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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2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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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形,其实没有丝毫特殊之处。回顾自己的过往,然后发现,完全相同或多少相似的事情,似乎一直在发生。
在同一家饭馆里吃了同一道菜,在同样的时刻做了同样的动作,在同样的书店看见同一本书……还有,在同样的地方,和同一个人,走在一起。同样是一前一后,隔着不远亦不近的距离,谁也不说一句话。
是幸福吧?幸福的回忆。虽然那时的自己,并非这样觉得。
一月的时候,两个人莫名其妙地走在一起,他送她回家。然后,六月,初夏,眼看着酷暑和阵雨就要来临,眼看着她在市七中度过的高二就要结束,第四次,他送她回家。也是最后一次,后来她想,虽然依旧莫名其妙。
事情的起因,还是要追溯到他的妈妈赵可身上。
在赵可住院的三天内,迟月曾去探望过一次,带去新鲜的水果和鲜艳的花朵。她没做过这样的事,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做,她只知道,每当看见赵可那张温柔安详的脸,心中就会油然而生一种纯粹的感动,想微笑,想哭泣。后来,她才明白,是那张脸上隐隐流动的母性光辉吸引着她,让她试图从这个和母亲完全不同的女人身上寻找因她的推却而日益丧失的亲情。而赵可的开明与理解,又弥补着她内心友情的空洞。一个亦母亦友的存在。
然后在赵可出院那天,她被邀请到她家里吃饭。当然是要拒绝的,是因为不好意思,更是因为她完全无法想象和迟仁曦这个她讨厌了那么久的家伙同在一桌吃饭的尴尬。但她的推拒,总是没用,正如第一次和后来的每次赵可让迟仁曦送她一样。
很平常的家常菜,两荤两素一汤,对两个人来说,算是相当丰盛了。坐在饭桌旁,接过赵可递来的米饭,迟月忽然想起来,她已经很久没有在家,吃过饭了。
记得很小很小时候,母亲还是在家做饭的,那时候,她和父亲的工作都不忙,一家三口共进晚餐,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后来,他们各自换了工作,渐渐忙碌起来。母亲开始认为做饭是件乏味又费力的事情,而他们在外面的应酬那么多,更没有时间做饭。
迟月的晚饭,经常是在楼下的饭馆解决,有时候闲了,自己也会做一点。而他们一家人……又有多长时间没有一起吃过饭了呢。最后一次,还是一个月前,高档的法国餐厅,却忘了名字。
但有些东西,不会忘。
就像无论多少年过去,无论日后她还能否与赵可保持联系,她知道,自己不会忘记,在赵阿姨家吃的那顿晚饭是怎样的美味,而整个过程,又是怎样的舒适怡人。
不过,所说的这些美好,都是在迟仁曦出现之前。
在她们吃完饭,正在喝汤的时候,他推门而入。
一样的白外套,灰色的围巾。一样的凌乱的头发,长长的刘海。他是个不喜欢改变的人,或者说他是个懒得去改变的人。后来,他对她说。她也是这样。中学时代一根直直的马尾梳到底,大三那年烫成及腰的大波浪后就再没变过。
“啊。”
他在看见她后,放书包的动作有那么一瞬间的停滞。
从他那一向淡然的脸上,迟月可以看见类似惊讶的表情,无来由地觉得畅快,连尴尬都忘记。她听见赵可说:“回来啦,吃过饭了么?昨天就想跟你说,迟月今天要来家里吃饭,但你没回来……”
“哦。”少年点点头,拉了把椅子在她旁边坐下,“还没吃。”
“我去给你盛饭。”
赵可走向厨房,于是,饭桌上就剩下他们俩人。
