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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5章 我要活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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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嗤地一声笑了,他说对了,我就是不愿意干活,我活到二十四岁,从初中毕业没能考上高中被赶出孤儿院开始,花的所有钱都不是靠自己工作挣来的。
一个15岁的小孩儿,身材矮小营养不良,也没有一技之长,能上哪去赚钱?一天两天还能忍,可三天四天不吃饭,除非是神仙,不然都会饿得受不了。
到第三天的时候,我饿极了,和垃圾桶旁边的流浪猫抢半个过期的面包,最后的结果是我赢了,具体的过程我已经忘了,只记得我赢得并不容易,身上被它抓了很多下,没有钱去打狂犬疫苗,还因为饮食不当胃疼得整整一天都没爬起来,不幸中的万幸是我没有感染狂犬病。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试图从垃圾桶里面捡东西吃。
但是我不能让自己饿死。我要活下去,不择手段也要活下去。
所以在第五天路过一家面包房的时候,我伸出了手。
我成功了,没有一个人发现。我在隔了一条街的巷子里一个隐蔽的角落缓缓蹲下,捂着怀里的面包。
因为跑得太快,我喘得上气不接下气,整个身体都在发热,双手因为极度的兴奋而颤抖得拿不稳东西,我把头埋进了膝盖,双手用力地握在一起,心跳快得像要蹦出我的胸膛,我像一只搁浅的鱼一样大口大口地呼吸,极力平复着情绪。
第一次尝试的紧张畏惧,和成功后的狂喜兴奋交织在一起,最终,紧张和畏惧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成功的兴奋,和获得新生一般的狂喜。
这是我第一次偷东西。
任何事情,只要有了第一次的成功,那么接下来的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是第N次都只不过是第一次的复刻而已。
面包房、糕点铺、早点摊、菜市场……只要有食物的地方我全都造访过了,无一例外,次次都能得手。
但光是解决温饱问题是远远不够的,我还需要一个住的地方,还需要一套合适的衣服……我需要钱。
我第一次偷钱就是在公交车上,那一次我从起点站到了终点站,一个小时的车程有四十分钟是在做心里建设和选择目标。
在最后一站到站的时候,我伸手掏了一个老太太的兜,把她的钱包整个都顺走了。
整个过程很成功,没有一个人发现,包括当事人,但是钱包里只有几十块钱。
我把钱都掏了出来,然后随意地把钱包丢在了某个垃圾桶里,包括钱包里的老人证和鸡蛋票。
毕竟我只要钱。
偷钱和偷食物是一样的,只要迈出了第一步,剩下的就全靠惯性。
我越偷越熟练,越偷金额越大,目标也不再局限于老太太和年轻姑娘,地点也不再局限于公交车。
金额最大的一次是在一家医院里,那天是交房租的前一天,我在医院一楼大厅里坐了很长时间,然后起身盯住我相中的目标,行色匆匆地快步走近,撞了上去。
一切顺利得不可思议,我刚从地上爬起来,他就站稳了,我们俩几乎同时开口跟对方道歉,然后他就急匆匆地继续赶路,看都没有多看我一眼。
我捏着手里厚厚一叠百元纸币,快步走出了医院,到了一个隐秘的角落,我才完全放松下来,开始清点我的战利品。
三千元整。
除去房租后剩下的够我花三个月了。
至于这三千块钱对于原主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当时的我毫不关心。
只要我能活下去,其他人怎样和我毫无关系。
当偷窃成为一种赖以为生的手段,成为最好用的谋生武器,说停就停就变得不切实际,一个支撑你安安稳稳顺顺利利活了九年的“工作”,你会说换就换吗?
我没理会狗子话语里若有若无的嘲讽,当着他的面换了个衣服,然后随便扑棱了一下头发,抄起手机和钥匙:“走不走了?”
“走走走。”他撇嘴,小声嘀咕,“一说起这个就要转移话题,随便吧,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没理他。
我们俩几无交流地打车到了机场。
狗子说李老板和他一起去,于是我们一起站在机场门口等他。
等了大概十分钟,李老板一身轻快地来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位传说中的李哥,个头不算太高,比狗子要矮上一两厘米,眼神里透着在商场里混了多年的生意人特有的深不可测。
我暗暗地看他,除了打招呼之外没有贸然说话。我多年察言观色的经验告诉我,这个人并不简单。
也不知道狗子是不是被骗了。
我斜着眼睛看着乐得憨厚朴实的狗子,不予评价。
我只负责送狗子到机场,至于他是真遇见伯乐了还是被坑了都跟我无关。
“狗子,我先走了啊。”然后我借着和他拥抱分别凑到他耳边轻声说了句,“给自己留个余地,别被人家骗得底裤都不剩。”
到底是三年的朋友,我还是多了句嘴。
狗子紧紧地回抱着我:“兄弟保重。”
我没说话,用力回抱了一下就撤了手,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机场。
接下来就是等周五去接陶北,然后周六去赴梦梦的约。
我承认比起那个工作,我更对梦梦本人感兴趣,声音那么甜美的女孩子长得一定也不差,如果我能顺利得到那份工作,就能毫无顾忌地跟梦梦表白,若是表白成功了……
畅想着即将到来的未来,我不由得扬起了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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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很快到来,上午我去把前两天偷来的两部手机拿去卖了钱,下午就去接了陶北。
虽然我这天之前从来没见过陶北,但他随着人流走出车站的时候,我一眼就看见了他,并且笃定这白净秀气的男孩就是陶北。
我把手里写着陶北两个大字的纸牌高高举起,冲着男孩挥舞。意料之中地,他瞬间笑开了,然后三两步蹦哒到我面前。
“师父!”
我收起了纸牌,拍了拍他的肩膀,仰头看他,这孩子在同龄人中不算最高,应该一米八左右,但还是比我高出了半个头,长得又白又帅,颜值丝毫不亚于我,是另一种更受女孩子追捧的好看。
“都线下面基了,就别叫师父了,我叫涂泽,你可以叫哥,或者叫名字,直接叫兔子也行。”我说。
“好嘞哥。”陶北乖巧回应。
他这一声哥叫得我浑身舒坦,我问他订酒店了没有。
他说订了,就在车站不远。
我跟他一起去了酒店,陪着他一起办了入住手续,然后跟他一起进了他的房间。
我环顾四周,问他:“你等会收拾完东西就出去逛吗?还是明天开始逛?”
陶北看了看自己的行李,估摸了一下收拾完需要多长时间,然后回答:“我应该一会就能收拾完了,收拾完我打算出去吃个饭。”
我点了点头,提议道:“正好我今晚也没什么事,你收拾完我领你去吃饭,咱俩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