的破洞警服,丢到白胜身上:“你看看这个血洞,汤宁恨你,用刀捅了你,而你反手将汤宁杀了!”
      “汤宁在哪应该由我来问你!”

      白胜摸着警服胸前的警号,这是他的警服,警号他永远不会忘。
      上面的血……是谁的……
      不待白胜想明白,边牧继续说:“你去罗湖市调查王观的案子,你忘了?你精神病病发,差点把人家王观的父母给杀了,如果不是我及时赶到阻止了你。”

      白胜攥着警服,目光逐渐变得痴呆,仿佛灵魂被抽离了。
      边牧步步为营:“只要是汤宁交往过的对象,你都要杀。唐小天、丁骏,还有我……只要是对你不好的,你也要杀。想想你的丈母娘是怎么揶揄你的,天天骂你跟神经病似的,说你当警察没前途,说嫁给白胜还不如嫁给一只狗!”
      “……不,汤阿姨不是这样说我的。”手里的警服落在地上,白胜双手疯了一样抓着凌乱干枯的头发。

      “你为什么变成现在这样跟鬼似的?因为连精神病院都不敢收你!你跑了精神病院都瞒着不敢上报!”

      “不,我不是精神病!”

      不待边牧再说什么,白胜往门口走去,嘴里不住地喃喃:“对,我去查、去查人口库……用我的警官证……我回家里找我的结婚证……”

      边牧冷笑了一声,任由疯傻的白胜离开。
      他关上门,将带血的警服丢进厨房垃圾处理器,随后洗了个手,慢悠悠地泡了一杯花茶,端着茶杯坐在沙发上,随手拿起茶几上一本《顶级催眠术》。

      看了一会,他想起来什么似的,从茶几的抽屉拿出一个金属遥控器,朝着天花板轻轻一摁。
      一阵机械的滚轮声从天而降。
      他头也不回地说:“你的白警官可真执着,三年多了,还揪着我不放。”

      “我想,我是该放开你了。”

      说完这句话,他上半身扭过去望了一眼。
      瘦成骷髅模样的汤宁被横吊在空中,头发掉了一大半,双眼空洞无神,脸颊完全凹陷,完全认不出从前的模样。
      但并没有死,鼻间挂着氧气罩,还有微弱的呼吸。

      “汤宁。可是,你们都错了。”

      边牧端着茶杯起身,背向着汤宁,乌黑深幽的瞳孔仿佛浸染着墨汁:“这个世界烂透了,可我并不是在复仇,我只是想……过好这一生。”

      “呼呼呼、呼呼、呼——”

      “——————————”

      深夜零点,边牧拖着一个巨大的行李箱离开了家。客厅餐桌上摆着一份拆迁重建项目计划书,散着腐败气味的风吹开了它的第一页——

      拆迁重建项目:旧港房屋署。

      墙上挂着的老黄历,旧的一页摇摇欲坠,新的一页即将见天日——

      今日宜:翻新、动土、安葬。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拾·消逝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