很安静。他懒懒地靠着椅子,打哈欠,揉眼睛。她继续喝汤,缓慢无声。在迟家小小的客厅里,在他们十七岁的某一天,这样安然宁静的时刻。仿佛……接近幸福。
然后,赵可回来,他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像他走路、说话,像他做任何事一贯的不紧不慢,迟仁曦不会因为已经吃完饭的同桌人而改变自己进食的速度。反倒是迟月发现赵可喝汤的速度不知不觉地慢下来,一碗尽了,又添一碗,而自己也好不到哪去,一碗分量不大的番茄蛋花汤只下去一半。
谁也不愿意打破这样的气氛。
她可以看懂赵可脸上那种宁谧与满足,与儿子共进晚餐,就算没有言语上的交流,光是看着,也已足够。但这样的时刻,恐怕并不多,他毕竟是迟大爷迟仁曦呀。所以他母亲如此珍惜着这一刻,并试图将它无限延长。
而迟月,则是大概被赵可这样的感情和因这感情而生的安宁气氛所感染了吧。她忽然想起自己那个总是空无一人的家,想起母亲那句“我和你父亲,正在考虑离婚”……深深地吸了口气,又呼出,喝一口汤,温热而美味。
小说中总会有这样的情景。女主角在喝汤时想到了伤心事,然后让眼泪滚落到热滚滚的汤里。但她不是小说中的女主角,她更不会哭。
却渐渐,食不知味。
直到赵可的第三碗和她的第二碗汤结束,迟仁曦拿起纸巾擦了擦嘴,这顿注定让迟月永生难忘的晚餐才终于达到尾声。
“呀,怎么已经那么晚了?仁曦,你一会儿没事吧?”
一月的天,过了七点,已几近全黑。迟月收回投向窗外的视线,手中收拾着的碗和盘子被赵可夺走,听见她接着说道:“这些你不用管啦了,快点回家吧。你家离这儿还是挺远的,不是么?仁曦,你要是没事,就送送迟月,这时候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很不安全。”
怎么又他送……迟月头疼地望着正往沙发里坐的少年,在心里道:说你有事,不要答应。
打一个哈欠,迟仁曦向后很舒服地靠去。
对,就这样,闭上眼睛,睡觉。她继续默念。
又一个哈欠,迟仁曦慢慢地闭上眼睛。
可以了。她转过头,努力用温和又婉转的语气对赵可说:“阿姨,我看他挺累的了,就不要麻烦了。我没问题的,原来我都是这么晚一个人回家的……”
“走吧。”
身后响起这么一个声音。
淡漠的,平静的。
那是第二次他送她回家。
去车站的路上,依旧没有人说一句话。但那天汽车上的空座位很多,他们就很自然地坐在了一起。她靠着窗户,可以偶尔感觉到随着汽车颠簸转弯而来自他肩头的轻微碰撞。缩一缩肩膀,又朝边上移了移。自以为这一切的动作都不留痕迹,却不想听见淡淡的男声响起:“不能忍么?”
“什么?”她没反应过来,转头看他。
长长刘海下的眼睛,在此时的角度,可以清晰地看见。冷漠淡然中,浮现着若有若无的嘲笑。这些对迟月来说,一点都不陌生。“你这样的优等生,跟我坐在一起,很畏惧么,还是……厌恶呢。”他接着说。
在注视他几秒后,迟月沉默地将目光投向窗外,再不理他。眼前明明被匆匆掠过的幕幕夜景占据,却仍会浮现出那双近乎透明的淡色眼眸。就如在那之后的很多年一样。而当时,她没有反驳没有说“对,就是厌恶”的原因,则是因为……
隐隐发烫的双颊。
不该脸红,没理由脸红,她是知道的,但终究无法控制。
有一些人,总是喜欢控制别人,控制他们的行动、他们的感情。但还有些人并不如此。他们没有强烈支配欲,他们只求自控,最大的愿望是使自己始终处于一种自认为理想的状态。迟月就是这样一种人,所以她无时无刻不试图表现得冷静而平和。
然而,在很多时候,自控却变得那么难,比控制别人还要难。又或者说,总会有那么一些特定的人出现,是专门让另一些人丧失自控能力的。
迟月轻轻地叹了口气。
很多事,她搞不明白,很多事,她莫名其妙,却有一件事在脑海中变得渐渐明晰起来——迟仁曦这个人,还是少见为妙。不,不,应该是老死不相往来才对!
这个念头如此强烈与迫切,竟让她一时忘了自己与赵可已形成的友谊和已留在他家电话簿上的手机号。不知为什么,就像是有种难以名状的预感一样。如果日后不再见到他,也许就能免去很多麻烦。
后来,过了那么多年,发生了那么多事,她觉得那时年轻的自己,总归是有先见之明。迟仁曦对她来说,是个麻烦,天大的麻烦,一辈子都摆脱不掉的麻烦。可注定要发生的事,怎么躲都躲不开,而她亦不清楚,那时口口声声说着不再见他的她,是否真如表面上那么坚定。
“总之,他这种人,我为什么要见呢?”
她暗暗对自己说,甚至都想起身换个远离他的地方座了。不用顾忌他的面子,反正他也没有面子。这样想着,迟月抱起书包刚要起身,一个重物却稳稳地落在肩膀上。
他的头。
不知什么时候又睡过去的迟仁曦同学的头。
他睡得是那么熟,均匀的呼吸仿佛带着香甜的味道。他睡得是那么舒服,仿佛身边人理应成为自己的靠垫或者枕头。
忍无可忍。
连并排坐在一起都不能忍受的她,怎么能忍受这个。她简直都要怀疑他是故意的了,故意挑衅激怒她,谁让他和自己一直水火不相容。
怎么办?
迟月踌躇。肩膀上的那个头似乎越来越重,她垂下目光,看不见他的脸。只能看见散开的几缕蓬松的头发和直挺却线条柔和的鼻子。
没有犹豫的理由。她应该推开他,起身,找另一个座位。只是比刚才所设想的多了一个动作而已。生存还是死亡?这是哈姆雷特的问题,远比她的要难许多。她所面对的问题,其实很简单,解决办法就是推开他,或者直接起身就好,管他会不会摔到头。
……
终点站。
售票员推醒车上仅剩的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说:“同学,要睡觉回家去睡,我们要下班啦!”
“多么丢人的一件事。我居然就那么犹豫着犹豫着就犹豫着睡着了,还靠着他……被叫醒的时候我都快疯了,这样丢人的事怎么会是我做的?可那个当事人却无动于衷,阴沉着脸下了车,还好比较幸运的是,没如别人所说的那样发飙。”
迟仁曦晃了晃头,揉一揉眼睛,打着哈欠说:“优等生,你也聪明不到哪儿去。”
“是你先睡着的,有资格说别人吗?”忍了那么长时间,现在的迟月,怒火攻心。冷冷地瞪着眼前那一脸无辜的少年,到嘴边的话停也停不住:“想睡觉你刚才在家里睡不就行了吗,你干什么要送我,我又不稀罕你送!送又不好好送,睡得像死猪一样,现在坐过站了,刚才那辆又是末班车,你说怎么办!?”
“睡得像死猪一样的人……又不只我一个。”他瞟她一眼,然后向马路对面走去。
“喂,你要干什么?”
“找车坐回去。”他停下,转过脸来,上扬的唇角露出很明显的嗤笑,“这你都不知道吗?”
她唯一能做的,仅仅是狠狠地瞪他,然后跟上去。
空旷的街头,无人的车站。他靠着栏杆,她看站牌、看手表、再看站牌、再看手表……终于知道什么叫绝望。“没有能回去的车了。”
走到他旁边,很恶劣的神情,很恶劣的口气。
“打车吧。”他没看她。
三十分钟过去,街上来往的车辆更加稀少。路灯昏黄,城市的上空,永远缺少繁星。但迟月记得,那是个有月亮的晚上。仍旧是那个车站,两个坐在马路边上的可怜人。他们坐过了站,并且没有可以坐回去的公车,然后等出租也等不到。和他在一起,总会很倒霉,或者说,什么事,只要一和他有关,就会衰运连连。
就像原来在科华,她受了那么多欺负,都是因为他。
余光中的那抹身影一动不动。迟月不禁迅速扭头看他,不会又睡着了吧!谁知下一秒,他忽然站起来,低头对还呆坐在原地不知所措的她说:“走吧。”
这次,她没有像刚才那样问他要干什么一样白痴地问他走到哪去,她知道他的意思:走回家去。三站地呢,要走一个小时,可除了这样,似乎没有别的方法。而且,这么寒冷的天,如果再傻等下去,不被冻死才怪。
于是,他在前,她在后,还是两三米的距离,他们走过一条条长街,过马路、转弯……在一个路口他放慢速度,直到两人并排,才又开始走。他知道方向,却不认路,这样做只是为了让她带路,迟月明白,不会误会成他对自己如何如何。
但即使这样,还是会觉得不自在。所以她加快了脚步,把他甩在后面。
他恍若未觉,像是只在走自己的路。
最后,她到了家,远远地,看见公寓大楼的二十二层那属于自家的窗户并没有亮光。父亲在上海没有回来,母亲大概又是在加班,那一扇漆黑的窗,多少年了,她已经习惯。
“叮咚!”是手机收到新信息的声音,她拿出来查看。“迟月,这两天开会很忙,我就住在公司不回家了,照顾好自己。”
照顾好自己。
还用说么,她当然会。蔚迟月是个乖巧、能干、独立、懂事的女孩,所以就算被冷落被忽视,她也会默默忍受。所以就算她生气了,也不会做出摔手机这种幼稚暴烈的举动。
静静地收好手机,她走进公寓的大门,没有跟身后的那个人说,再见。
而那个人,亦只是在看见二十二层楼的某一扇窗内亮起灯之后,睡眼朦胧地打了个哈欠,迈开他一贯的懒散悠闲的步伐,于夜色弥漫中走远。
他知道她住在那里。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迟月都以为他知道她的住处是在那个她在街边偶遇受伤的他的夜晚。但其实不是。
他知道亮起的那盏灯,属于她。
一个月了。
他们的冷战。
从九月到十月,从初秋到深秋,宋亦晴的头发虽还是棕色但长了一寸,王易易的男朋友从苏祈夏变成了翟封。“真是乱七八糟的生活啊,马草原这个家伙,现在一定幸福到做梦也会笑吧……”
下午两点,宋亦晴趴在学校天台的栏杆上。做着和一个月前一模一样的姿势,想着和一个月前完全不同的事情。
曾经目光经常流连的嫩绿色草坪,而今已渐枯黄,而总是躺在草坪中的白色身影,今日亦不见去向。从前的她,若是没有看见绿色中的那抹白,一定会失望惆怅,但这样的心情,不知为何,此时的自己再也感受不到。她也会失望,也会惆怅,却并不是因为他,迟仁曦。
但她还喜欢着他。都说年少的感情浅淡而幼稚,她不知道这样的说法究竟是对是错,但无论深浅,凡是感情,总归难忘。她是能够理解的,感情不在而分手的情侣于分手之后还默默地关注着对方。毕竟,曾那样深刻地存在于彼此生命中的人,终究很难说放就放,即使,与爱无关。
爱这个字对年轻的她来说,是太过沉重了。她能够承认的,仅仅是她宋亦晴曾经很喜欢很喜欢迟仁曦,现在还是的,只是这样的喜欢,不再让她感到痛苦,不再使她流泪满面。他不是她的全部,占据着她脑海的,除了他,还有别人。
是祈夏,是雅牧,他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存在,对她而言,更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
与李雅牧交往快满两月,他英俊、聪明、成熟、会玩,对她又很好。他们的进展迅速,拥抱、接吻……但她有她的原则,他亦明白分寸。和他在一起,她很快乐,他应该也是。总之,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顺利。
而他们之间所缺的唯一的东西——感情,她不愿多想。
“必然地,不自禁地,两个相爱的人各自依照对方的需求,尽力在模拟自己在对方心目中所见到的那个偶像……任何投入情网的人没有不弃绝真诚的。”
这是纪德《□□制造者》中的一句话,是爱情让真诚不在,所以爱德华抛弃了使他蒙昧的萝拉。但宋亦晴和李雅牧,她还是她,他还是他,两个人的生活没有因对方发生任何哪怕一丝极微小的转变。她想起从前,自己为吸引迟仁曦注意的种种夸张装扮和举动,为他而蒙昧了自己的真实,一刹那,觉得无比疲惫。
“不要再想了,顺其自然吧。”她长长地叹了口气,吸气,又叹了一口,不多久就看见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从楼里走向那片草坪。那个人走路的姿势很奇怪,微驼着背双手插兜自以为很拽,晃悠着身子一步一步自以为很狂。半晌,他停下脚步,席地而坐,从兜里掏出烟,点火,喷云吐雾。
“靠,这么明目张胆的抽烟,等着被老师抓啊……不过这又关我什么事。”
苏祈夏,这个让她头痛到快要死掉的家伙。
“让我先低头,没门。”
盯着那个身影,她自言自语了一句,然后转身走下天台,准备去听一节很久都没上的周光愚周大帅的英语课。
同一时刻,喷云吐雾的苏大少抬起头来。
“妈的,看见我你就跑,宋亦晴你想死吧!”眯一眯眼,又接着骂道,“妈的,都什么日子了太阳还那么大,很刺眼的你知不知道!?真讨厌!干什么都不顺……”
女友没了,死党跑了,世界上最他妈悲惨的就是他了。
王易易还好,是他先甩的她,可是她也不用立刻就跟翟封什么的搞在一起吧!让他那么没面子,弄得像被抛弃的人是他一样,而且从那之后,他和翟封之间就一直很尴尬。以前从跟他厮混在一起的傻冒三人组(他临时起的名字)如今都有了女朋友,仁曦来无影去无踪,亦晴又那样……再也没人陪他胡作非为了,他好无聊好空虚啊。
于是,他开始很认真地回想上一次和亦晴闹翻的情形。
好像是三年多前,他们初一那年。那次,她和他冷战整整两个星期,谁也不理睬谁。那时候的他真以为这辈子和亦晴都要行同陌路了。而究竟是因为什么,是他的错还是她的,还是像这次一样莫名其妙,他居然一点儿都想不起来。只记得最后,是她打篮球的时候不小心崴到了脚,他听到消息后二话不说杀到现场,背起她一路跑到医院,给她挂号陪她就诊。
处理完毕,他和她一起回家。即使他搀扶着她,两人仍死绷着脸,一副仇恨刻骨的样子。
还是她先说话了:“刚才在学校,你没看到校医就在你后面吗?”在被他背起后,亦晴回头看见匆匆赶来却速度远不及苏大少的校医被晾在原地,目瞪口呆地看他们渐渐消失。
“什么?”
“白痴。”
“你说谁那?你看见了不会叫我停下啊,害我跑了那么一段路!你那么重,累死我了!”
“你说谁重?你再说一遍!白痴!”
“你,你,你!你这个胖子!”
“你去死吧,白痴!”
为什么不告诉他,当然是因为她觉得好玩儿,校医脸上的表情、还有围观的同学的表情,都那么具有喜感。还有就是,如果告诉了他,让他放她下来,把她交给校医,那他们,就丧失了一次重归于好的机会。
冲那个不停地叫她胖子的白痴狠狠踹去一脚,却失去平衡,于是拉着他一起摔倒在地。她终于哈哈大笑出声,坐在地上,看着眼前的祈夏一样没心没肺地狂笑起来。
“难道要让她的脚再崴一次吗?”
“难道要让我的脚再崴一次吗?”
处于不同空间、同一时间的某两个人,忽然不约而同地这样想到。